导读历史上真有亚瑟王么?最佳答案历史上有亚瑟王此人,他是古不列颠传奇国王。阿瑟·潘德拉贡,又译亚瑟·潘德拉贡,史称亚瑟王,传说中古不列颠最富有传奇色彩的伟大国王。人们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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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有亚瑟王么?

历史上真有亚瑟王么?

最佳答案历史上有亚瑟王此人,他是古不列颠传奇国王。

阿瑟·潘德拉贡,又译亚瑟·潘德拉贡,史称亚瑟王,传说中古不列颠最富有传奇色彩的伟大国王。人们对他感性认识更多的是来自凯尔特神话传说和中世纪的一些文献,没有人大量涉足过亚瑟王的真实生活。传说他是圆桌骑士的首领,一位近乎神话般的传奇人物。

考证:

关于亚瑟王的传奇故事,最初如何诞生,源自何处,皆无从查考。究竟亚瑟王是不是以某位历史人物作为基础塑造出来的虚构角色也不得而知。如果确实存在亚瑟王这个人物,史学家据推测他所生活的年代大概是公元500年左右,其间是一段50年左右(符合所知的各亚瑟王版本)的时期。

公元600年左右, “亚瑟”这个名字首次出现在了一首名为《高多丁》的诗中。这首诗由威尔士吟游诗人所著,是最早提到“亚瑟”的文字记录。

威尔士的一个故事集《马比诺吉昂》包含了几个有关亚瑟传说的古老故事,其中追溯到11世纪中叶的《库尔威奇与奥尔温》是威尔士最早关于亚瑟王的故事。故事由几个传统民间传说组成,讲述了库尔威奇和巨人姑娘奥尔温之间的爱情。在这个故事中,亚瑟并非故事中的中心人物,但“亚瑟传奇”中的几位重要人物却首次露面。

“亚瑟传奇”一直令英国人引以为傲,使他们缅怀昔日的光辉 。亚瑟王与其追随者圆桌骑士们的故事在西欧地区广为流传。在爱尔兰的一些传说中,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如亚瑟王曾智盗费奥纳骑士团,即“芬利亚勇士”,传说中爱尔兰一群优秀勇士组成的战斗集团)首领芬恩·麦克库尔的猎犬,捕杀凶猛的野兽和狮子,杀死巨人、巫师等。作为群雄之首,他率领着众骑士们出生入死,挥戈天下,在这点上与芬恩·麦克库尔有许多的相同之处。

西元800年左右,威尔斯的修士撰写了一本《布灵顿人的历史》,书中首次记载“亚瑟”这个名字,描述他领导威尔斯人抵抗从泰晤士河中游入侵的萨克森人。由威尔士僧侣写于公元950年左右的《威尔士年鉴》书中曾两次提到“亚瑟”。

在12世纪,“亚瑟传奇”因蒙茅斯的杰弗里的文学作品而流行于欧洲。他收集了各地流传着的有关“亚瑟”的故事,编撰了《不列颠诸王史》。这本书内容包括了亚瑟的身世、私生子莫德雷德叛乱,王后桂妮维亚出轨,亚瑟死后至仙境亚瓦隆疗养等细节。在其笔下,魔法师梅林成为了“亚瑟传奇”中的新角色,但圆桌武士和兰斯洛特尚未出现。

法国诗人克雷蒂安·德·特罗亚撷取凯尔特传说中的幻想成分,加入圣杯的主题创作了五部亚瑟王传奇。兰斯洛特、帕西法等圆桌武士的事迹成为重心,亚瑟王反而成了配角。瓦斯、雷亚孟等人都曾写过有关圣杯(grail)的故事。

在关于亚瑟的书籍和故事中,最令人称道的或许是英国作家马洛礼所撰写的《亚瑟王之死》。这本书写于1470年左右,在1485年由英国印刷工威廉姆·卡克斯顿印刷,他希望读者能从亚瑟时代荣誉和风范中学到珍贵的教训。这本书的大量印制,对亚瑟王的传说有着难以忽视的影响。马洛礼曾宣称译自一部法文作品,但确切书目至今仍不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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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Syllabear - 德鲁依Syllabear 应该是Clan TDA的一位队员的名字,他同Guinsoo一起开发了DotA Allstars系列地图(参看5系列的工作人员信息)。 “Druid”一词分两部分理解:前半部很大程度上和希腊文的“drus”相关,是橡树的意思;而后半部与印欧语系的词尾「-wid」相似。而德鲁依教又以橡果为圣果,更证明其名字的古意是熟悉橡树之人。

德鲁依教士是很高级的凯尔特人祭伺、法师或预言者。而凯尔特人是一个在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1世纪散居在高卢、不列颠、爱尔兰、欧洲、小亚细亚和巴尔干半岛蛮族。德鲁依教的仪式和教义都是非常神密的,而且只依惯例口头传授。所以,虽然经过历代研究和探索,依然所知甚少。多数有关他们的资料是来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献。除此之外,考古学家只能从森林、神坛、庙宇的遗迹中偶然寻得一些如图画、记号等的微小线索而已。在史书上最早有关于德鲁依教团的记载主要是见于朱理亚·凯撒和古罗马最伟大的史学家塔西佗斯的著作中。在这些著作中,多是描述德鲁依教的野蛮和恐怖!凯撒远征高卢时曾向元老院报告说:「德鲁依教教士在当地有仲裁和主祭等重要地位和权力,而且该教教士精通物理、化学;在树林中居住,用金镰刀砍伐神圣的橡树果,甚至用活人献祭!」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德鲁依教士是公认的古代智能的守护者,有着崇高的道德修养,并对自然科学和神学有很深的造诣。德鲁依教士精通占卜,对祭祀之礼一丝不苟,也长于历法、医药、天文和文学…同时,他们也是执法者、吟游诗人、探险家的代名词。男女皆可为德鲁依教士,同样在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地位。也有史学家将德鲁依教士与印度的婆罗门( Brahmins)、波斯祅僧(Magi)、埃及祭师(Priests)和巫医(Shamans)相等同。 \u000FHvU 6T\u0016^\u0006

在祭典中,德鲁依教士在满月的第六日收割橡果,而在过程中橡果不能堕地,并盛在纯白的布里。然后牺牲两头白色公牛,再举行宴会。他们也会献祭活人,通常这些牲人都是犯人,但如果实在没有的话,就会在平民中挑选。受难者或被关在木笼中活活烧死,或用木柱刺穿,或用利器插死,或用乱箭射死…或是执行最神圣的「三重死亡」( 只有被挑选成为德鲁依王子的人才可接受这个仪式,而**也通常是自愿接受的)首先,用斧头将牲人打晕,再迅速用由动物肌肉扎成的有三个结的绳子将其勒杀,并同时割开其喉咙,最后面朝下地将牲人放在四尺深的水里,表示最后是淹死的,而牲人死前吃的最后的食物是撒有橡果的烤大麦饼……就是这些残忍的活人祭祀激怒了罗马政权而加速了他们的灭亡。而后世也有学者为德鲁依教士开脱,但作为主祭的高级祭伺,似乎是难以脱罪的…… <5F/j\u001E3A3

在预言的过程中,德鲁依教士往往借鸟兽如乌鸦、老鹰等来占卜吉凶。有时也观察牲人的喉咙和内脏来作出预言。来节日时,德鲁依教士会举行仪式,将人催眠,然往互换灵魂,再以梦境预知未来。史书上也记载了一些德鲁依教士使用的魔法,如用草药和橡果等施放幻术和护身符;用发怒的毒蛇的吐沬浸过的魔蛋可以控制他人等…… =\u0014FOrf3\u0018u9

德鲁依教徒也相信灵魂的永恒,这点有点像轮回。他们会在亲人死后将所有**生前的物品一并烧掉,甚至跳到火中抱住亲人的尸体,以便与亲人同登极乐……他们也会写信给已死的人,甚至提高货款额以便对方可以在死后偿还……

在公元1世纪左右,罗马帝国恐怕凯尔特人势大,对其进行大举**。塔西佗斯曾记载,在战斗中,德鲁依教团员身穿黑衣,跳跃在凯尔特的军队中,咆哮着天神的名字,刺耳地诅咒着罗马帝国。在罗马战胜后,不但屠杀了全部凯尔特士兵,而且也血洗了德鲁依教,并将其教士尸体遗弃在德鲁依教神圣的森林里…这一役令德鲁依教在以后的几个世纪里都一蹶不振,在以后的几代里他们的力量和地位与普通巫师无异……直至公元16、17世纪,德鲁依教仍然只存在于民谣山歌之中…… v\u0011fgq\u001AHl>8

17世纪,英国古董家约翰·欧伯利指出,在罗马时期的德鲁依教可能包涵了一些更古老的信仰,相传他们兴建了著名的Stonehenge (在英国Salisbury平原上的史前时期巨大石柱群, 好象Act 1里Stonefield中的石柱群)用来献祭太阳神! 虽然他的说法有误,但终在18世纪掀起了德鲁依教复兴运动。 @\u0005H\u001842xYd

公元1717年,人称德鲁依大祭师的威廉·史度克里和约翰·托兰重建了德鲁依教,而后的亨利·荷力恢复了其古代教条,使其成为一类似共济会的慈善团体。 E7\u0001\u0002T*S y

有趣的是,在很米国{---的德鲁依教团却是为了完全不同的目的而成立的。话说1963年,北美革新德鲁依教团成立,而教团的成立却只是因为当时明尼苏达州Carleton College in Northfield的一群大学生反对学校强逼学生参加宗教服务,进而成立的组织。后来,该组织发展成为一提倡新异教信仰的德鲁依教团发展至今Ulfsaar - 熊战士一个Furbolg 的战士,名字大概来源于Norse Ufsark,一个在需要时可以将皮肤变成像动物一样来惊吓敌人的战士;Ulfsaar同Ulfsarks类似是一个狂战士,拥有"熊的力量"(Furblogs是在魔兽争霸 3 中像熊一样的生物)。狂暴对应 Uflsaar的技能超强力量。在新版本中,Ulfsaar的名字是Fuzzy Wuzzy,源自儿童的歌谣"a bear who had no hair"。Raigor Stonehoof - 撼地神牛[size=-1]来自魔兽世界的莫高雷,牛头人种族,石蹄部落的震地者牛头人源自于希腊神话中的米诺陶,牛头人身,是神牛与克里特岛王后所生,被克里特岛国王圈养在一个迷宫中,每年供奉给它七对童男童女,后被传说中的英雄忒修斯杀死。奇幻文学中牛头人常拿巨斧当武器Aiushtha - 魅惑魔女她的父亲塞纳留斯是暴雪的《魔兽》系列游戏背景故事中的角色之一,主要出现在《魔兽争霸3》中半神塞纳留斯一直住在海加尔山的月光林地附近,他的儿子——丛林守护者们对暗夜精灵保持着密切的关注,并帮助哨兵部队维持这片大地的平衡。塞纳留斯的女儿——树妖们也开始频频在公开场合露面。在精灵们种下了第一棵世界之树“诺达希尔”之后,塞纳留斯便派出了他的儿子和女儿们协助(或者说监视)暗夜精灵们的守卫工作,官网原文是这么说的。Gondar - 赏金猎人在埃塞的历史之路上,Gondar显然有着重要位置,继Axum和Lalibela的辉煌灿烂之文明后,Gondar成为埃塞的另一历史性城市。自1632年,Fasilidas皇帝建都一直到19世纪,Gondar一直是埃塞的宗教,文化,商业贸易中心。Gondar城内仍完好地保留着Fasilidas皇帝的城堡,也是最大的一座,每年的主显节就在这座城堡里举行。 赏金猎人:一种完成悬赏人的任务的获得佣金的职业。类似于雇佣兵。但雇佣兵多活跃于乱世,且多为10人团体活动,所从事的工作也多和战争有关。而赏金猎人在和平时期也很活跃,行动时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并且所接任务五花八门。赏金猎人的历史起源不明。常出现在日式RPG游戏或动漫,电影中。比较出名的赏金猎人动漫有《COWBOY BEBOP》《HUNTER*HUNTER》 Knight Davion - 龙骑士骑士,名思义就是骑在马上的战士,骑士一词常出现在欧洲文学及神话传说中,骑士是一种荣誉和地位的象征,而能够成为骑士的人必需具有崇高的骑士精神(怜悯、谦卑、荣誉、诚实、牺牲、英勇、精神、公正),但更重要的是要拥有超强的战斗力。而在神话传说中出现的骑士最终级别就是“龙骑士”,那种能够骑在凶猛异常、法力高强、智慧无比的巨龙上的骑士,但想要骑上巨龙的前提就是要先征服它。一旦成为龙骑士那必将所向无敌,当你骑在高高飞在天空的巨龙上时你将得到战场上梦寐以求的安全,而巨龙将成为你攻城略地的超级武器,无论是千里走单骑或是以一敌万之类的事情便探囊取物般轻而易举。龙骑士的由来

“谦卑(Humility)、诚实(Honesly)、怜悯(Compassion)、英勇(Valor)、公正(Justice)、牺牲(Sacrifice)、荣誉(Honor)、精神(Spirituality)” ------骑士八大美德

我们常说的龙骑士实际上应该翻译为“龙武士”才对,这个译名只有台湾地区使用。最早得圣骑士是从查里大帝的十二名勇士,他们是来自蛮族的英勇战士。他们信奉基督教,并且同时遵守着一系列蛮族战士的守则。并且以公平决斗为荣耀的象征,这些法则最后变演变成了现存的骑士守则。

法兰克国王查理曼,加洛林王朝第一代国王矮子丕平之子。768年与弟共即王位,三年后独掌王权。平定阿基坦叛乱并统一法兰克王国后开始向外扩张。772年起多次东渡莱茵河进攻萨克森部落,最终於804年完成对萨克森地区的兼并。他征战一生,将大部分西欧地区纳入自己的版图,后来罗马教皇称他为“真正的罗马人”,并加冕他为查里曼大帝。

在查里曼大帝的征战历程中,有十二个侍卫立下汉马功劳,这十二个人是:

1.最伟大的骑士罗兰(Roland),查理曼大帝的远亲;

2.名声仅次于罗兰的蒙特班(Montalban)的野蛮人李拿度(Rinaldo),罗兰德的远亲;

3.大主教托宾(Turpin),仅次于梅林(Merlin)的魔法师;

4.魔法师和妖人马拉吉吉(Malagigi);

5.被六仙女祝福的丹麦王子奥吉尔(Ogier);

6.不列坦尼国王(King of Brittany),所罗门;

7.英格兰美男子艾斯佗弗(Astolpho);

8.那墨(Namo)的法华利亚公爵(Duke of Favaria);

9.撒克森人斐兰巴拉斯(Fierambras);

10.森林之塔的领主,最伟大的骑士之一,弗罗雷斯马特(Florismart);

11.罗兰特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奥利弗(Oliver)

12.背叛者加尼隆(Ganelon)

他们便是最早的十二龙骑士(或者叫做龙武士),象征着基督教中耶稣的十二位门徒。其中圣骑士罗兰的故事广为流传。包括野史和正史都有关于他的记载。最后这位伟大的骑士死于加尼隆(Ganelon)的出卖。故事是这样的:

查理曼皇帝试图竭尽全力在西班牙与撒拉逊人打一场大战。冈隆背叛了法兰克军,骗查理曼将所有圣武士安排在后卫部队中,这支部队包括总计大约两万名骑士和武士。当后卫通过Roncesvalles塧道时,他们被一支超过十万人的撒拉逊部队伏击,尽管敌人数量超过他们五倍,在突围中损失了几乎所有部队,罗兰和他的圣武士们仍然杀死了所有撒拉逊人。罗兰差一点儿就获胜了。他如此英勇的奋战,以至于所有敌军全都望风而逃。看起来胜利在望,但在这幸存的几十个“好人”来得及庆祝胜利之前,五万撒拉逊援军卷土重来。这一次,很奇怪的是罗兰和他的同伴们意识到他们弃世归天的时刻临近了,尽管他们竭尽全力,只有两人活到最后:大主教图平和罗兰本人。 被敌人包围,罗兰取出他的魔法号角Olivant,用尽全力吹响号角,向查理曼皇帝和那距离太远来不及赶来救援的大军发出信号,号角声告诉他们,“罗兰和他的同伴们就要倒下了,替他们报仇”。他第三次吹响号角的时候用力太猛,号角断裂一分为二,空中的飞鸟促然死亡,罗兰揭下头盔露出面孔,所有敌人都陷入混乱四散逃窜。但是一切已经太迟了,奄奄一息的大主教请求罗兰将其他十二位龙武士的尸体移到他身边,让他在自己虚脱死亡前赦免他们的罪。罗兰德孤身一人,无力回天,只能等待命定的死亡。他挥动他的圣剑杜兰德尔(Durandal猛击岩石,试图将这柄圣剑毁坏以免落入邪恶的撒拉逊人之手。但是这柄剑是如此坚韧,因而他只能——仿佛模仿亚瑟王的传说般——将它掷入水中永远隐藏起来。然后他做了临终告解,发誓效忠上帝,最后面对着敌人死去。”

值得一提的是,在托尔金的魔幻名著《指环王》(《The lord of ring》)中,战死的冈多王子博罗米尔也拥有一只号角,他的形象便是来源于龙骑士罗兰,而冈多尔夫的形象则来源于托宾和梅林。由此可见,冈多尔夫是一位圣骑士(原文介绍他为西方之人,从未年轻过,但是一直在衰老,他自称灰衣香客),看到这里,我们便可以理解为什么冈多尔夫很少使用魔法,因为他主要的战斗方式还是用剑。他是一名圣龙骑士。

在罗兰战死后,骑士并没有衰落,相反却进入了一个鼎盛的时期。在公元八世纪的后半叶,欧洲逐渐进入了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这时候骑士精神逐渐发扬光大,成为了一种荣誉的象征,而那些有教籍的骑士往往会因为立下战功而被授予圣骑士的称号,这种称号不仅是荣耀更是一种实际的利益,骑士们可谓名利双收。此后,所有见习骑士都会在成为真正的骑士前进入教会获得教籍,而那些被开除教籍的骑士则会终生不得志,甚至死后变成吸血鬼。

真正意义上的龙骑士一生恪守骑士准则,他们的生活清苦,与一般的骑士领主不同。这些伟大的战士在年老后往往会选择苦修来减轻自己的罪孽,他们是上帝的坚定信徒。圣骑士相信战斗前的祷告词是获得力量的一种方法,因此圣骑士可谓是政教结合而产生的一种产物,他们是神精神的体现,是神意志的载体,在战斗中给予敌人最严酷的打击。他们铲除邪恶,是一切罪恶的克星,亦是正义与力量象征。 Jakiro - 双头龙在魔兽中它正式的名字是奇美拉(Chimera),出自于希腊神话,是在叙事诗、神话、美术画中常出现的生物,狮头、羊身、蛇尾,出自于希腊神话,致命攻击是喷火。欧洲神话传说中,厄喀德那(见Echinda)和堤丰(见Typhon)的后代,“Chimera”在希腊语里的意思是“山羊”,它拥有羊身、狮头(赫西奥德的《神谱》中记载有说它有三个头)和蛇尾,会喷火,最终被骑着飞马的贝勒洛方所杀。也有人说它是九头蛇许德拉的后代,或说是厄喀德那和她的儿子双头犬所生。在中世纪的叙事诗、绘画、雕刻和建筑中常会出现。凯米拉的来源众说纷纭,比较切实的说法认为它产于利西亚火山区,该火山的山脚下盛产蛇类,较高的山坡上盛产山羊,荒凉的山顶则是火山口,有狮子出没其中,因此凯米拉可能是这一地区的隐喻Kardel Sharpeye - 矮人狙击手 矮人(Dwarf),是种身材短小但四肢体格发达的种族。大部份的矮人对权力都没有欲望,对财宝的兴趣则大得多。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的侏儒都是矿工打扮。除此之外,侏儒是很有力的伙伴,是攻击力很强的战士。 矮人是由北欧神话 "Duerger"而来,身高大约一公尺,均留长胡,重族群,对于武器制作有不可告人之魔力,是优秀的工匠。曾为北欧神话中诸神铸造兵器。值得一提的是,矮人似乎跟半兽人(Orc)及地精(Goblin)族有很深的仇恨。

在龙与地下城(AD&D!)中,对矮人的描述如下:“矮人通常很容易被分辨出来(因为体形迷你嘛),他们都是工作狂,对于娱乐和休闲不太重视,喜欢黄金、宝石;一般的矮人都是黑头发,黑眼珠,有一点比较特别的是矮人不能骑大部分的坐骑(除了小马),矮人们喜欢陆地而讨厌海(他们不喜欢珍珠,虽然珍珠也是一种宝石),矮人在工作之余,最喜爱喝酒,从麦酒、啤酒、甚或烈酒,都难不倒他们。 矮人是天生的战士(与orc,half-orcs,goblin,hobgoblin战斗可加一点敌方伤害,在与oeres,trolls,ogre magi,giants,titans战斗时,减四点我方伤害),不过却对魔法不太灵光(不能成为Mage),所以也不擅长使用魔法物品(如使用rods,staves,wands,rings,amulets,potions,horns,jewels,有20%的失败机率,不过职业用品如牧师用品则不在此限),相对的,矮人对于魔法及毒也比较具有抗力(可因体质而增加一些抗力)。

矮人具有夜视力,在黑暗中也能看到60尺外的东西,另外,矮人对于地下的结构也很容易察觉(如通道、滚石、落石陷阱、暗门、暗室),因为矮人长期都在工作,所以体力很好(体质加一点),但因为他们的多疑性及阴沈的脸孔,所以一般人不太容易与矮人相处 Abaddon(亚巴顿) - 地狱领主Abaddon这个名字,在犹太教中有破坏者、灭亡、深渊、废墟墓、冥界、死的意思.在圣经《启示录》中的第九章提到亚巴顿的使魔:“在第五位天使吹响号角时会出现的‘堕天使’,号角一响,天上一颗星就会降临地上,打开通往冒着蔽天黑烟的无底深坑的洞口大门,地狱的最深处住着的堕天使亚巴顿,在最后审判来临的时候,为了使人类更加痛苦所放出来的使魔:像一匹预备出战的军马,头带着金色皇冠,男人的脸女人的头发,狮子的牙,蝎子的尾巴,穿戴着铁甲,翅膀振动的声音向快速奔驰的马车一样,用毒针攻击人类,虽然不会给予致命伤,但是活着的人却要活着的五个月之间,尝受着死一般痛苦的日子。 之后的恶魔信仰有对他的外观更详细的叙述,据说有着像镰刀一般的翅膀,像一个全身长满了绿色鳞片,鹰勾鼻,熊一样的脚,有着红色浓密毛发的男人,咧到鼻子旁的嘴中不时的吐出烟和火,而因为看到他可怕的外表而受到打击死亡的人不在少数Akasha(阿卡莎) - 痛苦女王 出自安妮·赖斯写出吸血鬼系列。Akasha是世上第一个吸血鬼。她原来是埃及的一个王后,古老的被诅咒的女王,最后被麦哈瑞特杀死并取而代之。做为剧情的主轴人物所起滴作用,当然是看小说才知道,另一说则是印度神话邪恶的5主神,貌似《女神的圣斗士-冥王篇》中也有她的身影。Atropos(阿特洛波斯) - 祸乱之源 命运三女神原本是北欧神话下的产物,在北欧神话里总称为Norns,是当初巨人族中Norvi的后代。依附于庞大北欧神话体系中的她们,有着自己故事的主题,那就是“世界之树”(Yggdrasil)。相传,“世界之树”是从被Odin杀死的巨人Ymir尸体上生长出来的,它那如同“盖亚”般巨大的树根分为三条主脉,一条伸向人类“中庭”的Midgard,一条伸向“巨人国度”的Jotunheim以及一条延伸到“死人之国”的Niflheim。而在这些树根之旁都有泉水涌现,滋养着树根。在伸向人类世界“中庭”旁的泉水是神圣的命运井——Urdar brunnr,她们的主要工作除了织造命运之网,还要每天从命运井中汲水来浇灌世界之树,并且只许Iduna来采,不许别人偷窃。此外,据一些北欧神话学家的说法,她们的居处Urdar brunnr,是众神会议的所在地,命运三女神在会议上的职务就是以将来的罪恶警告神只,吩咐诸神要把握现在,并且告诉诸神以过去的经验。 在希腊神话她们是宙斯的御前顾问西米斯的女儿,Atropos是命运三女神之最长者,原意为“不可逆转”,她在人寿尽时,即割断其寿数之线。Clotho,希腊神话中命运三女神中的最幼者,愿意为“纺线者”,她纺制人们寿数之线。 Lachesis 希腊神话中命运三女神的居中者,她手执生死簿和纺锤,人寿尽时,纱线即断。她们三人根据每个人的功绩和罪恶判定每个人应该有怎样的遭遇,直接决定着人类的命运。巴特农神庙的东面人字形山墙上《命运三女神》的一组雕像残片Kel'Thuzad(克尔苏加德) - 巫妖魔兽争霸3战役中巫妖王的信徒。在所有已知的不死系生物中,lich可能是最为强大的个体了。为了使自己更强大,它们会不择手段,而其他生物的事务,除非可能妨碍它们,否则对此它们毫不关心。 Lich身体干枯憔悴,介于人类与木乃伊之间。它的眼窝漆黑一团,除了极小的一点放射出强光,那里是它的眼睛。即使在最黑暗的环境中lich也拥有正常的视觉,但最猛烈的强光也不会对它的视力产生影响。Lich身上散发出来一种寒冷而阴森的气氛,令人感到不祥与恐惧。 Lich通常身着贵族的服装,还可能穿着它们以前职业的服装,不管哪一种情况下,它们的衣服都已朽烂。King Leoric - 骷髅王 Diablo1中作为反派出场,原本是西方大陆的英明君主,因掌管恐惧的魔神Diablo的侵入而变成残暴易怒多疑,最后虽被骑士长 Lachdanan 刺死, 但其诅咒仍存在,沉入永远的恶梦当中。 Krobelus - 死亡先知Krobelus是游戏Summoner 2中某个传教士角色的名字Lucifer(路西法)- 末日使者 Lucifer(路西法)原指没落的巴比伦(Babylon)之王,Lucifinil(路西菲尔),后来被误解为由天使沦落的撒旦,是在欧美信仰天主的国家中所禁忌的名字。在基督教传承中,掌管光明与黑暗的创世天使路西菲尔,原本是天国最受宠爱的大天使长,被允许陪侍于神的右侧,他光辉耀眼,拥有凌驾周围天使的美与勇气,还拥有六对羽翼。身为7位创世天使之首,拥有相当于神本身的七分之六左右的灵质能,这种近乎神的力量使得路西菲尔有点得意。神在创造亚当后由米迦勒带领到第十至高天,并将天界其余九天的天使全部召集,宣布封亚当为弥赛亚,要众天使对这位弥赛亚膜拜,路西菲尔断然拒绝了向亚当参拜。因为:「为何要逼我参拜他呢?我绝对不会参拜如此卑劣,比我晚出现的东西。在他形成之前,我就已经存在了,他才应该要参拜我。」(里圣经亚当纪13至14节)此一举动当然触怒了上帝,路西菲尔悻然离去。 路西菲尔开始觉得自己也可以当神,连同第二创世天使,代表及掌管活力、季节,天界的守门者,原本的撒旦——贝尔其巴普等一群实力坚强的天使及赞同路西菲尔说法的天使(其人数将近有总天使群的三分之一左右),宣布抛弃天使”菲尔〃的封号,群起叛变,神命米迦勒迎战,一场无天无地无日无月的对决随即展开。起义最终失败,路西法与其众被降下天谴、堕入地狱。然而他并未被屈辱与折磨所毁灭,而是成为地狱之王——撒旦Leshrac the Malicious - 受折磨的灵魂出自万智牌中的黑巫师,运用邪恶而强大的黑魔法,研究和操控黑暗力量的魔法师。为了追求终极的力量,认真

什么叫骑士

最佳答案欧洲的骑士时代始于公元900年前后,持续至中世纪结束的1500年左右。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其中势力最大的是法兰克王国。查理继承父位统治法兰克王国时期,开始了大规模地扩张领土战争。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些封地的小领主形成了欧洲最早的骑士阶层。公元11世纪,菲利蒲1世的军队基本上以重装骑兵为主攻力。法兰克骑兵的铠甲是用几层皮革重叠缝制成的短袖造型,表面缀有铁环。头上是带护鼻的圆锥形铜盔。下身是绑腿和带马刺的皮靴。 公元11世纪至13世纪,十字军东征标志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当时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骑士的铠甲多为锁子甲。锁子甲最早在公元前6世纪,由凯尔特人发明,之后被罗马人采用。十字军东征时,骑士们几乎全部披挂锁子甲。其重量大约13公斤。另外,由于长时间被太阳照射,铠甲发热易灼伤皮肤。为此,骑士们都在外面罩上缝有红十字纹样的白色长袍,头上的圆筒状铁盔上开着横条视孔和用来呼吸的小圆孔。14世纪以后,为了提高锁子甲的防御力,在胸、臂和腿等容易受到攻击的部分,增加了钢铁板金护甲。这些护甲成为日后盛行欧洲的板金铠甲的前身。头盔也由圆筒状换成尖锥形。到了15世纪,板金铠甲的制作技术变得愈加成熟,出现了全身披挂板金铠甲的重装骑士。但是,整套甲胄的总重量达50公斤。1585年,英国的甲胄匠人制作出新型板金铠甲,以当时流行的绅士服款式为造型,表面涂成黑色,并刻有精美的镀金装饰,这种镀金装饰既美观又可防锈。在实战时,还配备有缓冲面罩和护胸甲。此种造型的铠甲凝集了当时甲胄匠人制作工艺的最高技术。

关于骑士与骑士文化你可以去看这篇文章,作者写的非常好:

骑士与骑士文化——由 ♀☆DLM☆♂™ 发表在他的个人Blogs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尔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 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了十一世纪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 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衔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 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 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 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衔,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请介绍一下“骑士”

最佳答案楼主~`内容太多`帖不上来~除了下面的内容~希望你去以下两个地方看看~

Knight 的意思是骑士,武士/爵士。

在中世纪封建时代Knight是爵位最低一级的贵族封号。

在欧洲古代文化传奇小说中,骑士总是是英勇善战的勇士的代称。善于使用各种近战的冷兵器,忠于自己的国家,秉着怜悯,荣誉,牺牲,卑歉,精神,英勇,公证,诚实八大骑士美德,纵横在不列颠尼亚和传说中的大陆。挥舞长剑杀入黑暗的地下城,无畏的面对恶魔和龙族,经过浴血的战斗,得到荣誉与财富。

所谓基督教义和骑士精神包括八大美德:怜悯,荣誉,牺牲,卑歉,精神,英勇,公证,诚实。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尔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衔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衔,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起初,骑士是由骑兵发展而来,而其先决条件就是只有骑兵取代步兵,骑士阶层才能兴起。第一次使骑兵们大显身手的无疑是日尔曼击败东罗马之战,这一役,令骑兵确立了优势。但是骑士并不等于绝对意义上的骑兵,骑士其实是西欧把军事力量纳入封建体制的产物。一开始,因为有大量的自由民存在,因而实行了自由人服义务兵役的制度。但是随着土地的兼并,大地产制导致了自由民数量大减,使得义务兵役难以实行,能被征入伍的人范围日益狭窄,而且自由民也无力负担军事装备,于是骑士开始成为领主的特权。

为了保证相当数量的兵源,当时的上层采取了一些措施,即把兵役与经济来源结合在一起,也就是以后中世纪普遍的采邑制,这个制度始于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时期。兵役从义务制转变为采邑制,于是封建领主的军队成了国家军队的基础。这种制度具有稳定性和牢固性,使骑兵从分散的状态转化为一个骑士阶层,即形成了骑士等于骑兵加土地所有制的组成。

骑士在当时的主要职责是军人,而军人形象极受社会尊敬,因为军事活动频繁是中世纪特征,在人们观念中,战争属于正常的社会生活状态。在经济领域中,骑士是封建体制组成部分,效忠于领主,并通过宣誓等仪式来加强这种纽带关系。而在社会阶层方面,贵族可以是作战的骑士,但骑士并不一定是贵族。骑士主要职责是作战,而不具备贵族所具有的司法权和一些世袭权,而是“贵族的随从”,处于贵族、农民之间的中间阶层。

12~13世纪之后的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开始削弱,在经济、政治领域提高地位,逐渐与贵族融合。那个时候骑士的培养已经必须从出生开始,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历程:出生时便由父亲监督实行洗礼,从小由乳母养到7岁,不可和家人同住。7岁后,真正走上骑士的道路。离开住处到一个高于自己家庭地位的贵族家族,开始学习成为骑士的必备知识,如养猎鹰、各种宗教知识和礼仪。14岁起担任贵族的贴身随从,为礼仪性质,可从中学到很多经验知识,直到21岁长大成人。

21岁时,必须经过一种特殊的仪式,才能脱离领主家庭成为自主独立的骑士。仪式很隆重,这种授封礼被认为是过去成年礼的延续或变形:在第一天中要进行沐浴和祈祷两个仪式,为的是净化肉体和灵魂。第二天正式授封:接受战马,并举行象征性的比赛,成为骑士的外在标志。

所以,当时的骑士具有固定的特点,并有专门的称呼为“兵”。

中世纪骑士和教会的关系是中世纪骑士的一大特征,也是野蛮和理论的相结合。

最初这双方是对立的,因为骑士代表摧毁的一方,而基督教代表被摧毁的罗马帝国;骑士十分尚武,以掠夺为特征,且掠夺目标常常直指教堂。双方在理论、实际上都冲突,基督教崇尚和平,骑士则以战争为乐。

导致两者的结合主要是有以下两个因素:第一,源于教会的世俗化。因为得到了大量土地,使得教会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当时的一个小教会都可以拥有为数1000多个的庄园。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教会开始涉足世俗事物,从对国王的依附到对国王的支配,也使骑士保护的对象发生了转移,骑士作为基督徒,不能侵犯教会,教会从与骑士对立的机构变为被骑士保护的机构。第二点,则是骑士本身也发生了变化。因为进入教会是当时贵族后代获得社会地位的方法,所以骑士们从小就接受宗教教育,遵从上帝的教导来选择合适的行为,从小培养对上帝的信仰;另外,骑士在战争时战途凶险,遇到困难就往往祈求上帝的保佑;还有一部分骑士因为战争太过残酷而转向修道,另一部分大难不死的骑士则因为需要精神上的安慰,而绝对的信仰基督教。

因此,很多教会的行为准则成为了骑士的准则,骑士成为了上帝的战士。当时骑士的准则主要为以下几点:做一个虔诚的基督徒。12~13世纪后,虔诚成为首要准则,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质,也是资格,对骑士有了规定和约束。骑士的装备也代表着教义,剑是十字教的象征,盾代表着保护教会的职责,双刃剑则代表了正义的一面和杀敌。而且信仰上帝,骑士也必须有实际行动,为祈祷和忏悔罪行。必须成为保护教会的卫士,世俗国家是上帝在人间的房间,国王是房间的代表,骑士保护国王既为保护上帝,从而转化为保护教会的职责。

中世纪骑士的爱情观也有其独特之处,与现代人的观念并不相容,可说是独树一帜。

当时的婚姻以财产为基础,骑士们追求爱情,但对象都是贵妇人,且不以结婚为目的,这种观念成为中世纪后期宣扬的主题,吟游诗人用诗歌在各地歌唱,对以后的欧洲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这种爱情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减弱,开始依附贵族宫廷而生活,讲究礼仪、风度而非武力。特别是十字军东征后,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妇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宫廷中经常担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为前来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对象。而且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长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两者无形中构成一种母亲式的崇拜。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骑士为利益而结婚,为了满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寻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这种爱情有很多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观念:其中包含着效忠观念,但并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为目的,历经艰难也无所谓;这也是道德提升的机会,封建附庸关系在爱情方面的体现为服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贵妇人是那个时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鲁的骑士如得其垂青,可变得有修养,符合作为上层人的规范,也是和平时期的要求。

你能介绍一下NBA球星小奥尼尔吗?

最佳答案提起杰梅因奥尼尔,很多了解他的老球迷第一时间想到的一个词,恐怕就是“大器晚成”了,作为96一代最好的内线球员之一,效力开拓者期间的小奥尼尔并没有展现出出色的实力,四个赛季场均得分也不过3.77分,直到第五个赛季加盟步行者之后,才逐渐成为了联盟巨星球员,这样来看的话,小奥尼尔的确算是大器晚成,但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1996年选秀大会中,身高2米11,只有17岁半的小奥尼尔被开拓者队用首轮17顺位选中,成为了拜纳姆之前NBA被选中球员的年龄之最,但是在开拓者效力期间小奥尼尔却没有得到拜纳姆在湖人时期的待遇,17顺位,本身也不是一个会被当成核心培养的顺位,开拓者选中小奥尼尔,也仅仅只是因为在这个顺位中,没有其他球员比小奥尼尔的天赋更加出色了,而不是因为,球队确实需要小奥尼尔的加盟补强位置的深度。

效力开拓者的首个赛季,中锋位置被“世界屋脊”萨博尼斯和老将克里斯杜德利把持,而大前锋位置则有“怒吼天尊”拉希德华莱士和加里特伦特,还是菜鸟的小奥尼尔,单赛季只登场了45次,场均不过只得到了10分钟左右的出场时间,到了97-98赛季,虽然走了老将杜德利,但是布莱恩格兰特和卡托的加盟,导致开拓者的内线更加拥堵,小奥尼尔的上场时间,也仅仅比菜鸟赛季增加了3分钟而已,而效力开拓者的最后一个赛季中,球队内线的主要配置则是施拉姆夫,萨博尼斯,格兰特和华莱士。

在同为高中生球员的科比在洛杉矶已经坐稳首发,球队为了培养他甚至不惜送走球队原本的首发外线埃迪琼斯时,小奥尼尔却还在混乱的开拓者,只能在垃圾时间或者球队出现伤病的情况下,获得寥寥无几的出场时间,熟悉职业联赛的朋友们应该了解,对于年轻球员而言,新秀合同内的几个赛季最为重要,这不仅是球员学习的一个黄金时期,也是年轻球员打磨球技,积累信心经验和证明自己的一个关键时期,而这段时期的小奥尼尔始终都是球队的边缘人物。

这时估计就有朋友反驳了,会认为小奥尼尔得不到出场机会是因为不够努力,其实事实却是,即便小奥尼尔足够努力,也战胜不了他在队内的竞争对手,一个是95年选秀大会的5号秀,技术成熟,是当时最具潜力和即战力的大前锋拉希德华莱士,一个是96年的17号秀,技术和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未来不可预测,只有天赋的小奥尼尔,换你是开拓者队的主教练和管理层,在将总冠军作为目标的情况下,会将培养重心放在小奥尼尔身上,还是拉希德华莱士身上?更何况不努力的情况下,小奥尼尔能在步行者队一鸣惊人?

新秀合同结束后,被开拓者耽误了四个赛季,早已心生去意的小奥尼尔终于被开拓者队进行交易,以换取步行者队的内线戴尔戴维斯,而在效力步行者的首个赛季,成为球队首发的小奥尼尔,就能够场均贡献12.9分9.8篮板2.8次盖帽的数据,三项数据至少比开拓者时期翻了三倍,单赛季总盖帽数更是创造了步行者队的队史纪录。

这更加印证了小奥尼尔是被开拓者耽误的事实,也印证了小奥尼尔如果能早些离开开拓者队,或许不会大器晚成,更有可能早早的成为一名内线新星,在小奥尼尔的第二个赛季,场均登场13.5分钟的情况下,可以贡献4.5分3.4篮板1盖帽的数据,如果换算成36分钟的话,小奥尼尔场均可以贡献12分8篮板2.7助攻,这还不算上核心阵容的加成,已经和效力步行者首个赛季的数据相差无几了,小奥尼尔缺少的不是实力,只是缺少展现自身实力的机会。

在步行者队得到机会的小奥尼尔,也证明了自己的实力,效力第二个赛季,便以场均19分10.5篮板2.3盖帽的数据,当选为当赛季进步最快球员,更是首次入选了全明星和最佳阵容三阵,从开拓者期间的边缘球员,一跃成为了步行者队新的核心,和东部联盟中最出色的内线,步行者的第三个赛季,小奥尼尔成为联盟仅有场均获得20+10数据的三位球员之一,季后赛中,他更是将自身的场均数据提升到了22.8分17.5个篮板,数据和风头,完全盖过了当年需要他仰望的拉希德华莱士,也从步行者队得到了7年1.23亿美金的天价续约合同。

之后奥本山宫殿事件毁了那支具备争冠实力的步行者,小奥尼尔在之后的赛季中遭受了严重的伤病困扰,长期的缺阵也导致步行者队的战绩下滑,也因此被球队交易,之后辗转猛龙,热火,凯尔特人,太阳和勇士,最终在2017宣布正式退役。

如果说小奥尼尔大器晚成,这些并不恰当,他和效力于步行者期间,东部主要对手活塞队领袖比卢普斯一样,缺少的永远不是实力,而是一个慧眼识珠的伯乐,和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但同样,小奥尼尔也是一位当之无愧的强者,正是因为他的努力和坚定的信念让他坚持了下去,最终得到了证明自己的机会,而不是和米利西奇,夸梅布朗那样选择沉沦,毕竟机会永远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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