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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有亚瑟王么?

历史上真有亚瑟王么?

优质回答历史上有亚瑟王此人,他是古不列颠传奇国王。

阿瑟·潘德拉贡,又译亚瑟·潘德拉贡,史称亚瑟王,传说中古不列颠最富有传奇色彩的伟大国王。人们对他感性认识更多的是来自凯尔特神话传说和中世纪的一些文献,没有人大量涉足过亚瑟王的真实生活。传说他是圆桌骑士的首领,一位近乎神话般的传奇人物。

考证:

关于亚瑟王的传奇故事,最初如何诞生,源自何处,皆无从查考。究竟亚瑟王是不是以某位历史人物作为基础塑造出来的虚构角色也不得而知。如果确实存在亚瑟王这个人物,史学家据推测他所生活的年代大概是公元500年左右,其间是一段50年左右(符合所知的各亚瑟王版本)的时期。

公元600年左右, “亚瑟”这个名字首次出现在了一首名为《高多丁》的诗中。这首诗由威尔士吟游诗人所著,是最早提到“亚瑟”的文字记录。

威尔士的一个故事集《马比诺吉昂》包含了几个有关亚瑟传说的古老故事,其中追溯到11世纪中叶的《库尔威奇与奥尔温》是威尔士最早关于亚瑟王的故事。故事由几个传统民间传说组成,讲述了库尔威奇和巨人姑娘奥尔温之间的爱情。在这个故事中,亚瑟并非故事中的中心人物,但“亚瑟传奇”中的几位重要人物却首次露面。

“亚瑟传奇”一直令英国人引以为傲,使他们缅怀昔日的光辉 。亚瑟王与其追随者圆桌骑士们的故事在西欧地区广为流传。在爱尔兰的一些传说中,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如亚瑟王曾智盗费奥纳骑士团,即“芬利亚勇士”,传说中爱尔兰一群优秀勇士组成的战斗集团)首领芬恩·麦克库尔的猎犬,捕杀凶猛的野兽和狮子,杀死巨人、巫师等。作为群雄之首,他率领着众骑士们出生入死,挥戈天下,在这点上与芬恩·麦克库尔有许多的相同之处。

西元800年左右,威尔斯的修士撰写了一本《布灵顿人的历史》,书中首次记载“亚瑟”这个名字,描述他领导威尔斯人抵抗从泰晤士河中游入侵的萨克森人。由威尔士僧侣写于公元950年左右的《威尔士年鉴》书中曾两次提到“亚瑟”。

在12世纪,“亚瑟传奇”因蒙茅斯的杰弗里的文学作品而流行于欧洲。他收集了各地流传着的有关“亚瑟”的故事,编撰了《不列颠诸王史》。这本书内容包括了亚瑟的身世、私生子莫德雷德叛乱,王后桂妮维亚出轨,亚瑟死后至仙境亚瓦隆疗养等细节。在其笔下,魔法师梅林成为了“亚瑟传奇”中的新角色,但圆桌武士和兰斯洛特尚未出现。

法国诗人克雷蒂安·德·特罗亚撷取凯尔特传说中的幻想成分,加入圣杯的主题创作了五部亚瑟王传奇。兰斯洛特、帕西法等圆桌武士的事迹成为重心,亚瑟王反而成了配角。瓦斯、雷亚孟等人都曾写过有关圣杯(grail)的故事。

在关于亚瑟的书籍和故事中,最令人称道的或许是英国作家马洛礼所撰写的《亚瑟王之死》。这本书写于1470年左右,在1485年由英国印刷工威廉姆·卡克斯顿印刷,他希望读者能从亚瑟时代荣誉和风范中学到珍贵的教训。这本书的大量印制,对亚瑟王的传说有着难以忽视的影响。马洛礼曾宣称译自一部法文作品,但确切书目至今仍不可考。

历史上有名的骑士

优质回答1、迪昂·德·鲍蒙

通称骑士迪昂(1728年-1810年),生涯的前49年以男性身份活着,而后33年则以女性身份活着,是世界历史上著名的性别争议人士,同时也是神一般的间谍和剑术大师。

洗礼名Charles-Geneviève-Louis-Auguste-André-Timothée &Eacute,便于记忆,一般采用简写的Charles d'Eon de Beaumont暂译作查理・迪昂・德・博蒙。

2、雨果·德·帕英

雨果·德·帕英(约1070 - 1136)是十字军东征史上的重要人物,是圣殿骑士团的联合创始人和第一任宗师。他早年生活的历史细节尚不清楚,但这位法国贵族可能参加过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欧洲基督教军队在东征中占领了耶路撒冷。

随着基督徒越来越多地去圣城朝圣,他们经常发现自己在路上受到攻击。因此,大约在1118年,德·佩恩斯和他的八名骑士向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二世寻求许可,为朝圣者建立一种保护性的服务。圣殿骑士团获得了基督教权威的支持,包括教皇英诺森二世。

3、霍格尔

在中世纪作品里霍格尔经常作为查理曼的十二骑士之一出场。但在最被广为传诵的《罗兰之歌》里,霍格尔并非查理曼的十二骑士之一,也没有在比利牛斯山脉的战役中不幸身亡,而是追随查理曼参与了之后对萨克森人的复仇之战,并最终在女神摩尔加娜的引领下,前往阿瓦隆岛,成为了摩根勒菲的情人。

4、威廉·马歇尔

威廉·马歇尔(公元1146年-1219年)是一个小贵族的第四个儿子,后来成为英国历史上最受尊敬的骑士之一。在他早期的骑士生涯中,他参加过数百甚至数千名格斗者参加的模拟格斗比赛。他从一个巡回赛到另一个巡回赛,一路成名,靠赢得的奖金发家致富。

他后来侍奉了五位英国国王,并与女继承人伊莎贝尔·德·克莱尔结婚,成为英国最富有的人之一。威廉王子帮助约翰国王和他的贵族们进行谈判,最终在1215年签署了《大宪章》。

1216年,约翰国王去世,9岁的亨利三世成为国王,威廉成为英格兰的摄政王。尽管那时他已经70岁左右,但第二年他带领年轻的国王军队战胜了法国军队和反叛的贵族。

5、巴亚尔骑士

巴亚尔骑士(1473-1524)原名皮埃尔·特利尔,也翻译为贝亚尔,拜亚尔。中世纪时期法国名将,以骑士巴亚尔闻名于世,纵然已过数个世纪,他依然被人们认为是“无懈可击的无畏骑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迪昂·德·鲍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雨果·德·帕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霍格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威廉·马歇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巴亚尔骑士

什么是骑士

优质回答骑士[knight,chevalier],从字面上来说,是指拥有自己的军马[cheval],在骑兵队里服役,并且以骑士风范来约束自己的人。他的职责是和他领主的敌人作战。14世纪的法国的编年史作者让·傅华萨[JeanFroissart]说道:‘骑士生来就是要准备战斗的,那些毫无畏惧的投入战斗的骑士将从中获得无上的荣耀。‘(knight,chevalier,cavalier三词都可以译为‘骑士‘,但是在词源和具体含义上还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别。Knight来自古高地德语,原意是指‘有武装的人‘;Chevalier来自法语,词根是拉丁语中的‘骑马的人[horseman]‘[caballarius];Cavalier和chevalier是同根词。用chevalier的地方一般也可以用knight,但是反之则不然。一般的用法里knight用的更多,而且作为一种荣誉爵位时,只能用knight。cavalier则更加强调‘骑兵‘这层意思,cavalry是它的整体名词。Knighthood和chivalry一般也可以通用,但是后者作为专指一种精神的‘骑士风度‘则用的更多。

骑士最初是陪伴领主和国王的,这种同伴的资格必须得到正式认可。大约到了公元1200年左右,教会接管了册封骑士的仪式,并且将很多宗教礼节和规范加入了这个仪式,使之近于神圣。将要成为骑士的年轻人首先要沐浴,象征灵魂得到洁净。然后穿着洁白的上衣,身披红色长袍,在祭坛前伫立或是跪拜10小时。他的盔甲和佩剑就放在祭坛上。到天色破晓的时候,他来到一群骑士和女士面前,那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弥撒。他的担保人将他带到领主面前,并且将他的武器和防具一件一件的递给他,每递一件,都要加上一句祈祷和祝福。仪式中最关键的一步是为新骑士绑上马刺[spurs],今天我们的语言里还保留着这个仪式的痕迹:‘他终于出人头地了[Hehaswonhisspurs]。‘一位年长的骑士还要用自己的掌缘或剑身在新骑士的脖子或面颊上重重的打一下--这一击是所有的骑士都必须承受而且不得反击的。这位刚刚被册封的骑士接下来还要宣誓:自己的剑永远只用于正当的理由,用来捍卫教会,保护孤儿寡妇,济贫救苦,铲除奸恶。整个仪式以马术表演、模拟决斗和格斗游戏而告终。全部的仪式是非常感人的。很多诚挚的骑士终其一生都无法忘怀他们在祭坛前度过的一夜,也无法忘怀他们当年作出的誓言。

神话传说中赫拉克勒斯的生平

优质回答赫拉克勒斯是希腊英雄赫拉克勒斯的罗马名字,赫拉克勒斯是古希腊神话中最受欢迎的人物。赫拉克勒斯是众神之王宙斯和凡人阿尔克墨涅的儿子。总是追逐一个女人的宙斯化身为阿尔克墨涅的丈夫安菲特律翁(Amphitryon),在阿尔克墨涅(Alcmene)的丈夫安菲特里翁(Amphitryon)的一个晚上拜访了阿尔克墨涅,因此赫拉克勒斯(Hercules)天生就是一位具有惊人力量和耐力的半神。他表现出惊人的壮举,包括与死亡搏斗和两次前往冥界,他的故事在整个希腊和后来的罗马流传,然而他的生活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很不容易,他与他人的关系往往是灾难性的。这是因为宙斯的妻子赫拉知道赫拉克勒斯是她丈夫的私生子,并试图摧毁他。事实上,他出生时名叫阿尔凯乌斯,后来取名赫拉克勒斯,意为“赫拉的荣耀”,表示他将因与女神的困难而出名。

半神像凡人一样受苦,可以像任何男人或女人一样轻松地将生活中的事情弄得一团糟,但却做出凡人无法做到的事,对希腊和罗马人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赫拉克勒斯是一种超能力的普通人,他经历了失望,度过了糟糕的日子——甚至是糟糕的岁月——最终因他人的诡计而死亡。这些故事,除了简单的娱乐性之外,还可以让古代观众知道,如果像赫拉克勒斯这样的英雄遭遇不幸,他们对自己生活中的失望和悲剧没有什么可抱怨的。赫拉克勒斯是人类状况的象征,用海明威的话说,“一个人可能会被摧毁,但不会被打败”。赫拉克勒斯性格的一个有趣方面是,因为他的神力和能力,他不必心甘情愿地屈服于强加在他身上的任何劳动或惩罚。他选择忍受侮辱,例如他著名的十二个劳动或他对女王 Omphale 的奴役,并且心甘情愿地这样做。他的内在力量和吃苦耐劳的能力使他成为人们的励志人物,是混乱中稳定的象征,即使混乱是他自己造成的。历史学家 Thomas R. Martin 写道:他的内在力量和吃苦耐劳的能力使他成为人们的励志人物,是混乱中稳定的象征,即使混乱是他自己造成的。历史学家 Thomas R. Martin 写道:他的内在力量和吃苦耐劳的能力使他成为人们的励志人物,是混乱中稳定的象征,即使是他自己造成的混乱。历史学家 Thomas R. Martin 写道:

在希腊世界各地建立国际性邪教的唯一英雄是强人赫拉克勒斯(Hercules)。他战胜怪物和完成不可能完成的超人壮举使他成为许多城邦的保护者(129)。

早期生活

虽然他被视为弱者的勇士和伟大的保护者,但赫拉克勒斯的个人问题确实从出生时就开始了。赫拉派了两个女巫来阻止分娩,但她们被阿尔克墨涅的一个仆人骗到了另一个房间。赫拉然后派蛇在他的摇篮里杀死他,但赫拉克勒斯勒死了他们。在神话的一个版本中,阿尔克墨涅为了保护他免受赫拉的愤怒而将她的孩子遗弃在树林中,但他被女神雅典娜发现谁把他带到赫拉,声称他是一个孤儿,留在树林里需要营养。赫拉用自己的 *** 给赫拉克勒斯喂奶,直到婴儿咬住她的 *** ,此时她将他推开,将她的乳汁洒在夜空上,从而形成了银河系。然后她把婴儿还给雅典娜,并告诉她自己照顾婴儿。女神用自己的 *** 喂养孩子,不经意间为他注入了更多的力量和力量。

他在他所谓的父亲 Amphitryon 的宫廷里长大,在那里他有这片土地上最好的导师,教他摔跤、骑马、击剑、射箭、如何驾驶战车、弹奏七弦琴和唱歌。然而,赫拉克勒斯不知道自己的实力,有一天在一场争吵中用七弦琴击打了他的音乐老师莱纳斯,杀死了他。然后他被派去照看羊群,以免他遇到麻烦。这对赫拉克勒斯来说似乎是不可能的,然而,当他听说底比斯军队被一队明扬人击败后,他觉得这是不公平的,他带领一队底比斯勇士击败了明扬人并恢复了底比斯的秩序. 底比斯国王克里昂将他的女儿墨伽拉送给赫拉克勒斯,在婚姻中作为他的感激之情。

赫拉的疯狂与十二个劳动

在故事的这一点上,赫拉克勒斯是一位年轻、成功的英雄,已婚,并及时育有三个强壮的儿子。赫拉无法忍受这种情况,因此疯狂地杀死了他的孩子(在某些版本中,还有墨伽拉)。他继续愤怒,直到雅典娜用石头将他击倒,当他醒来时,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悲痛欲绝。他会自杀,但他的堂兄忒修斯说服他这是懦夫,他必须找到一种方法来弥补他的罪过。赫拉克勒斯咨询了德尔斐的神谕,神谕告诉他必须依附于他的堂兄欧律斯透斯,梯林斯和迈锡尼的国王,谁会想办法弥补他的罪过。这些劳动力最初只有十人,但后来增加到十二人。在德尔斐之后,他不再被称为阿尔凯厄斯,而改名为赫拉克勒斯。

赫拉克勒斯的十二项功课是:

1.杀死对所有武器无动于衷的尼米亚狮。他把狮子困在一个山洞里,徒手勒死了它。然后他剥了它的皮,并从此将皮作为他的斗篷。

2.杀死九头蛇的怪物,它有九个毒头,当一个头被砍掉时,会在它的位置上长出两个。赫拉克勒斯和他的侄子伊奥劳斯一起砍下了头,伊奥劳斯然后用火炬灼烧了脖子以防止它们重新长出来。赫拉克勒斯然后将他的箭浸在九头蛇的血液中以备将来使用。因为它太毒了,它很快就死了。因为他在这项工作中得到了帮助,所以欧律斯透斯不会把它算作十人之一,而是指派了另一人。

3.捕捉被阿尔忒弥斯女神奉为圣物的赛瑞尼提安母鹿。赫拉克勒斯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试图抓住那只带着金鹿角的活鹿,最后用箭射中了它的蹄子。即便如此,阿尔忒弥斯还是拒绝让他带走那只鹿——并且会因为猎杀它而杀死他——直到她听到他的劳动故事并放他走。

4.捕捉厄里曼斯野猪。这项工作将赫拉克勒斯带到了半人马的土地,他用来吸引野猪的酒将半人马吸引到他身边。他们袭击了他,他不得不杀死其中许多人,但将野猪活着带回了欧律斯透斯。正是在这项工作中,他与英雄杰森和他的阿尔戈英雄一起参与了冒险。

5.一天之内打扫奥吉乌斯的马厩。Eurystheus 觉得这次与 Argonauts 的冒险对赫拉克勒斯来说是一种不必要的奢侈,因此为他的下一次工作设计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奥吉乌斯国王的马厩很大,他的畜群也很大,一个月内似乎没有人能打扫干净,更不用说一天了。赫拉克勒斯说他会这样做,但让奥吉乌斯答应他,如果他成功了,他就会得到牛群的十分之一。奥吉乌斯同意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能输,但赫拉克勒斯改道两条河流流过马厩,将它们彻底清理干净。奥吉乌斯随后拒绝履行他所做的交易。赫拉克勒斯觉得自己被骗了,发誓一旦他为欧律斯透斯完成了他的工作,他就会回来杀死奥吉乌斯。然而,欧律斯透斯告诉他,他的劳动得不到任何报酬,而且通过试图获利,

6.赶走肆虐乡村的Stymphalian Birds。他用雅典娜给他的拨浪鼓完成了这件事。嘎嘎声惊动了飞走的鸟儿,赫拉克勒斯用箭射落了它们。

7.从克诺索斯带回克里特公牛。公牛属于克里特岛国王米诺斯,是海神波塞冬的圣物;因此,它可以在水上行走。米诺斯不再想要那头公牛,因为他的妻子爱上了它,事实上,因为它怀孕了(生下了牛头怪),所以米诺斯很高兴地把公牛给了赫拉克勒斯,赫拉克勒斯骑着它从克里特岛过海到雅典,把它带到欧律斯透斯。公牛随后被释放,并在整个阿提卡造成进一步的麻烦,直到它最终被忒修斯杀死。

8.带回狄俄墨得斯的母马。狄俄墨得斯是一位色雷斯国王,他以稳定的人肉饮食喂养他的马,因此没有人靠近他们。赫拉克勒斯将狄俄墨得斯喂给马匹,吃饱后将它们带回欧律斯透斯。正是在此期间,无论是前往或离开狄俄墨得斯的宫殿,赫拉克勒斯都停下来拜访他的老朋友阿德墨图斯,他的妻子阿尔刻斯提斯最近去世了。赫拉克勒斯为了阿尔刻斯提斯的灵魂与死亡搏斗,并将她送回了她的丈夫。

9.带回希波吕忒的束带。希波吕忒是亚马逊的女王,她的腰带(腰带)是她统治权的象征。亚马逊人最初欢迎赫拉克勒斯,但赫拉伪装成他们中的一员,散布谣言说赫拉克勒斯来绑架女王并奴役他们。该女子攻击赫拉克勒斯和伊波利特在战斗中被打死; 赫拉克勒斯然后拿起她的腰带离开了。然而,在这种劳动的另一个版本中,没有人死亡。赫拉克勒斯绑架了希波吕忒的妹妹并勒索她的腰带,然后平静地离开。在他的回程航行中,他还有许多其他的冒险,这进一步激怒了欧律斯透斯,但他认为腰带是一种合法的劳动。

10.带回加的斯国王 Geryon 的牛。赫拉克勒斯在这项工作中有许多附带冒险,包括无意中在直布罗陀建造了赫拉克勒斯之柱,并威胁要用他的箭射太阳,因为他太热了。当他最终到达加的斯(西班牙)时,他在圈养牛群时遇到了很多问题,包括必须追赶一头公牛(牛群必须完整才能被接受)。赫拉把牛带回希腊,派牛虻去蜇这些野兽并驱散它们,所以赫拉克勒斯不得不再次将它们围起来。然后凯尔汀公主看到了赫拉克勒斯并爱上了他。她把牛藏起来,除非他和她发生性关系,否则不会透露它们的下落。他做到了这一点,因此成为凯尔特斯的父亲,凯尔特斯的祖先凯尔特人。他最终把牛带回了欧律斯透斯,欧律斯透斯认为这项劳动是合法的。

11.带回赫斯珀里得斯的金苹果。在前往苹果生长的神圣树林的途中,赫拉克勒斯发现普罗米修斯被绑在他的岩石上并释放了他。普罗米修斯心存感激,告诉他苹果被一条名叫拉顿的巨龙看守着,无法被征服,所以赫拉克勒斯应该设法得到泰坦阿 特拉斯,他肩负天地,为他摘苹果。当赫拉克勒斯到达小树林时,阿特拉斯同意提供帮助,但赫拉克勒斯必须在阿特拉斯去拿苹果时承担世界的重量。赫拉克勒斯接受了负荷,阿特拉斯得到了苹果。然而,当他回来时,阿特拉斯不想再负重,打算让赫拉克勒斯代替他。赫拉克勒斯欣然同意留下来托起宇宙,但问阿特拉斯是否可以再负重一会儿,这样他就可以调整斗篷来缓冲肩膀。阿特拉斯夺回了宇宙,赫拉克勒斯拿起苹果离开了。

12.带回冥界的护卫犬塞伯鲁斯。在最后的工作中,欧律斯透斯决定做一件他知道不可能的事情:把守卫哈迪斯入口的三头狗活着带回来。在进入冥界之前,赫拉克勒斯必须在圣城厄琉西斯接受厄琉西尼亚之谜的启蒙。然后他前往冥府,在那里他在冥界进行了进一步的冒险,例如将他的堂兄忒修斯从他被束缚的遗忘之椅上解放出来。他还与曾与阿尔戈英雄一起旅行的英雄梅莱格交谈过,他告诉他,当他回到地球时,他应该嫁给梅莱格的妹妹德亚尼拉. 哈迪斯允许赫拉克勒斯带走塞伯鲁斯,前提是他没有伤害狗。他与塞伯鲁斯搏斗并把他带回欧律斯透斯,欧律斯透斯对这只动物非常害怕,他告诉赫拉克勒斯所有的工作都已经完成,并将狗带回他找到它的地方。

进一步的冒险与奴隶制

赫拉克勒斯现在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而且在他完成了所有事情之后,人们可能会认为他现在可以平静地享受他的日子了。事实并非如此。无论是赫拉的诡计,还是他自己的脾气和不克制,赫拉克勒斯都会承受更多的麻烦。赫拉再次发疯,赫拉克勒斯杀死了奥恰利亚的王子伊菲托斯,神谕告诉他必须出卖自己作为奴隶来赎罪。他成为了吕底亚王后翁法勒的财产,她为女英雄制作了女装,并与宫廷的其他女士们一起做针线活。翁法勒最终把他当作自己的情人,然后放了他。

他接着远征特洛伊,它与其它英雄的帮助下,他征服了(之前的长特洛伊战争),然后成为参与战争与泰坦西西里岛。泰坦在几个世纪前被宙斯击败,但又重新崛起,根据预言,这一次众神只能在凡人英雄的帮助下获胜。赫拉克勒斯帮助打败了泰坦,从混乱中拯救了世界,从监禁中拯救了众神。然后他航行回希腊报复奥吉乌斯,因为他在清理马厩时拒绝履行他的协议。赫拉克勒斯在这场战斗中被击败因为他在与泰坦的战争中仍然虚弱。他离开了奥吉乌斯的土地,并在进一步的冒险之后降落在卡利登,在那里他遇到并爱上了梅莱格的妹妹德亚尼拉公主。为了她的手,他不得不与河神阿喀琉斯搏斗并获胜,并因此结婚。

迪安尼拉与婚姻

德伊阿妮拉和大力士幸福地生活在卡吕冬一段时间,直到他偶然地杀害了他的父亲-在-法律的斟酒。虽然是意外,也得到了国王的原谅,但赫拉克勒斯无法原谅自己,决定带着狄亚尼拉离开这座城市。他们到达了埃文努斯河,在那里遇到了半人马Nessus提出将Deianira背在他的背上。然而,当他到达另一边时,他试图 *** 她,赫拉克勒斯用他的一支箭射中了他。这些是赫拉克勒斯浸在九头蛇血液中的同样的箭,当他告诉迪安尼拉他的血液具有作为爱情魔药的特殊品质并且她应该在小瓶中取一些时,半人马快死了。如果她觉得赫拉克勒斯对她失去兴趣,他说,她应该把血洒在他的衬衫上,他会永远爱她。Nessus 明白,当然,血液对任何凡人都是致命的,这是他对赫拉克勒斯之箭的报复。

赫拉克勒斯和德亚尼拉在特拉奇斯城定居,组建了一个家庭,并再次幸福了一段时间,直到赫拉克勒斯与欧律图斯开战,欧律特斯像奥吉乌斯一样,早年曾侮辱过他。他杀死了欧律特斯,并娶了他的女儿伊奥勒(他曾在射箭比赛中获胜,但被拒绝)为妃。另一个版本的神话讲述了他如何帮助阿尔忒弥斯杀死一头正在蹂躏王国的野猪,并作为礼物送给了 Iole。赫拉克勒斯随后准备了一场胜利盛宴,并通知德亚尼拉将他最好的衬衫送给他在节日期间穿的最好的衬衫。Deianira 担心 Hercules 现在更喜欢 Iole 而不是她,她将衬衫浸在 Nessus 的血液中,然后洗去污渍,只留下毒药。赫拉克勒斯一穿上衬衫,他就被痛苦折磨着,开始燃烧起来。他把身上的衬衫撕了下来,但毒液已经移植到了他的皮肤上。身为半神的他,不能死的太快,痛苦不堪,毒气渗透全身,身体越来越虚弱。Deianira 意识到她被 Nessus 欺骗并杀死了她的丈夫,于是上吊自杀。

赫拉克勒斯之死

赫拉克勒斯爬上了埃特纳火山,在那里他在一片空地上建造了自己的火葬柴堆,捐出了他的财产,然后躺下,头靠在他的棍子上,尼米亚狮子的皮覆盖在他身上;然后火炬被点燃,柴堆着火了。著名的神话学家托马斯·布尔芬奇写道:

众神自己看到地球上的冠军如此被终结时感到很不安。但是宙斯面带欣慰地对他们说:“我很高兴看到你们的关心,我的王子们,很高兴看到我是一个忠诚人民的统治者,我的儿子享受你们的恩惠。虽然你们的兴趣他的内在源于他的高尚行为,但对我来说同样令人欣慰。但现在我要告诉你,不要害怕。征服了一切的人不会被你在埃特纳火山上看到的那些火焰所征服。只有他母亲在他身上的那份可能会消亡;他从我身上得到的东西是不朽的。我要把他死在地上,带到天上的海岸,我要求你们大家善待他。如果你们中的任何人对他的成就感到悲伤这份荣誉,但谁也不能否认,这是他应得的。” 诸神皆同意;赫拉只听完结语,有些不悦,竟然被人特别指指点点,还不足以让她为丈夫的决心后悔。因此,当火焰吞噬了赫拉克勒斯的母亲那份时,占卜的部分,而不是因此受到伤害,似乎以新的活力开始,承担更崇高的港口和更可怕的尊严。宙斯用云将他笼罩,乘四马车载他居住在群星之间(143)。似乎焕发出了新的活力,承担了更崇高的港口和更可怕的尊严。宙斯用云彩将他包裹起来,乘着四马车将他带到群星之中(143)。似乎焕发出了新的活力,承担了更崇高的港口和更可怕的尊严。宙斯用云将他笼罩,乘四马车载他居住在群星之间(143)。

遗产

就这样赫拉克勒斯离开了地球,与众神永生,并通过他的冒险故事,享受历代不朽。他的生活并不总是幸福的,尽管他有一个父亲的神,而且他的日常斗争和人际关系并没有因为他的力量而变得容易。尽管他能够完成伟大的事迹,但这并没有使他免受人类经历中那些失望和黑暗时期的影响。历史学家 RW Livingstone 爵士写道:“希腊人对人类和世界的奇观着迷,他们的着迷不仅体现在他们的形式哲学中. 他们的诗人也可以说,他们生来就是为了看世界和人类生活——不是为了道德化或沉迷于情感、修辞或神秘主义,而是为了看到它”(270)。

赫拉克勒斯的神话向世界展示了它的真实面貌:每个人都有他们需要征服的怪物,他们面临着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以及似乎难以承受的悲剧。就像在古希腊,人们会坐下来聆听英雄的故事一样,从那时起一直如此,即使在现代,以大力士为主角的漫画书、图画小说、书籍、电视节目和好莱坞电影仍在继续受欢迎。他仍然是一个任何人都可以联想到的英雄,正是因为他的生活远非完美,他的性格也不够理想。当面对生活中的一些困难情况时,人们可以通过这样的想法来安慰自己,如果赫拉克勒斯能够忍受他的痛苦,那么一个人就能活下来。

什么叫骑士

优质回答欧洲的骑士时代始于公元900年前后,持续至中世纪结束的1500年左右。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其中势力最大的是法兰克王国。查理继承父位统治法兰克王国时期,开始了大规模地扩张领土战争。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些封地的小领主形成了欧洲最早的骑士阶层。公元11世纪,菲利蒲1世的军队基本上以重装骑兵为主攻力。法兰克骑兵的铠甲是用几层皮革重叠缝制成的短袖造型,表面缀有铁环。头上是带护鼻的圆锥形铜盔。下身是绑腿和带马刺的皮靴。 公元11世纪至13世纪,十字军东征标志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当时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骑士的铠甲多为锁子甲。锁子甲最早在公元前6世纪,由凯尔特人发明,之后被罗马人采用。十字军东征时,骑士们几乎全部披挂锁子甲。其重量大约13公斤。另外,由于长时间被太阳照射,铠甲发热易灼伤皮肤。为此,骑士们都在外面罩上缝有红十字纹样的白色长袍,头上的圆筒状铁盔上开着横条视孔和用来呼吸的小圆孔。14世纪以后,为了提高锁子甲的防御力,在胸、臂和腿等容易受到攻击的部分,增加了钢铁板金护甲。这些护甲成为日后盛行欧洲的板金铠甲的前身。头盔也由圆筒状换成尖锥形。到了15世纪,板金铠甲的制作技术变得愈加成熟,出现了全身披挂板金铠甲的重装骑士。但是,整套甲胄的总重量达50公斤。1585年,英国的甲胄匠人制作出新型板金铠甲,以当时流行的绅士服款式为造型,表面涂成黑色,并刻有精美的镀金装饰,这种镀金装饰既美观又可防锈。在实战时,还配备有缓冲面罩和护胸甲。此种造型的铠甲凝集了当时甲胄匠人制作工艺的最高技术。

关于骑士与骑士文化你可以去看这篇文章,作者写的非常好:

骑士与骑士文化——由 ♀☆DLM☆♂™ 发表在他的个人Blogs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尔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 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了十一世纪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 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衔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 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 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 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衔,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你能介绍一下NBA球星小奥尼尔吗?

优质回答提起杰梅因奥尼尔,很多了解他的老球迷第一时间想到的一个词,恐怕就是“大器晚成”了,作为96一代最好的内线球员之一,效力开拓者期间的小奥尼尔并没有展现出出色的实力,四个赛季场均得分也不过3.77分,直到第五个赛季加盟步行者之后,才逐渐成为了联盟巨星球员,这样来看的话,小奥尼尔的确算是大器晚成,但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1996年选秀大会中,身高2米11,只有17岁半的小奥尼尔被开拓者队用首轮17顺位选中,成为了拜纳姆之前NBA被选中球员的年龄之最,但是在开拓者效力期间小奥尼尔却没有得到拜纳姆在湖人时期的待遇,17顺位,本身也不是一个会被当成核心培养的顺位,开拓者选中小奥尼尔,也仅仅只是因为在这个顺位中,没有其他球员比小奥尼尔的天赋更加出色了,而不是因为,球队确实需要小奥尼尔的加盟补强位置的深度。

效力开拓者的首个赛季,中锋位置被“世界屋脊”萨博尼斯和老将克里斯杜德利把持,而大前锋位置则有“怒吼天尊”拉希德华莱士和加里特伦特,还是菜鸟的小奥尼尔,单赛季只登场了45次,场均不过只得到了10分钟左右的出场时间,到了97-98赛季,虽然走了老将杜德利,但是布莱恩格兰特和卡托的加盟,导致开拓者的内线更加拥堵,小奥尼尔的上场时间,也仅仅比菜鸟赛季增加了3分钟而已,而效力开拓者的最后一个赛季中,球队内线的主要配置则是施拉姆夫,萨博尼斯,格兰特和华莱士。

在同为高中生球员的科比在洛杉矶已经坐稳首发,球队为了培养他甚至不惜送走球队原本的首发外线埃迪琼斯时,小奥尼尔却还在混乱的开拓者,只能在垃圾时间或者球队出现伤病的情况下,获得寥寥无几的出场时间,熟悉职业联赛的朋友们应该了解,对于年轻球员而言,新秀合同内的几个赛季最为重要,这不仅是球员学习的一个黄金时期,也是年轻球员打磨球技,积累信心经验和证明自己的一个关键时期,而这段时期的小奥尼尔始终都是球队的边缘人物。

这时估计就有朋友反驳了,会认为小奥尼尔得不到出场机会是因为不够努力,其实事实却是,即便小奥尼尔足够努力,也战胜不了他在队内的竞争对手,一个是95年选秀大会的5号秀,技术成熟,是当时最具潜力和即战力的大前锋拉希德华莱士,一个是96年的17号秀,技术和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未来不可预测,只有天赋的小奥尼尔,换你是开拓者队的主教练和管理层,在将总冠军作为目标的情况下,会将培养重心放在小奥尼尔身上,还是拉希德华莱士身上?更何况不努力的情况下,小奥尼尔能在步行者队一鸣惊人?

新秀合同结束后,被开拓者耽误了四个赛季,早已心生去意的小奥尼尔终于被开拓者队进行交易,以换取步行者队的内线戴尔戴维斯,而在效力步行者的首个赛季,成为球队首发的小奥尼尔,就能够场均贡献12.9分9.8篮板2.8次盖帽的数据,三项数据至少比开拓者时期翻了三倍,单赛季总盖帽数更是创造了步行者队的队史纪录。

这更加印证了小奥尼尔是被开拓者耽误的事实,也印证了小奥尼尔如果能早些离开开拓者队,或许不会大器晚成,更有可能早早的成为一名内线新星,在小奥尼尔的第二个赛季,场均登场13.5分钟的情况下,可以贡献4.5分3.4篮板1盖帽的数据,如果换算成36分钟的话,小奥尼尔场均可以贡献12分8篮板2.7助攻,这还不算上核心阵容的加成,已经和效力步行者首个赛季的数据相差无几了,小奥尼尔缺少的不是实力,只是缺少展现自身实力的机会。

在步行者队得到机会的小奥尼尔,也证明了自己的实力,效力第二个赛季,便以场均19分10.5篮板2.3盖帽的数据,当选为当赛季进步最快球员,更是首次入选了全明星和最佳阵容三阵,从开拓者期间的边缘球员,一跃成为了步行者队新的核心,和东部联盟中最出色的内线,步行者的第三个赛季,小奥尼尔成为联盟仅有场均获得20+10数据的三位球员之一,季后赛中,他更是将自身的场均数据提升到了22.8分17.5个篮板,数据和风头,完全盖过了当年需要他仰望的拉希德华莱士,也从步行者队得到了7年1.23亿美金的天价续约合同。

之后奥本山宫殿事件毁了那支具备争冠实力的步行者,小奥尼尔在之后的赛季中遭受了严重的伤病困扰,长期的缺阵也导致步行者队的战绩下滑,也因此被球队交易,之后辗转猛龙,热火,凯尔特人,太阳和勇士,最终在2017宣布正式退役。

如果说小奥尼尔大器晚成,这些并不恰当,他和效力于步行者期间,东部主要对手活塞队领袖比卢普斯一样,缺少的永远不是实力,而是一个慧眼识珠的伯乐,和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但同样,小奥尼尔也是一位当之无愧的强者,正是因为他的努力和坚定的信念让他坚持了下去,最终得到了证明自己的机会,而不是和米利西奇,夸梅布朗那样选择沉沦,毕竟机会永远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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