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国篮球和美国篮球制度和选材上的差距最佳答案对于中国篮球制度的改革来说~首先一点是无论怎么改~中国的制度永远追不上美国的完善~首先~中国人不是从小就对篮球有一种感情~很多...

今天运困体育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nba球员交易,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中国篮球和美国篮球制度和选材上的差距

中国篮球和美国篮球制度和选材上的差距

最佳答案对于中国篮球制度的改革来说~首先一点是无论怎么改~中国的制度永远追不上美国的完善~首先~中国人不是从小就对篮球有一种感情~很多时候小孩子学篮球的爱好都是父母们强加上去的~他们本身对篮球的热衷没有~不像美国的小孩~喜欢篮球的根性是从小就有的~而且他们有追求的目标~就是靠自身实力进入职业联赛~拿高薪养活家人~自身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双重驱使下~中国人和美国人对待篮球的观点和出发点都不相同~这就是从小起步抓不住~起跑的第一步已经输了~

第二步是客观的~就是国家为这些有志者提供的工作平台~美国从40年代起就有篮球职业联赛~发展至今已经有70个年头~可以说在举办职业联赛方面上比中国早起了50多个年头【1994年中国才正式实行联赛制】~在制度上经过这70多年的改革和更新~已经趋于完善~可以接待每一个想进入职业联赛效力的人~而相比之下~中国的联赛制度则无法接纳从高中甚至大学毕业的篮球爱好者~因为中国的篮球联赛只有一个~而且在硬件和管理设施上远不如人~在社会为篮球爱好者提供的工作平台上~中国又落后了

第三是一个很主观的问题:人口的不平衡和经济发展~中国有13亿人~在这13亿人中有将近2亿的篮球狂热者~如果这2亿篮球狂热者都想进入职业联赛来寻求一份工作~那对篮协的资金周转是一个庞大的天文数字~在美国只有3亿人口~对篮球狂热者的分布跟中国相比也是不遑多让~但在美国~更多想在职业联赛里寻求工作的只是贫民生活区里的黑人~很少有白人为了钱去混迹黑人为主导的职业联赛【目前为止~全美四大职业联赛里80%均是黑人球员】~在经济为主导的社会里~美国的经济无疑比中国的更发达~在全部商业化的NBA联赛中~每一个NBA球队的老板~都是美国福布斯名人榜上的一员~他们不缺钱~也花得起钱来搞职业联赛~而在中国~所有的CBA球队中~大部分球队是靠地方赞助商出资球队~真正名义上的老板没有几个~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很多制度无法实现~也无法去开科取仕~招到更多有天赋的本土球员~第三步~又输了

第四~中国在篮球优秀者的制度太过死板~门道道太多~而且从不给自荐者任何机会~我们都知道中国的CBA有选秀~但那是什么选秀啊~一年几个天赋式的大学生~加上从海外淘来的外援~合在一起关着门就商量谁要谁~公布形式也是通过中央台转播一下~~没有运动员等级证书~没有通过参加大超的经验~没有大超的推荐~想通过选秀进入CBA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我先不说我有没有这个能力进中国联赛~但你篮协是否也该为我们这些没有本本证证的人们提供一条路让我们去选择?成龙或成虫是要经过考验的~而你们却连考验的机会也不曾给过我们~美国的选秀我不说了~相信看过NBA的人也知道那是怎么样的一个场面~继续说下去会让广大喜爱篮球的球迷寒心~所以我就不说了~

说这种话会让很多人嗤之以鼻~也会让很多人更埋怨中国的制度~但~事实就是如此~中国的改革还是要不断去完善和改进~

NBA各个球队品牌属于谁

最佳答案是属于自己的,因为对于 球队来说,有各自的老板,老板决定了球队的所有权,而联盟只是负责管理和制定规则,使所有的球队形成一个整体,合成一个体育联盟,而老板负责发放工资和选拔领导层,所属权归老板所有,比如湖人队,就是老板巴斯说了算,球队的总裁,经理都是打工的,而NBA总裁只是负责管理联盟的日常事务,并没有直接干涉球队运行的权利,说白了,他也没什么实际权利,不过对于NBA的商业推广,他还是有蛮大作用的。

数据造假:NBA“大家都懂”的潜规则?带你了解不一样的NBA

最佳答案“我用最清澈的眼光注视NBA,我喜欢这比赛,我不想玷污了它。”亚历克斯说,当然,这都是他做那件“坏透了”的事情之前的想法了。

我们在这里要向大家隆重介绍一位NBA的记录员:在1997年,他“赠予”了湖人后卫范埃克塞尔单场23次助攻,只是因为他对NBA的不满。这位叫做亚历克斯(他现在已经转行为一名海军官员,因此不方便透露姓氏)的前记录员在1995-98年为温哥华灰熊队工作。他渐渐发现,看起来冰冷而客观的NBA数据统计在很多时候都是记录员一个人独自劳动,那么多被奉为艺术的数据,有时候仅仅是场边的男孩无聊时便可随意改写的把戏。

“我希望这些数字是精确而有意义的,然而我知道并不是,”亚历克斯说,现实很快给他泼了一盆冷水,“我很擅长让它们不准确。”

1995年,当时还是安大略的学生的亚历克斯被灰熊雇佣,那个休赛期,NBA正在试图改革,切换到一个电脑化的系统。于是夏天,亚历克斯被派到底特律,与联盟中其他球队的数据记录员召开研讨会,接受相关培训。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NBA统计数据的主观性,”他说,“我还是一个来自象牙塔的学生,什么都觉得很简单。在底特律,他们给我们一些视频短片,我在电脑上输入:一次命中,没有助攻。然后一群人围在我旁边告诉我这是个助攻,我当时想,‘你说啥?这哥们在侧翼接到球之后,做了一个向前的假动作,连续运了两次球之后跳投,你告诉我这是一次助攻’?”

这个球就是上述那场比赛中,范埃克塞尔的一次“助攻”

亚历克斯很快发现,一名记录员在两项统计中拥有酌情处理权:助攻和盖帽(抢断和篮板有时候也可以商量,不过机会不多)。“在NBA的定义里,助攻是直接引导得分的传球,”他说,“这个定义本来就是主观的,在实际操作中,标准会出现很大的变化。以前爵士队就乐意把这个标准放宽。约翰-斯托克顿场均助攻10次,靠谱吗?在他们的标准下是靠谱的,但是如果换个人,可能就不一样了。”

偏见很明显,只要把主客场数据分开来看就知道了。以2008-09赛季为例,主队场均101.58分,客队场均98.32分,这是正常的,毕竟球队在主场打得更好。但令人惊讶的是,到客场助攻少了8%,盖帽少了15%。是年掘金队主场平均25次助攻,客场仅有19.4次;他们主场平均盖帽7.3个,客场只有4.7个(“鸟人”安德森在主场的38场比赛里盖帽117个,客场的33场里只有58个盖帽。好像离开掘金主场百事中心,他在防守端就弱了一大截),为什么呢?有人助力呗。

在温哥华,亚历克斯和他的统计团队一起干活,通常是两到三个人一起干(而且一直都是主队负责),亚历克斯负责喊:他会把场上的情况喊出来,而记录员则疯狂地在电脑里录入,他甚至都不看球场。“我就在那喊,‘进球了’,‘投丢了’,‘拜伦-拉塞尔,在肘部18英尺出手’,诸如此类。有的话,加上助攻;或者加上盖帽。一切都是我根据看到的说了算,到最后,这些数据统计成一张表格,出现在第二天的晨报 体育 版的角落里。那些投进或者没投进的其他细节,都是观察者凭借当时看到的,然后传令给记录员,录入进电脑。”

在他的第一年,给数据还是很“大方”的,特别是助攻方面:那几年爹不亲娘不爱的灰熊,主场助攻率达到67%(联盟平均值是63%),而在客场,这一数据刚刚超过56%(联盟平均值为59%)。“我们没有克里斯-保罗、马克-杰克逊或者魔术师约翰逊这样的助攻高手,我们也不用帮助他们拿更好的数据,”他说,“只是别的记录员觉得,应该像奖赏糖一样多给他们记一点。”不过在他的第三和第四个赛季,他开始变得吝啬起来,而灰熊的主场助攻数据也开始和联盟均值趋于持平。

“有些球员得到过不少帮助,”亚历克斯说,最典型的的例子是沙里夫-阿卜杜尔-拉希姆的主客场差异。拉希姆是灰熊在1996年首轮第3顺位选中的大前锋。他被认为是灰熊的未来,而他颇具流动性的打法,也经常让现场球迷大饱眼福。但看他前两个赛季的数据,感觉在主场就不是同一个球员。

以下是1996-97赛季的数据:

他在温哥华的40场里抢断了50次,而在其他地方,只有29次。而在盖帽方面,他主场盖的帽是客场的三倍还多。在说到这一点时,亚历克斯笑了起来,听起来有点尴尬,“这个盖帽数,”他说,“有点残暴。”

这是拉希姆第二个赛季的数据:

抢断数平了,但是他在主场和客场的盖帽数(53对23)和助攻数(133对80)还是有明显的差距。

“他可能是唯一一个在我们这里大幅受益的球员,”亚历克斯说,不过他也提到了一个主客场明显区别的七尺中锋布莱恩特-里弗斯,“会给他加一些额外的篮板,”亚历克斯说,“如果篮球落下来,有人点抢了一下然后别的人拿到了篮板,你可以把篮板给任何一个人,罗德曼就拿到了所有这种篮板。大多数喊话员会把这个篮板给最终拿到篮球的人,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喊话员不会做出选择。要是拜伦-斯科特拿到篮球怎么样?斯科特不需要篮板数据。”

斯托克顿也是如此,在1992年入选梦之队之前,他在爵士队主场的统计数据一直有问题,主客场场均助攻最多时差了超过2个(1990-91赛季他主场场均15.3助攻,客场13.1助攻,这样的差异帮助他连续四个赛季助攻破千,创NBA 历史 纪录)

这就是统计员的小小花招,对他们来说只是一念之间的事情,就好像在玩桌游,随便投了一下骰子,随机处理。

在1995年12月13日,灰熊主场迎来休斯顿火箭,这支队伍即将拿下两连冠,他们的领袖奥拉朱旺带领球队最终赢了11分。看了一下数据统计单,亚历克斯说,“有些地方涨得飞快。”

这是奥拉朱旺的数据统计,漂亮的三双:15分14篮板10盖帽。

“这件事情给我留下的印象非常深,”亚历克斯说,“那是我唯一一次被命令做某件事情。”

亚历克斯现在还记得,奥拉朱旺在第四节已经拿下两双,有9个盖帽。“管理层有人找到我,说,‘你应该给奥拉朱旺三双,给吧,他应该得到三双,我就这个意思’。”灰熊队方面是有一个专门放置数据统计的显示屏,每当球员即将达到里程碑,就会有所显示。“如果有个球员接近某项数据,人们就会期待他拿到,我明白,”亚历克斯说,“如果有球员连续8场拿下10篮板,我会帮助他吗,也许会吧。”但火箭的比赛是第一回有人跟他说,“你要这么做,然后我照做了。”

(亚历克斯补充说,数据上的第10个盖帽肯定是合法的,“如果有乱计入的盖帽,那肯定在第10个以前。”)

他不打算透露是谁给他的下令,除了将数据一同编入统计的同伴之外没人知道他是谁,“他是一个中层,不是总经理或者总经理助理,”亚历克斯认为,这么做是球队管理层的主动为之,虽然数据统计并不是球队负责的,但他们认为,这么做是必须的。“如果有人拿下三双,我们的比赛出现在ESPN头版的几率就大一些。‘这是奥拉朱旺的里程碑,但恰好发生在温哥华’,我们的队伍在全国范围内知名度不高,所以如果能有更多露脸的机会,可能对营销和未来发展都有好处。”

但对于这个请求,年轻的亚历克斯深感失望。“我还没那么成熟,”他说,“我才20、21岁,就有老人们教我这么做了。”

这也许能够解释,一年后为什么亚历克斯会采取行动。当时是范埃克塞尔所在的湖人队前来温哥华打客场,“我有点不满,”他说,“我喜欢这项比赛,我不希望这些数字是无意义的,而且我觉得他们让数据变得无意义了。所以我决定做这件不成熟的事情。湖人来打客场,我们打不过。该死的,我会让他拿超级多的助攻。”

如果有人看过这场比赛,你就会发现这些助攻有太多是“糟糕的”,亚历克斯的指尖飞快,他给了范埃克塞尔一切。“范埃克塞尔从三分线弧顶转过身,传球给队友,后者持球了5秒,运球,然后移动到篮下得分——范埃克塞尔,助攻。”

在座的没有人注意这一点,亚历克斯听到了传奇广播公司的切克-赫恩(湖人传奇解说员)高喊:范埃克塞尔打出了一场伟大的比赛!他的表现非常棒!然后在第二天的报道中,范埃克塞尔成为了大英雄。亚历克斯想:这他妈

“这种感觉太糟糕了。没有人要证明什么,太愚蠢了,而且完全没有后果。”他以为自己至少会被责骂。然而事实上,管理人员祝贺了他——他成了这场传奇表演的记录者。

每个人都习惯了这么做,大家预定俗称地加数据——除了一些例外,“什么时候你会往下减数据?唯一的情况是你要让自家球员看起来不好,”亚历克斯说,“通常当你这么做的时候,球员的数据变好,他就可能成为全明星,交易价值提升了。你肯定不希望低估自家球员的价值。但是有没有愚蠢的球队,因为不打算交易,来降低自家球员的价值,有没有这么蠢的球队呢?”

从20世纪90年代后半叶开始,快船队的数据就非常可疑。在1987-2009年期间,联盟球队的平均主场助攻率为61.8%,客场为58.3%,中间差值为3.5%。然而年复一年,快船队的趋势总是倒过来的:1996年,快船的主场助攻率为47%(全队只有普尔-理查德森的场均助攻超过5次),但在其他场地上,同样的队员,快船的助攻率达到了60%,差值高达13%。从1987年以来,没有任何球队能够达到这个幅度。排在第二位的是1999年的快船队:差值12.2%;第三位:1998年的快船队:差值12.1%;第五位:1997年的快船队:9.1%。

斯特林笑而不语

“这一数字太巨大了,”亚历克斯说,“非常惊人,我都是猜的,但管理层会对统计员说‘你们需要把自家球员的数字往下调一调’吗?没法确认。即便是快船这样混乱的球队,他们也担不起责任。如果他们故意降低球员的身价,这几乎是犯罪的。但是如果有人跟统计员说,‘我们是在偷窃,盖帽和助攻给得太宽松了’,其本意可能是‘我们希望数据是正确的’,但实际的后果是,你自己的球员在数据单上看起来更糟了。”

最终的问题来了,是否90年代的快船球员因为这个理由而数据下降,从而身价被贬低呢?不知道,反正这些和NBA官方全无关系。

“球队需要合法的既得利益,联盟也这样,数据统计被注水了,”亚历克斯说,“10次助攻肯定比8次受欢迎。人们会被这些有趣的数据吸引。NBA和每支球队都会从更大更耀眼的数据上获益。”

最后,联盟没有动力来解决这一问题。即便是现在,NBA会拼命说服你说他们是公正公开的。因此,统计员会继续做类似的工作,他们可能一边记录一边大骂脏字,去违心地给一些人记好多数据。做这些蠢事是为了什么?亚历克斯一句话总结,“为了 娱乐 大众。

NBA拥有交易否决权的有谁,有几个?

最佳答案科比的合同中拥有整个联盟独一无二的霸王条款——不可交易条款(no-traded clause,简称NTC),简单的理解就是,在湖人需要交易科比的时候,科比拥有一票否决权,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即使凯尔特人愿意用现在的三巨头交换科比一个人,而科比只要轻轻摇摇头,那么巴斯也只能忍受被人打碎牙齿和血呑的滋味,对于巴斯来说,交易球员这样的生意是稀松平常的,但是碰上NTC这样的霸王条款,他也只能刮刮嘴上风暴,至于其他的,科比说了算。

附科比的霸王合同__

科比现在的合同是在2004年签下的一份为期7年的大合同,价值1亿3640万美元,其中今年的年薪是1949万美元,其实对于这份合同而言,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科比的合同中有一个交易否决权,也就是no-traded clause,简称NTC,现在的联盟中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所以科比的这个条款可以称为霸王条款,科比本人如果对交易不满意可以行使自己的一票否决权,实际上就是说球队在未取得科比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把他作为筹码来进行交易。也即是说在合同期内,科比首先是有权选择新东家,而不是被动地等待球队交易。

在NBA,只有8年的老将和在同一支球队效力4年的球员有资格在合同中加入交易否决权条款。问题是,极少有球员和某支球队形成这种情况,然后在自由球员市场上协商这个条款。像艾弗森或者麦迪这样的明星球员,通常在效力联盟满8年之前就签订大额合同,也就是说大部分人都是因为无法等到满足霸王条款的到来就已经将自己交给了球队。而NBA的续约合同并不允许球员更改主要条款。

科比的情况是他在2004年夏天成为无限制自由球员,而且正好结束了自己的第八个赛季。当时的湖人在送走奥尼尔后不可能再失去科比,在此情况下最终与科比签订了一份包括交易否决权在内的7年1亿3640万美元的合同,而8年的时间正好给了科比加上“霸王条款”的机会,于是霸王合同就产生了。

此外,科比的合同里还拥有一条转会保证金(trade kicker),即如果科比被交易,他将从新东家那里得到大约950万-1300万美元的转会保证金,这部分钱属于一次性付清的签约奖金(signing bonus),并不会记入工资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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