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英超和意甲,西甲 德甲?答英超应该可以算是比较健康、平均的联赛,曼联、利物浦、阿森纳、切尔西、曼城,甚至是阿斯顿维拉、埃弗顿等中游球队,都还是有一定实力,都有当家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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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超和意甲,西甲 德甲?

英超和意甲,西甲 德甲?

英超应该可以算是比较健康、平均的联赛,曼联、利物浦、阿森纳、切尔西、曼城,甚至是阿斯顿维拉、埃弗顿等中游球队,都还是有一定实力,都有当家球星坐镇的,而且财政状况都还可以(抛开老板投资的因素不说)。

西甲虽近年来愈发强大,但他的问题是巴萨、皇马两家独大(且皇马现在财政状况很危险!),比利亚雷亚尔、塞维利亚、瓦伦西亚等中上游球队,或阵容老化、或财政危机,都有较大的隐患,与巴萨、皇马差距越来越大,难以共同撑起联赛。

德甲是最健康的联赛,很少听说有德甲球队财政危机严重的新闻。缺点就是舍不得花钱,缺少真正世界级大牌的参与,球队多是南美二流或东欧球星。但拜仁、不莱梅、斯图加特、沃尔夫斯堡等上游球队实力较为平均,均不可小视。

意甲,唉,雄风不再啊。AC真的不行了,没钱又老化;尤文虽恢复了不少元气,国际实力也未曾削减,但迭戈、梅洛、埃托奥、莫塔等球队核心,在西甲、英超都难称最顶尖球星,到意甲的最强队却是绝对核心,由此也可见意甲最高水平球队较西甲、英超的差距。更要命的是,意甲每支球队似乎都穷困潦倒,这一点又远远落后于德甲。

故此,英超>西甲>德甲>意甲

西甲联盟宣布未来将延期,主要影响是什么?

疫情在中国爆发后,国家体育总局迅速做出反应,宣布国内体育赛事延期或取消。目前包括男子世界预赛、女子奥运会预赛、中超、中国A在内的所有职业联赛暂停。除了中国,其他亚洲国家的事件也因疫情而做了相应调整。目前韩国K联赛开球时间已,仅打了一轮的日本J联赛已在前停赛,泰国联赛和越南联赛已采取停止或延期等保护措施。此外,亚冠和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因疫情延期。亚足联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将3月和4月举行的亚冠赛事全部延期。

随后,亚足联官方宣布亚冠决赛日期不变。疫情在欧洲迅速蔓延恶化,欧洲足球受到很大冲击。五大联赛都提出了相应的措施,避免局势进一步恶化。以下是到目前为止的一些官方消息:法国:目前还没有宣布法国足球比赛全面延期。法国体育部长罗克珊娜-莫莉希尼亚努宣布,前,法国甲级联赛和法国乙级联赛只能在空旷的场地进行,或者现场观看比赛的观众不超过1000人。

西班牙:西班牙政府宣布,西甲和西甲将在接下来的两轮比赛中进行淘汰赛,包括皇马在比萨主场对伊万德和瓦伦西亚的比赛,以及中国球员武磊的西班牙人主场对阿拉维斯的比赛和客场对赫塔菲的比赛。英国:英国政府已表示暂时没有取消体育赛事或无观众比赛的计划,但已告知各俱乐部提前做好开球准备,联赛取消了赛前握手仪式。此外,由于与确诊患者接触,阿森纳队将被隔离14天,因此阿森纳与曼城的英超复赛将被推迟。

与亚欧相比,南美和非洲受疫情影响较小。去年美洲杯重组,南美足协宣布第47届美洲杯由阿根廷和哥伦比亚联合举办。尽管在北美和南美都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但美洲杯并未受其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南美国家的球员都效力于欧洲五大联赛,包括梅西、J罗等国家队核心球员。不知道他们能否正常比赛。在非洲,摩洛哥足协日前发表声明,称国内各种比赛都将在没有观众的情况下进行,包括足球联赛。其他受疫情影响的非洲国家尚未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西班牙甲级总共多少轮比赛?

西班牙甲级联赛共20支队伍参加,采取主客场制,共有38轮。胜一场得3分,平是1分,负则0分。按照得分数来确定联赛排名,如果有两支队伍分数相同,则按照以下标准来优先确定排名:1.两支队伍之间直接对决的净胜球数(即进球数减去失球数);2.如果还是相同,则按照联赛的总净胜球数;3.如果还是相同,则按照进球数多少来排序。如果有三支的队伍分数相同,则按照以下标准来优先确定排名:1.几支队伍之间比较直接对决的得分数,2.如果相同,则算几支队伍之间直接对决的净胜球数;2.如果还是相同,则按照联赛的总净胜球数;3.如果还是相同,则按照进球数多少来排序。

关于外籍球员的规定,欧盟球员登录是无限制的,所谓欧盟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英格兰、西班牙、芬兰、法国、德国、希腊、荷兰、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北爱尔兰、葡萄牙、苏格兰、瑞典、威尔士。另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体(EFTA)的加盟国冰岛、列支登士敦、挪威、瑞士也和欧盟国家享受同等待遇。上述以外其余国家都属于非欧盟国家。西甲规定一支队伍只能拥有3名在籍的非欧盟外援。但由于阿根廷与西班牙当年的特殊关系,不少阿根廷球员都拥有欧盟护照,所以在西甲联赛里最多见的就是阿根廷外援。

关于转会市场开启与关闭期限: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1日是夏季转会市场,通常大牌球星都是在夏季转会的。1月1日至1月31日是冬季转会市场,相对来说大牌球星较少。

关于黄牌停赛规定:一名选手累计四张黄牌则停赛一场。

关于升降级:西甲共20支队伍,联赛结束排名最后的三名自动降入次年的乙级联赛,而当年乙级联赛的前三名则升入次年的甲级联赛。

关于冠军杯参赛资格:当年最后排名前四名的球队自动得以参加次年的欧洲冠军杯。

关于联盟杯参赛资格:当年最后排名第5、6位的球队以及夺取西班牙国王杯的球队得以进入。如果同一支队伍既获得次年的冠军杯资格,又夺得了国王杯冠军,则自动参加冠军杯,多了一个联盟杯名额则属于联赛第7名

为何西甲联赛遍地都是“违约金”,而欧洲其他联赛却不常见

西甲联赛有一种长期保持的习惯,即将解约条款添加进球员的合同之中,而解约金的数额经常是高得惊人。巴萨和皇马的球员拥有世界上最高的解约金,刚刚续约的巴尔韦德与本泽马一道成为了解约金过十亿俱乐部的一员。

然而,这种情况在西班牙足坛是独有的,而在其他欧洲顶级联赛却并不常见。

7月26日的皇家法令1066/1985规定西班牙俱乐部在签下一名球员时必须具备解约条款。解约金必须与球员工资和合同的时长成一定比例。虽然这并不是强制性的,但没有这一条款的球员可以去法院起诉来买断自己现有的合同。

因此,俱乐部利用这一条款来防止自己最好的球员降价离开,或者被国外的其他球队挖走。而球员像其他公司的雇员一样享受同等权益,这在世界足坛是独树一帜的。至于金额为何如此之高,除了作为预防球员流失的一种手段外,最近的经验还让俱乐部意识到如果金额设定过低或者让其他球队看到机会可能会发生什么。

大巴黎在2017年以2.22亿欧元获得内马尔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西甲以及西班牙足坛违约金的状况。巴萨为巴西球星设定了一个他们感觉不会有球队能满足的解约金。虽然从未打算出售内马尔,但大巴黎触发了这一条款为巴萨以及皇马带来了警示:解约金需要定得更高才行。

实际上,最终被皇马签下的球员中一些人的解约金在2.5-3亿欧元之间。今夏刚刚签下的阿拉巴解约金为8.5亿欧元,而德佩和阿奎罗的违约金分别为4亿和1亿欧元。尽管如此,这种条款在过去还是被西甲或者国外俱乐部所充分利用。

2000年老佛爷当选后以6200万欧元签下了菲戈,而近几个赛季,切尔西和阿森纳分别以8000万和5000万欧元签下了凯帕和托马斯-帕尔特伊。去年梅西离开巴萨的愿望落空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解约条款。

阿根廷人认为他的合同允许他离队,而俱乐部和西甲联盟表示愿意引进他的俱乐部必须支付7亿英镑的违约金。这让梅西的转会成为了一个死结,在本赛季自由身离开前他只能再待上一年。

其他联赛并没有西甲这样大规模的解约条款,他们的球员即便都是在激烈的谈判之后进行转会的。英国法律并不允许球员买断自己的合同,这意味着转会必须要得到母队的准许。

这也是曼城在追逐凯恩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他们不得不与列维进行交涉,而不只是支付转会费那么简单。格拉利什从维拉加盟曼城的转会就包含了一个球员自己设置的特别条款,即如果一家参加欧冠的俱乐部为他提出报价,而维拉未能获得欧冠资格,那么他可以以1亿英镑的价格离队。

苏亚雷斯和4000万解约金的故事我们应该听过许多遍了。阿森纳的4000万+1英镑的报价本可以让交易成行,但球员不愿意加盟让枪手的愿望破灭。在意甲,许多球员的合同中都有解约金条款。其中最高的是都灵球员贝洛蒂的1亿欧元,而国米球员布罗佐维奇的解约金为6000万欧元。

目前关于解约金被讨论最多的是多特球星哈兰德。这位高产射手解约金为9000万欧元,明年将会有一众俱乐部展开对他的争夺。拜仁今夏以4250万欧元引进了于帕梅卡诺,这正是他的解约金价格。

而在法国,情况与西班牙正相反。法甲手册202条明确表示俱乐部与球员签订合同时不能加入这样的条款。因此,姆巴佩、维拉蒂以及如今的梅西等联赛中的一些大牌球星想要离队只能等到合同到期或者有球队支付高额转会费。

在疫情时代,西甲俱乐部,特别是皇马巴萨两大豪门,所设定的解约金几乎遥不可及的。而在欧洲其他联赛或者全世界的其他联赛中,解约金的数目就显得更为“亲民”一些。在足坛的转会中,解约金通常是作为一种谈判工具,但在西班牙足坛,它是强制性的,并且有着独特的地位。

欧洲联盟法的基本内容有那些?

第二节 欧洲联盟法的基本内容

一、欧洲联盟的主要机构

1.理事会

其前身为部长理事会,《欧洲联盟条约》上改为“欧盟理事会”,由各成员国部长级代表组成,是欧盟的最高决策机构和实际立法机构,在欧盟中居于中枢地位。理事会的职责主要是制定欧洲联盟的各项基本政策,以确保基础条约的执行和履行。在实践中,理事会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作为欧洲联盟的立法机构,它负责协调各个成员国的经济政策,指导欧洲联盟各个领域的工作和活动,制定欧洲联盟的方针、 政策和各种形式的法规; 另一方面作为成员国政府间机构,各成员国政府代表又分别代表各成员国维护本国利益。

2.欧洲理事会

又称首脑理事会,由各成员国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外交部长组成。它是部长理事会的进一步发展,其职能是为欧盟确定指导方针和方向,对政治合作及对与欧盟共同利益相关的重大事务进行协调并作出决定,并且可以针对欧盟中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议。欧洲理事会的决议必须通过部长理事会的程序才能生效。

3.欧盟委员会

这是欧盟的独立机关,由各成员国一致同意任命的17名委员组成。委员须有成员国公民身份,但以纯粹个人的资格接受任命,不听命于任何组织或成员国政府。其主要任务是:

(1)对是否实施欧盟法进行监督;

(2)对必要的事项提出建议或意见;

(3)在指定范围内行使决定权,并参与联盟立法;

(4)为实施理事会决定,行使理事会授予的权限,颁布法规。

4.欧洲议会

它由成员国公民直接选出的议员组成,议员不得同时担任成员国政府或欧盟其他机构的任何职务。它不是以各成员国的国家为单位,而是以横跨几个国家的政治集团为单位进行独立的议事活动。在形式上,欧洲议会是欧盟最高议事机关和监督机关,但实际上拥有的权力十分有限。从其发展来看,其权力逐渐加强,特别是在立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除此之外,欧洲联盟还设有货币委员会、审计院等几十个机构从事专门性工作。《欧洲联盟条约》新设欧洲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系统与区域委员会。

二、欧洲联盟的几项重要法律制度

1.关于建立统一市场的法律制度

欧洲联盟实现经济一体化的基础是关税同盟。通过关税同盟,使各成员国调整立法,实行统一的对外关税,消除成员国之间在相互商品贸易中的各种障碍,实现的所有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人员、服务和资本)在欧洲联盟范围内自由流动,从而建立统一的欧洲市场,实现经济一体化的目标。

关税同盟是欧洲联盟统一对外贸易法的基础。其特点是:以统一的欧洲联盟关税领土取代分立的各成员国的关税领土;对内取消各成员国之间贸易关系中的一切关税以及具有同等效果的措施,实行商品的自由流通;对外与第三国的贸易关系中各成员国建立统一标准的关税制度。

《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规定了成员国之间人员自由往来、劳务自由提供、资本自由流动的制度。人员自由往来的制度在欧洲联盟已经基本实现。 目前, 欧洲联盟内部可以自由流动的资本有:直接投资、不动产投资、汇回本国的利润、短期和中期商业信贷等。

2.欧洲联盟竞争法

竞争法是欧盟共同社会经济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内容十分广泛,从专利、商标到价格歧视、倾销乃至企业的合并与集中等。归纳起来主要是三方面的禁止:

(1)限制性措施的禁止。 规定企业间任何影响到联盟内部贸易的,以及妨害、限制或破坏竞争的协议或一致行为的措施,一般都在被禁止之列,个别的可除外。

(2)支配性地位的禁止。 规定任何不正当地利用一种支配性地位和干扰成员国之间贸易的行动都是禁止的。

(3)国家援助的禁止。 成员国援助或授权援助一个企业或一种商品的生产,导致或可能导致破坏竞争的都是禁止的。但某些特殊原因的援助例外,比如给予消费者个人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援助,用以弥补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引起的损失的援助。

3.欧洲联盟反倾销法

反倾销问题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中属于竞争法的一部分,其目的在于禁止成员国通过商品倾销来阻碍、限制或破坏共同市场内部的竞争。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展和深入,欧盟反倾销法已经形成了以条约规定为基础、以理事会条例为主干的完整体系,主要针对第三方国家所实施的倾销行为,适用于所有产品贸易。根据有关条例,反倾销案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1)外国产品在欧洲联盟市场确有倾销事实;

(2)这种倾销给欧洲联盟工业造成损害;

(3)对被诉产品征收反倾销税适用于所有产品贸易, 包括农产品,但不包括服务贸易。

4.欧洲联盟公司法

欧盟公司法由欧盟基础条约的有关条款、欧盟有关机构的立法以及欧洲法院的判例组成,但这些规定基本上都是原则性的。协调和统一各成员国不同甚至相抵触的公司法是欧盟公司法的首要目标。到目前为止,欧盟公司法尚未形成完备的体系,有关公司法的规定仍然是理论多于实践。

5.欧洲联盟对外缔约权

作为国际法的主体,欧洲联盟具有国际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享有对外交往和缔结条约的权力。欧洲联盟的缔约权有两方面:

(1)明示缔约权: 指《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明确赋予欧洲联盟在一些特定事项上缔结条约的权力,包括为实施共同商业政策而缔结的关税和商业协定;同那些与某些成员国具有特殊关系的非欧洲国家签订的联系关系协定;同联合国的组织、专门权构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签订的合作协定等。

(2)默示缔约权:通过欧洲法院的判例逐步确立。

关于欧洲联盟的缔约权限,欧洲联盟拥有专属权限和共有权限,在欧洲联盟享有专属权限的领域,成员国不再有权缔结与欧洲联盟行使的明示或默示权力明显或潜在发生冲突的条约。

三、司法制度

1.欧洲法院

欧洲法院是根据欧盟基础条约设立的独立机构,其职责是保证欧洲联盟的法律得到尊重,保证在解释和适用欧洲联盟法律过程中的法律统一。

(1)欧洲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推选其中一人为院长,并由9名检察官(即公设律师、法律顾问或合法性代理人)协助工作, 下设1正2副3名书记官组成。法官和检察官任期6年,院长任期3年。

法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任何其他政治或行政职务,也不得从事任何计酬或不计酬的其他职业。检察官的工作独立于法官,他们不代表欧洲联盟也不代表任何成员国,只为公共利益代言,其意见对法官具有重要影响。

(2)欧洲法院管辖权,包括:

①先予裁决的权力。先予裁决权指欧限洲法院有权对成员国法院提出的有关条约的解释、欧洲联盟机构通过的法令的效力和解释,或者其他机构的章程的解释问题进行裁决。这一程序适用于成员国法院已经受理并且正在审理的涉及到欧盟法解释的案件。在此,欧洲法院行使的职能相当于宪法法院的职能。

②受理委员会或一个成员国对另一个成员国违反欧盟法的诉讼。欧洲法院有权对成员国违反欧盟法的事实进行审查,直至宣告违法行为的存在。

③受理对欧盟机构提起的诉讼。欧洲法院有权应当事人请求,对欧盟机构的法令和其他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欧盟法,从而在法律上制约欧盟各机构管理联盟的行政行为,欧洲法院在此行使行政法院的职能。

④欧洲法院同样具有普通法院的职能,有权受理纯司法性质的案件。它有权审理非契约上的损害赔偿的纠纷,以及联盟机构与其雇员的雇佣契约上的纠纷。

2.诉讼程序

直接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应遵循的法定正常程序分为四个阶段:

(1)书面程序。 这是由原告提出诉状开始的第一阶段。法院书记官将诉状及有关资料送达被告后,被告在一个月内应提出答辩。对此,双方可反驳和再答辩。然后书面程序结束。

(2)预先调查。 这一阶段,涉及到对事实问题的认定,由法院决定需要哪些证据。收到诉状后,法院院长即指定法官担任审判长,相应法庭负责审理,并同时指定检察官。法官着手审理,并进行必要的开庭、调查取证、鉴定等。全部调查取证完毕,院长决定下一程序开始的日期。

(3)口头程序。 相当于正式的开庭审理阶段,由院长主持。审判长宣读报告后, 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询问, 检察官宣读意见书。

(4)判决。判决由法官秘密评议后作出,以多数法官意见为准。判决当众宣读,自宣告之日即起生效。欧洲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欧洲法院对其判决没有直接执行的权限;但由于欧盟法规定了有关成员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规定了对拒不执行判决的成员国所采取的制裁措施,所以其判决基本上得到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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