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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提到了4个关于伯德条款的相关看点,同时还对伯德条款有几人用过也有不同的看法,希望本文能为您找到想要的答案,记得关注哦!

一:NBA以球星命名的条款:“罗斯条款”第一个受益人竟不是罗斯

热心用户提供:【日记局¢外人】 ,解答(伯德条款)的问题,如果问题解决,可以关注本站!

贡献者回答伯德条款

NBA中最常出现的一个合同条款无疑是伯德条款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鸟权,联盟中很多巨星都因此受益,由于这个条款第一个适用对象是拉里-伯德,因此这个条款也按照他的名字命名。80年代的NBA中最令人期待的对决无疑是湖人凯尔特人的黄绿大战了,不过,由于当时绿军主将伯德合同到期,联盟为了让伯德留在绿军延续黄绿大战,因此就创造了这样一个条款,即母队可以超过工资帽续约伯德,多出的工资不计入球队工资帽,因此当年如果伯德去往其他球队,那么他则会少20%的工资。这一条例也是让凯尔特人轻松续约了伯德,因此这一条款也是流传下来。

罗斯新秀条款

10年前的NBA抱团风气严重,为了保证球队培养的巨星能够留到母队,NBA出台了一个新秀条款,即如果一位球员在新秀合同期间完成:进入两次最佳阵容,或者入选两次全明星,又或者当选MVP,那么他就可以在生涯第五年和球队签下工资帽30%的顶薪,由于当时联盟设立的目的是让罗斯留在公牛队,因此这个条款也被命名为罗斯条款。

但是,罗斯条款第一位真正获益的并不是罗斯,而是雷霆队的杜兰特,当时的杜兰特符合这个条款的条件,因此,他就成为罗斯条款受益的第一人。

阿里纳斯条款

大将军阿里纳斯在选秀大会仅在次轮被选中,但是在勇士期间却打出了身价,当时新秀合同结束后,奇才开出了一份850万美元年薪的合同,而由于勇士受到规则的限制,不管怎样都无法匹配这一报价,只能眼看着阿里纳斯出走。这一个不公平行为也被联盟注意,因此随后就出台了一个阿里纳斯规则,简单来说,就是对于二轮秀,其他球队不能给出超过母队可以给出的最高报价。

但是,阿里纳斯条款由于自身特殊的规则,为联盟诞生了不少垃圾合同,比如当年林书豪在尼克斯的薪资就是第一年和第二年为500万美金,最后一年则高达1400万,直接锁死了尼克斯的空间,最终只能选择交易。这种头两年不占空间,第三年直接锁死空间的条款,也被称为毒药条款。

休斯顿条款

大家都知道,NBA中有过不少裁掉球员为了避税的操作,而裁掉球员相应的规则,就是这个休斯顿条款了。这个条款的主角无疑是阿兰-休斯顿了,2001年尼克斯和休斯顿签下6年1亿的大合同,但是2005年休斯顿就因为严重的膝伤退役,但是到2007年前尼克斯还要给他4000万美金的薪水,于是联盟就出台一个条例,如果被裁掉球员的薪水,可以不计入球队的工资帽,由于当时这个规则是为休斯顿制定,因此就被称为“休斯顿条款”。不过有趣的是,当时的尼克斯并未选择裁掉他,因此休斯顿根本不是第一个使用条款的人,后来休斯顿因为这个条款名字,雇佣律师为他还一个公道。(iku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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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以球星命名的条款:“罗斯条款”第一个受益人竟不是罗斯

二:NBA里鸟权是什么,库里有吗

本文贡献者:【淡云飘月】, 疑问关键字:伯德条款, 下面就让运困科技小编为你解答,希望本文能找到您要的答案!

贡献者回答NBA鸟权就是指伯德条款,库里有。

伯德条款指超过工资帽的最高金额再签约的例外条款。球队可以不受工资限额的规定与本球队的自由人续约,但是,续约的自由人必须在该球队效力三年。这样的自由人每赛季的工资可以提高12.5%,而签其他球队只能提高10%。

这一条款适用于“够资格的老兵自由球员(Qualifying Veteran Free Agents)”。如果在同一支球队中连续效力三年,三年之后你成为了自由球员,这时就是“够资格的老兵球员”。

NBA就允许你的母队给予最大的合同,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涨12.5%,而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只能上涨10%。即使你上涨的部分使球队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也是规则所允许的,但不能超过奢侈税的要求。另外,合同签定的最长年限也可以从一般的5年上调为6年。

名称由来

凯尔特人队球员拉里伯德之所以被称为伯德条款,就是因为凯尔特人是第一个允许超过工资帽而留住自由球员的球队,而这名自由球员就是伯德。

事情的缘由是,1984年伯德成为了自由球员。而NBA为了制造凯尔特人和湖人这样的东西对峙局面,对于老兵球员故意采取了宽大措施,以便凯尔特人能够留住伯德,从此这就被称为了“伯德条款”。

扩展资料:

鸟权的转移

如果一个球员已经在一个队呆了整整三年,他被交易,他的新球队将获得他的鸟权。

但是,如果一个球员已经在一个球队呆了两年,并且在第三个赛季重新签约,他们就会自动继承第三个赛季的禁止交易条款。这给了玩家批准一项交易的权利,而这将导致他们失去即将拥有的鸟权。

迈阿密热队的艾灵顿就是一个例子。他在2016-17赛季和2017-18赛季效力于热火队,之后又与迈阿密队签下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

这给了他一个即将到来的赛季的交易否决权,因为如果他被交易,他会回到非鸟权的状态,而从技术上来说,他很难在一个球队里呆满三年(在这个例子里,就是热火),这会损害他未来的赚钱能力。

鸟权的实现是在NBA工资帽下一个伟大的发明,因为他们允许球员赚更多的钱,同时也帮助球队保持连续性,我们也才能看到王朝的建立——80年代的凯尔特人和湖人以及90年代的芝加哥公牛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拉里·伯德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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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NBA中的“伯德条款”是什么?

本文最佳回答用户:【鱼书雁信】 ,现在由运困科技小编为你讲解与【伯德条款】的相关内容!

贡献者回答也叫做大鸟条款,因前波士顿凯尔特人的巨星拉里-伯德(他的名字叫Bird,绰号就叫“大鸟”)而得名,他在1997―2000赛季担任步行者的主教练,颇有成绩。这是NBA最为普通、最为常见的一个例外条款。

本来,按照理论状态,工资帽的界线是总收入的48%,但球队经常有一些使用例外条款的球员,这是允许超过工资帽的理由,也是很多球队经常超过“工资帽”而逼近奢侈税的现实形成原因。

例外要求特殊。能享受到这一条款的,必须有这样的条件--在同一支球队效力三年,中途没有被放弃或者转投其他球队的情况。有这样的条件,当你成为一名自由球员时,你的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涨12.5%,而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只能上涨10%。即使你上涨的部分使球队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也是规则所允许的。在目前的NBA,几乎每支球队都能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条款的待遇,因为条件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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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那些让NBA改变规则的球星,姚明、易建联均上榜

贡献用户名:【逃栀夏】 ,现在由运困科技小编为你解答与【伯德条款】的相关内容!

贡献者回答NBA最早的规则可没有如今这么多,这么细,最开始的NBA简单而粗暴,但随着某些球星个人能力过于突出,突出到别人都没办法玩了,所以联盟不得不“针对”这些人修改规则,以限制他们的表演,这也是随着篮球运动的 历史 发展应运而生的事情!

在开始细数之前,先看看张伯伦曾经对乔丹说的话!

张伯伦曾经在媒体前公开告诉乔丹: 你之所以能统治联盟,是因为联盟因为你而改变规则,我和你之间不同的地方在于,针对我,联盟是不得不改变规则,以至于我不能在场上展现出更强的统治力,而针对你,联盟修改了利于你的规则,从而让你能够统治和主宰比赛。

张伯伦说的事情是在1990年的夏天,NBA出台了“恶意犯规”的规则,不必要的、过度的身体接触会被判罚为“恶意犯规”,而大家心知肚明,矛头直指活塞的坏小子军团,此前3年,乔丹的公牛都倒在了活塞队脚下,而那帮活塞的坏小子制定的“乔丹法则”,永远在乔丹进攻的时候有无数次不必要的身体接触,让乔丹非常不舒服,而活塞队也在那3年里2次捧起总冠军奖杯。

联盟为此修改的规则,让乔丹开始了表演,他先搞定一个3连冠,退役复出后又来一个3连冠,从而奠定了 历史 第一人的稳定地位。而活塞那帮坏小子从改变规则之后,就永远消失在 历史 的长河中,只留下托马斯、杜马斯、罗德曼和恶人兰比尔的恶名。

这个故事讲完,我们开始全面细数那些因球星而改变的NBA规则!

乔治麦肯

相关改变:三秒区宽度拓展、干扰球规则,进攻24秒设立的推动者。

乔治麦肯可以说是整个NBA 历史 中第一位天皇巨星的存在,他是一位内线神兽,他在50年代,带队四次夺冠,三次得分王,二次篮板王,他身高臂展,在那个年代的内线,正所谓予取予求,同时他不仅身体素质超群,球商也高的很,当对手投篮时,在还没有落入球框中之前,只要麦肯在篮下没有被对抗,他就会高高跃起把球干扰掉,这就是篮球守门员的作用。

为了限制他,也为了让其他球员有球可打,于是联盟改变了两项规则,首先把三秒区的宽度由原来的6英尺扩大到了12英尺,也就是从1.8米扩大到了3.5米,以此来限制麦肯为所欲为的内线进攻,同时又设立了划时代的“干扰球规则”,在下降轨迹中篮球被干扰会被判为干扰球,进攻方直接得分。

另外还有一项规则其实也是因为乔治麦肯而设立,只不过设立的时间是在乔治麦肯退役之后,但他对这项规则的设立起到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这个规则就是另一个划时代的规则:进攻时间24秒。

故事发生在1950年11月,活塞队做客明尼阿波利斯,挑战乔治麦肯领衔的卫冕冠军湖人队,在那时候,活塞队是个鱼腩球队,与湖人实力差距很大,而在这之前,湖人大概约1年多的时间没有在主场输过球了,活塞队的主教练叫穆雷-门德哈尔,他是个聪明人,也是个善于利用规则的人,为了不让麦肯接球,为了不让他进攻,他采取了一种极端的方式,那就是不进攻,一直在传球,宁可自己不得分,也不能让麦肯拿到球去进攻。

这种不进攻的打球方式遭到了全场7000名观众的疯狂嘘声,但活塞把战术延续到了最后,最终他们真的以19比18战胜了湖人,而湖人的18分钟,麦肯拿到了15分。

这就是迄今为止NBA 历史 单场最低得分,而这场比赛,也让联盟看到了规则的不合理性,自此为进攻24秒的设立埋下了伏笔。而在麦肯退役之后,进攻24秒正式在联盟推行。

比亚松

相关改变:正式设立24秒进攻时限。

这个名字大家可能很陌生,他是76人前身锡拉丘兹民族队的老板,也就是他基于上述活塞和湖人19-18的丑陋比赛,于1954年向联盟建议了24秒进攻时限,让比赛重新变得好看起来,可以说,24秒在一定程度拯救了即将灭亡的NBA,而比亚松,功不可没。

杰里韦斯特

相关改变:LOGO,FMVP的颁发。

杰里韦斯特是NBA的LOGO人物,也是湖人王朝的教父级人物,在NBA 历史 地位举足轻重,职业生涯14年,9次进入总决赛,但可惜输掉了期中的8次,比勒布朗输的还多,期中6次都输给了凯尔特人。

在1969年的总决赛中,湖人又一次对阵凯尔特人,在这个系列赛中,韦斯特场均37.9分,4.7篮板7.4助攻,但面对凯尔特人的拉塞尔和哈弗里切克,最终还是没有能够赢得胜利,但在最后一场比赛,韦斯特得到了42分13篮板12助攻的三双,虽然输了比赛,但彻底把拉塞尔和哈弗里切克压制在身后,作为凯尔特人的核心,拉塞尔场均9.1分,哈弗里切克场均也仅仅21.1分,所以在比赛结束之后,联盟也把FMVP的奖杯颁发给了杰里韦斯特。

这是联盟第一次设立FMVP的这个奖项,而在这之前,比尔拉塞尔已经得了一大堆冠军,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看之前的荣誉,比尔拉塞尔怎么一个FMVP都没有,原因就是之前没有这个奖项。

而FMVP颁发给了输球的一方,这是 历史 上唯一的一次,或许当时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因为杰里韦斯特太突出了,但从第二年开始,FMVP就只颁发给胜利的一方,而杰里韦斯特成了NBA 历史 唯一一个失败方的FMVP,同时他也是 历史 上第一个FMVP。

威尔特-张伯伦

相关改变:扩大三秒区,引入进攻干扰球,罚球时不能扣篮,底线罚球不能将球抛过篮板。

张伯伦变态的身体天赋众所周知,两万先生、100分先生,在篮球场上为所欲为,联盟为了限制他,在乔治麦肯的基础上,把三秒区进一步扩大,从12英尺扩大到了16英尺,同时为了限制他二次进攻那么容易,引入进攻干扰球,即在球在篮筐范围内时,任何人不得触碰篮球。

因为张伯伦的罚球不准,所以他经常从罚球线起飞,直接扣篮得分,为了限制他,联盟规定在球触及篮圈或篮板之前,任何人不得将脚提早伸进线内。

出众的身体素质,让队友在发底线边界球时,可以随心所欲把球往天上一抛,张伯伦在空中就完成了扣篮,除非抱着他,否则对手毫无办法,所以联盟规定底线发球时候,不能将球抛过篮板。

所以开篇时候,张伯伦说联盟为了限制我,制定了很多规则,就是为了不让我展现更强的统治力,由此,可以看一下,哪一项规定都是针对张伯伦,指名道姓。

张伯伦以一己之力让联盟修改了数条规则,这就是神人一般的存在,你可曾知道张伯伦最巅峰的一个赛季,场均多少吗,他场均可以砍下50.4分25.7个篮板,你没看错,是场均……

沙奎尔奥尼尔

相关改变:合理冲撞区修改,允许联防,禁区三秒违例,最后两分钟不得对无球队员犯规。

奥尼尔在球场也是BUG般的存在,统治力可以说不比张伯伦差,由于他的打法和内线强大的统治力,联盟因此修改了内线合理冲撞区的范围,同时也允许联防的存在,另外设立了禁区的防守三秒违例,以限制那些专门在篮下等着奥尼尔的防守者。

另外因为奥胖糟糕的罚球,联盟多支球队都发明了“砍鲨战术”,特别是波波维奇,可以说是开山鼻祖,这让奥胖非常恼火,所以联盟随即出台了一项政策,就是在最后两分钟内如果对无球队员犯规,要给进攻方一罚一掷的判罚,由此也限制当比分焦灼时的最后两分钟,疯狂砍鲨的战术。

奥胖也是凭一己之力让联盟修改多项规则的存在。

查尔斯巴克利

相关改变:背身单打时间不得超过5秒。

巴克利这家伙的大屁股,一度是防守者的噩梦,他身高不高,但体重惊人,篮下技术也细腻,还有中投,更令防守者苦恼的是他背身单打时候,可以用他的屁股一直开路,直到把防守者挤到距离篮筐足够近的地方,轻松得分,而最离谱的是有一场比赛,他利用背身单打,一共得到了56分。

这种打法几乎没什么观赏性,单调乏味,而且有点不公平,巴克利可以用屁股顶23秒,然后最后1秒轻松上篮,毫无美感可言,于是联盟公布了一项新规则:背身单打时间不得超过5秒。

所以乔丹科比他们背身单打时候做出的各种美如画的动作或经典晃人动作,也多少因为这条规则,不得不赶紧做出投篮的动作,因此出现了很多高难度的空中表演。

迈克尔乔丹

相关改变:恶意犯规,不得穿五颜六色的球鞋,反孤立单打规则。

帮主出现在一份榜单上其实也没什么稀奇,虽然大多数的规则改变是针对内线球员,但强如 历史 第一人,规则不因为他而改变点什么,总会有点说不过去。

恶意犯规在开篇已经提到,主要是针对活塞的坏小子军团,这是有利于乔丹的规则。

而在初期的联盟,大部分的球鞋都是以白色为主,比较单调,但是耐克为了生意和销量,给乔丹定制了以黑色和血红为配色的球鞋,帮主穿着鞋子与主流格格不入,所以联盟规定不得穿五颜六色的球鞋,否则就要罚款,但耐克公司说,罚款就罚款,罚了我给你,但球鞋还是得继续穿。所以乔丹继续穿这种好看的球鞋,而这条规定,在下一个赛季也就不了了之,从此才开始了各色各样的球鞋出现在球场上。

说到反孤立单打法则,这条规定就是实打实的针对乔丹,那时候乔丹的个人能力在联盟首屈一指,比赛过程时常由乔丹一人拿球单打,而他的队友则拉到另外半边球场,形成绝对的一对一单打,在这种一对一单打中,很少有人能单防乔丹,所以得分就很容易,为了限制乔丹单打,联盟出台了反孤立单打法则,即如果进攻时在罚球圈顶或无球一侧放置3名或3名的队员,就判罚为违例,球权判给对方。

这就是 历史 第一人对规则作出的贡献。

雷吉米勒

相关改变:雷吉米勒规则,投篮时故意伸腿制造犯规,即“米勒踢”。

米勒作为那个时代的神射手,在场上自然要吸引防守者的贴身防守,寸步不离,而身体相对单薄的米勒为了自己不太受侵犯,就会在投篮时候故意把腿向前伸,与防守者接触,以博得犯规进行罚球。

这招再后来被哈登发扬光大,另外纳什、韦德等都有类似的做法,所以联盟为了禁止这种不良风气,在12年规定,如果投篮时候再故意把腿伸出去制造身体接触,就会被判罚进攻犯规或者受到假摔处罚。

特伦特塔克

相关改变:出手时间不得小于0.3秒。

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他是尼克斯的球员,在1990年尼克斯对阵公牛的一场比赛中,时间还剩下0.1秒,特伦特塔克接过队友的界外发球,投中了压哨三分,从而绝杀了公牛。事后联盟做了试验,认为正常接球然后出手投篮所需要的时间最短也需要0.3秒,所以自此联盟规定,球员接球然后出手的投篮时间不得少于0.3秒,否则只能空中接力或者点球、拨球,无法完成正常投篮动作。

拉希德华莱士

相关改变:技术犯规达到一定数量要禁赛一场。

怒吼天尊拉希德华莱士是一个暴脾气,他在球场上球风彪悍,垃圾话不断,而领到技术犯规更是家常便饭,习以为常,在2000-2001赛季,天尊一共领到了41次技术犯规,创造了联盟的 历史 ,因此联盟规定:凡是单个球员累计达到16次技术犯规,就要强行停赛一场,同时也提高了对技术犯规的罚款金额。

天尊以一己之力改写了技术犯规领域的强行规定。

詹姆斯哈登

相关改变:身体接触发生在投篮前不算投篮犯规。

哈登是联盟出了名的碰瓷高手,沾衣十八跌说的就是他,可谓登峰造极,让很多防守球员非常恼火,而他也因此获得了很多不必要的罚球,因此联盟规定,当身体接触发生在持球队员做出投篮动作之前,而不是抓着球准备投篮,那么将不被判罚为投篮犯规。

斯潘瑟海伍德

相关改变:大学不毕业也可以进入NBA。

这又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他是超音速的一员,而早在1971年联盟规定,大学球员必须念完四年才能进入NBA,而海伍德家境困难,所以他大学还没毕业就与超音速签订了劳动合同,震惊NBA,所以联盟当即对海伍德进行禁赛,而海伍德不服,直接将NBA告上法庭,并且胜诉。

所以后来摩西马龙,加内特,麦迪,科比,勒布朗,霍华德能以高中生身份进入联盟,应该感谢这位。

拉里伯德

相关改变:伯德条款。

赫赫有名的伯德条款被后来很多球队引用,而他最初的实行者就是凯尔特人的伯德。NBA每支球队都有工资帽,球队的工资总和不得超过工资帽的规定,但当时凯尔特人为了留住伯德,开出了超出工资帽的工资,而联盟基于伯德个人影响力,为了比赛和联盟的门面,给凯尔特人开了后门,这就形成了伯德条款。

即够资格的老兵可以在工资帽之外进行签约,这个老兵的起点必须是在球队效力超过三年,也就是如果你在一支球队效力超过三年之后成了自由球员,此时你的母队就可以在你原有的薪资基础上上涨10.5%,不具备这一资格的只能上涨8%,上涨之后即便超过工资帽,也是规则所允许的,这就是伯德条款。

迪肯贝穆托姆博

相关改变:盖帽之后可以摇手指。

穆大叔作为联盟 历史 盖帽第二多的球员,他在盖帽之后有个习惯,就是摇手指,摇的那根手指是食指,但他因为这个动作也领到了不少技术犯规,被认为是挑衅,其他人也有模仿他摇手指的,同样也可能收到技术犯规。2007年,联盟对他开了绿灯,他在盖帽之后可以随意摇手指,而不会被吹罚技术犯规,但这一条仅适用于他自己,其他人摇手指,还可能被吹技术犯规。

姚明

相关改变:参加全明星正赛不能参加新秀赛。

或许在姚明进入联盟之前,没有遇见过钢筋联盟就被高票当选全明星首发,所以联盟紧急规定参加正赛的球员不得参加新秀赛,所以第一年姚明没有参加新秀赛。但到了下一年,新秀赛开场跳球的球员就变成了姚明,也就是说,这一条规定,第二年就不了了之了。

扎扎帕楚里亚

相关改变:裁判可以先做判罚再看录像。

帕楚里亚的球品和他的名字,垫脚是他闻名于联盟的杀器,不管你跳多高,你总有落下来的那一刻,他就在那等着你,像卡哇伊伦纳德被渣渣一脚垫的直接退出夺冠行列。所以联盟规定,裁判可以先判罚,然后观看录像是否有恶意犯规,保留追加处罚的权利。

勒布朗詹姆斯

相关改变:走步规则的改变。

在比赛中经常可以看到詹姆斯所谓的“螃蟹步”上篮,其实按照乔丹那个时代打球,这种螃蟹步是要被吹走步的,但如果这都被吹走步,詹姆斯可能就不会打球了,那么这个 历史 排名第二的超级巨星可能就不复存在了,所以联盟因此修改了关于走步的规定,规定认为詹姆斯这种螃蟹步不属于走步违例,也即是现在经常说的三步上篮,以前是1,2上篮,现在是0,1,2,然后上篮。

所以一些看多了过去比赛的老球迷迄今为止依然在各种吐槽詹姆斯的走步,但联盟已经对他开了绿灯,所以时代在进步, 社会 在发展,就是这样。

易建联

相关改变:全明星投票机制改变。

其实说起来,因为易建联而修改的NBA规则有点尴尬,因为当年姚明进入联盟,实力与影响力并存,加之国内球迷的强力支持,所以成为全明星首发也算是实至名归,但即便如此,当年奥尼尔给姚明打替补,奥尼尔和球迷依然怨言很重。

而2007年阿联也进入了联盟,同样到了全明星投票阶段,他的票数依然很高,一度出现,虽然加内特的票数在他前面,但是领先优势非常不明显,到最后,球迷们一发力,分分钟超越狼王。可以看看易建联和加内特的实力,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如果最后易建联出任全明星首发,让加内特给新秀易建联打替补,可真是成了笑话了。

所以联盟紧急改变了投票规则,把媒体和球员的投票权重加大,最终导致易建联无缘全明星赛,而自此,阿联进入全明星赛的可能就没有了。

还有其他因为球星修改的规则,不再一一罗列,如果有其他高见,评论区留言,咱们讨论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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