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谁能一下这个人的资料?答风骨·风范—崇州公安局纪委副书记谭开元2004-07-27 07:40:55他走了,走得实在匆忙,带着人们思念的泪水,也带着事业未竟的遗憾,永远地走了。 天色阴沉,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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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一下这个人的资料?

谁能一下这个人的资料?

风骨·风范—崇州公安局纪委副书记谭开元

2004-07-27 07:40:55

他走了,走得实在匆忙,带着人们思念的泪水,也带着事业未竟的遗憾,永远地走了。 天色阴沉,细雨绵绵,8月13日的四川省崇州市沉浸在一片哀伤的气氛中,数千名群众自发地胸佩白花,分立街道两侧,任凭雨水和着泪水在脸上流淌,踮着脚尖目送着载着他遗体的灵车缓缓驶过……他们悲伤的眼里只有一句话:这是个真正的共产党员,他走得太早、太可惜了…… 他是谁?他做出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能受到人民群众如此礼遇?他叫谭开元,崇州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他是一个不擅言谈的身高一米八多的四川汉子,就像他平时爱养的质朴无华的兰草,只是默默地干好自己应做的事,以他那踏踏实实的作风,树立了一个共产党人的形象。 对群众 他热心、耐心、尽心 谭开元在最基层的公安机关工作了23年,无论在派出所,还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他将“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这个原则坚持了23年。 他扎根农村10年,骑着自行车跑遍了辖区的村村落落,那里的百姓谁不认识他和他所骑的自行车啊�没有人能算清他总共走了多少路,可是他的加重自行车却换了3辆,每年还要换3副轮胎。他鞋子更是穿破了5双,农村路不好,泥巴多,在大家的记忆中,潭开元几乎是一年四季穿着雨鞋。他调回局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后,大小也算个领导了,可老潭工作起来从不讲条件。由于车辆紧张,他还是骑着他的自行车走街串户,调查取证。碰到出远门,他就说句好话,搭一个便车。纪检干部田启富说,和老谭去成都开了无数次会,却从来未在那儿吃过一顿饭,老谭嫌成都的饭菜太贵。1996年,为了一个案子,老谭4次驱车前往川西监狱了解情况,170多公里的山路,谭开元凌晨出发,深夜赶回,为的只是省下晚上的住宿费。 谭开元认为,在基层工作,就得把群众当作亲骨肉一样,情同手足。他三上苟家山的故事,在当地传为佳话。 1999年,苟家乡竹根村的杨老爹来到崇州市公安局,进门就破口大骂,说万家派出所民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儿子被人殴打后,派出所不处理肇事者,反而还要他赔偿2000元医药费,实在太冤。谭开元就此事走访调查得知,事实与杨老爹反映不符:原来杨老爹的儿子喝醉酒强行让过路车驾驶员拉他回家。司机不答应反被他打伤。万家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驾驶员送到医院治疗,将肇事者拘留。随后警方通知杨老爹先支付医疗费,但杨老爹拒绝支付,还一再无理取闹。 事实虽然清楚了,但谭开元认为,杨老爹来上访,就说明思想不通,工作没做到家。苟家山距崇州市50多公里,老谭第一次上山,就已经了解到杨老爹只读了三年小学,又住在海拔较高的山上,法律知识非常淡薄。当杨老爹耍横的时候,谭开元就慢悠悠地等,等他“熄了火”再慢言细语地开始“拉家常”:“老杨啊,我知道你只有一个儿子,将心比心,我也很理解你的心情。但你反过来想一想,假如有人把你的儿子打伤了,且拒不支付医药费,你又咋个想�我们都是做父亲的人,应该经常教育儿女好好做人才对,不能一味袒护自己的儿女,你说是不是�”一席话下来,杨老爹哑口无言。 但谭开元为这事还放不下心来,不久又带着《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文件第二次上了山,把相关条款一条条念给杨老爹听。谭开元第三次上山,杨老爹不再像以前蛮横不讲理了,还把他们让进屋。谭开元嘱咐杨老爹,要告诉儿子,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回来。杨老爹见他和和气气、平易近人,确实是真正关心他,当场表示接受处理。 万家派出所的民警都说,谭开元就是这么一个人,善于“解扣”,每次来做工作都是不紧不慢,不急不躁,话说得既亲切又朴实,让人感到很温暖。许多老百姓都说:“谭纪检的确驾起了一座警民之间的桥梁。” 谭开元去世的时候,一个粗壮的汉子哭得泣不成声,他绰号“苟二娃”,曾是一个威风八面的小混混,可他就只服一个人——谭开元。 当年,刑满释放的苟忠明回到原籍元通镇后,全镇没有一个单位肯收留他。孩子发高烧,他连4角多钱的药费都交不起。时任元通镇派出所所长的谭开元知道后,把苟忠明介绍给自己的一个朋友,让他学做生意,可苟忠明不久又闯了祸,把人打伤了。即便如此,谭开元仍没有嫌弃他,买了张电影票请他看《少年犯》,并帮他垫付了医药费。这一次,苟忠明的心彻底向谭开元敞开了,发誓重新做人。如今,苟忠明已经是公司里的生产技术骨干,还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几个小兄弟在他的带动下,也都改邪归正了。谭开元病重期间,苟忠明坐在他的病床前,握着他的手,虔诚地放在自己的额头上:“您一定要好起来。没有您的帮助教育,就没有我的今天。您是我的再生父母�”� 对工作 他勤勉、踏实、执着 谭开元整日话不多,但心里却有一本明白账,凡事都以事实说话,他只认这个理儿。所以就有了他的老下级、关系不错的任某的“想不通”。 2000年7月5日晚,时任兴隆镇派出所指导员的任某酒后擅自驾车带一嫌疑人回所讯问,途中嫌疑人跳车身亡。在对任某进行调查时,他拒不承认当晚喝过酒。当着众多领导和民警的面,谭开元毫不客气地站起来,指着这位曾和自己搭挡多年的部队老战友及老同事说:“案发当晚,你来找我时还满嘴酒气,肯定喝了酒。”任某顿时哑口无言。后来,任某被判了刑。但是,毕竟是老战 友,毕竟有那么多年的感情,在其服刑期间,老谭经常去他家看看。得知他爱人下了岗,孩子还在读书,老谭又跑到局领导那儿反映情况,希望给他家解决一点困难。局领导酌情作了处理。 8年前,刑警大队的周某应朋友之邀,携枪出现在生意场上,并与人发生冲突,造成数十人群殴群伤。这一事件,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正当谭开元对此事进行调查的时候,有人对他善意提醒:“你要注意啊,周某是某领导的干儿子,别弄不好自己吃亏。”此时,周某也放出话来:“哪个敢动我,黑道上小心拳脚,红道上叫他做不成官。” 一向态度温和的谭开元大怒了:“管你天王老子,我只认党纪条规,犯了哪条,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最终,这名违纪的民警被清除出了公安队伍。 谭开元只认一个理儿,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一定要做好,不管是大事小事。2000年5月,谭开元接到举报,集贤镇一村民死后前往送葬的车辆特别多,其中有一辆公安机关的车,经核实确有一辆是隆兴派出所的警车。他及时找到批准使用车辆的所领导,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社会上曾一度对纪检监察工作有偏见,认为是“整人”。可是市消防中队民警王国忠却说,谭纪检可不是整人的,他是真心地帮我,爱护我。王的岳母与一包工头发生矛盾,被打伤。王回去看望,并请当地派出所公正处理。没多久,一封写有“警察耍横、知法犯法、带领亲属胡作非为”等字眼的举报信摆到了谭开元的桌上。 谭开诚布公地对他说,如果举报信属实,必严肃处理,反之,还他以清白。但王国忠当时面临着中层干部调整,仍是忧心忡忡。 谭开元走访了不下于20人,尽管有的不敢作证,但谭开元去一次不行去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终于摸清楚了情况,并找到包工头夫妇说明了真相。王国忠说,我当时真是绝望了。如果不是老谭那么有耐心,取证那么困难,我怎么清白得了� 谭开元真正关心同志,他用真情赢得了每一个同志的心。崇州市公安局局长张顺国是今年4月新提升的,和谭开元共事多年的他说,老谭是待人以诚的人,包括对我。 今年5月10日,有人向谭开元反映,说局长利用搬家之机收取钱财。谭开元马上登门找到张顺国:“你是单位‘一把手’,大家都看着你呢,乔迁之喜可不要忘记廉政哦�”后来,他又去了一趟张顺国的办公室,坦诚地说:“那天我站在窗户那儿目睹了你搬家的全过程,确实只有亲戚帮忙,没有收受贺礼,没有大宴宾客。你给大家做出了好样子�” 张顺国对记者说,当时听了老谭的话,心里有点反感:“你竟然在暗中监视我�”但后来一想他这是为了自己好,老谭是没有私利的人,他是不希望我犯错误。敢监督自己的“顶头上司”一把手,这不光需要勇气,也是检验纪检监察干部是否认真履行职责的“试金石”。谭开元就是这样做的。 对家人 他疼爱、真诚、严格 谭开元有一个幸福的家。妻子袁玉英心灵手巧而又贤惠,儿子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西安航空学校工作,女儿谭晓玲也有个稳定的工作。 记者来到谭开元的家,这个家收拾得干干净净,却没有一件值钱的家俱,那台用了20年的单缸洗衣机还在用。他老伴袁玉英说,他们生活得挺好的,原来家在农村住平房,现在住上了楼房。老谭说得对,人一辈子平平淡淡最好。老谭的业余爱好是种种兰草、钓钓鱼。袁玉英给记者拿出了谭开元自制的钓鱼竿,那简直是件艺术品,光滑的竹竿,头上还被弯成了鹿头的形状。 其实,谭开元的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差。1992年,刚40岁出头的袁玉英下了岗,央求谭开元给找个工作。谭开元却说,你没什么文化,就在家里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吧。袁玉英也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琢磨着做一种当地称为“菱角桃”的小工艺品,再送到风景区去卖,一个能赚一角钱。谭开元支持老伴,并给她开玩笑:“劳动最光荣,你可别毁了我的名声。”有时他下班回到家,也帮老伴做。崇州离成都也就20公里,可袁玉英至今没去过成都一次,但在她的言谈话语里,听不出她对谭开元的一丝埋怨。 女儿谭晓玲曾经和爸爸发生过冲突,那是因为她工作的事。谭晓玲在一所精神病院当护理员,和精神病人打交道,有的患者经常冲着谭晓玲吐口水,骂得很难听。谭晓玲给爸爸说过几次调工作的事,他都没有吭声。一天,谭晓玲确实受不了了,跑到爸爸面前,郑重其事地对他说:“爸爸,你给我调一下工作吧,我真的不想在那里干了。” 谭开元这次发话了:“有一个工作就要好好地干,那么多工人都下岗,你有活干还挑三拣四” 谭开元对自己的妻儿要求很严,对亲戚也一样。他大哥的儿子下岗后求他在崇州或附近厂子找份临时工干干,老谭没答应。侄子又搬来谭开元的弟弟说情,谭开元不紧不慢地对弟弟说:你也是共产党员,不能让这事给坏了名声。 今年7月8日,为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工作总结,谭开元顶着酷热,在办公室写材料。他感到头有点昏,肝部有点疼,但他没在意。晚上回到家,他忍着病痛继续对总结材料进行修改、完善,但后来,他再也支撑不住了,昏倒在写字台旁…… 这以前,远在西 安的儿子来信告知他们添了一个孙子,老两口高兴坏了,决定去西安看看孙子,顺便坐一次飞机,开开“洋荤”,并买好了7月9日的机票,可是,谭开元的肝癌已是晚期。似乎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病情的严重,但他也不说出来,害怕自己的亲人担心。甚至有一次他往痰盂里吐了很多的血,他也只告诉老伴,吐了些酸水。 8月11日,他在西安的孙子刚好满月,谭开元却闭上了他那渴望看孙子一下的眼睛。 谭开元走了,化作青松翠柏走了。工作人员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了一撂奖状。在23年的从警生涯中,先后被省公安厅授予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7次受到成都市公安局嘉奖,9次受到崇州市纪委嘉奖,1996年、2000年两次被崇州市人民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 谭开元走了,但组织上没有忘记他。9月6日,成都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授予谭开元“成都市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称号。10月25日,公安部纪委下发《关于开展向谭开元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他走了,携着兰的芬芳和松的翠绿。(摘自《中国纪检监

四川成都男子在火锅店遭围殴,还被泼滚烫锅底油,施暴者会被如何惩罚?

不小心被一杯热水烫到手都能疼的眼泪直流,受伤的地方很快就能起来水泡,如果要是被热油烫到之后后果可想而知,近日,四川成都发生了这样一起群殴事件,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男子被好几个人群殴,只是单纯的挨几下拳脚也不算什么,随后男子被人泼了滚烫的锅底油在身上,施暴者已经被警方控制,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泼油者被刑事拘留十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双方在一家串串香店里面就餐的时候了发生了口角,估计是喝了点酒脑子就管不住嘴了,据知情人透露,被打的一桌有一个客人因为穿着上很像是串串店里的服务员,另外一桌的客人以为他是服务员就喊他过去服务,结果就吵了起来,最后开始动手。

事发时间是凌晨的六点钟左右,其中一桌以范某某为首的七个人对另外一桌以肖某为主的三个人实施殴打行为,范某某突然端起桌子上放着的滚烫锅底油泼向了对方,有少量的热汤泼到了肖某某的衣服和皮肤上,经过坚定肖某某为轻微伤。

虽然肖某某没有被热汤泼个全身,但范某某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范某某他们这些人的行为已经算是“结伙互殴”了,虽然没有给对方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没有导致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看起来情节似乎不是很恶劣,但这些人仍然触犯了治安条例,这种行为只能定性为一般寻衅滋事进行行政拘留,但范某某这群人不仅在公共场所大打出手,而且还故意把滚热的锅底油泼向对方,警方就会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范某某属于故意伤害并构成轻伤,这就属于刑事犯罪了。

“互殴”是怎么界定的?哪些情况会被认为是互殴?

“互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具有不法侵害故意行为,并在客观上实施侵害对方的不法行为。“互殴”的界定,一般是在当事人被对方殴打后,在有条件离开现场、避免被殴打却不离开,而是在现场与对方纠缠还手、殴打对方,一般就认定为互殴。

        近日,成都铁路公安局针对一起案件的“互殴”认定引发网友一片质疑,并成为网络热搜。5月2日,一女子发布视频称,当天其独自乘坐高铁,在其后排坐了5个人,其中两个大人三个小孩。列车行进过程中,孩子一直在玩游戏,其间多次撞击其所坐椅背。该女子称,由于无法忍耐孩子多次撞击其椅背的行为而回头制止。而其制止孩子的行为引起孩子家长不满,双方因此起了争执。争执中,孩子家长扇了该女子一巴掌,该女子也进行了还击。最终,警方认定双方构成“互殴”,对上述被打后还手的女子处以200元行政处罚,对孩子家长处以500元行政处罚。

“高铁掌掴”事件被公安机关定性为“互殴”,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友以“被打还手为什么认定互殴”引发网友热议。一时间,舆论众说纷纭。

我身边的小伙伴们看到这条媒体视频时,感觉“被打还手为什么认定互殴”似乎有些道理。当时,我觉得此时不能仅凭一方叙述,待事实调查清楚后,就会水落石出。其实,不仅是我身边的小伙伴这么认为,这一案件在网络上也掀起舆论风波,真假掺半,众说纷纭。

随后,在公安机关向大众公布约4分钟的车厢监控等相关视频,向网友们还原了事实真相,由此而引发的讨论热度逐渐减退。

其实,界定“互殴”是有法律依据的。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是学法律的,对于此事件发酵比较冷静。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通俗地讲,判断是否为正当防卫,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还手行为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二是还手行为针对的是不法侵害人;三是还手的行为人具有防卫意识;四是还手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几点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反之就是殴打他人或互殴行为。

我认为,站在法律层面看,警方认定“互殴”合法。从警方公布的完整视频中可以看到,在双方争执后期,尤其是在警方已经到场,王某某站起来转向后面,两次动手殴打对方,表明她主观和客观有伤害他人的行为,并对他人造成伤害,进而导致冲突升级、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符合正当防卫行为,应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处罚;同时,警方对于二人的罚款金额不同,也表明双方责任有主次之分,要求过错方承担更多罚款金额,也符合法律规定。

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虽说“高铁掌掴”事件真相大白,却使当事人双方陷入舆论漩涡,在心理上承受极限压力,使原本小事酿成热点,实在是没有必要。我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凡事应理性对待,既能解决问题,更能避免发生不必要争执。

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的原因

目前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校园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 热点 问题,校园安全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的出现有各种原因,下面就由我告诉大家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的原因吧!

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的原因

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人群高度密集。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个体认知和防范能力都比较弱,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整体看来,引发中小学校园危机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整体环境的负面影响,又有校园自身的管理疏漏和学生个体的心理原因,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1.社会原因

(1)社会矛盾的激化

学校是社会大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学校的 教育 教学和管理离不开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近些年,各类社会矛盾和阶层矛盾日益增多,一些不法份子和激进份子将罪恶投向了防范能力最弱的在校中小学生,中小学校成了他们厌世泄愤的重要场所。据统计,2010年4~5月,国内连续发生6起针对小学生和幼儿的杀戮犯罪行为,造成18人死亡,80多人受伤。通过调查发现,采取暴力举动的这些不法分子多数处于社会生活的底层,经济基础和社会关系薄弱,面对社会不公、弱势歧视等现象时受到委屈和凌辱,便将这种社会愤恨发泄到他人身上,发泄到防御能力最弱的孩子身上。

(2)不良 家庭教育 的影响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未成年人的启蒙学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也是相处时间最长、关系最密切、影响最大的老师。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行、情操、信仰、习惯以及行为的养成等与家庭有着密切的关系。家长的管教方式、家庭的环境氛围等往往是影响未成年人不良习气的首要原因。不良家庭教育如过度溺爱、骄纵无度、任意打骂、放任自流等方式将直接影响孩子的品德和行为。以往社会调查显示,校园暴力事件的制造者多数是出自于这样的家庭,特别是出自于不完整家庭,如单亲、离异和再婚家庭等。在这样家庭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容易形成非健全的人格特征,容易受社会不良人员的影响而走上歧途。

(3)大众传媒的伪科学传播

信息社会,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介手段已经成为联系社会各方的重要纽带,但大众传媒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传播真、善、美,又可以传播假、恶、丑。换句话说,大众传媒在发挥积极效用的同时,也在向师生们传达种种不良信息,影响那些不谙世事的未成年学生。如网络世界中的杀戮、情爱、暴力、争斗等不适合中小学生观看的内容还普遍存在。由于没有较强的自控和分辨能力,中小学生很容易受到这些不良媒体信息的影响而无法自拔,产生过激和违法犯罪行为。

(4)安全法规的疏漏

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最难解决的就是责任划分的问题。目前,国外关于校园安全立法的理论和实践已经比较成熟,并且成效较大,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而我国关于校园安全问题的立法工作还不成熟,仅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两项部门规章针对此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对不同情况下的学生伤害事故进行了大体上的责任划分,对一些具体细节问题并未作出明确的限制和界定,责任划分模糊,法律效力不强。

2.学校原因

(1)安全防范意识薄弱

校园安全如同交通安全一样,不应该也不能出问题,一旦出问题就可能是涉及人身安全的问题。一些学校管理者由于缺乏必要的 法律知识 和安全防范意识,对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关注不够。有些学校管理者甚至认为,学校只要不出大事就可以,对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缺乏有力的监督和保障,致使一些原本可能避免的校园伤害案件不断发生。另外,部分专任教师也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学习成绩上,对学生身心异常、班级隐患等缺乏预警意识,没有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增加了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机会。

(2)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安全管理不能只停留在口头和表面上,应该落实到位。当前,绝大多数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的疏忽和纰漏,这是校园事故频繁发生的主要诱因。如一些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着明显的不安全隐患,教学设备陈旧老化,不符合国家的基本安全标准;学校校舍、门卫管理制度不严;校园食堂卫生不达标,管理混乱;学校校内外交通不畅,危险隐患多等等。这些管理工作中的疏漏,对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助推作用。

(3) 安全教育 工作滞后

很多学校安全保护意识缺乏,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出纰漏的同时,更缺乏对师生及时必要的安全教育。一些学校往往是出了事情才会想到要对师生主体进行安全教育和预防演习,殊不知为时已晚,犹如亡羊补牢,收效甚微。更有些学校打着安全教育的幌子以蒙蔽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待检查结束后即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存在侥幸心理,为校园安全事故的产生埋下了较大隐患。

3.学生个体原因

(1)生理发育不成熟,易受伤

学生是校园的主体,是教育教学的主要对象。中小学生均是未成年人,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均不成熟,难以抵抗外界的诱惑和危机。从生理学上来看,中小学生处于生理发育关键期,各部分器官和组织发育不成熟不完善,极易受到外界的伤害。尤其是小学生,骨化尚未完全,骨骼的弹性大而硬度小,外力或运动不当时容易出现脱臼和变形。另外,小学生肌肉纤维比较细,力量和耐力较差,运动强度太大易导致肌肉损伤。如2009年4月17日,张家口一小学生上体育课时,被废旧汽车轮胎做的体育器材砸伤,右小腿骨折;2008年10月14日,成都市某小学学生在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跑道上跑步,造成9级伤残。

(2)情绪波动大,易冲动 小学生情绪容易冲动,情感和行为多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虽然在自控能力上小学生较之幼儿有了进步,但仍然较差,容易受到他人的影响和暗示,产生模仿行为。如2011年4月26日,福建南安某小学学生模仿电影情节活活将同班同学打死。初中阶段是学生个性发展的重要时期,俗称“心理断乳期”。这个阶段的学生内心世界比较单纯,想法幼稚,但情绪和行为的两极性表现非常突出。他们既可以全身心地冲锋在前做好事,也可以不顾一切地做坏事,感情波动较大,极易受到周围不良思想和行为的影响。如2011年3月28日,包头某中学学生因“三角恋情”发生群体打架斗殴事件,造成1名学生重伤;2010年11月16日,琼海市某中学一女生因生活琐事遭室友群殴,事件性质恶劣。

(3)抗挫折能力差,易偏激

中小学生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在面临各种困难和问题时,其心理承受能力存在明显的差异。有些孩子抗挫折能力较差,遇到问题悲观沮丧、意志消沉,心情压抑,不愿与他人沟通倾诉,长此以往便会形成巨大的心理障碍,当无法释放时就会采取过激的甚至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据北京大学 儿童 青少年卫生研究所的一项全国性调查显示,中学生平均5个人中就有1个曾经考虑过自杀,占样本总数的20.4%,而为自杀作过计划的占6.5%。其中,女生比例高于男生,高年级比例高于低年级。可见,中小学生心理脆弱,经不起挫折,轻者自暴自弃,重者就可能选择轻生,行为偏激。

(4)性格未定型,易自卑

中小学生思想单纯,对什么是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幸福观和友谊观等还缺乏全面的认识。他们精力很充沛,愿意去从事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但性格上还没有最终定型,处于活动和变化期,可塑性较大。他们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和赞许,很在乎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尤其是一些出自单亲家庭的孩子,自尊心较强,这样的家庭出身往往让他们背负着较大的心理包袱。他们害怕被人看不起,不愿与他人提起自己的家庭,性格内向,长期压抑和封闭自己,容易形成自卑心理,产生心理疾患,导致不良行为的发生。

防范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的建议

引发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忽视其中哪一方面,中小学校园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为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这也是从国家制度层面给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敲响了警钟,要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学校教育教学顺利、有序地开展。

1.构建社会安全网络

中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保护其身心健康和安全,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国外,很多国家将校园安全事故列为“国家责任”,如在韩国,校园安全事故是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的财政预算依据,校园安全事故的预防和补偿属于公共 保险 范围;在日本,内阁政府为帮助学校安装监控和报警设备,以特别交付税的形式拨付补助经费。可见,保障校园安全是一项艰巨且长期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家庭和学校的通力合作。社会各界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的重要性,积极开展社会安全教育,宣传安全和法律知识,共同构建社会安全网络,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保障校园安定。

2.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中小学管理者应该时刻保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和观念,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为了有效防止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应首先建立和完善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如教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值班巡查制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等。各中小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的具体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 措施 和 实施方案 ,定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校园安全工作也应以育人为根本目标。学校要高度重视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将防范事故上升到生命安全教育的高度,培养师生珍惜生命、善待生命的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防范的能力,以远离和抵御各种危险。学校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如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等,让师生充分认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让 安全知识 深入人心;要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应急疏散演练,防灾、防火和防震演习,提高师生应对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教师要特别关注有异常表现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和联系,化解矛盾和纠纷。通过系列校园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保证校园师生的人身安全。

4.健全校园安全立法

关于校园安全立法的理论和实践,国外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我国目前仅有两项部门 规章制度 对校园安全事故作出说明和解释,法律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事实上,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社会、学校和家庭在校园事故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校园安全得以维护的法律保障。当前,我国迫切需要出台专门为校园安全事故作出详细规定和责任归属的法律,以公正合理地处理各类校园伤害案件。同时,利用法律手段,督促和要求学校及受教育者家庭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人身权利。

综上所述,校园安全责任重大,不可忽视。校园安全工作应时刻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着眼于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中小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让他们远离危险,远离伤害。

中小学生校园安全事故应对措施

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 校园意外伤害毫不留情地成为威胁青少年安全的“头号杀手”。那么如何防止校园安全事故不再发生呢

一、创造安全的外部环境。

中小学生的安全是社会的系统工程。学校和家庭不可能承担其所有的监护责任,还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从每个细节做起。

1、建立“三位一体”的联控联防长效机制,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安全防护体系。比如,公安、交通、工商、卫生防疫与教育部门共同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消防、交通、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卫生安全,消除各种隐患,时刻关注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环境。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应主动和公安机关联系,聘请公安民警为学校的法制校长和校外辅导员,通过法制讲座,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和完善校园周边的安全防范机制。发生学生被敲诈后,应主动和派出所联系,在重点路段、部位和地区要求加强警力巡逻,防止拦路抢劫、勒索和伤害学生案件的发生。在学校附近的十字、丁字路口应设立减速标志和警示标志,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和社区的联系。只有建立和完善了联控联防的长效管理机制,才能确保校园的安定稳定,优化育人环境。

2、建立社会保险,转嫁风险责任,使损害赔偿社会化,是解决当前学校事故损害赔偿的一剂良方。西方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我国上海市也已经实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草案)》。《条例》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过错责任,学校以投保责任事故的方式,对受伤害学生进行赔偿。这部全国尚属首创的地方性法规的通过标志着上海在校园事故处理中探索出了建立学校责任保险制度,让保险公司介入理赔,实现理赔市场化的一条新路,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

二、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加强安全教育。

1、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学校领导应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政治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抓好学校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规定,讲安全、抓安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学校领导对教师、学生乃至家长均要加强安全教育。掌握一些突发事件来临时求生的 方法 。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选择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预防教育,使师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突发事件等安全知识的教育。

2、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安全管理重点在于预防,重视和加强中小学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有效降低事故率,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手段。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年级特点,环境、季节特点及有关规律适时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伤害等方面的教育。要善于利用与学生紧密相关的事例教育学生,从中吸取教训,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

(1)加强风险教育。根据学生年龄小、认识水平低、风险意识差的特点,加强对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的风险教育,使学生对社会上存在的一般危险有基本的认识,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如:闯红灯的危险后果、实验室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严重后果,受骗遭抢的危险等,避免因缺少对危险后果的认识而酿成意外事故。

(2)加强防范救护教育。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救护教育时,要着力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不至于手足无措,能够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救护手段。这不仅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也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避免因心理原因引发突发事故。要创新心理健康教育的方式方法,提高学生的信赖度。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让学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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