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山西女教师被杀抛尸案中,已认罪的丈夫,为何又被无罪释放了?山西女教师被杀抛尸案中,已认罪的丈夫,为何又被无罪释放了?很多人都有可能已经忘记了十七年前那个震惊国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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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女教师被杀抛尸案中,已认罪的丈夫,为何又被无罪释放了?

山西女教师被杀抛尸案中,已认罪的丈夫,为何又被无罪释放了?

山西女教师被杀抛尸案中,已认罪的丈夫,为何又被无罪释放了?

很多人都有可能已经忘记了十七年前那个震惊国人的山西女教师被害抛尸案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二十年,现在这位女教师的父亲更是提出要拿出自己所有的退休金给自己的女儿重新审理案件和查找线索。当时,犯罪嫌疑人就是这位女教师的丈夫,并且他的丈夫在被捕之后也是对自己的犯罪过程描述了出来,但是让人唏嘘的是,最终由于证据不足,这位男子被无罪释放,一直到今天,这个案件都还是没有完成的一桩悬案。

很多人也是猜测凶手到底是不是她的丈夫,其实很多人都认为凶手肯定是她的丈夫,因为当时她的丈夫也已经在警方面前已经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且把自己杀人、分尸、抛尸的过程都细致的描述了出来,很难让人不信服,也不会有一个正常人会自己背负杀妻抛尸的罪名。但是,当时也是因为没有找到作案工具,因此证据不足,无法进行判决,所以宣布无罪释放了教师的丈夫。

我们也都能够理解父亲的做法,自己的女儿毕竟是自己养育了多年的亲骨肉,不能够平白无故的死去,真的是死不瞑目,这是放在任何一个做父母的人身上都过不去的坎,是内心永远的结,凶手一天不捉拿归案,老人就可能每一天都活在愧疚和痛苦惋惜的深渊里。事情不解决,老人也一直都有着这个心病。

但是,也有很多人质疑,事情已经过了十七年,是否还能找到线索,是否能够抓到凶手呢?虽然,现在科技发达,但是不得不说,现在找到凶手杀人的线索也是十分困难的一件事情。毕竟,当时的现场现在也已经被破坏,女教师的尸体也已经成为了白骨,很多痕迹也都经过了时间的冲刷变得不再清晰,就算有目击者或者证人,也因为时间太过久远会产生记忆上的偏差。但是,这件事也不是完全不可能,毕竟我国警方对于案件的侦查能力还是十分强的,而且很多线索也是可以进行恢复,总的来讲,虽然办案会有一定的困难,但是还是会解决的,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而已。

我们也相信,相关的执法部门和检查部门也会进行缜密的搜索和审查,最终肯定会还给受害者一个应该有的交代,也会给受害者家属一个迟来的交代。不论如何,我们都要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国警方也一定会解决这个案件,让我们每个人都更加相信法律。

失联女孩儿刘娇个人简历

广元苍溪女孩刘娇,随父母到山西务工,9月15下午5时,在山西太原榆次王湖村枣林被一暴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强奸并活活打死。凶徒所用手段极其残忍,歹徒用重物将女孩头脸砸烂,还将木棍插入其喉咙。犯罪嫌疑人叫张某军,今年17岁,为陕西南郑县人,高中没毕业就跟着父亲在山西打工。目前,张某军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中文名:刘娇

国籍:中国

出生地:四川广元苍溪

性别:女

遇害时间:2014年9月15

凶手:张某军

遇害地点:晋中市榆次区王湖村

杀人凶器: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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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监控显示

失联女孩最后露面向枣林方向走去

据山西电视台《都市110》栏目报道,9月15日下午,在晋中市榆次区王湖村的一片枣林里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被害人名叫刘娇,21岁,四川苍溪县人,跟随父母来山西务工,平时帮父母照看生意,有时帮着在工地接送工人。

事发当天,刘娇到王湖村经济适用房接送工人,下午5点多,她到达小区,因为距工人下班还有一段时间,就独自前往对面的枣林。到当晚7点多,工人反映没有见到刘娇,家人开始四处找寻并报警,才发现女孩已经遇害。

小区的监控录像记录了刘娇最后的身影:9月15日17时16分,刘娇在王湖村经济适用房小区停好车,之后出小区朝着小区北面枣林的方向走去。

据办案民警交代,他们当晚7点多接到报案电话,一个男子说自己的儿子杀人了,之后民警在枣林附近的路口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刘娇

警方通报

17岁少年强奸杀害摘枣姑娘

9月20日,晋中市公安局通过微博对外通报称,9月15日20时02分,榆次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市局110指令,郭家堡乡王湖村经济适用房对面地里有人死亡。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山西3.1重大事故涉案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有哪些

对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杜涛一,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刘瑞禄,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马春平,河南省孟州市肇事车辆实际车主汤保才等3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山西省晋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润民,河南省孟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年,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张三宏等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具体如下

1.杜涛一,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3月29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11日批准逮捕。 2.张捷,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科科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3月29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11日批准逮捕。 3.焦利军,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客货运场管理办公室主任。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18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25日取保候审。 4.杜玉星,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客货运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18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25日取保候审。 5.陈利钧,山西省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大队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3月29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14日批准逮捕。 6.郝帅华,山西省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民警。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3月29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7.马春平,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19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5月5日批准逮捕。 8.王锦,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晋城路政大队大队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19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5月5日批准逮捕。 17 9.段珊珊,山西省晋城高速公路信息监控中心值班班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山西省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3月29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14日批准逮捕。 10.岳闽,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罐检站副站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10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25日批准逮捕。 11.刘涉,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罐检站技术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10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25日批准逮捕。 12.李建云,山西省晋城市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肇事车辆驾驶员。被司法机关逮捕。 13.牛冲,山西省晋城市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肇事车辆随车押运员。被司法机关逮捕。 14.宋晓艳,山西省晋城市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司法机关逮捕。 15.赵海龙,山西省晋城市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车队队长、安检组负责人。被司法机关逮捕。 16.刘瑞禄,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22日立案侦查并采取指定监视居住强制措施,5月5日执行逮捕。 17.岳劲涛,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管理科科长。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3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14日批准逮捕。 18.肖维,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管理科科员。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3日立案 18 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14日批准逮捕。 19.王天祯,河南省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科长。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9日立案侦查并于次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23日批准逮捕。 20.高春宝,河南省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副科长。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11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23日批准逮捕。 21.郭新明,河南省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23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2.刘海新,河南省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原所长。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16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30日取保候审。 23.邓秋霞,河南省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党支部原副书记。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16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30日取保候审。 24.田修洞,河南省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维修科原科长。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16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30日取保候审。 25.苏保钢,河南省正拓罐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因涉嫌滥用职权、行贿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1日立案侦查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4月23日批准逮捕。 26.汤天才,河南省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肇事车辆驾驶员。被司法机关逮捕。 19 27.冯国强,河南省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肇事车辆随车押运员。被司法机关逮捕。 28.李荣星,河南省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被司法机关逮捕。 29.钱兆华,河南省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被司法机关逮捕。 30.李小建,河南省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兼安全科科长。被司法机关逮捕。 31.尚建国,河南省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货运科科长。被司法机关逮捕。 32.宋黎明,河南省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科GPS监控中心职工。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 33.汤保才,河南省孟州市肇事车辆实际车主。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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