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广西省内医保报销政策答区直医保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个人帐户资金的来源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本人工资总额2%全部划入个人帐号。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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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内医保报销政策

广西省内医保报销政策

区直医保

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个人帐户资金的来源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本人工资总额2%全部划入个人帐号。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总额8%(2002年为6%),按规定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具体划法是45岁及以下0.5%;46岁至上59岁1%;60岁及1.5%。

(二)统筹基金的来源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规定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外,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三)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

个人帐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支付住院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支付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费用及部分门诊慢性病者的门诊医疗费用。

(四)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

1、住院医疗费用支付: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按照分段累加办法支付大部分,个人也要自付一定的比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个人自付比例%

住院医疗费在职退休在职退休

起付额至5000元70752015

5000-10000元75801510

1万元至最高限额8085105

2、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职工年工资4倍,超出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参保人员用现金支付,并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经解决。

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规定

(一)补助的范围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及药品目录。

2、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医疗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4、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享受医疗照顾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工(公)伤.生育医疗费用。

(二)门诊医疗补助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发生一次医疗费用:

在职人员补助55%(一年内门诊医疗费用总额超1600元)不再补助。

退休人员补助65%(一年内门诊医疗费用总额超1800元)不再补助。

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0%(一年内门诊医疗费用总额超2000元)不再补助。

(三)住院补助

1、住院床位费补助: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15元部分,每日补助为:在职人员补助10元,退休人员补助15元,医疗照顾人员补助25元。

2、一年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如乙类药品、乙类材料、乙类诊疗项目及分段累计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其补助为:在职人员补助85%,退休人员补助90%,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5%,保健对象补助100%。

3、病情危重抢救时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其补助为:在职人员补助50%,退休人员补助60%,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0%。此补助方法为,由医生填写申请表,报医保中心批准后以现金结帐,持住院发票及申请同意表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三、部分门诊慢性病人医疗待遇

1、列入门诊慢性病的病种有:冠心病、糖尿病、各种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高血压、帕金森氏综合症、肝硬化失代偿期、尿毒症期、慢性心衰、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剂治疗。

2、每位参保人员最多能申报3个病种。

3、门诊慢性病按规定只能享受该慢性病规定范围的医保药品目录药品。

4、进入慢性病补助前先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下的药品费,即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8%,其余药费进入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四、特检特治项目的支付比例

1、按规定部分特检特治先由个人支付40%费用后,余下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支付,个人支付部分按公务员补助比例及限额进行补助。

2、使用进口材料先由个人按50%比例现金支付,余下费用按第1条规定办法进行补助。

五、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公)伤医疗待遇

根据桂劳社医疗险(2002)9号文件精神:

1、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符合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职工,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工(公)伤医疗费用,在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中报销。

2、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生工(公)伤事故必须在48小时内电话报告区劳动厅医保处,并在15天内填写(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工(公)伤事故报告表一式三份,经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按规定享受工(公)伤医疗待遇。

3、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须提供以下证明

工(公)伤事故报告表,定点医院诊断书或职业病确诊证明,有关询问笔录和旁证材料;发生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处理事故的责任认定书等材料。

4、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生工(公)伤事故后,目前定点医院定为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院(含二附院即西院)。广西区人民医院、广西工人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危重伤员可就近医院抢救,待伤情稳定后再转入定点医院继续治疗。

5、工(公)伤职工医疗期间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广西区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在抢救期间所需药品使用可适当放宽范围,但必须向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局申报批准。

6、工伤治疗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住院医疗费,在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中全额报销。

7、认定为工(公)伤职工在门诊及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先由单位现金垫支,后凭工伤审批表、医疗保险证、医院证明书、医疗费用清单等等到自治区社会保障局申请审核报销。

六、个人医保IC卡的管理

1、个人医疗保险IC卡记录有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档案资料,个人帐户资金及使用状况,由个人保管使用。

2、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

3、丢失或损坏IC卡时,凭个人身份证到区医保中心挂失,一时未能办理挂失者,可事先电话通知区医保中心挂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挂失电话为2853836。

市直医保

一、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待遇

1、特定项目的范围是: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斥治疗。

2、符合特定项目的参保人员,每次就诊时由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后所发生的费用在职人员个人负担15%;退休人员个人负担8%,其余费用进入统筹基金支付。

3、50岁参保人员在30日内门诊患有严重慢性病累计用医保药品费用超500元,凭门诊药品发票、病历到市医保中心填报药品费用报销单后按规定报销。

二、特检特治的管理及费用支付

1、经申请批准进行的特检特治项目,在职人员自付30%;退休人员自付15%。

2、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经批准使用的进口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的费用先由个人用现金垫付,后凭其他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三、医疗互助支付待遇

1、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如发生超出统筹基金支付达到最高限额时,超出的医疗费用用现金支付,持票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从医疗互助金中给予报销。

2、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4倍。

3、住院发生费用在统筹地区上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9倍以下(含9倍)医疗互助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平均工资9倍13倍以下(含13倍)医疗互助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平均工资13倍至15倍医疗互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分有以下几大类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护士特需医疗服务。

2.各种美容、健美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

3.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4.各类健康体检、医疗鉴定费用。

二.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

2.眼镜、义齿、义眼、助听器。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用器械。

三.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辩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音乐疗法、频谱治疗、激光疗法、光量子疗法。

5.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性病检查和治疗的费用。

四.生活服务项目类

1.就诊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住院空调费、陪护费、护工费。

3.价格昂贵的特殊服务项目。

五.其他

1.不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抢救除外)。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到外地就医发生的费用。

3.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4.女职工生育分娩的医疗费用(另行按生育有关政策报销)。

5.因工(公)伤事故发生的费用(另行按工伤有关规定报销)。

6.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自杀、自残、酗酒、打架斗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7.洁牙、镶牙、装配假眼、假肢。

8.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

9.未经卫生、药品监督管理、价格主管部门及区社保局批准使用的医院自制药品、自定项目、新开展检查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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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医保乙类可以报销多少?

这个问题我做一个普适性的回答吧,希望能够帮助更多人。

社保中的医保报销主要依据是三目录与两定点:

①两定点:医保定点医院(看病)、医保定点药店(买药)

②三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三目录里面主要分为:甲乙两类

a、甲类:100%报销

b、乙类:部分报销(例如:报销80-90%,剩余10%-20%自付)

c、丙类:完全自付(*部分省市没有丙类)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甲类目录”是由国家统一制定,一般疗效好,价格便宜,各地医保药品目录内不得调整。可以100%报销。

“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后写入自己省市的医保药品目录,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不在甲类、乙类目录的都属于丙类,很多新型药,进口药都在这个范围之内,占比最大。

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地域、户口、工作与否、年龄、经济状态的不同而呈现完全不同的缴费方式/给付方式,个别地区有完全不同的政策。

对于甲乙类用药,一般各个地方的人社局官网都有公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大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去查。

从保障完善的角度来说,基本医疗保险因为是基础保障,只是覆盖一部分药品,额度上只能报销一部分,社保报销额度上限为30万每年,绝大部分费用和药品,是无法用基本医疗险进行覆盖的,所以这就要用商业医疗保险进行补充。

有每年几百元的商业医疗险,额度几百万,可以报销自费费用,适用于普通二级及公立医院;还有中端医疗险,可以包含普通二级及公立医院的特需部;另外商业医疗险的中的高端医疗险,就医范围更广,根据需求,可以覆盖昂贵医院、私立医院甚至是海外医院等等。

另外,各地也相继开发了普惠保,范围虽比普通的商业医疗险窄,也是可以与社保相互补充,主要是不限既往症。

最后,若从保障范围来划分医疗险的话:

社保中的医保<百万医疗险<中端医疗险<高端医疗险

社保是基础,其它类型商业医疗险是补充,从风险管理角度来看,可以兼得。

广西城镇医保异地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保异地报销比例为;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范围:

异地就医报销分医保内用药和医保外用药,医保外不能报。只需要住院手续及医药清单和个人医保卡。报销时间3-6个月。

一、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二、住院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第二次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报销比例:起付标准到5.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5.5万元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7%。

三、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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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广西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

1、参保人员住院三级医院承担10%、二级医院承担8%、一级医院承担6%。

2、退休或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

3、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广西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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