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nba历史上有过改判么2018NBA总决赛G1战役要是裁判能够做得公正,没有那么多瑕疵的判罚,相信不会有加时赛以及不利于联盟形象的冲突,追梦格林多次不给詹姆斯以及骑士球员尊重,才...

今天运困体育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西甲裁判双重标准,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nba历史上有过改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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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NBA总决赛G1战役要是裁判能够做得公正,没有那么多瑕疵的判罚,相信不会有加时赛以及不利于联盟形象的冲突,追梦格林多次不给詹姆斯以及骑士球员尊重,才是裁判应该值得去注意的问题,不管比赛过程如何都改变不了结果,包括比赛关键时刻注定改变比赛走势的改判,完全超出大家对NBA的认知,套用骑士主帅(泰伦卢)在赛后的新闻发布会做表述“你知道他(詹姆斯)在合理冲撞区之外,然后你又推翻判罚,说这是个阻挡。这种做法在这项运动的历史上从未发生过。”

没有错,这是一个NBA史无前例的改判,泰伦卢提出连裁判都无法解释的质疑!按照NBA规则裁判只能通过录像去判定防守者是否处于合理冲撞区之内,只是通过录像回放全世界球迷都看见一个事实,詹姆斯完全处于合理冲撞区之外,泰伦卢直言詹姆斯距离合理冲撞区内有四英尺的距离,裁判只能判罚防守犯规或者进攻犯规,但是泰伦卢直接给记者一个反问句“他们(裁判)已经判了进攻犯规(杜兰特),对吧?”,这一句话记者很难去回答泰伦卢的反问,毕竟事实真是如此!所以,裁判没有资格以及依据去更改成为詹姆斯防守犯规,这在NBA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改判,已经完全是不按规则、不按套路出牌,既然这一个改判成立了,无疑是在打脸联盟以及推翻本赛季很多争议判罚。

泰伦卢把NBA规则以及事实都摆在桌面上了,不过裁判的理由很简单“詹姆斯就是阻挡了!”,NBA专家Tim Legler更是指认詹姆斯一直滑步,并没有站定位置,同时有肩旁转向的问题,好似坐实詹姆斯阻挡的防守规则,认为裁判一开始就不该吹进攻犯规,而是吹詹姆斯阻挡犯规!事实却是史蒂夫-贾维(NBA裁判)支持杜兰特进攻犯规,即便是寻求回放中心不断观看杜兰特和詹姆斯接触的瞬间,直到最终的改判,只能说明裁判自己都没有保持一致的判罚,这一种判罚本就有极大争议,只是不知道为何裁判会如此有勇气进行改判了,NBA真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裁判根本无法解释能够支撑改判的依据,因为这根本不在联盟规定内,同时即便詹姆斯真是阻挡犯规了,这一个球已经判了进攻犯规,没有理由去推翻进行改判,不说是否属于双重标准,但是看看本赛季所有类似的争议吹罚,没有一次是做出改判的情况,既然裁判已经做出判决了,就应该坚决执行下去,才能体现裁判的连贯性以及公正性,更何况这本是一个有争议的判罚,为什么史蒂夫-贾维要支持杜兰特进攻犯规,结合泰伦卢合理合规的质疑,做出改判的裁判根本无法解释质疑,只是想想哈登在汤神(勇士球员)面前的3+1被吹成普通犯规,便可想而知勇士主场的裁判在吹罚方面的严谨性有很大纰漏!

巴萨VSAC米兰的裁判真黑,黑哨踢个什么东西。

多看比赛,并且了解足球规则。第一个点球就不说了,连大部分的AC米兰球迷都没有疑义。

关于第二个点球。你可以去看看世界杯1/4决赛,巴拉圭对西班牙的第56分钟的角球。皮克禁区内拉倒对方,裁判毫不犹豫判了点球并给皮克黄牌,为什么?到底是谁不了解规则?我听了太多赛后什么“从来没有裁判这样判点球”之类的搞笑言论。颠倒黑白还不就为了黑巴萨一个目的?难道内斯塔的拉人犯规有疑义吗?禁区内犯规要判点球是足球的最基本规则。特别是内斯塔硬是把人拉了好几米,人都被拉倒在地了还不放手。这不明显给裁判点球的机会吗?

萨黑搞的一直都是双重标准。裁判的判罚不可能永远正确。裁判也是人,如果是多重标准的话,我想任何人都能很客观的说巴萨吃裁判亏的时候并不少。比如所谓的斯坦福桥冤案真的冤吗?如果真偏,巴萨已经落后了,还用莫名其妙的把阿比达尔罚下吗?巴萨吃亏的时候,赛后多不愿意再提裁判,一是巴萨实力超群,大部分被黑的比赛还能赢,比如去年决赛被曼联进了越位球。但是巴萨已经胜利了,再说裁判有什么意思?二是巴萨也清楚有误判没什么奇怪。比如对米兰的首回合,不说两个点球,一个总有的。巴萨赛后顶多陈述了点球没判的事实,有谁到去喊什么黑手?还是到处喊米兰有干爹?

现在巴萨过于强大,自网络开始成为大家评看球的主流平台之后,巴萨是唯一的一支建立起王朝、开启一个时代的球队,大家都没见过一支球队在短时间年内把欧洲大部分的豪门都赢一遍过去。所以,很多人特别是看着喜欢的球队被巴萨击败的球迷心态已经扭曲,以前顶多拿着放大镜如今则拿着显微镜看。巴萨有任何得利就被无限放大,多无耻的萨黑已经发展到了巴萨要吃亏时他们说这“正常”,而裁判公平,就已经开始叫“偏袒”,而巴萨但凡有获利更,那就绝对是“干爹黑手”了。

恋爱中的双重标准有哪些 恋爱双标是什么意思

其实在恋爱的时候,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会对对方有着双重标准,就是一些自己可以做的事情,但是不允许对方做,其实这对恋爱关系是会有影响的,下面就来看看情侣间常见的双标行为吧。

恋爱中的双重标准有哪些

一、男生版:

1.我可以有异性朋友,但是你不可以。

2.我可以不修边幅,当个两百斤的肥宅,但你必须肤白貌美前凸后翘。

3.我通宵打游戏是正当爱好,你追偶像剧就是脑残。

4.男人抽烟喝酒很正常,女人抽烟喝酒一定不是好东西。

5.男人出轨是天性,女人出轨就是水性杨花,应该浸猪笼。

6.因为我不会做饭/洗衣服/做家务,所以你必须会。

7.我花钱是正当需要,你花钱就是虚荣拜金,被“消费主义”洗脑。

8.男人脾气大一点很正常,女人脾气不好就是泼妇。

9.男人工作压力大,所以需要理解和包容,女人工作压力大……女人还会有工作压力

10.我父母生我养我不容易,你必须孝敬,你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还要补贴家里就是“扶弟魔”。

二、女生版:

1.约会中我可以迟到,但是你不可以。

2.我可以不及时回你信息,甚至挂断你的电话,但是你不可以。

3.过节的时候我可以不送你礼物,但是你不可以。

4.我可以因为追剧看电影不理你,但是你不可以因为玩游戏让我找不到你。

5.我可以看你手机,但是你不可以看我的。

6.我出去玩的时候不能带你,你出去玩的时候必须带上我。

7.你不可以说哪个女明星好看,但是我可以叫我的男神老公。

恋爱双标是什么意思

双标是就是双重标准,用不同的标尺来衡量两个(及)物品(或事件)。

指赞成符合自己利益的价值判断或行动,反对或限制不符合自己利益的价值判断或行动;并把符合自己的利益或行动强加于人的人。

恋爱中可以有双标吗

要看两个人相爱的程度吧,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双标比较好。恋爱中的男女本就不平等,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爱的方式不同也就不平等,但前提是彼此相爱。

所以我相信我爱的那个人是不会给我这样的标准的,她会给我应有的尊重。但因为我爱她,我愿意给她不同的标准,因为她和别人不一样。

女生希望男友的正确心态

1 我想我会很开心,你为了见我打扮的美美的而迟到了,我怎么会怪你呢。但有时候可能因为一些事情的耽搁我也会迟到。

2挂断电话或者暴力我觉得很low,男孩子要有担当。恋爱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有时候我可能会忙于学习或者工作。想为了你变得很好,我会及时回复但可能有时不会立刻的回复。

3我对礼物的要求不多,其实有时候一个大大的拥抱就是很暖的礼物。

4玩游戏不属于工作学习的一部分,看电视也是。如果你忙我可以晚些早你。

5如果恋爱是让两人相互靠近,更加优秀。我相信我爱的人会和我一样自律,手机里面没有什么,我相信你你也相信我,因为我们是同一类人。

6我很高兴你愿意去见我的朋友,有时候我也希望得到认同。

7如果你叫别人老公的的话,我会吃醋的,暗暗的生自己的闷气。我爱你的话,女神从你开始就只有一个。

返还彩礼:婚约财产纠纷裁判规则精要

彩礼作为一种古老的传统,历经沧海桑田,不仅顽强地生存了下来,还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踏歌而行。高额彩礼的张狂气焰,成为新时代好男儿成家立业的一大考验。

过去一年,全国各地省市纷纷制定文件,倡导“只收礼节性彩礼”、“不索要、不收受高价彩礼”,反对“高额礼金”。但高额彩礼植根于人性的贪婪,倡导性的条款对它来说仅仅是隔靴搔痒,务使其纳入司法范畴,才值得评说。

彩礼返还,正式称谓是“婚约财产纠纷”。司法解释对此有所规定,但规则构造不够精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灵活运用,往往也体现出高超的智慧。接下来我们结合法律、司法解释、地方性司法文件和法院裁判观点,总结提炼关于彩礼的裁判规则。鉴于因彩礼产生的纠纷情况复杂,本文篇幅所限无法面面俱到,请读者海涵。

彩礼作为一种习俗,盛行于祖国大地,但不排除某些地区有不同的习俗。另一方面,因习俗的存在而支付彩礼时,男方的心理动因有特殊性,即:若该习俗不存在,则男方不必然支出大额款项来获得女方对婚事的认可。在此习俗面前,男方内心深处有某种 不自愿性 ,因此上海高院所谓 “不得已而为给付” 虽然有点耸人听闻,实际上最是贴切。

江苏省淮安市中院曾经审理一起案件。男方与女方同居五年,但并未登记。在结婚之前,男方应女方要求,以女方名义购买宝马车一部,资金由男方刷卡提供,后未能结婚。男方认为该宝马车属于彩礼,应当返还。但法院认为,在已经同居五年的情况下,办理结婚登记应属双方义务,此时男方斥巨资为女方购买宝马车, 属于自愿赠与,而非为习俗而被迫妥协 。[3]

在彩礼的价值方面,各地法院的认定不尽相同。根据上文引用,江苏高院认为价值在2000元的礼金或礼物可以认定为彩礼。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河南省周口市中院认为,“500元的现金或价值500元的首饰、电器、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生产工具以及不动产等贵重物品”即可以认定为彩礼[4]。可以想见,若缺乏明确约定,当事人在彩礼的内容和数额上都容易产生极大争议。

彩礼的性质历来众说纷纭,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无明确规定,目前将其认定为 附条件赠与 的观点比较普遍。

附条件的赠与,意即一方以结婚为目的一方给予对方财物,如果最终未能结婚,可视为条件不成就,给付方可请求返还。当然,我们接下来可以看到,彩礼的返还并不是那么简单。

而在纯粹的赠与中,返还规则就截然不同了。根据《民法典》第658条,原则上只有在财产转移交付之前,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一旦转移交付,几乎不存在返还之说。

鉴于彩礼与纯粹赠与的差异巨大,经常成为当事人双方的争讼焦点,被告往往以纯粹赠与为由提出抗辩,主张无需返还。此时,就有必要明确哪些情况属于彩礼,又有哪些情况属于纯粹的赠与。

婚恋过程有长有短,但从“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到“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之间,总有类似的几个阶段。在 恋爱期间 ,情侣相互馈赠的小额财物往往不以结婚为目的,一般只能认定为赠与,而不属于彩礼;而到了 开始谈婚论嫁 时,如何认定双方(尤其是男方)的大额支出,却是疑窦丛生。接下来的几种情况,就是针对这个阶段。

与彩礼相伴随而存在的,有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名词;在订婚、结婚过程中,也有许多令人头昏脑涨的开支。这些非典型的项目,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1.交往消费的开支。 在双方家庭或成员之间的交往中,通常以宴请或购置生活用品等方式,表达善意,增进感情。此时虽然发生物品或资金的转移交付,但目的并非直接为了结婚,而仅是作为铺垫。司法实践对于此种铺垫性的开支,往往不予认定为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2.巧立名目的开支。 基于某种仪式性,彩礼可能不会直接叫做彩礼,也可能不是一笔一次性支付的金额,而是零零散散、名目繁多。上文引用的法院观点出现的两种形式是选日子费、改口费,法院均认为不属于彩礼。需要指出的是,改口费在大江南北普遍以不同形式存在,各地法院的判决也不尽相同,但若数额较大、证据确实,还是有希望要求返还的。

司法解释规定的前两种情况,是与“彩礼返还”联系最密切的两个要素,即“登记”和“共同生活”(为方便表述,此处简称“同居”)。该要素排列组合可形成四种形态,每种形态是否可以主张返还彩礼,我们用“√”与“×”表示如下:

未登记、未同居(√)

未登记、已同居()

已登记、未同居(√)

已登记、已同居(×)

观察上述四种形态,可以发现司法对彩礼的认知与 “同居”与否 存在直接关联:只要未同居,均可返还彩礼,例如第1种与第3种形态;一旦同居,事情就比较复杂。第4种情况原则上是不能主张返还彩礼的,但若同居时间较短,则存在例外。其中,最具争议的是第2种情况(下文详述)。

司法解释规定的第三种情况涉及 “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认定 。江苏高院认为,此处的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11]。河南省周口中院则认为,“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12]。实践中,为达到“生活困难”的证明目的,原告可提供举债证明,或由村委会、民政部门等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

过去的《婚姻法》第3条和现行的《民法典》第1042条均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司法解释为平衡各方利益,对彩礼问题已经做出宽容的让步。按照司法解释规定,只要未办理结婚登记,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原则上都应当返还彩礼。但这在现实中存在很大争议,法院对民俗一再妥协,客观上达到了息诉的效果。

坊间流传的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1年)和《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民事部分)(征求意见稿)》(2015年)中都曾经对该问题有所规定。

征求意见稿认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指男女双方既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共同生活;一旦共同生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即只要同居,无论彩礼去向如何,均不能全额返还。

征求意见稿中的这种观点可能因争议较大,未能呈现在正式颁布的会议纪要中,但在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影响下,目前似乎已经逐渐成为通说观点。该观点与方才我们总结的关于“同居”的规律相映成趣,我们可以将这种现象称为 “同居减损现象” 。

河南省周口市的一起案件就体现出该现象。在该案中,双方未办理登记,但同居一年。女方认为双方同居且发生关系,不应全部返还。法院认为,“婚约存续期间时间较长”且女方“对于婚约解除并不存在明显过错”,因此判决只需返还彩礼的95%。[14]而在山东省济宁市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同样未办理登记且同居一年左右,法院判决只需返还50%。[15]同时,在亳州市、周口市等地方中院的指导性文件中,均认为同居时间是返还彩礼额度的重要尺度,给付彩礼后同居超过2年的,虽未办理登记,亦不能要求返还彩礼[16]。而商丘市中院在2020年颁布的指导性文件中,针对这种“同居减损现象”作出大胆尝试,该院规定,只要同居时间在一年之内,“对彩礼款总额超出10万元的部分,应全额返还”。[17]

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问题在于: 如果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已经开始共同生活,是否意味着彻底丧失要求返还彩礼的权利?

实践中,彩礼涉及的纠纷源于双方价值观和家庭经济能力的差异,矛盾深刻。新婚夫妇可能刚刚办理结婚登记就无法继续生活,于是提出离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2月4日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山东临沂的一对新婚夫妇,登记结婚后仅共同生活一个月,若不允许返还彩礼,对于男方而言极为不公,两级法院遂均予以支持。目前,江苏省、浙江省高院对此问题已经明确规定,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19]

承上所述,由于“同居减损现象”的存在,未登记、已同居的情况都无法要求返还全部彩礼,举轻以明重,在已经办理登记但同居时间较短时,就更加难以要求返还全部彩礼。 实际上,在上文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中,男方最终也未能主张到全额彩礼。

如果彩礼是以货币形式给付,当给付一方要求返还时,接受一方经常会提出“彩礼已经使用”的抗辩。即便证据证实彩礼确实已经使用,也不意味着其价值凭空消失,因为在使用后往往会转化为其他形式,所以需要区分情况看待。这种转化,具体而言至少有四种情况:

1.接受彩礼一方,使用彩礼购置家具等,转化为共同财产。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于使用彩礼购置的家具部分,不应分割也不再返还,由彩礼给付一方所有,即“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延安市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要求返还的31200元已购置结婚家具等用品,均用于共同生活,且所购置家具现均放置于原告家中,因而法院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返还的诉请。[23]

2.接受彩礼一方,使用彩礼举办订婚宴。 我们在第一部分中提及,男方举办订婚宴的支出不能作为彩礼范畴,不得要求返还。但是,嘉兴中院在一宗案件中认为,女方举办过订婚宴,“为婚姻关系的缔结也存在一定付出”,从而将应当返还的彩礼酌情减少[24]。既然男方举办订婚宴的支出不属于彩礼,又何必将女方举办订婚宴的支出作为减少彩礼返还金额的考量因素呢?

3.使用彩礼购置物品作为陪嫁。 彩礼交付给女方或女方家属后,女方家属可能也会提供相应价值的财产,即所谓“陪嫁”。习惯上,陪嫁财产是由女方家属交给女方,此种行为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定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应当返还。上文引用的百色中院裁判观点刊载于《人民法院报》,比较权威。另外,若女方使用彩礼购置物品,有法院认为不能以此减少返还彩礼的数额,而应当由女方另行主张权利。[25]

4.彩礼在共同生活中已经开支。 若彩礼已经为共同生活而使用,则已经转化为双方共同的无形利益,彩礼给付方难以要求返还。商丘市中院在指导观点中对此有明确规定。但接受彩礼一方应提供证据证明彩礼的消耗情况。如上饶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被告辩称彩礼用于人情开支包括拜年、乔迁、生日等共计花费102,050元,但未提供证据证明,该院不予采信。[26]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年发布的这篇答复,是针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385号建议作出。该答复重点在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在于规则构造。

实践中也有不同的观点,例如江苏省高院指导意见认为,对于当事人诉讼主体的确定,应区分情况: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受人不是男女双方,可直接列实际给付人和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28]

前已述及,返还彩礼的民事案由是“婚约财产纠纷”,而离婚的民事案由是“离婚纠纷”,是不同的两种案件类型。“离婚纠纷”不仅处理人身关系,也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但“婚约财产纠纷”不涉及人身关系,只处理婚约财产,它是一个独立的诉,不宜一并处理。[31]

实践中,一并处理离婚与彩礼返还除了上述理论争议外,还有一些客观困难:1.婚约财产纠纷的当事人主体与离婚纠纷的当事人主体可能不一致,并案处理会造成混乱;2.在已经结婚登记时,返还彩礼的前提是判决离婚,若最终不满足离婚实质要件,一并处理彩礼问题将浪费司法资源。当然,我们也看到,在实践中有部分法院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在离婚纠纷中一并处理彩礼问题,若案件具体情况允许,也是值得肯定的。

总体而言,彩礼在习俗层面不尽相同,在法律层面也至今未明确其性质;或者说,虽然已经明确给付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但在确定其法律后果时却未能坚持原则,使得我们不仅看不清彩礼的面孔,连“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变得捉摸不定。

司法是社会行为的尺度,调整着人们的预期。近年来各地制定的倡导性文件反复强调杜绝高额彩礼,态度坚决。但在涉及彩礼返还的司法认定时,许多地区少了些底气。部分法院为止讼息诉作出过多让步,甚至不惜双重标准,对遏制高额彩礼的意义可能是负面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召开全国审判工作会议时提出,处理离婚案件时要“避免因当事人情绪过激演变成恶性事件甚至刑事犯罪”,但这绝不是说面对刁蛮的当事人就要丧失法律底线。若法院坚持原则而当事人情绪失控,应该负责的是当事人,而不是法院。

最后需要提醒正在进行彩礼谈判的当事人,一定要有证据意识。不妨以书面形式确定婚约,明确约定彩礼的内容、数额和支付方式。在给付彩礼时,务必使用可留痕的方式,以最大程度获得法院采信。

考驾照的时候真的有潜规则吗?

考驾照这件事情,地域差异性太大,很多回答都只是些经历,如果没思考也总结不出经验,如果看不到本质,就会受误导很深的。

这个问题就好像问怎么应对面试一样,最好的答案永远不是教你招数,而是给你方法论的。当然,自身过硬是更根本途径。

是的,自身不硬还拿一些对手用惯的招数去跟人过招,比不出招更容易被吊打。

本质就是:驾校教练潜规则是看人的!看人的本质就是锄弱扶强、劫贫济富!不管是好的驾校坏的教练还是坏的驾校坏的教练甚至是别人口中的好教练。

理不理解这句话,就决定你能否更为痛快地拿到驾照。

教练明索暗要是要投入心计经营的,既然是有“投入”,就要考虑收益。要达成收益,就要仔细筛选考察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保证事后没有麻烦缠身。

1.筛选考察目标:学员品性软懦,天真烂漫,抗压能力差,潇洒多金等;基本每个教练都自然不自然的会在学车时问你背景信息:职业,家庭等;

2.策略:敲山震虎、刁难、情绪施压、欲擒故纵、称兄道弟等;

3.事后有无麻烦:学员会不会事后惊醒,举报,甚至私人报复?

三点决定了:

教练对于有些人是不会碰的,教练不会无谓投入最后了无收获还承担风险;你以为都作死这么些年了教练怎么还没有被黑势力红势力打死?

对于可以碰的人就一下吃死。吃死是怎样一种情况?就是潜了你,你还要感谢他,你也无力报复他。一定的位别压制,情商压制,再需要点信息不对称,做到这点很简单。

换做你是教练,千篇一律重复一些自己已经厌烦再简单不过的教科你会投入全部精力?精力去哪儿了——学员跟学员之间的差异,学员跟自己的差异。穷地富的聪明

的笨的,有多少教练能摆正心态?他如果能摆正他可以是教授了。教练与教练之间打屁聊天——“我今天遇到一位老总。”说完拿出一盒软中,另外八个拿出玉溪,

对立关系,就好像狼与羊,即便出现吃草的狼,羊也不会主动走到一起。学员就是来拿驾照的,你严苛也好仁厚也好都与他们“拿驾照”这个目标没有丝毫关系。

你拿出几块钱的,心态还平衡吗?初入行性格品质还不错的教练会受到上司、同事嘲笑、排挤,更甚至受到学员的反调戏。是的,教练与学员已经形成了基本固化的

既然是过客,为何不雁过拔毛?

两种驾校:

1.潜规则多的;

2.明规则多的;

当潜规则影响到驾校声誉,同时又出现同城竞争,就出现第二种驾校。这是另一种策略:我放弃潜规则了:高学费,VIP陷阱,场地训练费、考场模拟费、空调费、假日晚间教练加班费,挂科循环缴费等一些比较冠冕堂皇貌似官方的费用收取。

(所以你会遇到有的驾校,有的怕你挂科,有的希望你挂科。)

重点说说第一种,也就是题主所问潜在规律的:

1.大驾校小驾校之分。大驾校有仿照考试场地建造的训练场地,甚至训练场地就是当地考试场地,这点比较重要。大驾校一般情况下会比较正规,按规章办事,但是存在店大欺客的情况,一般这种驾校都是慕名而去,人多,人挤,其中必然有各种“关系户”,当地政府的,驾校内部的,当地大企业的关系。一批学车的6个人,你等着3个人先考走了,以为轮到你了,没想到又安排进3个关系更厉害学员,你就继续等。好的情况当然就是遇到“关系户真空期”(寒暑假),一批都比较快速的考出去。

小驾校是不能去的,现在也已经开始了小驾校整合便于监管。这些小驾校非常弱势,没有自己的训练场地,公路训练被撵着跑,考试时作为弱势方被痛宰考试通过率等。潜规则更盛行,明规则更繁琐就不说了。

2.驾校与挂靠教练之分。挂靠教练顾名思义了,不多解释。我这里曾出现,挂靠教练收了百十个学员学费跑路的事,这些学员被坑了就会发现投诉无门,当然这是极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挂靠教练,连驾校这一层监管都没有了,就更放任:强制聚餐、要烟、要油钱、要辛苦费等等,就是明着暗着都来,有点无所顾忌了。还有一点是跟挂靠教练学车,因为考试名额限制,考出去的少,就必然渐渐挤压,总体拿证时间会更长。

3.找驾校内部人员报名。好多人图省一二百块钱,不事先甄别驾校,走“熟人”途径。其实这属于教练眼里的底层学员了,为什么,因为驾校为了扩大招生,同城竞争,会发动驾校内部人员找街坊街邻,亲戚关系到驾校报名,所以一般去这个驾校的,都多少有层关系,除了口头上得到些承诺得不到其他任何实质性帮助,而且,熟人反而更容易被宰。一旦你托关系了,你反而觉得遇到点麻烦送盒烟也是理所应当,你送了之后也就发现教练的胃口被养的多大,你送礼送到他的G点很难,送到了也就发现他没有什么权限做实质性的帮助,完全是坑。

4.教练的权限。学车、考试一般都属于驾校内驾管科安排,教练就是教练。

如果潜规则的教练是少数那就会出现良币驱逐劣币了,但实际情况,也就是我们看到的是劣币驱逐良币,所以但凡遇到潜规则,必然是驾校内沆瀣一气。你举报A,驾校给你转到教练B,A可以委托B搞你,甚至是教练之外驾校之内其他体系的工作人员的刁难,就比如@肖猷雷所讲到的——一个驾校临时工都可以让你干等1个月。

教练是驾校内的底层,这个职业的淘汰率、更换率很高,是属于被驾校搞奖罚折磨的队伍。基本工资低,大部分靠绩效,招收一个学员,考出一个学员,每月考试通过率,投诉率等,按这些拿钱,行就行,不行换人。(这种情况一般针对部分地区大驾校,小驾校教练就是老板的例外。)所以你看教练的权限有多大:他并不能决定你能不能拿到驾照——他不是考官;他也不能私自更改服务内容和质量——他不是老板。他的潜规则手段一部分来自于明规则类驾校的要求、默认,更多的来自于他个人的自我膨胀,就是想捞外快。

还有我前面说到的,为什么是“劫贫济富、锄弱扶强,因为教练的权限实在是太低了,只能通过挤榨弱于他的人,拿出给强于他的人的便利。

5.教练惯用招数。

①.拖。教练最常用的。不让上车;让上车不讲考试规则;让上车不让考试。你如果着急,正中他下怀。

②.施压。夸大考试难度;施加挂科心理压力;喜怒无常;荤粗不禁等等,他有很多办法使你精神压抑。

③.诉情。“教练累,机械重复,雨淋日晒。”“收入付出不对等。”“你如果考不过我的奖金就减少。”“别人都很聪明,为了你我是额外付出。”“我叫你过来学车是看你人不错。”“我安排你考试是我找了谁谁谁给了个计划之外的,你要感谢我。”等等,就等你接话呢。

④.放任,欲擒故纵。等着你考试挂掉,反回头找他。

知己知彼,调整心态:

1.很多人考驾照最在乎“多短的时间能考出来。”为了这个“短”,在学费之外额外投入重金。

首先,当地有各科考试时间间隔的规定,不要被驾校的虚假宣传蒙蔽;其次你的重金投入方向显然不应该是教练;然后就是驾校的选择问题,前面说了一些,这里说说可以考虑异地考试,去韩国也算,确实是一种好的选择,量力而行。就国内来说,地方差异太大了:有的地方3个月拿证要额外花一倍两倍学费,有的地方3个月是常态;有的地方学费高到上万,不远处2000出头;有的地方不送一条烟教练不跟你说话,有的地方教练给你递烟。

量力而行,安全第一,可以考虑。

如果不能选择异地,同城内选择,大驾校冷暖适宜时段肯定爆满,有的驾校上层关系硬,招的多考的多,有的盲目招生计划排到明年,就要打听打听。

不被店大欺客,最好是选择规模中等,又保证质量的驾校,你的城市肯定有的。

唐三双重标准体现在哪些方面?

斗罗大陆小说第一部完结之初,人们对这部作品还是比较满意的,也没有什么双重标准之类的质疑。这些年来,唐家三少通过全方面经营斗罗大陆大陆系列以及自己的别的小说,已经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而他作品中的唐三在第一部里的表现可圈可点。可是随着后面的作品出来,关于唐三双重标准的质疑声不断,网友们为什么会如此反感呢?

文|小画

通过搜索可以在网上关于唐三双标的各种讨论,唐三这个角色是作者本人的在小说里的投影。唐家三少原名张威,他的作品非常之多,除了斗罗系列之外,还有神印王座系列、都市深爱三部曲、《光之子》、《善良的死神》和《惟我独仙》等诸多作品,要说这些作品全部有问题那真的是夸张了一些。

双重标准是指对同一性质的事情,会根据自己的喜好、利益等原因作出截然相反的判断或行为,亦或者是对其有不同的评判标准的情况(引用自百度百科:双重标准)。其实更多的时候,网友更在意的是斗罗系列的一些情节,都说唐三双重标准,其实无非就是在于这些方面:

01有些事情,唐三能做,比比东却不能做

唐三是斗罗大陆的主角,一直到成神后都影响着斗罗大陆的世界,斗罗大陆后面几部作品都脱离不了唐三的影响,说起来也不奇怪,因为唐三就是作者张威在斗罗大陆里意志化身。唐三小的时候还算是身世悲苦,原本是昊天宗唐昊之子的他却和爸爸窝在一个小山村里,妈妈阿银也因为献祭而死了。可是唐三的悲伤经历在比比东看来却很小儿科。

比比东自幼就是一个孤儿,唐三起码还有爸爸唐昊,可是比比东就只有一个老师千寻疾,后来比比东好不容易遇到了让自己动心的玉小刚,可是比比东的师父却暴露出来了禽兽的一面,千寻疾强行玷污了比比东,并且还棒打鸳鸯。论经历,唐三其实要幸福很多,而有些事情,唐三能坐,比比东却不能做。第一个是杀魂兽,小说里小舞的妈妈不是被比比东杀的,不过动画里却修改成比比东杀的,于是这个锅就暂且扣在比比东的身上吧!

只不过杀魂兽的不仅仅是比比东而已,唐三自己也杀过不少的魂兽,而且除了小舞就和阿银之外,斗罗大陆的魂师有多少人手上没有取过魂兽的性命的?斗罗大陆里的魂兽更像是现实世界中的鸡鸭鱼肉,只不过斗罗大陆的魂师想要的是魂环魂骨,而现实世界中的我们想要的是肉食而已。

02比比东发动统一战争是邪恶,唐三引诱深渊圣君是绝对正义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汉朝自高祖斩白蛇而起义,一统天下,后来光武中兴,传至献帝,遂分为三国。”

这是《三国演义》第一回的开篇,历史证明了天下大势,而斗罗大陆在唐三比比东等人活跃期间就是这种情况了。斗罗大陆虽然大,不过却被武魂殿、天斗帝国和星罗帝国三分天下,而且三方都是一个文化圈子。后来武魂殿在比比东的励精图治之下成为最强大的一方,这种情况下比比东发动统一战争自然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然而唐三阻止了比比东,众人对比比东的评价也是邪恶的,比比东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自己毁灭的欲望而已!真的是这样吗?显然不是的,如果比比东真的统一了斗罗大陆,她第一件事情应该收玉小刚为后宫,而第二件事情就是稳定局势,最后就是将女皇之位传给胡列娜。

站在唐三的立场,众人指责比比东滥杀无辜,可是后莱唐三在成神之后布下万年大计,引诱深渊圣君将深渊位面带来斗罗位面,然后让斗罗位面吞噬深渊位面,从而让斗罗大陆延续。对于斗罗大陆的生命来说,这自然是一件千秋万代的事情,可是对于深渊位面的生命来说,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03唐三对昊天宗态度的改变

昊天宗是天下第一大宗,最强盛的时候甚至能够和武魂殿对抗,可是自从唐昊和千寻疾开战之后,昊天宗就由盛而衰,唐昊因此被宗门责怪。后来唐三陪伴父亲回到昊天宗,面对昊天宗的众位长老,唐三态度非常尊敬。可是等唐三加强实力再度来到昊天宗的时候,唐三的态度就变了。这就说明从一开始,唐三对昊天宗长老们就是如此的,只是因为自身实力不济装出来恭敬而已,关键当时旁白还将唐三的恭敬描述得非常诚恳。

说到底,斗罗大陆从来都没有什么绝对的正义,只是各自的立场不同罢了,唐家三少双重标准吗?有些情节确实双标,但是换个立场去想,小舞的妈妈是唐三的岳母,阿银是唐三的妈妈,唐三自然是要为她们报仇的。而唐三身为天斗帝国出生的人,战争起来之后自然是要保家卫国,而在昊天宗的隐忍更多的是韬光养晦,暂时妥协而已。

说斗罗大陆唐三所谓的双重标准其实也不太准确,应该说是丛林法则吧!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成王败寇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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