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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广西地下水污染

如何看待广西地下水污染

1、首先,广西地下水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2、其次,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等因素都是导致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原因。这意味着解决地下水污染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加强工业废水治理、推广农业环保措施、加强城市污水处理等。

3、解决广西地下水污染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并加大对地下水污染治理的投入。企业应加强环境管理,采取更加环保的生产方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公众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4、最后,解决广西地下水污染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和持续努力。

广西贺江水体污染事件的事件介绍

作为西江主要支流之一的贺江于2013年7月6日爆出水污染事件,引发下游广东省用水担忧。7日,广西贺州市通报,贺江污染属可控范围,已基本锁定污染源。贺州市副市长闭海东介绍,当地政府已将马尾河一带的112家采矿企业关停并进行取样,“这112家矿企可以说都是非法采矿,政府早前已多次整治,但屡禁不止。”

此次贺江被污染河段有110公里长,从上游的贺江马尾河段到与封开县交界处,污染最严重的发生在贺州境内靠近封开县的合面狮江段合面狮水库,水体都受到镉、铊污染,不同断面监测到的超标范围不等。截至6日晚监测数据显示,镉浓度最高超标5.6倍,位于合面狮水库大坝前后。

6日上午,封开县副县长欧衡表示,县里在西江沿江120多公里设立了11个水质检测点,每隔一小时进行一次取样,送到广州检测。西江沿线的南丰、都平、大玉口、大洲、白垢等镇有3.5万人受影响,大部分集中在南丰镇。广东、广西两地尚未接到人畜伤亡报告。为妥善处置贺州市贺江水污染环境事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全力确保沿江及下游地区群众饮用水安全。

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的防控整治

广西河池龙江河段发生重金属镉严重超标的水污染事件,直接危及下游沿岸群众饮水安全。面对这一紧急情况,柳州市委、市政府发出了“打响柳江保卫战”的号召,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全力应对此次突发事件、保障这座中国西南重要城市的饮水安全。“过了这个水电站下游就是一马平川,这里是唯一一个能打‘柳江保卫战’的地方了,柳州的饮用水源安全的关键就是这里!”大量应急处置物资已运达柳城县糯米滩水电站,对污染水体进行降解稀释。2012年1月27日,在广西柳州市柳城县糯米滩水力发电厂,武警消防战士将袋装碱投入水池,准备引入江中稀释污染水体。在电站的大坝旁,身着迷彩服的武警战士来回奔忙搬运物料,身着防化服的消防队员一刻不停地向处理池投放絮凝剂,絮凝剂在处理池中溶解后通过管道源源不断输送到大坝上、流入受污染的龙江河中……

据介绍,镉是重金属中的一种,镉超标聚集会对人的肾脏带来影响,但它比砷、铬等其他重金属的毒性小许多;聚合氯化铝是自来水厂用于净化水源的物质,它可以将离子状态的镉固化,避免被人体吸收,这是当前可采取的最有效措施。

新增2处中和物投放点

河池市委副书记秦斌介绍,据专家测算,河池采取的各项措施效果明显,截至2012年1月29日晚,河池境内的镉污染团高峰出现洛东水电站上游附近。为更具针对性降低上游镉浓度,专家提出在河池境内新增2处中和物投放点。秦斌说,其中一处选择在洛东水电站下游6公里处,另一处投放点计划选择在三岔水电站下游附近。

治污化学品面临紧张

另据来自广西河池市应急处置中心的消息称,用于治理广西龙江河镉污染的化学品——聚合氯化铝面临紧张。2012年1月29日晚,河池市副市长李文纲说,目前河池各投放点的聚合氯化铝仅能保障2012年1月30日的用量,2012年1月31日便会出现紧张局面;烧碱能保障2至3天的用量,再往后也将出现紧张局面。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月29日15时,河池方面尚有聚合氯化铝库存256吨,而从2012年1月20日至29日当地平均每日使用量超过300吨。

中和物不会二次污染

对公众关注的大量投放聚合氯化铝会不会对河水造成二次污染?知情人士称,已经请到清华大学专家对此问题论证。这种方式属于常见方式。氯化铝与镉产生反应后,会沉淀到江底,然后挥发。不会对河水再次污染。他称“这一原理跟自来水厂净化水,只是针对的物质不一样而已”。 记者2012年1月28日从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了解到,连日来发生在广西河池市境内龙江河段的镉污染事件对下游沿岸地区造成重大影响,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1月27日已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部2012年1月27日发出的《关于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称,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环保部的指导下,龙江河应急指挥部以及河池市、柳州市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通知》称,由于入江污染物数量较大,龙江河污染形势仍然严峻,目前污染带前锋已进入柳州市境内柳江河段,对柳州市饮用水安全的威胁进一步加大,并可能导致事件等级升级。为确保柳州市饮用水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的有关规定,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河池市龙江河近日发生水体重金属镉污染事件后,自治区环保厅于2012年1月22日启动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了自治区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目前,广西河池市、柳州市及各相关部门正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力做好此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记者2012年1月28日从广西柳州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了解到,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目前柳州市已经启动了日供3.5万吨地下水源潜能,将有能力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柳州市市长郑俊康说,柳州市2012年1月18日接到龙江水污染的通报后就开始24小时值班;2012年1月22日,柳州市区上游约60公里的龙江柳城糯米滩水电站河段水质镉浓度开始超标,之后柳州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现在“柳江保卫战”已7天7夜,为后续应对工作和市区饮用水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截至2012年1月28日12时,柳州市区河段水质仍处于安全范围。

随着上游污染团逐渐向下游移动,柳州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记者了解到,27日以来,柳州市区上游距离柳州河西水厂16公里的位置镉浓度一度接近临界值。28日12时的监测数据表明,柳州河西水厂上游7公里处的断面监测到的镉浓度为0.0039毫克每升,符合国家标准。

目前柳州已启动日供3.5万吨地下水源潜能,并已将原柳州铁路局的供水系统和柳州市民供水系统连接起来,如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停水的情况下,原柳州铁路局的供水系统将可以为柳州市区供水系统供应取自地下安全的水。除此之外,在万一停水的情况下,市政府将全力保障在最短的时间恢复供给安全的自来水,并将通过外调水等方式满足市民基本的用水需求。政府不断通过向市民发短信通报水质监测数据,并告知大家只要水龙头里还拧得出来水,就表示水是干净的。从短信里还得知,政府为市民寻找了备用水源。

广西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组长、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许振成表示,即使在取水口镉超标不多的情况下,水厂也有相应的处理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应急供水国内已有先例,可以保障输出的自来水达标。在取水口镉浓度超标2倍以下时,柳州的自来水厂可以做到为市民输送达标的自来水。“虽然目前态势严峻,但柳州有能力保证从自来水管网流出的水是合格安全的,柳州有能力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郑俊康说。 2012年1月30日来自广西河池市应急处置中心的消息称,在广西河池为消除镉污染所设置的5道防线中,目前龙江河上的最大镉污染团即将突破第3道防线,河池新增加2处中和物投放点,以降低龙江河镉浓度。

据河池市副市长李文纲介绍,当地利用大坝控制受污河水的流量,在污染源至叶茂电站、叶茂电站至龙江三桥、龙江三桥至洛东水电站、洛东水电站至三岔水电站、三岔水电站至三岔铁路桥等断面设立5道“防线”,通过放水稀释、投放降解吸附物等方式降低镉浓度。

从2012年1月18日起,广西河池市为切断新污染源,龙江上游7家涉重金属企业全部停产。当地先后派出重金属自动监测车4辆,采样车40辆,监测单位17个,监测人员200余人,在龙江及下游水域布点监测;23日,又增设7个监测点,密切监控龙江水质变化情况。上千名专家、消防官兵、保障人员奋战在龙江应急处置一线。糯米滩水电站位于龙江河下游,其下60公里即为广西第二大城市柳州市水源地柳江,是“保卫柳州饮水安全最后一道防线”。 河池市有关方面介绍,截至2012年1月31日,龙江河河池境内共有不同体长规格的50万尾鱼苗死亡,成鱼死亡1万公斤左右,许多渔民损失惨重。

当地最初发现死鱼的河段,位于广西宜州市拉浪水电站附近。记者采访时在现场看到,20多艘小船静靠河边,一些渔民在河边攀谈,有的渔民坐在草地上呆望着远方。

拉浪渔业队队长黄朝新回忆,2012年1月7日早晨,有渔民起床后发现,碧绿的河水颜色变得黑黄甚至略带浑浊,并发现自己养鱼的网箱里青竹鱼已死了几十条。大家帮他抬起网箱,发现死鱼早已铺满一层。

死的都是小鱼苗,渔民们以为并无大碍。“当时其他大鱼,只是乱蹦乱跳。”直到2012年1月12日,黄朝新发现所有网箱里的鱼开始成批死亡。于是立刻将网箱拉到上游其他支流与龙江河的交汇处,仍无法阻止死鱼的发生。

42岁的渔民黄建平告诉记者,渔业队一共有47户渔民,以捕鱼为生。有7户是网箱养鱼户,一共养了3万多尾,如今已有60%至70%的鱼类死亡,损失惨重。

渔民们迅速将此事告知当地环保部门。“他们已经下发通知,不许捕鱼,不许自己食用。不许将鱼拿到市场上销售”。如今渔民们已经停船,死鱼已被当地水产部门掩埋。河池市委副书记秦斌表示,将对污染水域的鱼类资源和水产养殖资源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污染主体对渔民损失进行赔偿。

截至2012年2月2日最新统计,龙江河宜州拉浪至三岔段共有不同规格133万尾鱼苗、4万公斤成鱼死亡,涉及养殖户237户,网箱758箱。死鱼经检测是镉超标所致。

2012年2月2日下午,河池市政府新闻通报称,事件发生后,河池迅速成立龙江河段网箱养殖鱼类死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解剖并采集样品检验,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此次龙江河网箱死鱼的原因是水质镉超标所致。目前,没有发现死亡鱼类以及受污染鱼类上市流通的现象。与此同时,柳州市水产畜牧部门表示,已经禁止柳江、柳城两县受污染江段网箱鱼类上市销售,也禁止渔民在江上捕鱼。 2012年1月29日凌晨,网友“足球他爹”在微博发布了一张“柳州市人民医院内部告示”的照片,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医师一律不能下有关镉中毒的书面诊断”这则通知经网友曝光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质疑,“在来势汹汹的镉污染面前,柳州市人民医院隐瞒镉中毒病例是何用意?”

2012年1月31日下午,柳州市人民医院就此事回应称网上流传的照片与事实有误,“我们医院没有诊断镉中毒的资质,根据相关法规,类似镉中毒的患者的书面诊断应由柳州市疾控中心负责,而不是我们。当天值班的急诊科副主任在强调这些的时候,将其写在白板上,但因白板面积太小,缩写时就与原意有些出入”。 2012年2月2日,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专家、清华大学教授张晓健对记者表示,目前主要污染团还在广西河池宜州市境内的洛东水电站附近,污染团峰值已控制到超标20倍以下,污染团到达柳州市柳江河段还有数天时间;而距此次事件的应急处置阶段结束大概还要一个月。

专家还表示,此次处置工作虽然投放了大量药剂,但没有超量。处置工作所用的药剂是目前在自来水厂常用的药剂,即使在镉污染团峰值最高的洛东水电站,药物用量都没有超过自来水厂的用量标准,总体是安全的。

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的提起公诉

7名相关责任人涉嫌污染环境罪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的7名相关责任人在此次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故中,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于2012年12月10日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被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2012年年初,广西龙江河发生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镉浓度一度超标约80倍,使下游百万人口饮水安全受到威胁。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由此被专家组确定为造成龙江河宜州段重金属镉超标的污染源之一。

公诉机关称,2009年8月,被告人曾某租用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随后另有2名责任人入股。他们采用湿法提铟生产工艺非法生产铟、碳酸锌等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含镉浓度极高,而该厂缺乏萃余液重金属回收装置、废水处理设施,相关责任人安排工人将生产废液直接排入龙江河。

公诉机关称,2012年1月12日至15日,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进行卫生大清扫,所清洗的污水也直接排入龙江河内。经专家组认定,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无污染防治设施,私设暗管、私建偷排竖井,并利用暗管将超高浓度含镉废水偷排入厂区内私建的竖井。

2名环境监察官员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受贿罪

此外,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法院于2012年12月11日公开审理2名在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中负直接责任的环境监察官员。

被告人蓝群峰、韦毅均分别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和涉嫌受贿罪被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据悉,被告人蓝群峰原系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被告人韦毅原系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检察机关指控称,两被告人在任职期间,负责对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污染源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环境保护检查,征收排污费等工作。两被告人在对辖区内所属的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下简称鸿泉厂)进行日常监管时,未能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未能严格按照金城江区环保局的规定履行职责,致使鸿泉厂得以常年逃避环保监管。鸿泉厂从2011年4月起非法进行重金属铟的生产,并在没有建设相应排污设施的情况下,将生产铟所产生的大量高浓度含镉废水排放入厂区内溶洞竖井处。由于溶洞竖井与龙江河相通,因而高浓度含镉废水流入龙江河中。在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发生后,鸿泉厂被认定是本次事件责任污染源之一。

除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之外,两被告人还被控涉嫌受贿罪。其中,蓝群峰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8次收受其所监管辖区内一些污染源企业所送财物人民币2万多元,韦毅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2次收受其所监管辖区内一些污染源企业所送财物人民币2万元。

对检察机关环境监管失职的指控,两被告人辩称,其对鸿泉厂进行多次检查时,由于工厂大门紧闭,仅两三名工人,对周围社区居民进行询问时也未见有人反映情况,遂认为这家工厂未开工而未入内进行检查。同时,两被告还称该厂环境评测时也未提到“水污染”一项,每年缴纳的排污费是以“噪声污染”的名义收取的。两人在镉污染事件发生后才知道该厂排放废水。对于受贿指控,两人认可收受财物的事实,但却辩称其收取的财物为正常的人情往来,并非受贿。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广西贺江水体污染事件的最新情况

2013年7月8日广西贺州市贺江水污染事件指挥部向媒体通报水污染事件最新应急监测情况,监测结果表明,镉、铊污染物浓度与2013年7月6日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2014年1月20日,广西贺州市32人因贺江水体污染事件受到责任追究,31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党政纪处分,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自治区监察厅给予贺州市副市长闭海东、夏振林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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