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医患纠纷有几种解决途径最佳答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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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有几种解决途径

医患纠纷有几种解决途径

最佳答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在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之前,由于医疗纠纷的民事性质定性在法律上未予明确,绝大部分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都是采用的行政裁决。

扩展资料

1、医患纠纷属于社会管理机制缺陷衍生出的问题,应尽量引入社会力量而不是执法力量进行妥善解决,将原来针尖对麦芒式的医患双方民事纠纷发展到有社会组织介入的多方社会问题。就医患纠纷社会管理而言,引入人民调解,设立医疗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堪称创新医疗领域社会管理的新途径。

2、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包括离退休医学专家和法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目前,全国不少地方都尝试建立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实施效果较好。医患纠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诱发医患纠纷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的漠视。解决医患纠纷,不妨广泛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就能及时高效地启动第三方调解程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患纠纷

农民频道报道河北女孩被狗咬20天未愈伤口内发现药棉一事,此事进展如何?

最佳答案农民频道报道河北女孩被狗咬伤发现伤口中有药棉的事件,双方已经协调解决。

小女孩儿腿被狗咬伤,孩子父母心疼又着急,赶紧去医院为孩子打破伤风,狂犬疫苗,做缝合处理,而且一直在输液。不过,令人奇怪的是,孩子输液输了半个多月了,伤口依然没有好转的迹象,让他们焦虑不安,只能去别的医院为孩子治疗,没想到也是另有原因。

农民频道报道河北女孩被狗咬20天伤口未愈合。

河北蠡县 一位小女孩,在去上学的时候被一只狗咬伤了,父母知道后赶紧带着她去了当地一家医院进行治疗。但是治疗了将近20天的时间,孩子的伤口依然红肿,甚至有流脓的迹象。无奈之下,就带着孩子去了另外一家医院。经过医生检查,发现了孩子的伤口一直都不愈合的原因。

女孩被狗咬20天未愈,伤口内发现药棉。

医生看到女孩的伤口那么多天都没有愈合,表示这种情况实在是有些意外。于是就把女孩的伤口打开,准备重新进行清理。当医生打开女孩的伤口时,发现里面竟然有一块药棉。而这块药棉,就是导致女孩伤口一直不愈合的罪魁祸首。

孩子家人找到当初为孩子治疗的那家医院,医院也承认了是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表示,先给孩子治病要紧,家人想想也对,于是赶紧对孩子进行治疗。不过孩子治好以后,医院的表现却不尽如人意,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

此事进展如何?

医院不正面回应,让孩子家人非常生气。于是就通过媒体来为孩子讨说法。经过有关部门的介入协调,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医院对这件事进行了赔偿。希望孩子尽快能好起来!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泌尿专家

最佳答案张卫东 副主任医师 教授

出诊地点: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泌尿外科

擅长领域:泌尿、男科学研究、教学及临床工作。

执业经历:35年从医经验,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硕士学位

卢一平,男,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1982年毕业于四川医学院医学系,后获中国和联邦德国医学博士学位,现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泌尿研究室副主任,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泌尿外科、肾脏移植以及男性学的临床、科研及教学工作,尤其在泌尿系统肿瘤基础和临床研究、泌尿系先天畸形诊治、腔道泌尿外科技术、男性生殖调控、移植免疫以及肾脏移植等方面有所特长。现任多项国家及部委级评议专家,四川省卫生厅学术带头人。

现任国务院高校学科同行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重点学科评审专家组成员,卫生部同行评议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生命科学部评审专家,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评审专家,四川省卫生厅学术带头人;国际泌尿外科协会会员,国际器官移植协会会员,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透析移植研究会委员,四川省泌尿外科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男科学专委会主任委员、四川省器官移植专业委员会委员兼秘书、四川省腔道泌尿外科学组副组长、成都市泌尿外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专业委员会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北京大学医学部泌尿外科医师培训学院专家组成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特聘专家,四川省、成都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成员,四川省、成都市计划生育事故鉴定专家组成员,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评审专家。

《中华器官移植杂志》编委,《肾脏病、透析及肾移植杂志》编委,《国外医学:器官移植分册》编委,《国外医学:移植与血液透析分册》编委,《华西医学》编委,《现代泌尿外科杂志》编委,《移植杂志》编委,《生物医学工程学杂志》编委,《Current Opinion in Organ Transplantation Chinese Edition》编委,《中国肾友》编委,《生命之花》编委。

已发表研究论文117篇,其中在国外专业杂志发表26篇;主编及参编专著13部;获国家部委及省级纵向科研课题12项,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三等奖各一项,成都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四川省卫生厅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

医疗事故问题

最佳答案执照发放是卫生局,卫生局应该有责任,卫生局是政府机关,想通过打官司估计很难得到公正。

依据所诉估计在20个都有这细菌,那是否也是在该诊所医治发生的,如果是,那是群体事件,可以联合病友向政府部门提出,这样才能得到重视,争取得到医疗费的赔偿,因为是群体事件,而且是传染病,还有关于医疗事故是由医学会组织进行的是不可能得到公正的结论。只有在诉讼时坚持通过法定的司法鉴定才会作出相对公正的结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还有向纪委举报,注意一定要联合病友,请尽快行动,还有设法联系新闻界,这是群体事件又是传染病。

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一、渎职犯罪案件

(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2人,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或者轻伤5人的;

2、导致10人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滥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玩忽职守案(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或者轻伤10人的;

2、导致20人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玩忽职守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附部分法规作参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摘录: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第三条 本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新生儿破伤风、肺结核。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

《传染病防治监督行政处罚程序》

第十三条“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在接到群众检举、控告时,传染病管理监督员要认真询问有关情况,填写《传染病监督管理举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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