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超的冠名权和转播权的运作模式是什么?
今天运困体育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西甲转播权收入分配方案,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 1、英超的冠名权和转播权的运作模式是什么?
- 2、西甲冠亚季军的奖金分配
- 3、皇马的财政来源
- 4、国内的西甲转播权到底是怎么分配的?
- 5、国际奥委会对电视转播等的权利和利益是如何分配的?具体的分配方案又如何?
- 6、为什么说举办奥运会会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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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超的冠名权和转播权的运作模式是什么?
优质回答商业运营
英超联赛首席执行官理查德-斯丘达莫尔早已习惯与巨额资金打交道,然而即便是他,也对眼前的数字感到难以置信。新一轮联赛转播权竞拍已经落下帷幕,在其谈判团队的努力下,三年联赛转播权合约的总价值达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51.36亿。这份合约将从2016/17赛季开始生效,与眼下价值30亿的转播合约相比,增幅达到70%。
这远远超出了众多分析者的预期,尤其是考虑到这样一个背景:与上一份转播合约相比,目前的国内电视转播合约同样取得了70%的增幅。如此恐怖的增长率,足以证明斯丘达莫尔为20支英超球队制造巨额收入的能力。不过他最好还是免去那套假谦虚:“我惊讶吗?当然惊讶,人老珠黄的小小英超,在此表现相当出色。”
需要强调的是,这份合约仅仅包括在英国(UK)国内的电视直播权,倘若加上BBC电视台为集锦播放权支付的2.04亿(此前金额为1.8亿),英国国内的电视转播权收入共计达到53.4亿,增长67%。
此外,2016-19赛季的海外电视转播权谈判将在今年底展开。目前的海外转播权收入达到22亿,据众多观察者推测,这一价格也将获得可观的增长。我暂且保守地将涨幅估计为30%,这与知名媒体分析师克莱尔-恩德斯的判断保持一致。按照这一涨幅计算,海外转播权售价将达到29亿,也就是说,电视转播权三年总收入将从当前的54亿上涨至82亿。
西甲冠亚季军的奖金分配
优质回答西甲冠军的收入大约1,500,000欧元。
亚军1,000,000欧元
季军500,000元
冠军杯大约6,000,000欧元。
奖金虽然不多但是俱乐部的主要收益来自电视转播和门票收益。
例如冠军杯只要进入小组赛,收益(门票加电视转播)大约15,000,000欧元
进4强时候增加到35,000,000欧元,冠军的收入更可达到50,000,000欧元。这么大的收入,所以很多大的俱乐部都看重冠军杯。
皇马的财政来源
优质回答一、皇马的收入
收入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比赛所得、转播收入、商业收入。至于球员转会所形成的损益、以俱乐部经营其他项目所造成的利得或损失,为了在不同俱乐部之间形成可比较性,没有涵盖再里面。皇马2008年收入365.8m,连续4年占据俱乐部收入排行榜第一位。比赛所得101m,转播收入135.8m,商业收入129m,所占比重分别位28%、37%、35%;曼联2008年收入324.8m,比赛所得128.2m,转播收入115.7m,商业收入80.9m,所占比重分别位39%、36%、25%;2004年度到2008年度,皇马商业收入总额为600.9m,曼联为386.2m,巴萨为392.4m,也就是说仅商业收入这一项,5年间皇马比曼联多了213.8m,比巴萨多了207.6m。皇家马德里同Mediapro签订的巨额转播合同,每年至少为皇马带来价值高达140m的收入(该合同期限7年,到期为2013/2014赛季。曼联2008年度取得欧冠和联赛冠军双料冠军的转播收入也仅为115.7m,欧冠转播收入42.9m,也就是说联赛转播收入不到70m。关于比赛所得,主要是门票收入(包括季票)和会员费。这部分同球场的上座率是密切相关的。目前伯纳乌球场的容量为80000张,2008年度平均每场观看人数为71800人,上座率为90%。同2007年平均每场的76200下降了4400人/场。曼联的球场容量虽然只有76200,但上座率达到99%。巴塞罗那的球场容量虽然有98800,但上座率为70%,这还是在巴萨2008战绩比较好的情况下(同2007年相比增长1700人/场)。2008年度比赛所得曼联最高128.2m,皇马次之101m,巴萨只有91.5m. 2005年-2008年间皇马总收入1284.7m,曼联总收入为1129m,巴塞罗那总收入为1065.9m。也就意味着皇马5年间比曼联可收入了155.7,比巴塞罗那多收入了218.3 m。
二、关于皇马的支出
最重要的两项支出:转会和薪资。关于转会,2005年度皇马转会支出81.25m,转会收入42m,转会净支出39.25m;2006年度皇马转会支出112.1m,转会收入8.55m,转会净支出103.45m;2007年度117.5m,转会收入57.8m,转会净支出59.7m;2008年度转会支出71.5m,转会收入64.2m,转会净支出7.3m。实际上05-08年间的转会净支出相对收入而言是很低的。关于薪资,根据FM2009开裆数据显示,皇家马德里为每年度支付的薪资总和是75.89 m,占2008年度总收入365.8m的20.7%。国际上,人们使用人事支出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作为指标,来衡量俱乐部的运营效益。比例越低,运营效益就越高。在G14集团内部,这一指标的最高建议上限每个赛季都在70%上下浮动。
国内的西甲转播权到底是怎么分配的?
优质回答目前央视已经没有西甲转播权,倒是PPTV斥资2.5亿欧元拿下了国内西甲的转播权,有关的报道如下:
8月6日,PPTV聚力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PPTV聚力将获得2015-2020西甲联赛中国大陆、台湾地区、澳门地区独家全媒体版权,包括电视、网络、新媒体及公共播映权等媒体的播出及版权分销权益。PPTV聚力此次签下五年西甲中国地区全媒体独家版权,是国内互联网视频行业企业首次拿下世界顶级足球赛事的全媒体IP,也是PPTV体育独立成立公司后,向“全体育产业公司”迈出的重要一步。
事实上,国能有实力获得西甲联赛版权的公司有很多,西甲为何独选择PPTV聚力呢?西甲联盟主席表示:“PPTV聚力作为国内互联网视频企业第一梯队,在体育方面有较强实力,拥有超过2亿的用户,同时,母公司苏宁云商集团在线上线下有较强的综合实力,两者相结合所推出的‘硬件+内容+服务+电商’商业模式,能够推动西甲在中国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及市场价值的进一步提升,这是西甲联盟在考虑版权基础商业回报外更为看重的因素。”
不过,对PPTV聚力来说,2.5亿欧元的价格是高是低呢?目前,欧洲顶级联赛的等头部赛事版权价格不断水涨船高,当年新英体育拿下2010/2011赛季~2018/2019赛季的8年联赛版权的费用仅在10亿元人民币左右。尽管这一价格在当时看来已算“天价”,但与如今西甲的价格相比,新英体育显然是捡了一个巨大的便宜。
PPTV聚力体育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砾表示,公司之所以押注西甲一方面是皇马、巴萨等超级豪门的吸引力外,另一方的主要原因在于,许多中国的资本和球员正在不断涌入西甲。比如今年年初万达集团4500万欧元收购马德里竞技20%股权,随后今年4月,双刃剑体育又帮助中国财团收购了西甲马拉加俱乐部95%股权。
PPTV母公司苏宁云商集团副COO李斌表示:“西甲赛事的直播与版权分销仅仅是我们西甲运营战略中的一部分,我们更关注的是围绕西甲这一顶级IP,进行更加深度的整合性运营开发。” 据悉,PPTV聚力将与MediaPro、双刃剑体育等合作伙伴开展进一步战略合作,围绕版权将中国资源与西班牙联赛本土资源深耕,将重心更多地聚焦在西甲中国球员深度报道、中西足球文化交流、青少年培训、商业衍生品开发等方面。
在此次PPTV聚力与西甲方面成功签约的背后,苏宁和PPTV聚力的联动效应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作为不断深入涉足体育产业的巨头,苏宁在足球领域和西甲市场都有着很深的合作经验,包括对江苏国信舜天、西甲巴萨等俱乐部的赞助与合作。此外,苏宁在零售、互联网金融以及商业地产等方面的平台优势也将成为促进PPTV聚力和西甲方面合作的重要基础,类似西甲联赛周边产品的零售及电商服务,类似于此前欧冠足球宝等体育衍生众筹项目,以及苏宁遍布全国1600多家门店的屏幕资源,都将成为西甲联赛未来在中国市场开发的潜在土壤。
国际奥委会对电视转播等的权利和利益是如何分配的?具体的分配方案又如何?
优质回答奥运会电视转播权2008-08-09 22:36 内容提要:电视介入奥运会转播,给奥运会送来了宝贵的发展资金,扩大了奥运会的影响力,催生了奥运市场。电视台与奥林匹克运动打了几十年的交道,中间矛 盾不断,但最后共同利益让它们紧紧地靠在了一起。1948年BBC向组委会支付了1000几尼的费用,开始了付费拍摄奥运会比赛的历史。1958年国际奥 委会将电视版权写进《奥林匹克宪章》,明确界定奥运会体育比赛为娱乐内容。之后美国三大广播公司在购买转播权上展开了商业角逐,推动了转播费的上涨。 1984年,尤伯罗斯对23届奥运会进行商业化运作,大幅提高了电视转播费,让国际奥委会走出了破产的阴影。1995年后,国际奥委会实施长期的电视版权 销售战略,不断开发美国之外的市场,奥运会转播费变成了天文数字。
现代奥运会曾经是理想主义的果实,人文主 义创始人想通过体育竞技,来展示自我,传递友谊,提升人类的生存价值。然而再理想的东西也离不开经济基础,当奥运会在发展过程中遭遇到巨大的财政危机后, 奥运会被迫向商业妥协。电视介入奥运会转播,最初的动力来源于人类想超越时空传播体育比赛的渴望。但电视的商业价值很快成为奥运会组织者的兴奋点,他们通 过激烈的谈判,将经济危机转向电视台。经过几十年的斗争和妥协,今天电视不仅扩大了奥运会的影响力,催生了奥运市场,同时电视也给奥运会送来大把的钞票, 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提供最实在的支持。从最早的免费转播,到今天神话般的转播费,电视台与奥林匹克运动打了几十年的交道,中间矛盾不断,但最后共同利益 让它们紧紧地靠在了一起。
一、 电视幼年时代,奥运会没把电视当回事。
1896年现代奥运会诞 生,1936年BBC(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英国广播公司)首创电视广播,从时间上看,电视的出现比现代奥运会晚了40年。但是电视在普及奥林匹克运动,传播奥林匹克精神方面,无疑起到了决定性作 用。然而在电视的幼年时代,电视图像模糊不清,因此国际奥委会没把电视当回事。
电视在幼年的时候,虽然没有走到奥运舞台的中心, 但是人们渴望超越时空传播体育比赛的愿望却早已产生。传统的体育比赛受场地的限制,观看的人数十分有限,这当然和奥运会创始人最初的设想相去甚远。为了客 观记录比赛过程,也为了给裁判的主观判断提供事后的验证,奥运会在很早就考虑利用客观的电子设备来加工体育比赛。在1932年的奥运会上,组委会尝试使用 双镜头照相机进行终点摄影。除此之外还非正式地使用了电动计时器、设置了大屏幕计分牌、安装了自动打印机网络等电子设备。电子设备的尝试使用,使国际奥委 会看到了超越现场观看奥运会的前景。
图像具有直观性和生动性,用图像记录现场比赛,既让不能到现场的观众欣赏到精彩的比赛,又能 在事后再现比赛盛况,留下宝贵的历史资料。因此,到了1936年的柏林奥运会,组委会安装了闭路电视系统(closed circuit telecast),让市中心的一些商店(inner-city taverns)看到了比赛的转播。不过当时电视技术还处于萌芽状态,组委会主要是使用电影摄影的方式进行拍摄。这次转播是图像首次在奥运会上崭露头角。
二战结束后,1948年的奥运会在伦敦举行。战后英国电视事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BBC已在英国人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这次奥运 会上,[1] BBC向组委会提供了1000几尼的费用,作为拍摄奥运会报道的代价。在整个比赛期间,BBC共播出了64小时的奥运节目,伦敦周围50英里范围内,约 50万人通过电视观看了奥运会。由于当时BBC还非常弱小,属于赤贫(desperate poverty)阶层,因此组委会显示了自己的绅士风度,没有将1000几尼支票兑现。1000几尼对组委会来说,确实是用处不大,但它的历史意义不可低 估,
它是电视转播费的萌芽,是国际奥委会开辟新的资金渠道的最初努力。
总的来说,在电视出现的早期,因战争的原因电视发展不快,因此电视对奥运会的影响力也不够,此时组委会对电视转播权的认识还相当模糊,没有一个完整的向电视台推销体育比赛的方案。在这样的情况下,电视机构甚至不需要得到国际奥委会的许可,就可以免费地享用比赛资源。
二、1950年代,国际奥委会盯上了电视。
二战后,国际奥委会陷入经费困难,经费开支超过主要由会员费构成的财政收入的1倍。无奈中的国际奥委会打起了举办国门票的主意,决定从门票收入中扣款 3%,以缓解困难。1948年,在伦敦举行的战后第一届奥运会,靠门票收入,不仅满足了举办奥运会所需的全部开支,而且给举办国带来约35万美元的收入。
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奥运会重要性日益提升,国际奥委会及承办奥运的组委会的花费越来越多。到1950年国际奥委会几乎到了破产 的边缘。此时国际奥委会再次研究奥运会主办国组委会所获收入的分配原则,但他们还是没有注意上电视,或者也许有人注意上了,却没有拿出成熟的方案向电视台 要钱。而电视台最初也是把体育报道作为普通报道来经营,后来体育报道产生的效果,让电视台逐渐看到了体育报道的电视价值,并对体育报道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1956年墨尔本奥运会前,国际奥委会制定了新的财务计划,其直接的动机就是要电视台放血。1956年国际奥委会开始出售电视转播 权,但方案刚一出台就遭到了美国三大广播网的强烈抗议,美国人认为奥运比赛是新闻而不是娱乐,电视台没有义务掏钱报道奥运会。好在美国几家小公司给了组委 会一点面子,在三大电视网的吵闹声中,他们掏出了一笔象征性的“转播费”。本次奥运会转播权销售虽然受挫,但却是体育比赛由“新闻”转向“娱乐”的分水 岭。
1958年,处在经济困境中的国际奥委会终于将奥运会的电视版权写进了《奥林匹克宪章》,宪章第49条明确地划分了体育与娱 乐的界限。奥运会现场直播是娱乐内容,国际奥委会是其转播权的唯一拥有者,由承办国组委会负责销售,所得收入按有关规定进行分配。第49条还对电视台播报 奥运新闻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无论私人电视台还是电视网都可以播报奥运新闻,但是直接引用奥运会的现场内容不得超过3分钟。电视台或电影可以在24小时内插 播奥运会内容3段,每段3分钟,段与段之间至少还要相隔4小时。如果电视台播放的新闻越过了宪章规定的界限,就变成了“娱乐”,需要另外交费。
面对国际奥委会对电视转播费的信念,美国人的态度动摇了。到1960年,美国各大广播公司就在购买转播权上展开了商业角逐。自此,在美国媒体的推动下。电视转播权的销售价格以惊人的向上翻。
三、1960—1984年,电视付费培育了奥运转播市场。
奥运会电视转播权能够茁壮成长,最主要得益于美国三大电视网的竞争。美国是一个商业发达的社会,电视属于私人所有,因此很少有政治干预,市场竞争非常激 烈。美国三大广播公司ABC、NBC和CBS为了能够击败对手,都把奥运会作为竞争的重要手段。一家电视网一旦获得了奥运会的转播权,就能吸引大量的观 众,赢得巨额广告费,并且能够提升自己的品牌,从而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正是激烈的竞争,让美国三大电视网在角逐奥运会在美国的转播权时,出手特别大 方。正是美国人的“慷慨”,使各届组委会都把美国电视网作为主要目标来考虑。直到今天,奥运会电视转播费主要还是来源于美国电视网的“贡献”。
CBS是奥运会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转播权的买主。1958年CBS花了5万美元买下了当年冬季奥运会在美国的转播权。1960年,它又花了39.4万美 元买下了罗马夏季奥运会在美国的转播权。到了1964年东京奥运会,奥运会美国电视转播费翻了近4倍。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电视网对转播奥运会的兴趣越来 越大,投资越来越多,争夺越来越激烈。在其后各届奥运会中,也几乎是美国电视网在唱独角戏,奥运会电视转播费的收入,基本上就是在美国地区转播的收入。
奥运会在美国的电视转播费收入(一)(1960—1980) 举办时间 举办 地点 中标电视台 价格(万美元)
1960 罗马 CBS 39.4
1964 东京 NBC 150
1968 墨西哥 ABC 455
1972 慕尼黑 ABC 1350
1976 蒙特利尔 ABC 2500
1980 莫斯科 NBC 8500
需要指出的是,在慕尼黑奥运会之前,各届奥运会的电视转播费全部归组委会所有。到了慕尼黑奥运会,组委会与ABC签订了1350万美元的转播合同,这次 国际奥委会坐不住了,第一次向组委会提出分成。而组委会却智慧地将合同费用一分为二:750万美元是购买转播权的费用,而其余600万美元为技术服务费, 国际奥委会只能参与转播费的分成,而技术费全部由组委会支配。最终国际奥委会拿到了三分之一的转播费,拿回的钱国际奥委会再把它分成三块:自己得三分之 一,各参赛国奥委会得三分之一,各国际单项联合会得三分之一。
在世界其它地区,因为经济发展不好,奥运会转播一直处于免费或支付象征性费用状态。从1960年罗马奥运会开始,欧洲18国介入奥运会的实况转播,但在转播费上却没给组委会多少好处。
在1976年之前,举办奥运会一直是政府行为,由于规模巨大,很多国家不但没有盈利,反而亏损严重,有的国家甚至因举办奥运会而负债累累。虽然电视转播 费增长很快,但仍然堵不住资金缺口。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办的21届奥运会,耗资90亿元,直到1992年加拿大人才还清了这笔钱。有人讽刺说,加拿大为了 15天的奥运会,增加了纳税人20年的负担。
四、1984年后,商业化运作大幅提高了转播费
举办奥运会的 巨大开支,严重影响了人们申办奥运会的热情,到1980年,国际奥委会公共基金只剩下24万美元,再加上1976年蒙特卡罗奥运会出现10万美元的赤字, 国际奥委会已形同破产。1980年,商人出生的萨马兰奇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他对奥运会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将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交给旅游业界出身的尤 伯罗斯去办。尤伯罗斯借助商业化运作,使23届奥运会大获成功,最终赢利2.15亿美元。尤伯罗斯商业化运作中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大幅提高电视转播费, 让电视转播费再一次救了奥运会。正是凭借电视转播权的收入,国际奥委会也终于从破产边缘一跃成为极富阶层。
奥运会在美国的电视转播费收入(二)(1984—1996)
举办时间 举办 地点 中标电视台 价格(万美元)
1984 洛杉矶 ABC 22500
1988 汉城 NBC 30900
1992 巴塞罗那 NBC 40100
1996 亚特兰大 NBC 45000
1984年奥运会,ABC以2.25亿美元夺得美国的转播权,这个价格是1976年美国转播权价格的10倍,是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的3倍。在 1984年奥运会前,奥运筹备资金95%来自转播权,之后大约为50%,比例虽然下降,但金额却越来越惊人。现在举办奥运会,稳住了转播费,就可获得 50%的资金来源。经过84年奥运会后,现代奥运会已经开始与顾拜旦理想的状态决裂,正式踏上了商业化道路。
洛杉矶奥运会电视转 播权销售和奥林匹克赞助计划(TOP,The Olympic Program)的成功,使美国国家奥委会感到心理不平衡,他们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地发展美国体育事业,没拿政府一分钱,结果反而使组委会与国际奥委会占了 便宜。于是他们提出,今后奥运会电视转播合同签定后,美国国家奥委会应该从美国电视台支付的转播费中提取10%,作为美国体育发展基金。美国人的要求让国 际奥委会官员们争论不休,但美国奥委会和美国电视台在奥运会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最终让国际奥委会满足了美国人的欲望。1986年美国奥委会从冬奥会的转播 权收入中分到了500万美元,1988年它又从汉城奥运会电视转播权收入中分到3000万美元。
1984年奥运会电视转播权还在 美国之外的其它地区获得了突破。欧洲广播联盟是一家非商业性电视机构,由31家转播机构组合而成,依靠政府支持生存。然而洛杉矶组委会硬是让它掏了 1920万美元购买电视转播权,从而成为当时爆炸性新闻。合同签订后,组委会感到价格太低,于是他们又和意大利第五频道接触,希望以850万美元的价格卖 出奥运会在意大利的转播权。后因担心协议生效会破坏西欧大陆奥运转播的统一性,进而招致有些国家的抗议而停止。
洛杉矶奥运会电视 转播权销售成功,给汉城奥运会组委会带来了信心,他们期望再从美国电视网的头上筹资5个亿。然而,从1985年开始美国电视体育市场滑坡,三大电视网体育 转播全部亏损。市场的萧条影响了美国电视网对奥运会的兴趣,这无疑给韩国人当头一棒。痛苦的韩国政府炒掉了组委会的负责人,并通过给美国电视网提供优质服 务来刺激它们的购买热情。组委会说服各单项联合会,按美国电视网转播的需要来安排比赛时间。经过谈判,最后NBC终于以3.09亿美元买下了转播权。巨额 的转播费使各国看到了举办奥运会有利可图,因此汉城奥运会后,申办奥运会的城市一下增加到了13个。
在国际奥委会的要求 下,1988年奥运会转播权的分配方式也作了调整:20%留给组委会,用以给转播提供技术保证;剩下的三分之二交给国际奥委会,然后再按惯例平均分成三 份,用于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此后围绕奥运会转播费的分配问题,国际奥委会、组委会、各国奥委会和各单项联合会一直争论不休,谁都想在资金分成中多得一杯 羹。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实行了多层次的电视营销结构,各国主要的广播公司在购买了奥运会在相关国家的转播权后,可以许可本 国有线电视公司和卫星广播公司使用,从而使奥运会的传播范围更大,影响更广,同时也为未来转播权概念的丰富提供了实验的机会。经过不懈的商业运作,奥运会 的电视收入一届比一届丰厚。
[2]奥运会组委会电视转播权收入表(1984—1996) 奥运举办地 洛杉矶 汉城 巴塞罗那 亚特兰大转播权收入 (亿美元) 3.6 4.01 6.4 7
客观地说,奥运会电视转播权之所以能够快速成长,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体育天上就是优质的电视资源,能够吸引观众,并为电视台带来巨额的广告回报。二是美国三大电视网对转播权展开的激烈竞争。可以说没有美国电视网的支持,现代奥运会不可能获得今天的辉煌。
五、1996年后,转播权销售进入全面营销阶段
在亚特兰大奥运会之前,奥运会的电视转播权基本上都是“零售”,一届一届地与电视台谈判。对1996年后的奥运会,国际奥委会加大了对转播权销售的干预 力度,并相应地弱化了各国组委会的权力。为了避免市场波动,减少奥运会的风险,给主办者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1995年,国际奥委会实施长期的电视版权销 售战略,6月以后,国际奥委会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以及中美、南美、中东、欧洲等地区的国家级电视机构签署协议,将1996年到2008年之间的奥运会 转播权集中卖了出去,净得51亿美元的电视转播合同。
对1996年之后的奥运会,国际奥委会更加注重对美国之外的市场的开发,但 美国电视网仍然是国际奥委会想吃的肥肉。1996年8月5日,国际奥委会做了一笔巨大的期货交易,他们分别以7.05亿美元和5.45亿美元,将2000 年悉尼奥运会和2002年盐湖城冬季奥运会的电视转播权卖给了NBC。同时,还以7.93亿美元、6.13亿美元和8.94亿美元,将2004年、 2006年和2008年夏、冬季奥运会的电视转播权批发给了NBC。为此,NBC帐上就有35.5亿美元的巨额资金流入了国际奥委会的钱袋。
在随后的奥运会筹备期间,组委会除了享用国际奥委会集中销售得到的资金外,还不断地在世界各地开发转播权市场。进入世纪交替后,全球经济增长加快,世界 上很多国家都步入了高速增长的时期。当物质生活得到满足后,各国人民对精神生活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而观看奥运会是人们精神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于是,组委 会转播权合同不断增多,这是以往奥运会转播权销售所比不了的。
举办悉尼奥运会,澳大利亚组委会从电视转播权中获利13.2亿美 元。而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组委会也从电视转播中收益达11亿美元。[3] 据雅典奥组委官方网站报道,与国际奥委会签约,转播奥运会的全球电视机构有12家。它们是日本株式会社、加拿大广播公司、新西兰电视台、中华台北电视集 团、超级体育国际电视公司、电讯电视集团公司、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亚太广播联盟、拉美电视组织、加勒比广播联盟、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和欧洲广播 联盟(EBU)。从购买雅典奥运会电视转播权的费用支出来看,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和欧洲广播联盟分别位居第一、第二位,日本株式会社排名第三,加拿大广播公 司名列第四。而北京奥运会还没有举办,但电视转播权已卖出了17亿多。
目前,国际奥委会正在出售2010年冬奥会与2012年夏奥会的电视转播权,他们首战选择了美国,并且获得了成功,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老板通用电气公司,出价22.01亿美元中标。随后,国际奥委会又转到欧洲市场,对欧洲市场的前景,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充满了信心。
今天,电视转播费虽然已经变成了天文数字,但电视机构仍然竞相获取。电视机构的热情使电视转播权成了国际奥委会的支柱产业,现代的奥运会可以说是电视和体育比赛完美结合的产物。
为什么说举办奥运会会赚钱?
优质回答举办奥运会会赚钱是因为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开始,不少国家凭借成功的商业运作模式,使奥运会实现盈利。主要有以下赚钱渠道:
1、转播权销售收入
出售转播权是奥运会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在2004年悉尼奥运会以前,转播权收入的60%分配给国际奥委会。为了使更多经费用于促进奥林匹克运动的収展,国际奥委会决定2004年后只收取转播权收入的49%,加之不断上涨的转播权售价,奥运会主办国分得的实际数额呈增加趋势。
2、商业赞助收入
自1985年起,国际奥委会将赞助商分为三大类,并将每类授予相应范围的经营权。其中包括:
(1)TOP赞助商。1985年国际奥委会与瑞士国际体育娱乐和休闲集团签订TOP赞助商计划,赞助底价为400万美元,参与合作包括可口可乐等全球35家企业。
(2)官斱赞助商。每届奥组委可以在本国征集官斱赞助商,收入同样需在国际奥委会与奥组委之间进行分配。
(3)官斱供应商。奥组委可以征集官斱供应商,允许其产品使用奥林匹兊标识,主要用于通讯设备、装饰品、衣帽服饰领域,商家需将其产品营业额的10-15%上交奥组委。
3、衍生品收入
自1920年安特卫昔奥运会首次发行纪念邮票、1951年赫尔辛基奥运会首次发行奥运纪念币以来,历届奥运会都发行奥林匹克纪念币和纪念邮票等周边产品,衍生品逐渐成为奥运会主办国稳定的收入来源。除了邮票和纪念币等主流收藏品之外,一些另类衍生品同样受到收藏者的追捧,例如奥运主题彩票、奥运手机等。
4、门票收入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共售出约800万张门票,实现门票收入4.25亿美元,占总收入的25%。2000年悉尼奥运会门票收入高达6.17亿美元,占总收入的21.78%。
5、建筑投资收入
国际化赛事对举办城市的建设要求较高,促进了该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增长。例如1988年汉城奥运会前,政府迚行了扩建机场、整修公路、治理汉江、防止公害等工程,以奥运为契机跨入到新关工业化国家的行列。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的投资总额达到当年西班牙的GDP总量的5%;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政府重点建设了包括奥森公园、首都机场、北京南站在内的142个项目,迅速提升了城市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水平。
6、旅游产业及相关交通、餐饮收入
据澳大利亚旅游局统计,2000年悉尼奥运会期间,海外游客增加了50万人,新增加的旅游产业为澳大利亚带来了42.7亿美元的收入。
7、文化传媒收入
2012年伦敦奥运会期间,英国组织了超过25000艺术家与12000项表演的“伦敦2012文化节”,在全英范围内约2000万人参与,其中有300万人参与了付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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