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马胜诉;西甲联盟皇马胜诉了吗巴萨
今天运困体育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西甲联盟皇马胜诉了吗巴萨,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 1、关于欧洲五大联赛足球运动员的转会
- 2、雷东多的资料
- 3、穿24号球衣的球星有谁
- 4、金嗓子当年如何用30万搞定罗纳尔多当代言人的?事情后续如何?
- 5、足球员的转会是怎么会事?
- 6、他,历史上唯一执教过马竞、皇马和巴萨的双面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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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洲五大联赛足球运动员的转会
优质回答额 LZ不是球迷吧? 问题我基本看懂了 汗 真多这是复制来的 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则
1997年10月,国际足联执委会根据国际足联章程第五十七条通过下列规则:
序言�
1、本规则涉及的是队员从一个国家协会转会到另一个国家协会时的身份和资格。�
2、下列第一、二、三、七、八、十章及第12、13、30、31、32和36条的规定对国家间转会均有约束力。�
3、每一个国家协会必须制定本会内转会的体制,使本会内转会有章可循。国家协会的转会规则应报国际足联批准。协会内的规则应包括上述第2款的内容,应遵循下列各条的总的原则并制定解决转会期内争议的条款。
第一章 队员类别�
第1条�
国际足联所属会员协会的队员均为业余或非业队员(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57条第1款)。�
第2条�
1、除领取参加足球比赛和从事协会足球活动的实际费用外,无任何报酬的队员为业余队员。
2、队员所需旅费、住宿费及训练、装备和保险等费用均可报销,不影响队员的业余身份。
3、任何因参加比赛或从事与协会足球有关的活动收取的报酬超过上述第2款规定的费用的队员为非业余队员,除非他根据下列第25条又获业余身份。�
第3条�
1、队员的身份由其所属的国家协会核实。�
2、国际转会中因队员的身份引起的争议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根据上述第2条的规定解决。�
第4条�
1、各国家协会应有所属非业余队员的正式登记注册。�
2、如需要,国际足联可索取注册的有关部分。�
3、队员如未在国家协会注册为非业余队员,离会时也不视为非业余队员。�
第二章 非业余队员�
第5条�
1、在国家协会以非业余身份注册的是队员应和所属俱乐部签有合同。�
2、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期和有关经济条件。�
3、合同副本应送国家协会备案,国际足联有权视情况随时提取。�
4、只要是在国家协会注册的非业余队员,俱乐部与其签约时,国家协会可在合同中增加条款。�
第三章 队员资格�
第6条�
1、只有在国家协会注册,并加盟协会所属俱乐部的球员,才能参加国家协会举办的各种竞赛。�
2、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队员方可由国家协会认定参赛资格:�
1〕从未曾有某国家协会所属俱乐部中注册者;�
2〕按照国家协会的规定,在国内俱乐部间转会者;�
3〕从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转会到另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并持有前者签发国际转证明者(参见第7条)。�
3、上述条款不包括下列第7条第4款的情况及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特别授予临时资格的情况(参见第7条第3款)。�
第四章 国际转会证明�
第7条�
1、有资格在一个国家协会所属俱乐部踢球的业余和非业余队员必须在该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后,才可在另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参加比赛。�
2、如无下列情况,国家协会不得拒绝为队员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1〕队员未履行完原俱乐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原俱乐部与队员将要转会的另一个国家俱乐部之间存在非经济方面的争议(参见第14条至第17条);�
3、队员身份委员会(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或在有上述的情况下,国际足联执委会,可责令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或自行签发代替国际转会证明的证件。如为后者,应明确规定有效期限。�
4、如果自要求转会的协会提出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后,转会队员的协会仍未发出转会证明或未提供拒发转会证明的正当理由(参见上述第2款),前者可发一临时证明准许队员在该国踢球。�临时证明自提出转会要求之日算起一年后即为永久证明。如期间又收到原协会的回复,讲明了不发转会证明的正当理由(参见上述第2款),临时证明即行终止。在上述六十天的期限内,任何队员都不得参加新俱乐部的正式比赛。�
第8条�
1、只有俱乐部所属的国家协会才有权索要国际转会证明。如未经索取即收到对方国家协会的转会证明,该证明无效。国家协会不得注册该名队员,必须重新索要国际转会证明。�
2、国际转会证明为一式三份,由国家协会签署,使用国际足联专用的转会表格或内容相似的表格。
3、原始件送要求转会的国家协会。副本寄国际足联秘书处。另一份存原国家协会。�
4、收到转会证明的传真件,国家协会即可批准队员有参加比赛的临时资格。�未收到原国家协会签发的正式转会证明的原件前,队员的踢球资格将自动取消。�故意利用这一临时资格条款让其注册队员到另一个国家协会临时比赛的国家协会将受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的处罚。�
第9条�
1、国际转会证明应写明证明持有人自某日起有权在某协会比赛。�
2、国际转会证明不附带任何条件。�
国际转会证明尤其不能限定有效期。任何就此附加在转会证明上的条款均无效。�上述条款以第7条第3款及第4款的条款实施为准。(参见第33条有关队员被租借给另一俱乐部的程序)。�
3、绝对禁止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时以任何形式收费。�
第10条如转会时签有规定队员回国参加国家代表队比赛的时间的专门协议(参见第38条),协议须作为国际转会证明的附件。�
第11条�
1、国际转会证明不得发给正受停赛纪律处分的队员。�
2、如遇上述情况,国际转会证明不得在停赛处分结束之日前发出。�
3、如队员的纪律处罚为停赛一定数量的比赛,在停赛5场以下比赛的情况下,执行停赛处罚的国家协会可向另一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只要后者书面保证该队员在其协会注册期间也停赛相同数量的比赛。�
4、任何有关上述第1款中涉及停赛纪律处分的争议,都应提交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
第五章 队员国际间转换�
第12条�
1、非业余队员符合下列条件即可与另一俱乐部签约:�
1〕与原俱乐部合同期满,或将在六个月内期满;或�
2〕与原俱乐部的合同被一方以正当理由而取消;或�
3〕与原俱乐部的合同被双方经共同的协商后取消。�
2、队员的新合同下能有任何影响其履行完现有合同的内容。如队员希望在原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内签订新合同(参见上述第1款1),期间他只能签一个新合同。�
3、任何同时与多个俱乐部签约的队员将受停赛处分。直到国际足联相应的组织就此出面裁决。�
4、除非有关三方--原俱乐部,队员本人,新俱乐部--致同意,否则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转会。�
5、业余队员只要不违反原俱乐部和新俱乐部各自国家协会的有关规定,随时可以转会。第13条�
1、任何想雇用与另一俱乐部有合同在身的队员的俱乐部,在与该队员接洽前,必须以书面
形式与队员所在俱乐部联系。�
2、违反上述规定的俱乐部,将至少被罚款50,000瑞士法郎。�
3、在队员的合同期已满的情况下,队员和析俱乐部双方均不需就正在进行的接洽通知原俱
乐部。�一旦队员与新俱乐部签约,新俱乐部根据第14条的规定就可能存在的补偿问题与队员的原俱乐部联系。�
第14条�
1、如非业余队员与另一俱乐部签约,其原俱乐部有权索要训练培养费。
2、如业余队员以非业余队员身份与另一俱乐部签约,其原俱乐部有权索要训练培养费。�
3、如业余队员转会到另一俱乐部,身份不变,其原俱乐部不得索要培养费。�
4、假定已转会的业余队员,在转会后三年内成为非业余队员,其原俱乐部有权向现俱乐部索要培养费。�
5、假定队员曾以业余身份几经转会,但在首次转会后的三年内成为非业余队员,其原俱乐部有权向他现以非业余身份踢球的俱乐部索要培养费。
6、上述第4,第5款规定的三年期限只适用于年满十四岁的队员。�
7、如队员的原俱乐部根据上述第4、第5款认为自己有权索要培养费,必须于队员转为非业余队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要求,否则不予受理(如俱乐部未遵守第13条第3款的规定,不执行此条款)。�
8、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公民的队员转会,如果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工的国家协会间转会,双方对队员与原俱乐部的工作合同已经期满无异议(即:合同规定的期限已经结束或有关双方均同意缩短或取消合同并立即生效)的情况下,不受本条款的约束。�
(上述斜体字部分只适用于1999年4月1日前签订的转会合同)。�
9、欧洲足联负责制定本足联的转会规定,解决国家协会之间训练培养补偿费等事宜及上述第8款提及的情况。�
第15条�
1、第14条所提到的培养费的数额由有关的两个俱乐部协商决定。任何队员与原俱乐部或第三者与原俱乐部达成的有关培养费协议的协议的均无效。�
2、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情况下,如队员转会至另一俱乐部,其原俱乐部可与本俱乐部的队员签订有效协议,放弃按规定自己应得的培养费。但必须有书面协议。�
3、两个俱乐部根据规定签订的培养费数额的协议须通知两个有关的国家协会。�
第16条
1、如国际转会证明签发三十天后,俱乐部之间仍不能就队员的训练培养费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参见第14条),而又不属于下列第4款由洲足联解决的情况,需将争议交国际足联解决。
2、洲足联可制定本足联解决上述第1款所争议的规定,在本辖区的会员国中执行。�
3、洲足联制定的上述第2款提到的规定必须交国际足联执委会批准。�
4、如果洲足联的规定已生效,该足联所管辖的俱乐部之间的经济纠纷只能由洲足联解决。
5、上述机构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
6、必须在转会证明发出后十二个月内将争议提交国际足联或有关洲足联。�
第17条�
俱乐部之间有关队员训练培养费方面的争议提效国际足联后,由国际足联的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解决。如争议涉及合同条款,则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
第18条�
1、上述第17条提及的专门委员会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主席,或他的代表及两名国际足联主席特别任命的委员组成,前者负责主持会议。�
2、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不得与争议涉及的俱乐部的国家协会有关。�
3、专门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必须执行。�
第19条�
不属于队员训练培养费方面的其他任何争议,即:�
-队员业余和非业余身份的争议;�
-国家协会之间,俱乐部和、或队员之间与对合同条款解释的争议;�
-队员现在国家协会和、或俱乐部允许其应召回国参加比赛的争议;�
-本规则范围内的其他争议。�
上述争议只能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
第20条�
1、两个俱乐部之间关于队员的训练培养费数额的任何争议不得影响队员的体育运动或职业活动,也不得因此原因拒发国际转会证明。�
2、除上述第1款的原因外,其他争议可导致队员停赛。�
3、值得强调的是,如队员确实未履行其和原俱乐部的经济义务(欠款,未归还装备或用品等),国家协会可拒发国际转会证明。队员一旦还清欠款,或归还了物品,国家协会就应立即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第六章:向执委会上诉的程序�
第21条�
1、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决定应按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的(d)和(e)款的规定报告执委会(参见国
际足联章程第34条第5款)。�
2、为保证及时处理申诉,由一个国际足联部分执委组成的特别委员会负责对所有申述做出明确的裁决,组成该委员会的执委不得同时是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委员。�
第22条�
1、国际足联秘书处收到的所有上诉由国际足联主席任命三名执委组成特别委员会负责处理。这三名执委不得是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委员。�
2、上述委员不得与争议涉及的俱乐部的国家协会有关。�
3、由国际足联主席指定处理各次上诉的特别委员会主席。�
第23条�
1、与裁决直接有关的国家协会、俱乐部、队员或教练员如不服均可上诉。�
2、如不服裁决,提出上诉,可维持,取消或修改原决定,也可做出不利申述方的决定。�
第24条�
1、上诉应在国际足联秘书处将裁决通知有关各方后二十天内提出。�
2、国际足联只受理通过国家协会提出的上诉。上诉必须是书面的,由申述方签字方可有效。3、2000瑞士法郎的上诉费用应在上述第1款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国际足联秘书和。如胜诉,费用退还。如败诉,费用没收。�
4、如上诉明显无理,作为纪律处罚,还将对上诉方处以罚款。�
5、上诉委员会决定申诉所需费用由谁承担。�
第七章 业余身份的重新获得�
第26条�
1、非业余队员在重新获得业余身份前,需有一段过渡期。�
2、在甘国家协会以非业余身份注册的队员,须经过六个月的过渡期才可归为业余队员。但如果队员是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公民,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的国家协会重获业余身份,这一过渡期可缩短为一个月。�
(过渡条款:上述斜体部分适用于1997年4月30日以后的情况。)�
3、过渡期从队员在某俱乐部以非业余身份参加者的最后一场比赛的日期算起。�
第26条�
1、非业余队员重获另一俱乐部的业余身份后,其原俱乐部不得要求现俱乐部付给补偿费。
2、下列第27条可能发生的情况除外。�
第27条�
1、如果队员重获业余身份之日起三年内,又恢复非业余身份,他重获业余身份前所注册的俱乐部有权就其训练要求补偿费(如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国家协会的俱乐部,以协会规定为准)。�
2、如队员又变换了俱乐部,队员以业余身份注册过一段时间的俱乐部不得要求补偿费。�
3、如对重获业余身份的队员是否确实以业余身份在新注册的俱乐部踢球有疑问,该队员以非业余身份最后效力的俱乐部可要求国际足联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采取有关措施。�
第八章 停止踢球�
第28条�
1、不再参加正式比赛的非业余队员,在三十个月内,仍被视为最后雇用他的俱乐部的注册队员。�
2、时间从队员停止比赛的赛季结束开始计算。�
3、合同期满,不再参加比赛的非业余队员所在俱乐部不得向队员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
4、此条各款不妨碍某人在不踢球的条件下从一个俱乐部转入另一个俱乐部。�
第29条�
1、如在第28条第1款规定的时间内,已经停赛的非业余队员希望以同样身份重新开始踢球,他仍为最后受雇的俱乐部的队员。如果该俱乐部允许他转会,则有权要求培养补偿费(如在同一协会内转会,以协会规定为准)。�
2、如已超过第28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队员最后所属的俱乐部则无权再要求任何补偿。�
第九章 特别条款�
第30条�
1、俱乐部之间的转会合同及队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工作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体检结果或获得工作许可的影响。�
2、因此,欲雇用队员的俱乐部应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将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训练和培养补偿费用(或应付的工资)。�
第31条�
如在俱乐部之间签订队员转会合同,或队员与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时由国际足联队员转会经纪人代理,在合同中必须提及这一事实,并在合同中清楚写明承担这一责任的经纪人姓名。
第32条�
只有俱乐部有权按本规则第14条第1款的规定索取补偿费。�
第33条�
1、按本规则条款规定,一个俱乐部将队员租借给另一俱乐部即为转会,并依下列情况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队员离开一个国家协会加入另一国家协会并被租借给其所属的俱乐部踢球;�
-租借期满,队员回到原俱乐部所属的国家协会。�
2、租借非业余队员的条件(租借期,租借的责任等)应由有关双方签订一份书面合同,而不
得的转会证明上附加条款,否则无效(参见第9条第2款)。�
3、不经出租队员的俱乐部的书面授权,租借队员的俱乐部不得将队员转会到第三家俱乐部。4、除非有意将租借期与赛季结束安排在一起,队员的租借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34条�
任何有关避难队员的身份问题均由队员身份委员会做裁决。�
第35条�
十四岁以下队员不需要国际转会证明。�
第36条�
未满十八岁的队员以非业余身份签订的合同期不得超过三年。任何有关延长合同期的条款均无效。�
(此条款只适用于1994年1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
第37条�
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不受理任何自发生起已超过两年的争议。�
第十章 队员回国代表国家比赛�
第38条�
1、任何与非业余国家队队员签有合同的俱乐部,无论队员年龄大小,都必须在其被选为本国国家队的情况下,允许他回国参赛。�
2、这一条款同样也适用于同一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如俱乐部的队员被召参加国家队的比赛,俱乐部必须放行。�
本条款适用于下列比赛:�
(1)每年不超过五场国际比赛。如已参加了七场国际比赛,而当年该国家协会还需进行世界杯预选赛,必须允许队员参加完世界杯预赛。�
(2)此外,国际足联所有赛事决赛阶段的比赛或由国家一队参加的洲际锦标赛决赛阶段的比赛;或洲际足联组织的与出线国际足联比赛有关的其他比赛的决赛。�
(3)此外,任何由国际足联执委会做出特殊决议的有关比赛。�
3、如一国家协会的代表队获当然出线权,上述第2款规定的比赛减至每年五场。�
4、队员回国比赛应有训练的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国际友谊赛:四十八小时;�
(2)国际比赛预赛:五天(包括比赛日)�
(3)国际比赛决赛:十四天。任何情况下,队员都必须于开球前48小时到达比赛地点。�
5、有关足协和俱乐部可根据需要,就延长队员回国比赛的时间达成协议。如在队员转会时即已达成了协议,协议副本应附在国际转会证明后。�
6、依此条款应召完成国家协会的任务后的队员必须在他被召开参加的比赛结束后24小时之内归队。如比赛在队员注册俱乐部以外的洲进行,这一期限可延长至48小时。�
7、如队员被召参加的两场比赛之间相隔八天,不可留队不归。�
第39条�
1、除非就延长回国比赛的时间另达成了补偿的协议(参见第38条第5款),否则按第38条规定允许队员回国比赛的俱乐部不得要求经济补偿。�
2、召回队员的国安协会应承担员国比赛的旅费。�
3、被召队员注册的俱乐部应负责队员整个被召时期的伤病保险,包括他应召参加的国际比赛中的受伤保险。�
第40条�
1、任何在俱乐部注册的队员,当其本国协会召其回国参加某一级国家队比赛时,都必须应召回国。�
2、召回在国外的队员的协会必须在要求其参加的比赛之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需借助国际足联要求在国外踢球的队员回国参赛的协会只能在下列两种情况下求助国际足联:�
(1)已要求队员现在注册的国家协会干预,但未果;�
(2)有关情况报告必须在要求队员参赛之日前五天送达国际足联。�
第41条�
因伤病不能应召的队员,如其协会要求,必须接受协会提定医生的检查。�
第42条�
根据第38条,队员在被召期间或本应被召期间绝不能替其注册的俱乐部比赛。不论因何原因,队员不愿或不能应召,此项不得为其俱乐部上场比赛的时间规定还需再加五天。�
第43条�
1、如俱乐部不按上述第38条至第42条行事,拒绝让队员回国比赛或对召集不予理睬,将实行下列制裁:�
(1)罚款;�
(2)警告或停赛有关俱乐部。�
2、违反上述第42条规定的俱乐部将受如下制裁:�
(1)上述第1款所列部分或全部处罚;�
(2)俱乐部所属国家协会将宣布有该队员参加的比赛为对方获胜,其俱乐部所得分数均无效。以杯赛制进行的任何比赛不论比分如何均判对方队获胜。�
第十一章 最后条款�
第44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国际足联执委会处理并不得上诉。�
第45条�
本规则首次于1991年4月实行,并分别于1991年12月、1993年12月、1996年12月、1997年5月和1997年9月由国际足联执委会修订。
回答者:kinllen - 副总裁 十级 4-10 11:40
不是这样的,转会费是俱乐部给俱乐部的钱,工资是转会后另外和球员算得,也就是说你要请那个球员转会首先你要给他的俱乐部一定的转会费用,他的俱乐部同意后你在和那个球员谈工资,球员同意后就可以转会了,也就是说转会费是一次性的,而工资你每年都要支付给那个球员,而且一般转会期一年只有两次。
雷东多的资料
优质回答费尔南多·雷东多
昵称或别名:El Principe(王子)
场上位置:后腰。
曾效力俱乐部:阿根廷青年人队、特内里费、皇家马德里、AC米兰。
婚姻状况:已婚(1992年,妻子Natalia Solari)。
孩子:长子(费尔南多Fernando,1994年);女儿(鲁西安娜Luciana,1998年);小儿子费德里戈(Federico)。
最喜欢的车:法拉利、Bentley。
最喜欢的食物:The paste 。
最喜欢的饮料:香槟酒和干邑白兰地(但是很少喝,他不喜欢摄入太多酒精)。
最喜欢的电影:Searching for Bobby Fisher and impossible Mejor 。
球场上的雷东多
最喜欢的男演员:罗伯特·德尼罗(Robert de Niro) 。
最喜欢的女演员:玛德琳·斯托(Madeleine Stowe)。
最喜欢的作家:博尔赫斯、Benedetti、加西亚·马尔克斯。
最喜欢的书:El HombreMediocre/The Mediocre Man by Jose Ingenieros。
最喜欢的画家:Juan Lazcano。
最喜欢的颜色:红。
最喜欢的国家:阿根廷。
爱好:读书,阅读意大利时尚杂志。
最喜欢的音乐:" Los Rodriguez ",Jagger,Oasis, INXS ,Andrés Calamaro[4] 。
最喜欢的歌曲:(有两种说法)1.朋友音乐人Andrés Calamaro的的每一首歌。2. INXS的New Sensation.
最好的理想:与毒品作斗争。
最令他沮丧的事:受伤
雷东多在比赛中
。
最开心的事:和家人在一起、读书。
人物介绍
阿根廷出产的最好的5号组织型球员之一。职业生涯始于阿根廷青年人队。1990-91赛季转会西甲球队特内里费。在时任主帅阿根廷人巴尔达诺的治下,将这支小球队带入欧洲联盟杯。以出众的表现随同巴尔达诺加入皇家马德里。1994年夏天转会皇马后,位置更为靠后,逐渐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后腰之一。雷东多绰号“王子”,效力皇马期间,更是以卓越的球技、优雅的动作、低调而高贵的人品,赢得了皇马球迷的厚爱,成为一代“皇马王子”。
如果抢截动作都能用“优雅”二字来形容,雷东多肯定是世界上第一人,上身几乎不动,下盘异常稳健,仅仅凭皇马时期的雷东多着华丽精确的脚法阻断对手,这是雷东多最擅长的防守姿势。他站在中场向前观望,对手即便是在控球的时候都很难有机会考虑如何进攻,因为他们不得不随时防范雷东多轻松断球后给前场队友传出威胁球。更为奇特的是,你很少看见雷东多像戴维斯、杰里梅斯那类后腰一样不要命地飞身铲球,只要比对手快半步他就能干净利索的截下皮球,然后扬长而去,死缠烂打不是他的作风。
雷东多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大师,他为同伴做球的招牌动作令人眼花缭乱:即便是在人丛当中,他也会举重若轻地找到任何一个有可能通过的缝隙,然后通过这个对方后卫协同防守时候的“心理盲区”把球送到队友脚下,继而闪电般地穿插到得球者能够轻易观察到的位置。当队友第一反应是难以出球,必须要把球先护住的时候,他们通常会发现雷东多已经到接应的位置上,随即把球交还雷东多便成了他们下意识的动作。从这个角度上讲,雷东多的风格很有点像当年的哥伦比亚球员巴尔德拉玛,但比起表演性质更强一些的巴尔德拉玛,雷东多显然更敏捷,而且更富攻击性。曾被克鲁伊夫称雷东多是世界上踢得最优雅的中场队员。从球风上看,雷东多绝对是所有后腰中最值得羡慕的,他灵巧、果断,在防守中根本不需要粗野的犯规和身体接触就能把对手的进攻化为无形。
成长经历编辑
阿根廷是世界人均年牛肉消费量最大的国家,雷东多家族世代经营牛肉批发专用冷库,属于收入稳定的中产阶级。雷东多对足球产生兴趣,是受到了身为独立队狂热球迷的父亲的影响。在父亲的影响下,小雷东多也成为了独立队的拥趸。当时独立队的当家巨星是1986年阿根廷世界杯冠军队成员博蒂尼,他那充满智慧的打法也一直是雷东多模仿的目标。小雷东多之所以选择防守型前卫的位置,也是受到了博蒂尼的影响。
雷东多对独立队的热情不断高涨,于是,父亲决定在儿子5岁生日那天,送他一件球衣作为礼物。“可是,当时阿迪达斯生产的正品球衣很贵,虽说不是买不起,可是我们觉得买给一个5岁的孩子过于昂贵了。于是,我们就在小摊上买了一件假球衣”当父母把假球衣送给他时,雷东多静静地盯着球衣,对父亲说:“我想要的球衣是袖子上有三道线的,如果不是,我宁可不要。”与其要一件假球衣,不如不要。很难相信一个5岁的孩子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从那时候起,雷东多就具备苛求完美,不愿半途而废的性格。
童年雷东多
费尔南多.雷东多是位绝对的天才,他上过大学的经历相信对于今天的职业足球运动员来说是凤毛麟角的。由于凡事爱较真,常常与周围人发生冲突,在阿根廷,他赢得了“足球场的另类天才”的“美名”。
曾执教于阿根廷青年俱乐部青少部门的科内霍因为发掘了马拉多纳而出名。然而,除了马拉多纳,科内霍还培养了另一名足球天才。“22年前,我第一次遇见了这个孩子,他那翘翘的小鼻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才12岁的他已经有了坚定的信念和责任感,他在我手下呆了四年,直到升入一线队。” 这名少年就是雷东多,他是与马拉多纳完全不同类型的领袖人物,因为同样接受过科内霍的指导,而被冠以“王子”的美称。
少年时期的雷东多个性强烈,“他在小伙伴中很有威望,只要他一开口,其他孩子就只有默默听从的份。”科内霍笑着说,雷东多的幼时好友阿巴雷斯披露了一段趣闻,“小学低年级时,班上有一个名叫拉莫斯的顽皮鬼,可是有一天,这家伙却突然变老实了”。原因是雷东多跟他说了一句话,小雷东多花了一段时间仔细观察这个班上最淘气的孩子,然后在某一天冷静地对他说:“拉莫斯,不可以对伙伴们动武,如果你再踢人,他们就不会跟你玩了,好不好?”平时,拉莫斯不管老师怎么严厉批评,都根本听不进去,然而自从听了雷东多的劝告,却再也没有动过武。“对此,我们惊讶极了,可见雷东多在小伙伴中的威望之高。”
母亲路易斯.克里斯蒂安也为儿子骄傲。“从上幼儿园起,就常常有老师对我说,有这么懂事,这么彬彬有礼的孩子真是幸福。这孩子从小干什么都认真,责任感强,受到伙伴的欢迎。所以,当他开始踢球时,我们没有任何担心。”
10岁时,他在当地的才斯加拉达队开始踢球,技术已经开始令周围的大人惊讶,并引起了阿根廷青年俱乐部主教练雷夫洛霍斯的关注。后者向雷东多发出了邀请,尽管不是热爱的独立队,但毕竟也在培养年轻球员上素有好评,雷东多答应了,当然,他一举通过了入队测试。
他的灵气就不用提了,对战术的理解也非常快,当时,他非常崇拜巴西巨星法尔考。科内霍对当时仅12岁的少年只有啧啧赞叹的份,尽管雷东多迷上了足球,但他仍然没有放弃学业。“这孩子对我说,虽然加入了俱乐部,但是他不打算放弃学业,想上大学学经济专业,当时我惊呆了,要知道,大多数踢球的孩子是不爱学习的。”父亲回忆说。
少年时代
费尔南多的实力在俱乐部里显著增长,到了16岁,他开始认真考虑自己的出路:是当职业球员,还是经济学家。当时,他对俱乐部教练,现阿根廷总教练佩克曼是这样说的,“能否告诉我,俱乐部方面是否有意与我签订正式的合同”佩克曼对这一切记忆犹新。“他原本就是一个做事认真的孩子,看到当时他那严肃的样子,我觉得必须给他一个负责任的回答。他说过,如果俱乐部方面不能马上与他签约,他会立即中止踢球,全力投入学业,我不愿失去如此的天才,我建议俱乐部的官员立即与他签约。”
艺术家的诞生
1969年7月6日,费尔南多·卡洛斯·雷东多·内里出生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个名叫阿德罗格的小镇。出生伊始,有亲友说:“这个孩子将来一定能成为艺术家!”当时人们都笑了,要成为一个艺术家谈何容易,但很多年以后,不经意的话语竟然“一语成谶”。这个后来被人们用敬仰的语气称作“王子”的男子,用他的优雅和技术,在绿荫场上最完美地诠释了足球的真谛,看他踢球,如同就是在欣赏一件精美绝伦的艺术品。
少年雷东多和那些玩着街头的足球巨星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的他不仅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且还接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上过大学的经历相信对于今天的职业足球运动员来说依然是凤毛麟角的。 年少时的雷东多就显示出了非凡了领导能力和优秀的品格。
王子的谢幕
佛家有云:盛者必衰,诸形无常。当雷东多再一次带领皇家马德里站上欧洲颠峰的时候,厄运渐渐笼罩住了王子。
2000年7月,佩雷斯登上皇马主席的宝座,为达到排除异己的目的,在2000年夏天以1700万美元的"低价"将雷东多卖到了AC米兰俱乐部,而雷东多在新赛季开始前的一次友谊赛中不幸膝盖受伤,从此开始了长达28个月的病榻生涯。关于雷东多离开皇家马德里转会米兰,坊间有太多传言,甚至包括皇马米兰是为了洗钱才做了这笔买卖,因为雷东多在去米兰之前,就被诊断再也踢不了足球。王子没有回击,王子选择了沉默。只有马德里机场身后留下无数高呼"要雷东多、不要菲戈"!有人以自杀相威胁,有人大骂佩雷斯是骗子,有人将皇马会员证剪下的另一半扔在皇马足球部的桌子上。当时雷东多本人已拒绝米兰的招募,马德里民意测验89%的人反对卖雷东多,就连生性平和的劳尔也为此和高层发生了冲突。但什么也挡不住商人的决心,2000年7月1日,米兰正式签入雷东多。
最后的告别
在从人们目光中消失了将近半年后,雷东多再次成为了新闻的主角。2004年11月25日,西班牙《阿斯报》报道,35岁的雷东多在位于马德里卫星城多莱洪一家名为加卡里塔联队的球队踢球。每个周末,他都会出现在飞机场一侧的球场,为这座古蒂出生的城市献艺。加卡里塔球迷联队,实际上就是一个阿根廷移民联队。
尽管只是球迷联赛,雷东多却是一丝不苟,用毫不惜力的奔跑来耗尽自己对足球最后的热情。他说,只有我对足球的饥饿感消失才能安心挂靴。
消息在西班牙引起一片哗然,越来越多的人每个周末都来到这座小城来看雷东多表演,他们都以拥有一张与雷东多的合影为荣。雷东多“队友们”在阿根廷的亲戚无论如何都不相信他们的家人能够与雷东多为伍,在看到照片后,都流下了幸福和伤心的眼泪。当时雷东多表示,如果在2005年1月份之前没有满意的合同,他将正式宣布退役。
另一家西班牙报纸《记录报》感叹道,“难道就没有一支伊比利亚半岛的球队肯收留他么?” 当然不会没有。之前西甲、英格兰包括祖国阿根廷甚至卡塔尔等地都有俱乐部向他伸出橄榄枝。无论是赴海外淘金,还是重返顶级联赛,实际上并不乏选择。而来自阿根廷的两份邀约,一支来自他出道的母队阿根廷人青年队。另一支则是他打小支持的独立队。只是他心里唯一期盼的召唤并没有到来。此时的皇马,最缺乏的就是一名得力的防守型后腰。马德里公众一致呼吁:“雷东多应该重返博纳乌,披挂“白衣军团”的5号球衣。阿根廷人是皇马中场的主宰者,只有齐达内能与之比肩。
只是握有决定权的人是弗洛伦蒂诺,他用沉默的方式做出了答复:拒绝。
一边是球迷热切的期盼,另一方面是冰冷的沉默。雷东多生性并不喜欢卷入是非之中供人说长道短。仅仅隔了一天,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他在多年好友劳尔·里维罗的陪伴下接受了ESPN记者的访谈,最终宣布了退役的决定:“我非常感谢足球运动带给我的一切,如今我要开始新的人生阶段。我和家人谈过了,并且做出最后的决定。我的女儿到了上学的年龄,而且她想去马德里上学。我收到了来自西班牙、英格兰甚至还有卡塔尔的邀请。但是,对于我来说,说服我的家庭和我一同前往似乎是不公平的。尽管我现在的身体状态很好,还可以再踢一个赛季。我为米兰效力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回到皇马已无可能,而我也不能穿上除了皇马以外其他西班牙球队的球衣”。
雷东多在11月的最后一天来到了阿斯报社,他用这次机会感谢那些在这些年仍旧支持他的给予他爱的马德里人:“我深深地感到,我还是属于马德里的。这家俱乐部对于我已经不单单是曾经效力过这么简单了。我觉得我的血液已经融入了这片球场,这里也有我熟悉的人们。”
运动生涯编辑
俱乐部生涯
1985年—1990年阿根廷青年人队(65场/1球)
1990年—1994年特内里费队(103场/8球)
1994年—2000年皇家马德里队(165场/4球)
2000年—2004年AC米兰(16场/—)
国家队生涯
1992年-1999年 阿根廷国家队(29场/1球)
参赛经历
1990年9月2日代表特内里弗队主场1:0胜毕尔巴鄂竞技队的比赛中首次出场西甲联赛。
1993年9月15日代表特内里弗队主场2:2平法国奥赛尔队的比赛中首次出场欧洲赛事(欧洲联盟杯)。
1992年6月18日代表阿根廷队主场2:0胜澳大利亚队的比赛中首次出场国际比赛。
1994年6月6日,转会到皇家马德里,签约5年。
1994年,代表阿根廷国家队出征美国世界杯。
1995年,获得第一个西班牙联赛冠军。
1996年10月3日,取得西班牙国籍。
1997年,获得第二个西班牙联赛冠军。
1998年5月20日,获得第一个欧洲冠军杯。
1998年12月1日,获得丰田杯。
2000年5月24日,获得第二个欧洲冠军杯。
2000年,获选当年欧洲冠军联赛最佳中场,被评为近10年来南美最佳球员。
2000年7月27日,转会AC米兰。
获得自由身
1990年与阿根廷青年俱乐部合约期满,包括雷东多在内的10多名球员收到了俱乐部有意续约的电报,但是电报送到球员们手中时,已经过了签约的最后期限。为此,费尔南多与俱乐部好友路德曼认为,他们得到了自由转会的权利,准备前往欧洲。俱乐部方面声称,电报是在阿根廷规定的期限之内发的,而雷东多和路德曼则声称根据劳工工会的规定,双方之间的合约已经无效。“任何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都必须起来斗争。”他们请来律师,多次出庭,终于胜诉,获得了自由身。就这样,1990-91赛季,21岁的费尔南多前往西班牙特内里费寻求新天地,在那里,他邂逅了今生的另一半,雷东多与球队主教练索拉里的女儿娜塔莉共坠爱河,很快结了婚,第二个赛季,巴尔达诺出任特内里费主帅。经过一年欧洲联赛磨练的雷东多水平有了很明显的提高。
转会皇马
1992年6月,雷东多首次穿上了蓝白剑条衫。并出战了1994年美国世界杯,美国之夏过后,众多欧陆豪门一起展开了对雷东多的争夺,最终皇家马德里得到了阿根廷天才,在该队新上任的主教练,恩师巴尔达诺的坚决邀请下,雷东多来到了伯纳乌,在转会皇马的第一年,即1994-95赛季,获得了联赛冠军。
告别法国世界杯
与俱乐部的一帆风顺相比,雷东多的国家队生涯却风波不断,美国世界杯后出任阿根廷主帅的帕萨雷拉禁止队员留长发,戴耳环,以巴蒂为首的数名队员服从了命令,但以一头飘逸的黑发为标志的雷东多却不愿为了入选国家队而舍弃长发。他批评帕萨雷诺的队伍像一支军队,大多数阿根廷国民站在雷东多一边,“不应该仅仅因为不剪掉长发而割舍像雷东多这样的球员。”
受到媒体炮轰的帕萨雷拉连忙召开记者会:“我与雷东多之间的问题,不在发型上,而是在战术上存在分歧。”雷东多勃然大怒,“战术上的分歧帕萨雷拉在撒谎!我根本不想在这样的骗子手下踢球。”就这样,他再次拒绝了国家队的召唤,也就告别了法国世界杯。
转会ac米兰
2002年世界杯,雷东多是因为伤病缺席的,他在2000年夏转会到了ac米兰,但加盟后不久就膝部受伤,不得不接受为期2年零4个月的康复治疗。“在复出前三个月,我在比利时渡过了最后三个月的调整期,那是最痛苦的一段日子。”“他只要开始做什么,一直会坚持到最后。所以,我一直相信他会复出。”
附注——号码变迁:
作为阿根廷传统的5号组织型球员,5号球衣是雷东多的首选。在国家队、特内里费时期,主要身披5号。西甲固定球员号码始自95-96赛季。之前首发出场的球员号码局限于1-11号。94-95赛季转会皇马的第一年,由于此时西甲尚未固定号码,雷东多穿过5号和6号的球衣,其中以5号居多。待到95-96赛季,小桑奇斯选择了5号球衣。而雷东多在皇马的球衣号码固定为6号。
穿24号球衣的球星有谁
优质回答24号是NBA颇受青睐的号码,翻开24号球衣持有者的名单,一个个闪亮的名字都散发出夺人眼目的熠熠星光。以下,就让我们来历数史上24号球衣持有者的五位杰出代表。
1、科比-布莱恩特
在8号球衣系列中已提及科比。他在高中时身披24号。但1996年入主湖人,24号球衣已属于乔治-麦克劳德,故他改穿8号。从2006年开始,科比重披24号。此后,他率队3次杀入总决赛,2次夺冠,拿下1次常规赛MVP和2次总决赛MVP。未来,湖人会为到底为其退役8号还是24号球衣而犯愁。
2、萨姆-琼斯
身为凯尔特人继比尔-沙曼后的后场主力得分手,琼斯于1957年加盟到1969年退役,他几乎全程参与了凯尔特人的王朝历程。他最为人所知的,便屡屡在关键时刻救主,尤其在八连冠的后期,他和K.C.-琼斯的后场组合,能攻善守,立下殊功。他曾5次入选全明星,3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1984年琼斯入选名人堂,他的24号球衣也在绿衫军退役。
3、比尔-布拉德利
当菲尔-杰克逊于2007年入主名人堂时,他的介绍人便是布拉德利,同时他也是尼克斯队史名宿。1965年选秀布拉德利入主尼克斯,1977年退役,期间他随队3次杀入总决赛,2次夺冠。退役后,布拉德利也于1983年入选名人堂。值得一提的是,他后来投身政界,并曾在2000年作为民主党的候选人,参与了美国总统的竞选。如今他的24号球衣也在MSG上空飘扬。
4、里克-巴里
作为NBA名闻遐迩的巴里家族的缔造者,巴里的职业生涯充满了神奇。他于1965年选秀加盟勇士,两个赛季后他转投ABA,并于1972年重返勇士。他曾率勇士于1967年杀入总决赛,并终于在1975年夺冠。1978-1980年,巴里在火箭度过生涯最后两季,由于该队24号球衣已归属摩西-马龙,故他曾先后穿过2号和4号。他是史上唯一在NCAA、NBA和ABA都当选过得分王的球员。如今他的24号球衣,也在勇士主场飘扬。
5、斯潘塞-海伍德
海伍德是NBA的先行者,他于1969年加盟ABA,一个赛季后转投NBA加盟超音速。由于他未在NCAA呆满四年,故他的合同一度不被NBA认可,而他也一纸诉状将NBA告上法庭。最终他胜诉,NBA由此放宽了对于新秀参选的学龄和年龄限制,史称“海伍德法案”。1980年,海伍德在湖人夺冠。他的24号球衣也在超音速退役。
除上述诸人外,身披24号球衣的知名球员还有:马克-阿奎尔(小牛时期)、公牛第一个三连冠的主力中锋比尔-卡特莱特、超音速及太阳名宿汤姆-钱伯斯、KG在森林狼的队友汤姆-古格里奥塔、国王时期知名第六人鲍比-杰克逊、76人名宿鲍比-琼斯、爵士名宿杰夫-马龙、达拉斯三J之一的贾马尔-马什本、前国王主帅雷吉-西厄斯、曾一拳让汤帅毁容的科密特-华盛顿,以及现役的理查德-杰弗森、杰森-卡波诺、安东尼奥-麦克戴斯、安德烈-米勒以及保罗-米尔萨普等。
金嗓子当年如何用30万搞定罗纳尔多当代言人的?事情后续如何?
优质回答第一,2002年世界杯,虽然中国男足三场比赛,一球未进,尽吞9蛋!但我相信,那个年代,足球的火热程度是远远高于现在的!罗纳尔多顶着一个阿福头带领巴西拿到世界杯冠军,全世界球迷都记住了这个神奇的外星人!随后,他顶着世界足球先生的头衔加盟皇家马德里,成了世界足坛的扛把子,同时也是名副其实的流量之王!
第二,就是这样的大背景下,2003年夏天,罗纳尔多跟随皇马来到了中国,那一年的皇马中国行,中国球迷知道了什么是银河战舰,菲戈,劳尔,齐达内,卡洛斯,贝克汉姆,卡西利亚斯,罗纳尔多等七大巨星悉数登场!当然,作为金嗓子(此前没多少人知道这个品牌)的掌门人,江佩珍敏锐的嗅到了商机,她没有直接找罗纳尔多代言自己的产品,而是找到罗纳尔多的经纪人,提出花30万美元请外星人一起吃顿饭!
反正都要吃这顿饭,跟谁吃都一样!罗纳尔多这边,当然爽快的答应了!当大罗来到约定的饭店后,发现有点不对劲,长枪短炮的好几台摄影机对着他不停地拍摄!而老辣的江佩珍,解释到,这样只是为了拍段录像留个纪念,罗纳尔多只是来吃饭的,或者说来拿30万美元的,他没有多想,也不好意思阻止这么狂热的球迷!就这样,江佩珍随后又拿出了一件为罗纳尔多定制的金嗓子版9号球衣!罗纳尔多按照她的要求换上了,做了几个熟悉的颠球动作,随后又拿着江佩珍给他的一个小盒子摆拍了几组照片!
我相信,那时候罗纳尔多不认识中文,就算认识几个,他不会知道金嗓子啥意思,于是他也没多想,就都按照江佩珍说的做了! 我也相信,当时的罗纳尔多肯定是有所怀疑的,但他一心就想着那30万美元了,冲昏了头脑!一顿饭过后,江佩珍没有失信,让罗纳尔多带着30万美元酬劳,高兴的回去了!不久以后,我们的观看电视时,又看到了罗纳尔多,并不是在比赛直播中,而是在一个电视广告里,我们看到罗纳尔多神不知鬼不觉的“代言”了金嗓子喉宝!虽然广告内容一看就是后期合成制作,抠图迹象明显,但罗纳尔多名气太大,金嗓子,一下子火遍了大江南北!
罗纳尔多不傻,就是反应慢了点,这个被代言的广告,在中国播了三年多以后,一直到2007年,罗纳尔多才了解到这个广告,才知道自己当初被人耍了!于是,愤怒的外星人将金嗓子和江佩珍,一起都告上了法庭。此时的金嗓子和江佩珍,早就利用了罗纳尔多的人气发了一大笔横财,他们知道罗纳尔多无非也是冲钱来的,于是他们选择与罗纳尔多庭外和解,付给了他一笔数目不小的补偿费! 最后,值得一提的事,尝到甜头的江佩珍,用找来当时火爆足坛的卡卡做了名副其实的代言人,这一次她没有故技重施,而是直接给了卡卡1430万人民币广告代言费!但好景不长,江佩珍和她的金嗓子很快沉沦!江佩珍也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老赖!不知道,罗纳尔多知道这件事后,又是什么感想!真可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啊!总喜欢耍小伎俩,只能让你辉煌一时,并不是长久之计,也永远难登大雅之堂!你们觉得呢?
2003年,皇马来到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商业活动,并且受到邀请,将会在国内与中国龙之队进行一场友谊赛,当时已经在皇马效力的大罗,也随队来到了中国,作为球队里面的活招牌,大罗的到来无疑是引起了各路球迷和媒体的围观。
据悉,在本场友谊赛开赛之前,大罗短暂离开了球队,在神秘人的带领下,大罗参加了一个私人宴会,并且被告知,只需要参与几张合影,随便吃吃饭,他就能够获得几十万美元的报酬。
大罗也是人,对钱也是很渴望的,所以听到如此吸引的邀请之后,果断同意了邀请,并且在一辆奔驰接送之下,来到了指定的饭店。一进饭店,就看到了一位身穿红色衣服的中年妇女带着一群孩子围了过来,并且还套上了一件印有“金嗓子喉片”的黄色球衣。
在进行了颠球、运球等一系列表演之后,面对几台近距离对着他的摄影机,大罗也表现得有点不好意思,随后又被要求拿着一个盒子合影。其实大罗也是懵懵懂懂的,他背后就是一张蓝色的布,明显就是为了拍摄之后方便后期制作嘛,而大罗却没有当场拒绝,在面对多人的围观下,只能尴尬持续下去。
拍完之后,大罗就这样离开了饭店,他也收到他应有的报酬,据悉参加这一次活动,大罗一共获得了30万美元。
只可惜大罗想不到的是,他被拍摄之后的短片,竟然被拿来做广告短片,视频经过后期加工处理之后,成为了广为群众所熟知的金嗓子喉片广告。要知道大罗当时是世界足坛响当当的人物,金嗓子仅仅30万就搞定了“代言”,绝对是物超所值。
两年后,也就是2005年,大罗得知此事之后大发雷霆,并且打算起诉金嗓子,要求索赔1000万,但金嗓子却又请来了大罗的老乡卡卡来代言,而这一次,金嗓子是用真金白银1430万人民币请卡卡来拍的,一时之间,大罗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据悉卡卡当时受邀拍摄该广告时,是低调来到中国的,所以当时并没有引起外界的注意,只有等到广告播放出来时,大家才发现金嗓子又请了代言人。
最终大罗和金嗓子之间,还是不了了之,明面上看来,金嗓子似乎是获胜的一方,因为双方并没有打到官司,大罗也没有胜诉。 不过猜测很可能是金嗓子名气和销量都做起来了,所以在大罗得知此事的时候选择了私了解决,避免影响企业声誉。
30万美金请巅峰时期的罗纳尔多代言,这样的事情你敢相信吗?这事即便放到如今,即便是退役多年的罗纳尔多身上也是不可能的,要知道大罗出席一场活动的价钱都不止这个价钱,可是在2003年,金嗓子却做到了。SO,问题来了,金嗓子当年如何用30万骗了罗纳尔多做了代言人的?事情后续如何?那啥,还请诸君听我往下细细道来。
2003年,罗纳尔多跟随着皇马开启了中国行,可是大罗没有想到此时有一个陷阱在等待他。当年在参加活动后,金嗓子的老板江佩珍通过关系联系到罗纳尔多,希望请罗纳尔多吃顿饭,报酬是30万美元。一顿饭,30万美元,这样的事情,罗纳尔多显然不会拒绝。
在吃饭的时候,江佩珍提出希望和罗纳尔多拍几张照片,并承诺照片只做私人珍藏,不做商业用途。信以为真的罗纳尔多配合的穿上了印有金嗓子的衣服,拿着该公司的产品拍摄了几张照片,美滋滋的回国了。
可让罗纳尔多没有想到的是,在他回国后,金嗓子通过技术手段制作出广告片,在广告片中,罗纳尔多一副金嗓子公司代言人的样子。有了罗纳尔多的“代言”,金嗓子也是异军突起,打开了销路。
因为当时的网路不发达,罗纳尔多也一直不知道这件事情,直到2007年,罗纳尔多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罗纳尔多提起了诉讼,最终已经赚的盆满钵满的金嗓子用重金补偿了罗纳尔多,达成了和解。
虽然赔偿了罗纳尔多,但是显然罗纳尔多的形象不能用了,此时已经有钱的金嗓子砸下1400万请来了当年的优质球星——卡卡,成为了公司的代言人。
无信不立,古人诚不我欺,虽然罗纳尔多帮助了金嗓子成长,但是这样的办法也让人唾弃,2011年,江佩珍的公司陷入困境,她也进入了失信人名单。
国内的润喉产品“金嗓子”,当年竟然只用区区30万就搞定了世界足球先生罗纳尔多为其进行代言?时隔多年之后,这件事情竟然被曝出是一场骗局?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那是在2003年的时候,当时还效力于西甲皇家马德里队的罗纳尔多跟随球队开启了中国行,在中国参加了一系列的活动之后,罗纳尔多的经纪人告诉他,金嗓子集团的老总江佩珍有意邀请他一起共进晚餐,与此同时,为了表达共进晚餐的谢意,江佩珍还愿意向大罗提供30万元的报酬。
大罗一想,这世上还有这样的好事?白白吃一顿晚餐不说,竟然还愿意给我送上30万元?那又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大罗便答应了这一请求,欣然前往与江佩珍一起吃了这一顿饭。 在饭局上,江佩珍希望罗纳尔多可以跟自己多拍几张照片,作为纪念,大罗自然也答应了这一请求,而且他还非常配合地穿上了金嗓子集团的衣服,和江佩珍在一起拍了很多张的合影留念……
此事结束之后,大罗便高高兴兴地跟随皇马离开了中国,原本以为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可没有想到金嗓子集团竟然拿着大罗和江佩珍的这几张合影,开始打起了广告。这件事情一直到2007年才被罗纳尔多所发现,于是他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毫无悬念,诉讼获胜的一方当然是罗纳尔多,不过当时金嗓子集团已经依靠大罗的代言发家致富,大赚特赚,因此败诉的赔偿对于他们来讲也是小菜一碟,最终金嗓子轻轻松松地就完成了对于大罗的赔偿。 不过俗话说的好,“人无信不立”,金嗓子集团这样的处事作风,终究会给自己惹来麻烦,2011年,金嗓子集团陷入了困境,至今他们再也没有恢复到当年那般的经营巅峰状态之中。
这件事其实很可耻不是吗?没啥好多提的。国人在外国形象非常差,特别是广告。贝克汉姆在访谈也谈到了。最莫名的广告,是中国找他的,拍摄总长度5分钟。
我的回答如下: 这完全是金嗓子摆的局,罗纳尔多不幸中招。
想当年大红大紫的外星人罗纳尔多曾为“金嗓子”保健品代言过广告,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曾长时间霸占着国内电视媒体的荧幕,而这次代言事件其实却是场可笑的骗局,虽然该案最终以庭外和解了结,但其中的内幕倒也是非常有趣。
你好,我的回答如下:
2002年世界杯,罗纳尔多顶着一个阿福头带领巴西拿到世界杯冠军,全世界球迷都记住了这个神奇的外星人。随后,他加盟皇家马德里,成了世界足坛的焦点人物,同时也成为名副其实的流量之王。
2003年,大罗随皇马来到中国进行一系列的商业活动,并且受到邀请,将会在国内与中国龙之队进行一场友谊赛。银河战舰的菲戈,劳尔,齐达内,卡洛斯,贝克汉姆,卡西利亚斯,罗纳尔多等七大巨星悉数登场,大罗作为球队里面的活招牌,他的到来无疑是引起了各路球迷和媒体的围观。
作为金嗓子的掌门人,江佩珍敏锐的嗅到了商机,她没有直接找罗纳尔多代言自己的产品,而是找到罗纳尔多的经纪人,提出花30万美元请外星人一起吃顿饭。在友谊赛开赛之前,大罗短暂离开了球队,在神秘人的带领下,大罗参加了一个私人宴会,并且被告知,只需要参与几张合影,随便吃吃饭,他就能够获得30万美元的报酬 。 反正都要吃这顿饭,跟谁吃都一样,罗纳尔多这边,当然爽快的答应了。
在一辆奔驰接送之下,来到了指定的饭店。一进饭店,一位身穿红色衣服的中年妇女带着一群孩子围了过来,并且还套上了一件印有“金嗓子喉片”的黄色球衣。在进行了颠球、运球等一系列表演之后,面对几台近距离对着他的摄影机,大罗又被要求拿着一个盒子合影。那时候大罗可能不认识中文,就算认识几个,他不会知道金嗓子啥意思;另一个就是可能他悟到了,估计有可能被30万美元冲昏了头。总之,大罗就是都按照江佩珍要求的做了。饭后,江佩珍没有失信,让罗纳尔多带着30万美元酬劳,高兴的回去了。
让大罗没有想到的是,视频经过后期加工处理,成为了广为群众所熟知的金嗓子喉片广告。当时世界足坛响当当的人物,金嗓子仅仅30万就搞定了“代言”,绝对是物超所值。不久以后,我们的观看电视时,又看到了罗纳尔多,并不是在比赛直播中,而是在一个电视广告里,我们看到罗纳尔多神不知鬼不觉的“代言”了金嗓子喉宝!虽然广告内容一看就是后期合成制作,抠图迹象明显,但罗纳尔多名气太大,金嗓子,一下子火遍了大江南北!
罗纳尔多被骗代言的广告,在中国播了三年多左右,罗纳尔多才了解到这个广告,才知道自己当初被人耍了。于是,愤怒的外星人将金嗓子和江佩珍,一起都告上了法庭,索赔1000万。此时的金嗓子和江佩珍,早就利用了罗纳尔多的人气发了一大笔横财。金嗓子又请来了大罗的老乡卡卡来代言,而这一次,金嗓子是用真金白银1430万人民币请卡卡来拍的,一时之间,大罗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江佩珍也知道罗纳尔多无非也是冲钱来的,于是选择与罗纳尔多庭外和解,付给了他一笔数目不小的补偿费。
最后,尝到甜头的江佩珍,虽然用1430万人民币请了卡卡做广告代言,但好景不长,江佩珍和她的金嗓子很快沉沦!江佩珍也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老赖!可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啊!总喜欢耍小伎俩,只能让你辉煌一时,并不是长久之计。
就是我的回答,!
足球员的转会是怎么会事?
优质回答中国球员的转会:
国际足联的转会:
《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则》
1997年10月,国际足联执委会根据国际足联章程第五十七条通过下列规则:
序言�
1、本规则涉及的是队员从一个国家协会转会到另一个国家协会时的身份和资格。�
2、下列第一、二、三、七、八、十章及第12、13、30、31、32和36条的规定对国家间转会均有约束力。�
3、每一个国家协会必须制定本会内转会的体制,使本会内转会有章可循。国家协会的转会规则应报国际足联批准。协会内的规则应包括上述第2款的内容,应遵循下列各条的总的原则并制定解决转会期内争议的条款。
第一章 队员类别�
第1条�
国际足联所属会员协会的队员均为业余或非业队员(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57条第1款)。�
第2条�
1、除领取参加足球比赛和从事协会足球活动的实际费用外,无任何报酬的队员为业余队员。
2、队员所需旅费、住宿费及训练、装备和保险等费用均可报销,不影响队员的业余身份。
3、任何因参加比赛或从事与协会足球有关的活动收取的报酬超过上述第2款规定的费用的队员为非业余队员,除非他根据下列第25条又获业余身份。�
第3条�
1、队员的身份由其所属的国家协会核实。�
2、国际转会中因队员的身份引起的争议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根据上述第2条的规定解决。�
第4条�
1、各国家协会应有所属非业余队员的正式登记注册。�
2、如需要,国际足联可索取注册的有关部分。�
3、队员如未在国家协会注册为非业余队员,离会时也不视为非业余队员。�
第二章 非业余队员�
第5条�
1、在国家协会以非业余身份注册的是队员应和所属俱乐部签有合同。�
2、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期和有关经济条件。�
3、合同副本应送国家协会备案,国际足联有权视情况随时提取。�
4、只要是在国家协会注册的非业余队员,俱乐部与其签约时,国家协会可在合同中增加条款。�
第三章 队员资格�
第6条�
1、只有在国家协会注册,并加盟协会所属俱乐部的球员,才能参加国家协会举办的各种竞赛。�
2、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队员方可由国家协会认定参赛资格:�
1〕从未曾有某国家协会所属俱乐部中注册者;�
2〕按照国家协会的规定,在国内俱乐部间转会者;�
3〕从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转会到另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并持有前者签发国际转证明者(参见第7条)。�
3、上述条款不包括下列第7条第4款的情况及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特别授予临时资格的情况(参见第7条第3款)。�
第四章 国际转会证明�
第7条�
1、有资格在一个国家协会所属俱乐部踢球的业余和非业余队员必须在该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后,才可在另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参加比赛。�
2、如无下列情况,国家协会不得拒绝为队员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1〕队员未履行完原俱乐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原俱乐部与队员将要转会的另一个国家俱乐部之间存在非经济方面的争议(参见第14条至第17条);�
3、队员身份委员会(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或在有上述的情况下,国际足联执委会,可责令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或自行签发代替国际转会证明的证件。如为后者,应明确规定有效期限。�
4、如果自要求转会的协会提出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后,转会队员的协会仍未发出转会证明或未提供拒发转会证明的正当理由(参见上述第2款),前者可发一临时证明准许队员在该国踢球。�临时证明自提出转会要求之日算起一年后即为永久证明。如期间又收到原协会的回复,讲明了不发转会证明的正当理由(参见上述第2款),临时证明即行终止。在上述六十天的期限内,任何队员都不得参加新俱乐部的正式比赛。�
第8条�
1、只有俱乐部所属的国家协会才有权索要国际转会证明。如未经索取即收到对方国家协会的转会证明,该证明无效。国家协会不得注册该名队员,必须重新索要国际转会证明。�
2、国际转会证明为一式三份,由国家协会签署,使用国际足联专用的转会表格或内容相似的表格。
3、原始件送要求转会的国家协会。副本寄国际足联秘书处。另一份存原国家协会。�
4、收到转会证明的传真件,国家协会即可批准队员有参加比赛的临时资格。�未收到原国家协会签发的正式转会证明的原件前,队员的踢球资格将自动取消。�故意利用这一临时资格条款让其注册队员到另一个国家协会临时比赛的国家协会将受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的处罚。�
第9条�
1、国际转会证明应写明证明持有人自某日起有权在某协会比赛。�
2、国际转会证明不附带任何条件。�
国际转会证明尤其不能限定有效期。任何就此附加在转会证明上的条款均无效。�上述条款以第7条第3款及第4款的条款实施为准。(参见第33条有关队员被租借给另一俱乐部的程序)。�
3、绝对禁止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时以任何形式收费。�
第10条如转会时签有规定队员回国参加国家代表队比赛的时间的专门协议(参见第38条),协议须作为国际转会证明的附件。�
第11条�
1、国际转会证明不得发给正受停赛纪律处分的队员。�
2、如遇上述情况,国际转会证明不得在停赛处分结束之日前发出。�
3、如队员的纪律处罚为停赛一定数量的比赛,在停赛5场以下比赛的情况下,执行停赛处罚的国家协会可向另一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只要后者书面保证该队员在其协会注册期间也停赛相同数量的比赛。�
4、任何有关上述第1款中涉及停赛纪律处分的争议,都应提交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
第五章 队员国际间转换�
第12条�
1、非业余队员符合下列条件即可与另一俱乐部签约:�
1〕与原俱乐部合同期满,或将在六个月内期满;或�
2〕与原俱乐部的合同被一方以正当理由而取消;或�
3〕与原俱乐部的合同被双方经共同的协商后取消。�
2、队员的新合同下能有任何影响其履行完现有合同的内容。如队员希望在原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内签订新合同(参见上述第1款1),期间他只能签一个新合同。�
3、任何同时与多个俱乐部签约的队员将受停赛处分。直到国际足联相应的组织就此出面裁决。�
4、除非有关三方--原俱乐部,队员本人,新俱乐部--致同意,否则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转会。�
5、业余队员只要不违反原俱乐部和新俱乐部各自国家协会的有关规定,随时可以转会。第13条�
1、任何想雇用与另一俱乐部有合同在身的队员的俱乐部,在与该队员接洽前,必须以书面
形式与队员所在俱乐部联系。�
2、违反上述规定的俱乐部,将至少被罚款50,000瑞士法郎。�
3、在队员的合同期已满的情况下,队员和析俱乐部双方均不需就正在进行的接洽通知原俱
乐部。�一旦队员与新俱乐部签约,新俱乐部根据第14条的规定就可能存在的补偿问题与队员的原俱乐部联系。�
第14条�
1、如非业余队员与另一俱乐部签约,其原俱乐部有权索要训练培养费。
2、如业余队员以非业余队员身份与另一俱乐部签约,其原俱乐部有权索要训练培养费。�
3、如业余队员转会到另一俱乐部,身份不变,其原俱乐部不得索要培养费。�
4、假定已转会的业余队员,在转会后三年内成为非业余队员,其原俱乐部有权向现俱乐部索要培养费。�
5、假定队员曾以业余身份几经转会,但在首次转会后的三年内成为非业余队员,其原俱乐部有权向他现以非业余身份踢球的俱乐部索要培养费。
6、上述第4,第5款规定的三年期限只适用于年满十四岁的队员。�
7、如队员的原俱乐部根据上述第4、第5款认为自己有权索要培养费,必须于队员转为非业余队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要求,否则不予受理(如俱乐部未遵守第13条第3款的规定,不执行此条款)。�
8、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公民的队员转会,如果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工的国家协会间转会,双方对队员与原俱乐部的工作合同已经期满无异议(即:合同规定的期限已经结束或有关双方均同意缩短或取消合同并立即生效)的情况下,不受本条款的约束。�
(上述斜体字部分只适用于1999年4月1日前签订的转会合同)。�
9、欧洲足联负责制定本足联的转会规定,解决国家协会之间训练培养补偿费等事宜及上述第8款提及的情况。�
第15条�
1、第14条所提到的培养费的数额由有关的两个俱乐部协商决定。任何队员与原俱乐部或第三者与原俱乐部达成的有关培养费协议的协议的均无效。�
2、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情况下,如队员转会至另一俱乐部,其原俱乐部可与本俱乐部的队员签订有效协议,放弃按规定自己应得的培养费。但必须有书面协议。�
3、两个俱乐部根据规定签订的培养费数额的协议须通知两个有关的国家协会。�
第16条
1、如国际转会证明签发三十天后,俱乐部之间仍不能就队员的训练培养费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参见第14条),而又不属于下列第4款由洲足联解决的情况,需将争议交国际足联解决。
2、洲足联可制定本足联解决上述第1款所争议的规定,在本辖区的会员国中执行。�
3、洲足联制定的上述第2款提到的规定必须交国际足联执委会批准。�
4、如果洲足联的规定已生效,该足联所管辖的俱乐部之间的经济纠纷只能由洲足联解决。
5、上述机构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
6、必须在转会证明发出后十二个月内将争议提交国际足联或有关洲足联。�
第17条�
俱乐部之间有关队员训练培养费方面的争议提效国际足联后,由国际足联的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解决。如争议涉及合同条款,则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
第18条�
1、上述第17条提及的专门委员会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主席,或他的代表及两名国际足联主席特别任命的委员组成,前者负责主持会议。�
2、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不得与争议涉及的俱乐部的国家协会有关。�
3、专门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必须执行。�
第19条�
不属于队员训练培养费方面的其他任何争议,即:�
-队员业余和非业余身份的争议;�
-国家协会之间,俱乐部和、或队员之间与对合同条款解释的争议;�
-队员现在国家协会和、或俱乐部允许其应召回国参加比赛的争议;�
-本规则范围内的其他争议。�
上述争议只能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
第20条�
1、两个俱乐部之间关于队员的训练培养费数额的任何争议不得影响队员的体育运动或职业活动,也不得因此原因拒发国际转会证明。�
2、除上述第1款的原因外,其他争议可导致队员停赛。�
3、值得强调的是,如队员确实未履行其和原俱乐部的经济义务(欠款,未归还装备或用品等),国家协会可拒发国际转会证明。队员一旦还清欠款,或归还了物品,国家协会就应立即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第六章:向执委会上诉的程序�
第21条�
1、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决定应按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的(d)和(e)款的规定报告执委会(参见国
际足联章程第34条第5款)。�
2、为保证及时处理申诉,由一个国际足联部分执委组成的特别委员会负责对所有申述做出明确的裁决,组成该委员会的执委不得同时是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委员。�
第22条�
1、国际足联秘书处收到的所有上诉由国际足联主席任命三名执委组成特别委员会负责处理。这三名执委不得是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委员。�
2、上述委员不得与争议涉及的俱乐部的国家协会有关。�
3、由国际足联主席指定处理各次上诉的特别委员会主席。�
第23条�
1、与裁决直接有关的国家协会、俱乐部、队员或教练员如不服均可上诉。�
2、如不服裁决,提出上诉,可维持,取消或修改原决定,也可做出不利申述方的决定。�
第24条�
1、上诉应在国际足联秘书处将裁决通知有关各方后二十天内提出。�
2、国际足联只受理通过国家协会提出的上诉。上诉必须是书面的,由申述方签字方可有效。3、2000瑞士法郎的上诉费用应在上述第1款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国际足联秘书和。如胜诉,费用退还。如败诉,费用没收。�
4、如上诉明显无理,作为纪律处罚,还将对上诉方处以罚款。�
5、上诉委员会决定申诉所需费用由谁承担。�
第七章 业余身份的重新获得�
第26条�
1、非业余队员在重新获得业余身份前,需有一段过渡期。�
2、在甘国家协会以非业余身份注册的队员,须经过六个月的过渡期才可归为业余队员。但如果队员是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公民,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的国家协会重获业余身份,这一过渡期可缩短为一个月。�
(过渡条款:上述斜体部分适用于1997年4月30日以后的情况。)�
3、过渡期从队员在某俱乐部以非业余身份参加者的最后一场比赛的日期算起。�
第26条�
1、非业余队员重获另一俱乐部的业余身份后,其原俱乐部不得要求现俱乐部付给补偿费。
2、下列第27条可能发生的情况除外。�
第27条�
1、如果队员重获业余身份之日起三年内,又恢复非业余身份,他重获业余身份前所注册的俱乐部有权就其训练要求补偿费(如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国家协会的俱乐部,以协会规定为准)。�
2、如队员又变换了俱乐部,队员以业余身份注册过一段时间的俱乐部不得要求补偿费。�
3、如对重获业余身份的队员是否确实以业余身份在新注册的俱乐部踢球有疑问,该队员以非业余身份最后效力的俱乐部可要求国际足联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采取有关措施。�
第八章 停止踢球�
第28条�
1、不再参加正式比赛的非业余队员,在三十个月内,仍被视为最后雇用他的俱乐部的注册队员。�
2、时间从队员停止比赛的赛季结束开始计算。�
3、合同期满,不再参加比赛的非业余队员所在俱乐部不得向队员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
4、此条各款不妨碍某人在不踢球的条件下从一个俱乐部转入另一个俱乐部。�
第29条�
1、如在第28条第1款规定的时间内,已经停赛的非业余队员希望以同样身份重新开始踢球,他仍为最后受雇的俱乐部的队员。如果该俱乐部允许他转会,则有权要求培养补偿费(如在同一协会内转会,以协会规定为准)。�
2、如已超过第28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队员最后所属的俱乐部则无权再要求任何补偿。�
第九章 特别条款�
第30条�
1、俱乐部之间的转会合同及队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工作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体检结果或获得工作许可的影响。�
2、因此,欲雇用队员的俱乐部应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将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训练和培养补偿费用(或应付的工资)。�
第31条�
如在俱乐部之间签订队员转会合同,或队员与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时由国际足联队员转会经纪人代理,在合同中必须提及这一事实,并在合同中清楚写明承担这一责任的经纪人姓名。
第32条�
只有俱乐部有权按本规则第14条第1款的规定索取补偿费。�
第33条�
1、按本规则条款规定,一个俱乐部将队员租借给另一俱乐部即为转会,并依下列情况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队员离开一个国家协会加入另一国家协会并被租借给其所属的俱乐部踢球;�
-租借期满,队员回到原俱乐部所属的国家协会。�
2、租借非业余队员的条件(租借期,租借的责任等)应由有关双方签订一份书面合同,而不
得的转会证明上附加条款,否则无效(参见第9条第2款)。�
3、不经出租队员的俱乐部的书面授权,租借队员的俱乐部不得将队员转会到第三家俱乐部。4、除非有意将租借期与赛季结束安排在一起,队员的租借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34条�
任何有关避难队员的身份问题均由队员身份委员会做裁决。�
第35条�
十四岁以下队员不需要国际转会证明。�
第36条�
未满十八岁的队员以非业余身份签订的合同期不得超过三年。任何有关延长合同期的条款均无效。�
(此条款只适用于1994年1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
第37条�
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不受理任何自发生起已超过两年的争议。�
第十章 队员回国代表国家比赛�
第38条�
1、任何与非业余国家队队员签有合同的俱乐部,无论队员年龄大小,都必须在其被选为本国国家队的情况下,允许他回国参赛。�
2、这一条款同样也适用于同一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如俱乐部的队员被召参加国家队的比赛,俱乐部必须放行。�
本条款适用于下列比赛:�
(1)每年不超过五场国际比赛。如已参加了七场国际比赛,而当年该国家协会还需进行世界杯预选赛,必须允许队员参加完世界杯预赛。�
(2)此外,国际足联所有赛事决赛阶段的比赛或由国家一队参加的洲际锦标赛决赛阶段的比赛;或洲际足联组织的与出线国际足联比赛有关的其他比赛的决赛。�
(3)此外,任何由国际足联执委会做出特殊决议的有关比赛。�
3、如一国家协会的代表队获当然出线权,上述第2款规定的比赛减至每年五场。�
4、队员回国比赛应有训练的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国际友谊赛:四十八小时;�
(2)国际比赛预赛:五天(包括比赛日)�
(3)国际比赛决赛:十四天。任何情况下,队员都必须于开球前48小时到达比赛地点。�
5、有关足协和俱乐部可根据需要,就延长队员回国比赛的时间达成协议。如在队员转会时即已达成了协议,协议副本应附在国际转会证明后。�
6、依此条款应召完成国家协会的任务后的队员必须在他被召开参加的比赛结束后24小时之内归队。如比赛在队员注册俱乐部以外的洲进行,这一期限可延长至48小时。�
7、如队员被召参加的两场比赛之间相隔八天,不可留队不归。�
第39条�
1、除非就延长回国比赛的时间另达成了补偿的协议(参见第38条第5款),否则按第38条规定允许队员回国比赛的俱乐部不得要求经济补偿。�
2、召回队员的国安协会应承担员国比赛的旅费。�
3、被召队员注册的俱乐部应负责队员整个被召时期的伤病保险,包括他应召参加的国际比赛中的受伤保险。�
第40条�
1、任何在俱乐部注册的队员,当其本国协会召其回国参加某一级国家队比赛时,都必须应召回国。�
2、召回在国外的队员的协会必须在要求其参加的比赛之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需借助国际足联要求在国外踢球的队员回国参赛的协会只能在下列两种情况下求助国际足联:�
(1)已要求队员现在注册的国家协会干预,但未果;�
(2)有关情况报告必须在要求队员参赛之日前五天送达国际足联。�
第41条�
因伤病不能应召的队员,如其协会要求,必须接受协会提定医生的检查。�
第42条�
根据第38条,队员在被召期间或本应被召期间绝不能替其注册的俱乐部比赛。不论因何原因,队员不愿或不能应召,此项不得为其俱乐部上场比赛的时间规定还需再加五天。�
第43条�
1、如俱乐部不按上述第38条至第42条行事,拒绝让队员回国比赛或对召集不予理睬,将实行下列制裁:�
(1)罚款;�
(2)警告或停赛有关俱乐部。�
2、违反上述第42条规定的俱乐部将受如下制裁:�
(1)上述第1款所列部分或全部处罚;�
(2)俱乐部所属国家协会将宣布有该队员参加的比赛为对方获胜,其俱乐部所得分数均无效。以杯赛制进行的任何比赛不论比分如何均判对方队获胜。�
第十一章 最后条款�
第44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国际足联执委会处理并不得上诉。�
第45条�
本规则首次于1991年4月实行,并分别于1991年12月、1993年12月、1996年12月、1997年5月和1997年9月由国际足联执委会修订。
1
是俱乐部给俱乐部的钱吗
是,其实很多转会费是另一种形式的违约金,自从博斯曼法案出台以后,球员可以自由转会,但很多球员的合同并没有到期,俱乐部怕球员们走,在合同中设立违约金,这里面转会费有的是因为违约的原因,但大部分还是球员真正实力的体现,如果拖到合同还有半年,那么球员赛季结束就可以自由转会,俱乐部则人才两空了,就像卡萨诺,他就真只值500万欧元?
还有俱乐部的转会费也不是一次性付清的,索拉里之所以来国米,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当年罗纳尔多转会时马德里欠国际米栏钱
2
那球员的工资怎么办
球员的工资由所在的俱乐部初,比如贝克汉姆,他在曼联时工资欧曼联给,在皇马是工资由皇家马德里给
3
我把一个好的球员买过来合同四年到最后一年,再把他转会掉那不是赢了三年的时间钱
不是的,你买了一个好球员,比如罗纳尔多三年前来马德里,马德里是要给国际米兰转会费的,同时这三年罗纳尔多的工资也是马德里出的,如果今年夏天罗纳尔多走人,那么皇家马德里也会得到一些转会费,俱乐部出钱,球员出力,各获利益
4
现在谁的工资最高
目前欧洲年薪最高的足球运动员是切尔西的兰帕德,他的年薪大约为1368万美元
5
谁的转会费最高
下面是找到转会费排行榜前10名的球星:
姓 名 时间 转出球队 转入球队 转会费(万美元)
齐达内 2001 尤文图斯 皇家马德里 6620
费戈 2000 巴塞罗那 皇家马德里 5610
克里斯波 2000 帕尔马 拉齐奥 5410
维埃里 1999 拉齐奥 国际米兰 5000
布冯 2001 帕尔马 尤文图斯 4590
门迭塔 2001 瓦伦西亚 拉齐奥 4150
贝隆 2001 拉齐奥 曼联 3950
阿内尔卡 1999 阿森纳 皇家马德里 3570
奥维马斯 2000 阿森纳 巴塞罗那 3550
图拉姆 2001 帕尔马 尤文图斯 3540
他,历史上唯一执教过马竞、皇马和巴萨的双面教练
优质回答4月6日,足坛传奇教练安蒂奇因胰腺炎病逝,享年71岁。他是20世纪90年代西甲最引人注目的人物之一,是 历史 上唯一执教过马竞、皇马和巴萨这三支西甲豪门的主帅,执教生涯最后的时光在山东鲁能和河北华夏幸福度过。安蒂奇球员生涯远不及执教生涯辉煌,但28岁就离开国门,辗转土耳其、西班牙和英格兰的球员岁月为日后成为优秀主帅打下基础,2008年他还回到家乡塞尔维亚,率领国家队晋级南非世界杯决赛圈。也许提起安蒂奇,大家就会想到他屡屡担任救火教练的神奇
安蒂奇从球员时代就一直漂泊,从离开南斯拉夫辗转到卢顿,甚至职业生涯末期作为后卫攻入进球让卢顿免于降级。安蒂奇在36岁挂靴,在当时这年纪还能踢职业已经非常难得。安蒂奇要成为教练的目标很明确,他在一边在卢顿踢球一边学习,还回到贝尔格莱德完成教练课程。
离开萨拉戈萨八年后,安蒂奇在1988年重回西甲担任教练。一支保级为目标的球队,在他的带领下拿到西甲第5,还在联盟杯里还与汉堡缠斗多时。
1990-91赛季,连续换帅的皇马向安蒂奇抛出橄榄枝,那个赛季仅剩的12轮联赛中,皇马只输了两场。赛季结束后的夏天,他为皇马带来普罗辛内茨基与恩里克合作,1991-92赛季皇马开局13轮联赛12胜1平打破记录,可是就在球队积分榜领先7分,安蒂奇联赛第二次输球后,皇马解雇了他。塞尔维亚人成为皇马董事会斗争的牺牲品,时任主席门萨执意安插 体育 总监本哈克,在安蒂奇下课后,本哈克带着皇马浪费优势,再次“护送”巴萨夺冠。
1995-96赛季,安蒂奇的第一段马竞生涯开始,最辉煌的就是首个赛季,安蒂奇率领马德里竞技获得西甲和国王杯双料冠军,也是安蒂奇执教生涯仅有的两座奖杯。要知道在此之前马竞就是个保级球队,此前8年换了30位教练。基科、西蒙尼、潘蒂奇,这些名字代表了当时铁血马竞,用最务实简单的战术双杀巴萨,一群默默无闻的球员用防守拦住皇马巴萨对西甲冠军11年的垄断。而国王杯的决赛,潘蒂奇加时赛的绝杀帮助马竞战胜克鲁伊夫执教的拥有瓜迪奥拉、菲戈的巴萨。
第二段执教是在1999年,安蒂奇作为救火教练需要在9场比赛中帮助马竞保级,球队输了5场平2场,不过在最后两场关键比赛中取胜成功保级,球队还杀入国王杯决赛,可惜输给他的接任者拉涅利当时执教的瓦伦西亚。第三段是2000年,彼时的马竞已呈现苟延残喘之势,就算是安蒂奇仙气护体也救不了早已颓败的球队,马竞无奈降级。
尽管在此后的报道中,我们得知安蒂奇与马竞主席老希尔的矛盾已经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但安蒂奇给马竞带去的铁血精神真的在一直传递,他说过:“马竞代表的是那些奋斗到月底,从来不会承认比别人差的人。”
2002-2003赛季的巴萨有多混乱?时任主席加斯帕特像找到救世主一般请回了范加尔,并希望范加尔能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让球队变好,同时里瓦尔多也像躲冤家一样离开巴萨。范加尔在转会市场买来里克尔梅等球员,但巴萨在西甲取得了自1991年以来的最差开局,球队变换各种阵型都没有复苏迹象,或许范加尔唯一的贡献就是让伊涅斯塔开始自己的演出。2003年初,范加尔和加斯帕特纷纷离开自己的职位。
巴萨选择赋闲一年半的安蒂奇作为接任者,刚刚上任的安蒂奇使用与范加尔完全不同的管理方式,不需要严苛的纪律,简化繁复的战术,使用4-4-2阵型,里克尔梅重新回到首发阵容,让巴尔德斯从B队回到一线队,哈维和伊涅斯塔在场上更加自由,另有几位球员也改变了位置。
考虑到巴萨此前一度滑落到西甲15名,最终球队获得联赛第6已经是不错的成绩,欧冠1/4决赛加时赛不敌夺冠热门尤文图斯,但获得了下赛季欧联杯资格。尽管安蒂奇短短六个月的执教意义重大,但是夏天新任巴萨主席拉波尔塔上任,决定不会续约安蒂奇,让远没有他经验丰富的里杰卡尔德接任。这件事在此后很多年内依然刺痛着安蒂奇的心,当时巴萨球迷也与之前皇马球迷一样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是懊恼。
安蒂奇的国家队执教从2008年开始,当时塞尔维亚与黑山分成独立国家没有多久,预选赛最后一场塞尔维亚战胜罗马尼亚,力压法国队锁定小组第一晋级南非世界杯决赛圈,尽管球队战胜德国,但还是输给加纳和澳大利亚被淘汰出局。
安蒂奇与塞尔维亚足协主席卡拉季奇的矛盾彻底爆发,两人之前因为执教理念不同就有争执,还因为续约年薪问题扯皮,或者说一人塞尔维亚裔一人黑山裔互相拿敌对部分较劲。如今安蒂奇直接被足协解雇,他没拿到违约金,就与足协对簿公堂,后来安蒂奇胜诉,没有经济基础的塞尔维亚足协不得不贷款才还上了这笔“债”。
就在这段官司缠身的两年,安蒂奇屡次被媒体提及接近某队帅位,却屡次无缘,直到2013年安蒂奇来到中超,成为山东鲁能的主帅。那个赛季山东鲁能获得联赛亚军,但在联赛的硬仗实力弱,以及与恒大的巨大分差还是没能让高层满意。2015年,安蒂奇执教华夏幸福,只是冲超大业在他手中看起来希望越来越渺茫,随后他被李铁取代,安蒂奇的执教生涯便没有了下文。不过,从与安蒂奇共事的球员教练口中得知,他还是给许多人留下深刻回忆,给俱乐部带来先进理念,就算不在中超执教,还是与中国球员有交流。
从安蒂奇一次又一次与球队高层的“对峙”中,不难发现一种刚毅和反抗的个性,这与他家乡的环境有关。所以,安蒂奇一直对于塞尔维亚的政治问题与媒体硬刚,他也要求球员为祖国踢球就要热爱国家,要高唱国歌,要坚韧。另外,安蒂奇的执教风格不同于南斯拉夫教练的专横独断,个性十足的他在执教中相对平和轻松,对于更衣室有很高的掌控权,他也接受了许多国家的熏陶,战术素养极高。
西班牙的足球,建立在政治、地域和 历史 渊源之上,复杂的 情感 和超越一切的敌对色彩让绝大多数人不敢跨越,但安蒂奇却可以在不同的城市和俱乐部中受到敬仰。他的足迹遍布亚欧非三个大陆,拯救球队于危难之时,这一生的足球之旅值得上传奇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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