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甲等医院体检、山西三甲医院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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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哪个医院周六周日可以做入职体检?
如下:
1.太原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入职体检:有1个入职体检套餐可供选择。
套餐价格:433元。
套餐特点:简单基础的入职体检项目,让您了解自身的基本状况,价格适宜。
医院等级:公立三甲。
医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东二道巷7号 体检部办公楼。
预约时间:该医院需在体检前30个工作日16:00前预订。
体检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7:30-11:30(抽血截止时间10:00)。
2.太原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汾东院区)。
入职体检:有2个入职体检套餐可供选择。
套餐价格:186-407元。
套餐特点:简单基础的入职体检项目,让您了解自身的基本状况,价格适宜。
医院等级:公立三甲。
医院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汾东南路256号。
预约时间:该医院需在体检前50个工作日16:00前预订。
体检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1:30(抽血截止10:00)。
3.太原市太航医院体检中心。
入职体检:有2个入职体检套餐可供选择。
套餐价格:100-297元。
套餐特点:简单基础的入职体检项目,让您了解自身的基本状况,价格适宜。
医院等级:公立医院。
医院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107号。
预约时间:该医院需在体检前1个工作日10:00前预订。
体检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2:00。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山西省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山西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山西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山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四、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20日9:00至7月1日18:00。
(二)体检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体检。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山西省各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请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各省份工作联系方式”栏目,点击“山西认定机构”链接获取。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签字上传。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具体证书发放时间由各市自行安排并通知。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省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晋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网址:),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打印查询页面。
(六)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3.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5日
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0年山西吕梁方山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吕审管社会发【2020】99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方山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方山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山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由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认定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28日18:00。
三、认定条件
申请人需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在方山县人民医院或县级医院体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在所在地县级医院或者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页面下载《个人书》,待报名时使用。
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申请人报名
申请人于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县级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是指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居住证)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县户籍人员需持有方山县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时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成绩单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5.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的考试合格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山西公安自行打印)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个人书原件
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应复制到A4纸上并将原件(证明)和复印件分别按顺序整理装入档案袋(原件、材料各装一个档案袋),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将所有材料交于方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社会事务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4日
现场确认地点:方山县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窗口
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2.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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