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0比1,花钱买废柴?英超首位土豪球队轰然倒下,传奇教练要走?答就在12月13日凌晨结束的一场英超焦点对话,本赛季异军突起的埃弗顿在主场1比0击败了英超首位土豪球队切尔西,这给...

今天运困体育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切尔西德甲违约金,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0比1,花钱买废柴?英超首位土豪球队轰然倒下,传奇教练要走?

0比1,花钱买废柴?英超首位土豪球队轰然倒下,传奇教练要走?

就在12月13日凌晨结束的一场英超焦点对话,本赛季异军突起的埃弗顿在主场1比0击败了英超首位土豪球队切尔西,这给切尔西方面带来巨大震动,在多赛一场的情况下,他们已经是落后榜首2分,除了球场上的失利,场下的切尔西队引发了更大的蝴蝶效应。

切尔西队是英超联赛首支土豪球队,在俄罗斯巨股入主后他们狂购杜奥巴等人。本赛季他们不甘寂寞,一下子买了半只球队!从德甲加盟的维尔纳,哈夫茨,就花费了球队近2亿欧元,不过本赛季从成绩上来看,兰帕德的4-3-3阵型很难让攻击线上的三人组发挥全部实力。

哈夫茨在勒沃库森时期打中前卫的位置,他们的传球功夫相当彪炳,射术也同样不错,是一位技术杰出的年轻球员,这名球员还是有实力的。

维尔纳在莱比锡红牛的表现就更加抢眼,头顶脚踢无所不能的他在欧冠的赛场上就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此二人固然不能叫废物,那么究竟是什么阻碍了切尔西的脚步呢?

兰帕德球员时期球风硬朗,职业精神毋庸置疑,不过退役之后直接担任了球队的主教练还是略显仓促,毕竟同时期的杰拉德还在苏格兰试炼,外界对于兰帕德能不能当好切尔西教练员一直心存疑虑。

就上个赛季来看,兰帕德的球队勉强拿到联赛第四,成绩还算及格,而随着几名新秀加盟,球队的实力上了一个台阶,而球队在欧战的表现踉踉跄跄,联赛也不稳定,问题在于兰帕德能hold住这些大牌吗?

莫耶斯是英超的一位传奇主教练了,他在埃弗顿队独树一帜的踢法让弗格森备受青睐,适应了中小球会执教的风格,接任弗格森加入曼联,而继任者莫耶斯却没办法控制球场上的各位大牌,球队踢得相当混乱,莫耶斯只能黯然下课。

相比莫耶斯,兰帕德的执教资历尚浅,还有很大空间可以塑造,切尔西连续两个转会窗受到引援限制,只能勉强启用小将踢主力,亚伯拉罕和蒙特就是在此期间崭露头角的,不过一下子引进这么多大牌,兰帕德要好好磨合球队才行了!

就在刚刚兰帕德面对英媒采访时表达自己会为这场失利负责,并说我们可不是纸面上最强的球队,此言一出,直指老板阿布的运作方式有问题,这下兰帕德招惹了媒体又引来老板的心存芥蒂,日子可能就不好过了!

关于欧洲五大联赛足球运动员的转会

额 LZ不是球迷吧? 问题我基本看懂了 汗 真多这是复制来的 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则

1997年10月,国际足联执委会根据国际足联章程第五十七条通过下列规则:

序言�

1、本规则涉及的是队员从一个国家协会转会到另一个国家协会时的身份和资格。�

2、下列第一、二、三、七、八、十章及第12、13、30、31、32和36条的规定对国家间转会均有约束力。�

3、每一个国家协会必须制定本会内转会的体制,使本会内转会有章可循。国家协会的转会规则应报国际足联批准。协会内的规则应包括上述第2款的内容,应遵循下列各条的总的原则并制定解决转会期内争议的条款。

第一章 队员类别�

第1条�

国际足联所属会员协会的队员均为业余或非业队员(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57条第1款)。�

第2条�

1、除领取参加足球比赛和从事协会足球活动的实际费用外,无任何报酬的队员为业余队员。

2、队员所需旅费、住宿费及训练、装备和保险等费用均可报销,不影响队员的业余身份。

3、任何因参加比赛或从事与协会足球有关的活动收取的报酬超过上述第2款规定的费用的队员为非业余队员,除非他根据下列第25条又获业余身份。�

第3条�

1、队员的身份由其所属的国家协会核实。�

2、国际转会中因队员的身份引起的争议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根据上述第2条的规定解决。�

第4条�

1、各国家协会应有所属非业余队员的正式登记注册。�

2、如需要,国际足联可索取注册的有关部分。�

3、队员如未在国家协会注册为非业余队员,离会时也不视为非业余队员。�

第二章 非业余队员�

第5条�

1、在国家协会以非业余身份注册的是队员应和所属俱乐部签有合同。�

2、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期和有关经济条件。�

3、合同副本应送国家协会备案,国际足联有权视情况随时提取。�

4、只要是在国家协会注册的非业余队员,俱乐部与其签约时,国家协会可在合同中增加条款。�

第三章 队员资格�

第6条�

1、只有在国家协会注册,并加盟协会所属俱乐部的球员,才能参加国家协会举办的各种竞赛。�

2、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队员方可由国家协会认定参赛资格:�

1〕从未曾有某国家协会所属俱乐部中注册者;�

2〕按照国家协会的规定,在国内俱乐部间转会者;�

3〕从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转会到另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并持有前者签发国际转证明者(参见第7条)。�

3、上述条款不包括下列第7条第4款的情况及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特别授予临时资格的情况(参见第7条第3款)。�

第四章 国际转会证明�

第7条�

1、有资格在一个国家协会所属俱乐部踢球的业余和非业余队员必须在该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后,才可在另一个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参加比赛。�

2、如无下列情况,国家协会不得拒绝为队员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1〕队员未履行完原俱乐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原俱乐部与队员将要转会的另一个国家俱乐部之间存在非经济方面的争议(参见第14条至第17条);�

3、队员身份委员会(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或在有上述的情况下,国际足联执委会,可责令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或自行签发代替国际转会证明的证件。如为后者,应明确规定有效期限。�

4、如果自要求转会的协会提出要求之日起六十天后,转会队员的协会仍未发出转会证明或未提供拒发转会证明的正当理由(参见上述第2款),前者可发一临时证明准许队员在该国踢球。�临时证明自提出转会要求之日算起一年后即为永久证明。如期间又收到原协会的回复,讲明了不发转会证明的正当理由(参见上述第2款),临时证明即行终止。在上述六十天的期限内,任何队员都不得参加新俱乐部的正式比赛。�

第8条�

1、只有俱乐部所属的国家协会才有权索要国际转会证明。如未经索取即收到对方国家协会的转会证明,该证明无效。国家协会不得注册该名队员,必须重新索要国际转会证明。�

2、国际转会证明为一式三份,由国家协会签署,使用国际足联专用的转会表格或内容相似的表格。

3、原始件送要求转会的国家协会。副本寄国际足联秘书处。另一份存原国家协会。�

4、收到转会证明的传真件,国家协会即可批准队员有参加比赛的临时资格。�未收到原国家协会签发的正式转会证明的原件前,队员的踢球资格将自动取消。�故意利用这一临时资格条款让其注册队员到另一个国家协会临时比赛的国家协会将受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的处罚。�

第9条�

1、国际转会证明应写明证明持有人自某日起有权在某协会比赛。�

2、国际转会证明不附带任何条件。�

国际转会证明尤其不能限定有效期。任何就此附加在转会证明上的条款均无效。�上述条款以第7条第3款及第4款的条款实施为准。(参见第33条有关队员被租借给另一俱乐部的程序)。�

3、绝对禁止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时以任何形式收费。�

第10条如转会时签有规定队员回国参加国家代表队比赛的时间的专门协议(参见第38条),协议须作为国际转会证明的附件。�

第11条�

1、国际转会证明不得发给正受停赛纪律处分的队员。�

2、如遇上述情况,国际转会证明不得在停赛处分结束之日前发出。�

3、如队员的纪律处罚为停赛一定数量的比赛,在停赛5场以下比赛的情况下,执行停赛处罚的国家协会可向另一国家协会签发国际转会证明,只要后者书面保证该队员在其协会注册期间也停赛相同数量的比赛。�

4、任何有关上述第1款中涉及停赛纪律处分的争议,都应提交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

第五章 队员国际间转换�

第12条�

1、非业余队员符合下列条件即可与另一俱乐部签约:�

1〕与原俱乐部合同期满,或将在六个月内期满;或�

2〕与原俱乐部的合同被一方以正当理由而取消;或�

3〕与原俱乐部的合同被双方经共同的协商后取消。�

2、队员的新合同下能有任何影响其履行完现有合同的内容。如队员希望在原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内签订新合同(参见上述第1款1),期间他只能签一个新合同。�

3、任何同时与多个俱乐部签约的队员将受停赛处分。直到国际足联相应的组织就此出面裁决。�

4、除非有关三方--原俱乐部,队员本人,新俱乐部--致同意,否则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转会。�

5、业余队员只要不违反原俱乐部和新俱乐部各自国家协会的有关规定,随时可以转会。第13条�

1、任何想雇用与另一俱乐部有合同在身的队员的俱乐部,在与该队员接洽前,必须以书面

形式与队员所在俱乐部联系。�

2、违反上述规定的俱乐部,将至少被罚款50,000瑞士法郎。�

3、在队员的合同期已满的情况下,队员和析俱乐部双方均不需就正在进行的接洽通知原俱

乐部。�一旦队员与新俱乐部签约,新俱乐部根据第14条的规定就可能存在的补偿问题与队员的原俱乐部联系。�

第14条�

1、如非业余队员与另一俱乐部签约,其原俱乐部有权索要训练培养费。

2、如业余队员以非业余队员身份与另一俱乐部签约,其原俱乐部有权索要训练培养费。�

3、如业余队员转会到另一俱乐部,身份不变,其原俱乐部不得索要培养费。�

4、假定已转会的业余队员,在转会后三年内成为非业余队员,其原俱乐部有权向现俱乐部索要培养费。�

5、假定队员曾以业余身份几经转会,但在首次转会后的三年内成为非业余队员,其原俱乐部有权向他现以非业余身份踢球的俱乐部索要培养费。

6、上述第4,第5款规定的三年期限只适用于年满十四岁的队员。�

7、如队员的原俱乐部根据上述第4、第5款认为自己有权索要培养费,必须于队员转为非业余队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要求,否则不予受理(如俱乐部未遵守第13条第3款的规定,不执行此条款)。�

8、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公民的队员转会,如果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工的国家协会间转会,双方对队员与原俱乐部的工作合同已经期满无异议(即:合同规定的期限已经结束或有关双方均同意缩短或取消合同并立即生效)的情况下,不受本条款的约束。�

(上述斜体字部分只适用于1999年4月1日前签订的转会合同)。�

9、欧洲足联负责制定本足联的转会规定,解决国家协会之间训练培养补偿费等事宜及上述第8款提及的情况。�

第15条�

1、第14条所提到的培养费的数额由有关的两个俱乐部协商决定。任何队员与原俱乐部或第三者与原俱乐部达成的有关培养费协议的协议的均无效。�

2、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情况下,如队员转会至另一俱乐部,其原俱乐部可与本俱乐部的队员签订有效协议,放弃按规定自己应得的培养费。但必须有书面协议。�

3、两个俱乐部根据规定签订的培养费数额的协议须通知两个有关的国家协会。�

第16条

1、如国际转会证明签发三十天后,俱乐部之间仍不能就队员的训练培养费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参见第14条),而又不属于下列第4款由洲足联解决的情况,需将争议交国际足联解决。

2、洲足联可制定本足联解决上述第1款所争议的规定,在本辖区的会员国中执行。�

3、洲足联制定的上述第2款提到的规定必须交国际足联执委会批准。�

4、如果洲足联的规定已生效,该足联所管辖的俱乐部之间的经济纠纷只能由洲足联解决。

5、上述机构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

6、必须在转会证明发出后十二个月内将争议提交国际足联或有关洲足联。�

第17条�

俱乐部之间有关队员训练培养费方面的争议提效国际足联后,由国际足联的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解决。如争议涉及合同条款,则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

第18条�

1、上述第17条提及的专门委员会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主席,或他的代表及两名国际足联主席特别任命的委员组成,前者负责主持会议。�

2、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不得与争议涉及的俱乐部的国家协会有关。�

3、专门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必须执行。�

第19条�

不属于队员训练培养费方面的其他任何争议,即:�

-队员业余和非业余身份的争议;�

-国家协会之间,俱乐部和、或队员之间与对合同条款解释的争议;�

-队员现在国家协会和、或俱乐部允许其应召回国参加比赛的争议;�

-本规则范围内的其他争议。�

上述争议只能由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解决(参见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

第20条�

1、两个俱乐部之间关于队员的训练培养费数额的任何争议不得影响队员的体育运动或职业活动,也不得因此原因拒发国际转会证明。�

2、除上述第1款的原因外,其他争议可导致队员停赛。�

3、值得强调的是,如队员确实未履行其和原俱乐部的经济义务(欠款,未归还装备或用品等),国家协会可拒发国际转会证明。队员一旦还清欠款,或归还了物品,国家协会就应立即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第六章:向执委会上诉的程序�

第21条�

1、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决定应按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的(d)和(e)款的规定报告执委会(参见国

际足联章程第34条第5款)。�

2、为保证及时处理申诉,由一个国际足联部分执委组成的特别委员会负责对所有申述做出明确的裁决,组成该委员会的执委不得同时是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委员。�

第22条�

1、国际足联秘书处收到的所有上诉由国际足联主席任命三名执委组成特别委员会负责处理。这三名执委不得是队员身份委员会的委员。�

2、上述委员不得与争议涉及的俱乐部的国家协会有关。�

3、由国际足联主席指定处理各次上诉的特别委员会主席。�

第23条�

1、与裁决直接有关的国家协会、俱乐部、队员或教练员如不服均可上诉。�

2、如不服裁决,提出上诉,可维持,取消或修改原决定,也可做出不利申述方的决定。�

第24条�

1、上诉应在国际足联秘书处将裁决通知有关各方后二十天内提出。�

2、国际足联只受理通过国家协会提出的上诉。上诉必须是书面的,由申述方签字方可有效。3、2000瑞士法郎的上诉费用应在上述第1款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国际足联秘书和。如胜诉,费用退还。如败诉,费用没收。�

4、如上诉明显无理,作为纪律处罚,还将对上诉方处以罚款。�

5、上诉委员会决定申诉所需费用由谁承担。�

第七章 业余身份的重新获得�

第26条�

1、非业余队员在重新获得业余身份前,需有一段过渡期。�

2、在甘国家协会以非业余身份注册的队员,须经过六个月的过渡期才可归为业余队员。但如果队员是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公民,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的国家协会重获业余身份,这一过渡期可缩短为一个月。�

(过渡条款:上述斜体部分适用于1997年4月30日以后的情况。)�

3、过渡期从队员在某俱乐部以非业余身份参加者的最后一场比赛的日期算起。�

第26条�

1、非业余队员重获另一俱乐部的业余身份后,其原俱乐部不得要求现俱乐部付给补偿费。

2、下列第27条可能发生的情况除外。�

第27条�

1、如果队员重获业余身份之日起三年内,又恢复非业余身份,他重获业余身份前所注册的俱乐部有权就其训练要求补偿费(如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国家协会的俱乐部,以协会规定为准)。�

2、如队员又变换了俱乐部,队员以业余身份注册过一段时间的俱乐部不得要求补偿费。�

3、如对重获业余身份的队员是否确实以业余身份在新注册的俱乐部踢球有疑问,该队员以非业余身份最后效力的俱乐部可要求国际足联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采取有关措施。�

第八章 停止踢球�

第28条�

1、不再参加正式比赛的非业余队员,在三十个月内,仍被视为最后雇用他的俱乐部的注册队员。�

2、时间从队员停止比赛的赛季结束开始计算。�

3、合同期满,不再参加比赛的非业余队员所在俱乐部不得向队员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

4、此条各款不妨碍某人在不踢球的条件下从一个俱乐部转入另一个俱乐部。�

第29条�

1、如在第28条第1款规定的时间内,已经停赛的非业余队员希望以同样身份重新开始踢球,他仍为最后受雇的俱乐部的队员。如果该俱乐部允许他转会,则有权要求培养补偿费(如在同一协会内转会,以协会规定为准)。�

2、如已超过第28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队员最后所属的俱乐部则无权再要求任何补偿。�

第九章 特别条款�

第30条�

1、俱乐部之间的转会合同及队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工作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体检结果或获得工作许可的影响。�

2、因此,欲雇用队员的俱乐部应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将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训练和培养补偿费用(或应付的工资)。�

第31条�

如在俱乐部之间签订队员转会合同,或队员与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时由国际足联队员转会经纪人代理,在合同中必须提及这一事实,并在合同中清楚写明承担这一责任的经纪人姓名。

第32条�

只有俱乐部有权按本规则第14条第1款的规定索取补偿费。�

第33条�

1、按本规则条款规定,一个俱乐部将队员租借给另一俱乐部即为转会,并依下列情况签发国际转会证明:�

-队员离开一个国家协会加入另一国家协会并被租借给其所属的俱乐部踢球;�

-租借期满,队员回到原俱乐部所属的国家协会。�

2、租借非业余队员的条件(租借期,租借的责任等)应由有关双方签订一份书面合同,而不

得的转会证明上附加条款,否则无效(参见第9条第2款)。�

3、不经出租队员的俱乐部的书面授权,租借队员的俱乐部不得将队员转会到第三家俱乐部。4、除非有意将租借期与赛季结束安排在一起,队员的租借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34条�

任何有关避难队员的身份问题均由队员身份委员会做裁决。�

第35条�

十四岁以下队员不需要国际转会证明。�

第36条�

未满十八岁的队员以非业余身份签订的合同期不得超过三年。任何有关延长合同期的条款均无效。�

(此条款只适用于1994年1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

第37条�

国际足联队员身份委员会不受理任何自发生起已超过两年的争议。�

第十章 队员回国代表国家比赛�

第38条�

1、任何与非业余国家队队员签有合同的俱乐部,无论队员年龄大小,都必须在其被选为本国国家队的情况下,允许他回国参赛。�

2、这一条款同样也适用于同一国家协会的俱乐部。如俱乐部的队员被召参加国家队的比赛,俱乐部必须放行。�

本条款适用于下列比赛:�

(1)每年不超过五场国际比赛。如已参加了七场国际比赛,而当年该国家协会还需进行世界杯预选赛,必须允许队员参加完世界杯预赛。�

(2)此外,国际足联所有赛事决赛阶段的比赛或由国家一队参加的洲际锦标赛决赛阶段的比赛;或洲际足联组织的与出线国际足联比赛有关的其他比赛的决赛。�

(3)此外,任何由国际足联执委会做出特殊决议的有关比赛。�

3、如一国家协会的代表队获当然出线权,上述第2款规定的比赛减至每年五场。�

4、队员回国比赛应有训练的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国际友谊赛:四十八小时;�

(2)国际比赛预赛:五天(包括比赛日)�

(3)国际比赛决赛:十四天。任何情况下,队员都必须于开球前48小时到达比赛地点。�

5、有关足协和俱乐部可根据需要,就延长队员回国比赛的时间达成协议。如在队员转会时即已达成了协议,协议副本应附在国际转会证明后。�

6、依此条款应召完成国家协会的任务后的队员必须在他被召开参加的比赛结束后24小时之内归队。如比赛在队员注册俱乐部以外的洲进行,这一期限可延长至48小时。�

7、如队员被召参加的两场比赛之间相隔八天,不可留队不归。�

第39条�

1、除非就延长回国比赛的时间另达成了补偿的协议(参见第38条第5款),否则按第38条规定允许队员回国比赛的俱乐部不得要求经济补偿。�

2、召回队员的国安协会应承担员国比赛的旅费。�

3、被召队员注册的俱乐部应负责队员整个被召时期的伤病保险,包括他应召参加的国际比赛中的受伤保险。�

第40条�

1、任何在俱乐部注册的队员,当其本国协会召其回国参加某一级国家队比赛时,都必须应召回国。�

2、召回在国外的队员的协会必须在要求其参加的比赛之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需借助国际足联要求在国外踢球的队员回国参赛的协会只能在下列两种情况下求助国际足联:�

(1)已要求队员现在注册的国家协会干预,但未果;�

(2)有关情况报告必须在要求队员参赛之日前五天送达国际足联。�

第41条�

因伤病不能应召的队员,如其协会要求,必须接受协会提定医生的检查。�

第42条�

根据第38条,队员在被召期间或本应被召期间绝不能替其注册的俱乐部比赛。不论因何原因,队员不愿或不能应召,此项不得为其俱乐部上场比赛的时间规定还需再加五天。�

第43条�

1、如俱乐部不按上述第38条至第42条行事,拒绝让队员回国比赛或对召集不予理睬,将实行下列制裁:�

(1)罚款;�

(2)警告或停赛有关俱乐部。�

2、违反上述第42条规定的俱乐部将受如下制裁:�

(1)上述第1款所列部分或全部处罚;�

(2)俱乐部所属国家协会将宣布有该队员参加的比赛为对方获胜,其俱乐部所得分数均无效。以杯赛制进行的任何比赛不论比分如何均判对方队获胜。�

第十一章 最后条款�

第44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国际足联执委会处理并不得上诉。�

第45条�

本规则首次于1991年4月实行,并分别于1991年12月、1993年12月、1996年12月、1997年5月和1997年9月由国际足联执委会修订。

回答者:kinllen - 副总裁 十级 4-10 11:40

不是这样的,转会费是俱乐部给俱乐部的钱,工资是转会后另外和球员算得,也就是说你要请那个球员转会首先你要给他的俱乐部一定的转会费用,他的俱乐部同意后你在和那个球员谈工资,球员同意后就可以转会了,也就是说转会费是一次性的,而工资你每年都要支付给那个球员,而且一般转会期一年只有两次。

解析|维尔纳明明想去的是利物浦,为什么最终去的却是切尔西?

2001年的时候有一部很火的电视剧叫《上错花轿嫁对郎》,也许用来形容维尔纳一直想去利物浦,最终却去了切尔西正合适。BBC、每日电讯、米兰 体育 报等多家媒体都确认,切尔西即将签下莱比锡红牛的中锋维尔纳,而且是以5300万镑直接砸违约金。在和维尔纳本人谈妥合同之后,这笔转会已经没有阻碍。

另外有消息称,利物浦放弃维尔纳完全是出于财政原因,这也意味着利物浦在接下来的转会窗口中不会有太重磅的引援,利物浦主教练克洛普还亲自打电话给维尔纳解释了为何不报价,维尔纳表示理解和接受。以目前菲尔米诺、萨拉赫和马内在利物浦这几年炉火纯青的娴熟配合来看,维尔纳去利物浦确实很难顶替菲尔米诺的位置。如果去利物浦,他可能会是一个轮换主力的角色。但是去重建中的切尔西,维尔纳将会是当仁不让的主力。但即便如此,我们依然要问,为什么切尔西这么迫切想要维尔纳?兰帕德的切尔西体系下,维尔纳能发挥出什么样的作用?

这些年切尔西的中锋,经历了德罗巴、科斯塔、莫拉塔、吉鲁等变迁,各有特点。在不同时期都体现了不同的作用。德罗巴大器晚成,进球数和顶级前锋比不算多,但是身体素质爆棚,大场面下发挥出色,在联赛和欧冠的重大比赛中多次拯救球队。科斯塔是这四个人里技术最全面的,能很好地当支点,也具有超强的个人终结能力,只是可惜和孔蒂闹翻而离队。莫拉塔头重脚轻,短板非常明显,拿球能力偏弱,而且射门果断精准的特点也没发挥出来,在切尔西总的来说比较失败。吉鲁是一个特点鲜明的角色球员,有头球有身体,战术作用很突出,2018年冬窗加盟切尔西以来,至今为球队出场62次打进17球。切尔西已经和吉鲁续约一年,下赛季他仍然是不错的轮换替补。

但是吉鲁毕竟年事已高,在转会禁令之下,本赛季兰帕德在9号位上大胆启用了新人亚伯拉罕,力压吉鲁和巴舒亚伊成为正印中锋,在英超联赛和欧冠中共打进15球4助攻,是目前切尔西阵中的射手王。而他身上的几个标签:黑人、1米90的大高个、中锋,也让人联想起曾经的“魔兽”德罗巴。但是他与德罗巴相比,身体偏单薄,在身体对抗中并不占优势。在联赛中,亚伯拉罕首发出场23次替补出场2次已经是绝对主力,那么维尔纳和他相比如何呢?

在当今足坛,由于普遍追求传控战术,流行的是能居中也能拉边的中锋,而且要求中锋也具有前场持球能力,但是维尔纳和亚伯拉罕两人都是比较传统的9号位。维尔纳主要习惯在禁区内活动,在禁区内的触球次数在五大联赛都位居前列,而亚伯拉罕,也很擅长在禁区内抢点射门和补射,拥有一双大长腿和出色的柔韧性,逮到许多破门良机。要论前场的持球能力和脚下技术,维尔纳还是要胜于亚伯拉罕的,维尔纳本赛季带球推进次数、成功过人次数已经有所有进步,而且传中到小禁区的次数也很多。亚伯拉罕在边路的表现,不管是护球还是盘带突破都比较弱。

从技术特点上看,两人相同的是在禁区内威胁大。维尔纳更突出的是反击中的、关键传球的能力和前场的短传能力。2018年世界杯上的维尔纳,还经常被诟病只会蹲在禁区里等机会,被批评为德国队史上最水的中锋,但是这两年他的进步很明显,本赛季他在联赛中除了打进25球,还送出8个助攻,创造了10次绝佳机会,而且本赛季还尝试了在边路担任边锋的踢法,已经重新证明自己。

本赛季维尔纳的活动范围逐渐从禁区延伸出来,有时候也回撤拿球尝试一下进攻策应,但做得一般。倒是在边路的过人突破场面增多,他的突破,不是靠脚下的细腻技术,还是利用和身体为主,体能又好,只要在边路逮住对方后卫一个防守站住不佳,他就能利用节奏加速过人,然后传中,总的来说是一种比较粗线条的过人,令人想起尤文图斯曾经的前锋曼朱基奇活动在边路的样子。相比之下,亚伯拉罕在前场还比较缺乏个人撕破防线的能力,阅读防守和及时分球方面也做得不如维尔纳。

在切尔西近年的中锋里,除了莫拉塔之外,德罗巴、科斯塔和吉鲁都有很强的前场支点作用。在这方面,亚伯拉罕也存在明显不足,身高够了,但是身板和中锋技术粗糙,在前场的停球和护球都很一般。而且由于之前适应的都是英冠的对抗,在英超这种顶级联赛的比赛经验还比较缺乏,所以他的人球结合能力很差,有冲劲却不会很好利用自己的身体进行摆脱。所以论前场的支点能力,维尔纳也要强于亚伯拉罕,维尔纳的停球、护球是过关的,和队友之间的配合也更加自信和娴熟。

亚伯拉罕出生于1997年,比维尔纳年轻一岁,上个赛季还在英冠踢球,所以赛季初兰帕德大胆启用他作为主力中锋的时候,外界还质疑他只是英冠级别的球员。应该说亚伯拉罕通过连续的进球证明了自己,把握住了机会,但是很显然还是缺乏比赛经验的积累,虽然展现了天赋,但还没有兑现大部分的天赋。而维尔纳虽然也很年轻,却在德甲已经打拼多年,而且近2年赛季持续高光,这份履历和稳定的表现,应该说维尔纳在切尔西更具备担当主力中锋的能力。

在本赛季的切尔西,兰帕德主要采用的是433、4231和3412的阵型,基本都是由亚伯拉罕担当主力。经历过了赛季初的磨合之后,逐渐走上正轨,目前切尔西排在联赛第三也算是一个很不错的成绩,但是这几套打法,在普通对抗中表现还行,在强强对话中,亚伯拉罕作为箭头的功力还是偏弱。前场攻击力乏力和对防守的保护不够,是切尔西本赛季制造了几场大比分失利惨案的重要原因。但是即使维尔纳来了,他其实也是一个缺乏做球能力的9号位球员,兰帕德对他要怎么用呢?

一个最简单粗暴的选择是,让维尔纳直接取代亚伯拉罕,担当主力中锋,在433阵型中,让中场和两个边路为他各种输送炮弹,就是用其所长,用尽全力开发他的进球能力。在这套体系下,我相信维尔纳的进球还会稳定提升,但是缺点是可能会攻守失衡。因为维尔纳的防守贡献比较弱,视野狭窄,如果把主要火力全集中在他身上,如果他状态不佳,全队都有可能进攻便秘。目前切尔西的后防线上,除了阿兹皮利奎塔和吕迪格比较有经验之外,克里斯滕森和祖玛都还有些愣头青,切尔西常常需要提高中前场的运动能力来进行整体防守的补充。

其实亚伯拉罕的在禁区里的抢点能力是及格的,他年轻有为,只有踢更多比赛才能更快成长,因为维尔纳来了就让他坐替补席实在有些可惜。因此,兰帕德还有另外一种选择,那就是像之前阿莱格里执教尤文图斯时对大中锋曼朱基奇的改造一样,保留亚伯拉罕的中锋位置,把维尔纳拉到边路,开发维尔纳的边路拉扯空间和传中的能力,如果有必要时,也可以根据场上形势,换下亚伯拉罕,临场把维尔纳调到中锋位置,令对方防不胜防。

以切尔西目前的阵容厚度,可能4231的阵型会更加均衡,维尔纳和从阿贾克斯转会而来的齐耶赫担任两个边路,兼顾一下攻防。这既能磨练维尔纳的攻防能力,也能促进亚伯拉罕的成长。目前切尔西的边路人员中,佩德罗和威廉年龄偏大,状态已经逐渐下滑,普利希奇中规中矩缺乏闪光的表现,维尔纳如果拉到边路,踢得好的话也能起到曼朱基奇此前在尤文图斯的作用,战术贡献更大。

在昨晚的德甲中,莱比锡1:1战平帕德博恩,维尔纳助攻希克进球,本赛季他已经贡献了25个球和8个助攻,直接参与了33个德甲进球,这个数据冠绝德甲。切尔西的名宿巴拉克很看好维尔纳在切尔西的前景,他认为,这是一个双赢的决定,切尔西的风格很适合他,那里的对抗节奏比德甲更快,特别是对前锋来说,对抗会更多,维尔纳需要尽快适应。

从这个赛季维尔纳在禁区里的许多进球来看,抢点和接球稍做停顿就打门的进球很多,维尔维的身体对抗能力其实一般,他的射门很果断,但是并没有德罗巴那种与后卫的缠斗能力。所以我觉得他在兰帕德的手下,如果名义上的站位是拉到边路,然后根据形势,通过灵活的跑位再伺机穿插到中路作业,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他可以不用直面英超的肌肉型中后卫的纠缠,用一种更聪明的对抗方式来体现自己的作用。

总的来说,切尔西的舞台比莱比锡红牛要大,维尔纳去重建中的切尔西也肯定能觅得一个主力的位置,在这个身价之下,维尔纳年轻、有冲击力、有稳定的进球能力,加盟切尔西绝对是一笔双赢的选择。维尔纳在切尔西的前景,至少会比莫拉塔要成功。

欧洲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是如何分配和计算的?

运动员转会是伴随体育职业化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转会是指运动员从一个职业俱乐部流向另外一个俱乐部的行为和结果,通过转会,运动员改变其所属俱乐部与足球联合会的注册。从行为性质上来看,运动员的转会是一种对体育隆冬里的经营活动,即对各类职业体育人才根据生产消费的需求进行交换、流动的一种活动。这是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其他企业相比所具有的特殊经营手段。1876年,苏格兰足球运动员詹姆斯·兰转会到英格兰俱乐部,是历史上记载最早的转会。此后,运动远转会特别是欧洲职业足球运动员转会逐渐成为普遍现象,大大推动了职业足球联赛中的人才流动和技术流动。

长久以来,转会费是转会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运动员转会制度中最引人瞩目、争议最大的部分。转会费是在转会过程中接受运动员的俱乐部向运动员原属俱乐部支付一定量的费用。运动员的转会费和报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转会费体现的是运动员的价值,而报酬体现的是运动员提供劳务的价值,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在欧洲足球领域,足球运动员转会一直以来都要收取转会费,作为对运动员原属俱乐部的补偿。但是在博斯曼案件之后,转会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重大的转变是转会费的取消,这样以来,大量的金钱转变为运动员个人的报酬,球队与俱乐部的发展失去了很大一部分经济支撑。博斯曼案件后的欧洲足球运动发展不尽人意。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转会费制度的变化是其中之一。在博斯曼案件前,转会费用来支持球队的发展,但是现在看来转会费的钱大部分流入了球员的口袋。

博斯曼法则的内容:

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他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

二十八岁(包括)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

这是合同上的一点说明

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

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博斯曼法案只限制于欧盟球员,非欧盟不受限制。

之所以把博斯曼法案称为世界足球史上颠覆性的事件,并不是因为他维护了多少球员的利益,而在于他让多少欧洲小俱乐部就此灭亡!由于自身培养出来的球员逐个被欧洲豪门的高薪“勾走”,十年前在欧洲赛场风光无比的阿贾克斯、基辅迪纳摩和欧塞尔这些传统列强已经没落,而更多的不知名的球会,则只能以破产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2002年一年,欧洲有近300多家小俱乐部破产,而申请破产的小俱乐部更是数不胜数,这个数字在最近的三年不断地增长,其中更是有了佛罗伦萨、拉齐奥和那不勒斯这些伟大的名字。博斯曼法案摧毁了无数阿贾克斯模式的足球俱乐部。在年轻人的合同结束时,他们得不到一分钱,作为原本俱乐部重要的资金来源,这样的俱乐部很快就断了财源!好球员出走必然影响球队成绩,这又让他们在电视转播和赞助合同上的收入锐减,更别提从欧冠这样的赛事中分得红利了!恶性循环圈正在高速运转着,财政的拮据加上球员工资的日益上扬让那些小俱乐部度日如年,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博斯曼法案!

博斯曼法案的最直接影响就是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豪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说服那些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员加盟,他们可以把本该支付的转会费转嫁到球员的工资中去,这样的好事,球员当然愿意接受!

博斯曼法案除了让转会市场产生革命性改变之外,在外援的使用方面也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当年欧盟规定所有联赛都实行“3+2政策”,也就是一支球队可以拥有5名非欧盟球员,一场比赛首发阵容最多有3个外援!这一变革立即让欧洲外援泛滥。

俱乐部肆无忌惮地引进欧盟球员,而把宝贵的外援名额用在刀刃上。于是,许多豪门成为“国际纵队”。1999年12月26日英超比赛,切尔西首次使用全外援首发。外援的冲击是全方位的,因为中小球队为了节省资金,也乐于引进廉价外援,而随着欧盟东扩的步伐,东欧球员的涌入也更加容易。1994年,德甲外援比例仅为21%,10年后一度接近60%,上赛季才有所回落。

博斯曼法案还引发假护照问题,因为只要得到欧盟护照,在欧盟踢球就不再视为外援。虽然球员改变国籍的现象早就存在,但接连曝出假护照丑闻,却是博斯曼法案以后的事。仅在2000-2001赛季,就有11名在意大利踢球的球员被发现持有假护照。里瓦尔多、贝隆等南美球员都被牵扯了进来。而直到今天,巴萨还在为梅西的合法身份煞费苦心。

博斯曼法案走到了尽头

时光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足球正以令人难以置信的向前发展!新世纪我们看到了阿布这样的足球寡头,看到了皇马这样的商业王国,看到了转会市场上的种种黑幕,新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必须有新的制度来约束,博斯曼法案在过去的十年内为推动足球前进做出了贡献,但现在,它该寿终正寝了!

欧足联已经不止一次地讨论过博斯曼法案继续存在的必要性,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博斯曼法案让欧洲转会市场更加自由,让球员的收入更加丰厚,同时它也为更多的第三世界国家球员得到了证明自己的机会。然而进入21世纪,博斯曼法案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他让小俱乐部无以为继,让普通球员面临着随时失业的危机,更让转会市场浮现出过多的泡沫。这样一个未经仔细论证的法案被过于草率地引入足球界,从他实施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要被新法案替代的结局!

尽管经过10年的调整和适应,各支俱乐部已经找到了应对博斯曼法案负面影响的方法,他们和球员签订长期合同,设置天价的违约金,更推出了依据球员表现而定的“弹性工资”,但足球界所做的努力依然无法让转会市场回归有序。卡尔平要求非欧盟球员的平等待遇,阿什利·科尔呼吁球员有权接触其他俱乐部,他们都被称为“博斯曼第二”!与此同时,欧盟认为转会费规定与欧盟自由就业的法律相悖,因此要求彻底废除转会制度,尽管这一次足球战胜了政治,但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博斯曼法案的漏洞。

不给分,实在是对不起我的键盘(前面2段是键盘敲出来的)

参考资料: 博斯曼法案

皇马新援资料

法比奥·科恩特朗 法比奥·科恩特朗,2009年1月被本菲卡队租借至萨拉戈萨足球俱乐部效力。在西班牙联赛的锤炼使得科恩特朗在回归本菲卡后有了更加优异的发挥,同时也正是在这个赛季,科恩特朗开始改打左后卫,而且表现极为出色,让人眼前一亮。2009-10赛季是科恩特朗突破性的一年,他为球队各项赛季出场45次,打进3球本菲卡拿下了联赛和杯赛的双冠王,而表现优异的的科恩特朗也被评为年度葡超最佳新人。在世界杯上神勇的发挥更是使得他成为了转会市场上的香饽饽,最后西甲豪门以3000万欧元的高昂代价签下了这位欧洲当红飞翼。 2004年,年仅16岁的法比奥·科恩特朗便加入葡萄牙阿维河俱乐部,在那里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两个赛季之后,葡超豪门本菲卡看上了这么极具天赋的中场球员。在加盟本菲卡之后,科恩特劳的表现还是得到了队友和教练的认可,一度被认为是菲戈的接班人。 但是年轻的科恩特朗可能是没有适应新球队,一个赛季之后,他就被租借出去,先后加盟了三支队伍,如今他回到了自己的母队阿维河,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 2011年7月5号,以3000万欧元的身价正式转会皇家马德里,签约六年,正式翻开了自己在银河战舰的职业生涯新篇章。2007年入选葡萄牙U20国家队,参加马德拉杯赛,科恩特朗当选为最佳球员,并且收获最佳射手的称号。在2007年的U20世界杯中,科恩特朗再次以主力身份参加,之后他又成功入选U21国家队。 随着科恩特朗在本菲卡俱乐部所展现出来的天赋,2009年,他得到了国家队的征召,虽然在预选小组赛中从来没有登场亮相的机会。但是在最后的附加赛对阵波黑的比赛中,他完成了自己的国家队处子秀。也正是凭借着在附加赛的优异发挥,入选了时任主教练奎罗斯的南非世界杯23人大名单,并出任主力左后卫。在这届世界杯中,年轻的科恩特朗在左边路的进攻才华和防守技巧均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更是被诸多专家和媒体评为葡萄牙队乃至整个世界杯参赛队中最大的发现。 努里·沙欣 1988年9月5日出生于土耳其,身高180CM,体重72kg 。 多特蒙德2010-2011德甲冠军队核心球员,司职后腰,已成西甲巨头皇家马德里的夏季引援。 多特蒙德队球星在拒绝了阿森纳足球俱乐部、切尔西和拜仁慕尼黑后,与皇家马德里达成协议。这名与厄齐尔有同一 个经纪人的球星与现俱乐部的合同在2012年到期,预计将以1000万欧元的身价加盟白衣军团。 努里·沙辛(1988年出生于德国吕登沙伊德)完全有可能成为皇家马德里下赛季的第一个引援。美凌格已经与这名多特蒙德球员达成协议,现在只差双方俱乐部坐下来谈判决定各项转会条款以完成球员本人的心愿。 出生在德国却为土耳其国籍的沙辛是一名左脚将,踢后腰位置,被圣蒂亚戈·伯纳乌方面认为是哈维·阿隆索最理想的搭档。在他的职业生涯里,他也曾踢过前腰和边前卫位置,但后腰还是最能够让他释放能量的位置。 这名土耳其国脚引起了皇家马德里竞技部门的注意,何塞·穆里尼奥也对他的加盟投了肯定票。 他与多特蒙德的合同将在2012年6月到期,其现俱乐部为他提供了续约合同,但皇家马德里召唤使他的未来得以明朗化。他渴望穿上白色球衣,并且已经将自己的想法告知了他的经纪人。巧合的是,他的经纪人与梅苏特·厄齐尔的经纪人正是同一人。 沙辛已经对阿森纳、切尔西和拜仁慕尼黑说了“不”,并且期待尽快与德国俱乐部完成解约。他的情况和此前的厄齐尔非常相像,同样是合同只剩一年,一年后即可自由离开。如果多特蒙德今年夏天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完成沙辛的转会,明年这名中场就能以自由身离开。沙辛和他的经纪人占据了先手。 沙辛合同中的600万违约金只对德甲球队有效,但皇马还是决定利用这个条款。虽然多特蒙德方面的要求是国外球队必须出价2000万欧元,不过皇马相信可以把转会费控制在1000万欧元:“1000万欧元卖给我们要好过600万欧元卖给一家德国俱乐部”,圣蒂亚戈·伯纳乌办公室方面表示。 哈米特·阿尔滕托普 标准中英译名:哈米特·阿尔滕托普(HamitAltintop) 场上位置:中场 星座:射手座 现效力俱乐部:皇家马德里 曾效力俱乐部:拜仁慕尼黑 黑白教堂队(1992/93赛季) 罗塔豪森(1993年-1997年) 瓦滕沙尔德(1997年-2003年) 欧洲杯比赛中编辑本段基本资料 哈米特·阿尔滕托普 标准中英译名:哈米特·阿尔滕托普(HamitAltintop) 场上位置:中场 星座:射手座 现效力俱乐部:皇家马德里 曾效力俱乐部:拜仁慕尼黑 黑白教堂队(1992/93赛季) 罗塔豪森(1993年-1997年) 瓦滕沙尔德(1997年-2003年) 沙尔克04(2003年-2007年) 在德语里的意思“阿尔滕托普”就是“金球”,这名土耳其球员在2003年夏天登陆德甲,180W欧元加盟沙尔克04,年仅20岁,从未打过德甲,凭借2003年8月2日德甲联赛第一轮开赛的两脚精彩远射,一举成名天下知~其战为沙尔克04主场2比2逼平多特蒙德。幸运女神眷顾的小子…… 并在和多特蒙德的揭幕战中用两脚重炮轰门的远射让德甲观众迅速记住了他。2003年8月2日当天被问到如何看待这两个德甲入球时,这位德甲新贵孩子气的回答让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我妈妈会为我骄傲的。可惜她没在球场里看到我进球。” 在沙尔克退役的穆勒是阿尔滕托普的偶像,我一定要达到他那样的成就。”这是阿尔滕托普对自己提出的要求。 这位司职中场的球员拼抢凶横,脚法也非常不错,以一脚势大力沉的远射而著称,更难为可贵的是他有一种德国人的意志,决不放弃,屡屡在最后时刻挽救球队。海因克斯却认为他有些像马特乌斯:“他的变速总让我想起马特乌斯。” 大阿尔滕托普和沙尔克04的合同到期后,2007年7月1日,大阿尔滕托普正式成为拜仁一员,他也在本赛季奉献了精彩的表现,现在已经成为球队的重要一员。和拜仁签署一份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到2010年6月30日为止。对于从小就是拜仁球迷的大阿尔滕托普来说,这也算是了偿了他的一大心愿,同时也是他职业生涯的一大巅峰。大阿尔滕托普的到来将为今年夏天要流失绍尔、萨利哈米季奇等中场的拜仁提供有益的补充。 海因克斯却认为他有些像马特乌斯:“他的变速总让我想起马特乌斯。” 姓名:卡列洪 卡列洪全名:何塞·马里亚·卡列洪·布埃诺 生日:1987-2-11 国籍:西班牙 位置:前锋 身高:179cm 体重:73kg 俱乐部:皇家马德里 未来发展模板:路易斯·加西亚 职业生涯 卡列洪生于1987年2月11日,现为皇家马德里预备队主力前锋,在2007-08赛季的西班牙丙级联赛中,卡莱洪以21粒进球成为西丙联赛的金靴奖得主,并且在队内比打入10粒进球的银靴巴雷霍整整多出了11粒,正是得益于卡列洪在锋线的神勇发挥,皇家马德里预备队在上赛季的西丙联赛中名列1组第5名,与获得升级资格的第四名拉科鲁尼亚预备队仅差1分,同时卡列洪还是现役西班牙U-21国家队的球员,他与巴萨金童博扬组成的斗牛士锋线几乎达到了见谁灭谁的地步,但是卡莱洪却注定没有博扬般的好运气。 根据西班牙人官方网站的报道,西班牙人俱乐部已经与卡列洪达成加盟协议,巴萨同城死敌将付给皇马120万欧元的转会费,据悉卡莱洪将与西班牙人队签订一份为期四年的合同,不过皇马在两年内有回购的权利。《阿斯报》在闻听此事之后不禁大呼愕然,记者莫雷洛随即对卡莱洪进行了专访,卡莱洪说:“我的偶像是劳尔,罗纳尔多和范尼斯特鲁伊,我曾无数次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在伯纳乌与他们并肩作战,当然现在一切都不可能了,我要在西班牙人队开始自己的新生活,我已经准备好了接受一切挑战”。 离开皇家马德里青训营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卡列洪将告别自己在马德里的家,告别仍然身处皇家马德里预备队的亲兄弟,但是他看起来却那么得义无反顾,卡莱洪说:“我已经在卡斯蒂亚等待了很久,但是伯纳乌并没有征召我进入一队的计划,所以我只能选择离开。我知道自己将在西班牙人队面临很多竞争,塔姆多、加西亚和索利亚诺都是很优秀的前锋,但我对自己的能力充满信心”,卡列洪对自己的前途很自信是有道理的,要知道比他早逃离卡斯利亚一年的马塔已经成为了瓦伦西亚不可或缺的球员。北京时间2011年5月5日凌晨,据《阿斯报》消息,皇马已经敲定了夏季的第一签,银河战舰将回购青训遗珠卡列洪(José Callejón),转会费为500万欧元,皇马和西班牙人会在赛季结束后宣布这笔转会。卡列洪也将成为下赛季皇马的替补边锋,这意味着佩德罗-莱昂的离队几成定局。 欧冠出局,联赛也夺冠无望,皇马在夏季转会市场上将继续壮大实力,以图在下赛季和巴萨抗衡。此前,包括桑切斯、阿什利-扬、特里、亚亚-图雷都和皇马扯上了关系,但谁也没有料到,皇马的今夏首签竟然是名不见经传的西班牙本土边锋卡列洪。 卡列洪现年24岁,从皇马青训营出道,2006-2008赛季,他在皇马B队出场40次,留下了21个进球。尽管在B队有如此惊人的效率,但在球星云集的皇马,仍然没有卡列洪的位置,2008年他被送到了西班牙人队,刚刚来到这支加泰罗尼亚球队,卡列洪就迅速成为波切蒂诺手下的绝对主力,近三个赛季以来,卡列洪代表西班牙人在联赛上79次出场,有8个进球。 本赛季,卡列洪的表现也令人印象深刻,在皇马客场1-0小胜西班牙人的比赛中,卡列洪开场仅88秒就甩开佩佩单刀杀入禁区,迫使卡西利亚斯在禁区外犯规吃到红牌离场。虽然名气并不大,但混迹西班牙赛场多年的卡列洪,基本功非常扎实,在边路攻防俱佳,作风勇猛,这样的球员正是穆里尼奥所喜欢的。 在今年2月份,就传出了皇马有意回购卡列洪的消息,当时弗洛伦蒂诺在接受电台采访时,承认对卡列洪非常感兴趣。几周前,卡列洪的经纪人奎隆被发现出现在了皇马总部办公室,商讨转会的具体细节。当时卡列洪说:“我告诉我的经纪人现在不要和我谈皇马的事情,我什么都不知道。” 据《阿斯报》报道,皇马和西班牙人已经就卡列洪的转会达成了一致,双方约定将在赛季结束后宣布这桩转会。至于转会费,卡列洪的违约金本来是800万欧元,但由于他的合同将在明年夏天到期,因此皇马将以500万欧元的价格将卡列洪带回伯纳乌。 瓦拉内 姓名:拉斐尔·瓦拉内 英文名: Varane 生日:1993-04-25 场上位置:中后卫/后腰 身高:191厘米 体重:公斤 惯用脚:右脚 出生地:里尔(法国) 国籍:法国 球衣号码:2010-11朗斯队 14号, 2011-12皇家马德里 19号 代表国家队:出场0次,进0球 欧洲三大杯:出场0次,进0球 欧洲冠军联赛:出场0次,进0球瓦拉内7岁时在里尔当地的AS Hellemmes俱乐部开始了自己的足球生涯。两年之后,2002年7月,瓦拉内决定加入朗斯俱乐部,尽管朗斯的德比对手也是瓦拉内的家乡球队里尔也对他很感兴趣。瓦拉内在附近列埃文(Lievin)的青训中心接受训练,这个中心主要接纳来自法国北部-加来海峡大区的小球员们。瓦拉内在那里待了两年,平日里他在青训中心接受训练,周末他会来到朗斯俱乐部踢球。之后,瓦拉内回到了朗斯俱乐部,并在各级梯队内效力。在08-09赛季,瓦拉内代表朗斯U16梯队获得了法国U16锦标赛的冠军。在接下来的一个赛季,瓦拉内进入了朗斯U19梯队。 10-11赛季,17岁的瓦拉内进入朗斯一线队并签署了职业合同。 2010年11月6日,瓦拉内在朗斯2-0战胜蒙彼利埃的法甲联赛中首发登场,完成了首秀并获得好评。在这个处子赛季里,瓦拉内在法甲联赛中上场23次,其中22次首发,并打进两球。此外,他还在法国杯的比赛中上场一次。 尽管朗斯已经降级,球队的糟糕表现并不能掩盖瓦拉内这颗新星的光芒,他被朗斯青年队教练Eric Assadourian称赞为“在战术和技术层面都适应良好的一流球员”(a "truly first class player" who is "comfortable on both the tactical and technical level")。在这个夏天,瓦拉内吸引了包括皇马、曼联在内诸多俱乐部的关注,并最终来到了伯纳乌。 当地时间6月27日晚,皇家马德里俱乐部正式宣布,已从法甲朗斯购入18岁中卫新星拉斐尔·瓦拉内(Raphael Varane),双方签约六年,转会费约为1000万欧元。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切尔西德甲违约金!0比1,花钱买废柴?英超首位土豪球队轰然倒下,传奇教练要走?》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敬请关注www.zuqiumeng.cn,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