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50+1”的是与非,存与废答德国足球“50+1”政策简而言之就是足球俱乐部通过拆分足球部门来组建股份公司,这样既保持会员制,又能用股权来融资。但“50+1”要求,会员必须保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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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的是与非,存与废

“50+1”的是与非,存与废

德国足球“50+1”政策简而言之就是足球俱乐部通过拆分足球部门来组建股份公司,这样既保持会员制,又能用股权来融资。但“50+1”要求,会员必须保留超过51%的表决权,以防投资人对俱乐部事务的干涉,也就是老板说了不一定算,俱乐部拥有比投资方更多的表决权。但也有特例——“拜耳法案”,受益的是“拜耳厂队”勒沃库森和“大众厂队”沃尔夫斯堡,一家公司在1999年7月1日之前连续经营俱乐部超过20年,可以不受“50+1”政策限制。

作为乡村球队的霍芬海姆在大富豪霍普的资助下,花了近20年的时间,连升七级,从业余联赛跃入德甲,创造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在德甲的十余年间,霍村的成绩一直保持在德甲中上游,这也离不开“大老板”霍普的“金元助攻”。

霍普对霍芬海姆俱乐部的贡献,可谓再造球队,给球队以新生。霍普在俱乐部会员们心中的地位无与伦比,不可替代。所以霍普决定几乎都收到了全体会员的一致支持。这也被非霍芬海姆球迷们诟病为违反了“50+1”政策。

“50+1”政策本意是限制了投资人行使在俱乐部内的权利,避免俱乐部成为投资人的“一言堂”及避免投资人的短视行为,使俱乐部可以长期以往的获得良性 健康 发展。德国球队因此很少由于投资人撤资而导致球队破产,德国球队在保证财政 健康 、保持维持稳定方面也是在世界足坛独树一帜的。

坚守传统,使德国球队有良好的运营环境及 健康 的财政状况;坚守传统,限制了“金元足球”在德国联赛“肆虐”,酋长们和金融寡头们对德国球队也兴味索然,德甲联赛也不会出现如曼城、大巴黎等完全依靠“金主”的土豪球队;坚守传统,使德甲球队在欧洲赛场的竞争力和购买力也远不如英超、西甲球队;本国优秀球员的“流失”也在所难免。坚守传统,使德甲依旧是德国人的德甲,而不是世界的德甲,有“闭关锁国”之嫌……

打破传统,随着资本力量涌入,可以提升德国球队在欧战的竞争力;打破传统,在球队实力得到提升的同时,可以使更多年轻球员尤其是本国年轻球员在大赛平台上得到锻炼,积累大赛经验。打破传统,德国球队可以真正融入世界足球全球化中。

如何在坚守传统与打破传统之间找到平衡,值得德国足球管理层深思。

94年德国足球联赛的外援政策是什么样的?也就是博斯曼法案通过之前的外援政策

在西甲,关于外籍球员的规定,欧盟球员登录是无限制的,所谓欧盟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英格兰、西班牙、芬兰、法国、德国、希腊、荷兰、爱尔兰、意大利、

、葡萄牙、苏格兰、瑞典、

。另外,欧洲

联盟体(EFTA)的加盟国

、列支登士敦、挪威、瑞士也和欧盟国家享受同等待遇。上述以外其余国家都属于非欧盟国家。西甲规定一支队伍只能拥有3名在籍的非欧盟

德国的政策有了改变,从新赛季开始,每支球队须拥有4名德甲自己培养的球员,其中要有两人15-21岁期间在现俱乐部至少效力3年,另外两人也要在这一年龄段至少在其他德国俱乐部一共效力3年,这就是所谓2+2政策。今后两个赛季,这一政策还要逐渐增加到4+4,与此同时

名额不再受到限制。

意甲对欧盟球员没有任何限制,非欧盟球员也没有任何限制,只是一个球队在转会期的时候,如果引进一名非欧盟的球员,必须要卖出一名非欧盟的球员.

英超的规定比较特殊,对欧盟球员没有限制,对非欧盟球员也没有名额的限制,但要有

才能参加比赛.

的获得标准是参加了国家队近两年的比赛场次的75%.同时上场的非欧盟球员最多三人

博斯曼法案详细资料大全

“博斯曼法案”法认可有欧洲联盟公民资格的足球运动员,在与俱乐部契约期满之后,有权在不支付任何转会费的情况下到欧盟另外任何国家踢球;其次,有欧洲联盟公民身份的运动员在欧洲联盟任何地方踢球时,有关“外国运动员限制”的规定予以废除。这项法案的出台,欧盟范围内的球员开始加速流动,有效的保护了球员的切身利益。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博斯曼法案 外文名 :Bo *** an ruling 出台地点 :欧盟法院 出台时间 :1995年 作用国家 :欧盟 提出者 :让·马克·博斯曼 获利人员 :欧洲足球运动员 最长契约期 :5年 法则内容,起诉者,事件回放,法案后果,法案将来,

法则内容

契约期限 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契约为期5年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契约的当日内契约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他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契约上的工资作为赔偿 二十八岁球员 二十八岁(包括)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契约的最后半年属于契约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契约,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契约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 这是契约上的一点说明 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契约 契约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起诉者

10年时光,《博斯曼法案》改变了欧洲乃至世界足坛,但这位比利时球员却并不像以他名字命名的法案那样显赫。从某种意义上说,博斯曼的诉讼是为人做嫁衣,成全了无数富翁,却毁掉了自己的人生。 2005年,当一袭黑衣、嘴里叼著菸卷的博斯曼有些颓唐地走在比利时列日的大街上时,你恐怕已经很难把他和一位前职业球员联系在一起。曾经沧海,博斯曼已经习惯了普通人的生活,而且他对当年提起诉讼的经历并不后悔,“如果再经历一次,我还会像当初那样选择……但也许我更愿意多一些无知和假装无所谓。” 《博斯曼法案》的出台,让博斯曼立即成为了一名争议性人物。小俱乐部大骂他是数典忘祖的乱臣逆子,但一些球星却把他视为捍卫球员利益的自由斗士和革命先行者。不过职业球员终究是要通过踢球来获取收入,博斯曼也概莫能外,但是“叛逆”的名声却让他在寻找新东家时举步维艰。 在他打赢官司后,列日俱乐部直到4年后才付清了补偿金,而这笔钱的约1/3都被他用于偿付律师的代理费了。此后,博斯曼并未前往敦刻尔克踢球,他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最终只能在几家小俱乐部厮混完余下的职业生涯,并很快退役。退役后,博斯曼失去了稳定的收入,只能靠 *** 的失业救济度日。因为打官司以及后来生活的潦倒,博斯曼的婚姻也宣告破裂,他的妻子领着女儿离开了他。博斯曼还经常去看望女儿,但是当初婚姻破裂给他带来的伤害依然让他无法释怀:“当我无力支付房租的时候,我的前妻选择了搬走,我只要求她给我留下一张床。随后我只能搬到母亲家里住。” 如今,博斯曼每天除了做一些园艺工作和家务外,就是收看电视转播的球赛。他与队友和朋友们都失去了联系。

事件回放

1990年夏天,效力于比甲RFC列日队的中场球员让·马克·博斯曼(Jean-Marc Bo *** an) ,在赛季末同原俱乐部的契约到期,俱乐部准备将其年薪削减60%,因此博斯曼希望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俱乐部。但当时敦刻尔克无力支付列日俱乐部开出的高额转会费,导致转会泡汤。在旧有转会体制下,即使球员契约到期,别的俱乐部要招入他,也必须向球员的原俱乐部支付转会费才能成行。 在接受了法律咨询后,博斯曼在当年8月份将列日队和比利时足协告上法庭;11月,比利时一家地方法院裁定博斯曼转会合法,比利时足协败诉;半年后,比利时抗诉法庭裁定驳回抗诉;1992年1月,博斯曼向 *** 申请失业救济被拒,一怒之下将官司打到位于荷兰海牙的欧盟法院,索赔100万美元,理由是俱乐部不放自己转会违反了欧盟“关于欧盟各国公民有权自由选择居住地和自由择业”的《罗马条约》。博斯曼同时要求欧盟责令欧足联放开对非欧盟球员的限制,因为这种限制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种族歧视。 欧盟法院于1995年12月15日作出了有利于博斯曼的裁决。法案出台后,欧盟范围内的球员开始加速流动,小俱乐部的球员都希望能等到契约期满加盟豪门。 博斯曼法案同时禁止欧盟成员国本地联赛及欧洲足协在比赛限制非本地球员的数目,但不包括非欧盟的球员在内。

法案后果

博斯曼法案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后果很快就在转会市场上表现了出来,从前转会市场上的主角已经从俱乐部变成了球员,阻碍他们转会的惟一障碍被废除后,欧洲立即陷入了一个疯狂的年代! 转会费一度被认为是欧洲经济的风向标,从1996年开始,转会市场上的标价以光速上涨,1996年希勒从布莱克本加盟纽卡斯尔时创下的1500万英镑的转会费很快就被不断打破。转会费上涨的同时是球员工资的上涨,博斯曼法案让大球会得到球员节省了大笔资金,但他们也不是没有苦衷,为了吸引球员加盟,往往需要提高球星待遇。俱乐部的工资结构可能遭到破坏,其他球员也要求提高薪水,如此恶性循环,造成俱乐部工资支出暴涨。比如,英超顶级球星的周薪已经达到20万镑,而博斯曼法案实行前,作为英格兰联赛的顶级射手,拉什的周薪仅为5000镑。同样,为了留住球队的核心球员,原来的俱乐部也不得不提高球员的工资,而且球员以转会要挟俱乐部加薪的事例在欧洲已经越来越普遍。 球员自然是最大的受益方,但球员流动门槛降低也有很多副作用。球员的忠诚度降低,即便是土生土长的俱乐部旗帜,也可能为一纸契约折腰。但你无情我也无义,俱乐部对球员更加冷酷,因为契约到期的球员再也换不来转会费,自然要扫地出门,这样造成失业球员增多。在寻找新东家时,这些球员便成为弱势一方,俱乐部拚命压低待遇。 国际纵队遍布欧洲: 博斯曼法案除了让转会市场产生革命性改变之外,在外援的使用方面也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当年欧盟规定所有联赛都实行“3+2政策”,也就是一支球队可以拥有5名非欧盟球员,一场比赛首发阵容最多有3个外援!这一变革立即让欧洲外援泛滥。 俱乐部肆无忌惮地引进欧盟球员,而把宝贵的外援名额用在刀刃上。于是,许多豪门成为“国际纵队”。1999年12月26日英超比赛,切尔西首次使用全外援首发。外援的冲击是全方位的,因为中小球队为了节省资金,也乐于引进廉价外援,而随着欧盟东扩的步伐,东欧球员的涌入也更加容易。1994年,德甲外援比例仅为21%,10年后一度接近60%,上赛季才有所回落。 博斯曼法案还引发假护照问题,因为只要得到欧盟护照,在欧盟踢球就不再视为外援。虽然球员改变国籍的现象早就存在,但接连曝出假护照丑闻,却是博斯曼法案以后的事。仅在2000-2001赛季,就有11名在义大利踢球的球员被发现持有假护照。里瓦尔多、贝隆等南美球员都被牵扯了进来。而直到今天,巴萨还在为梅西的合法身份煞费苦心。

法案将来

时光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足球正以令人难以置信的向前发展!既有阿布这样的足球寡头,也有皇马这样的商业王国,还有转会市场上的种种黑幕,新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必须有新的制度来约束,博斯曼法案在过去的十年内为推动足球前进做出了贡献,但它该寿终正寝了! 欧足联已经不止一次地讨论过博斯曼法案继续存在的必要性,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博斯曼法案让欧洲转会市场更加自由,让球员的收入更加丰厚,同时它也为更多的第三世界国家球员得到了证明自己的机会。然而进入21世纪,博斯曼法案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他让小俱乐部无以为继,让普通球员面临着随时失业的危机,更让转会市场浮现出过多的泡沫。这样一个未经仔细论证的法案被过于草率地引入足球界,从他实施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要被新法案替代的结局! 尽管经过10年的调整和适应,各支俱乐部已经找到了应对博斯曼法案负面影响的方法,他们和球员签订长期契约,设定天价的违约金,更推出了依据球员表现而定的“弹性工资”,但足球界所做的努力依然无法让转会市场回归有序。卡尔平要求非欧盟球员的平等待遇,阿什利·科尔呼吁球员有权接触其他俱乐部,他们都被称为“博斯曼第二”!与此同时,欧盟认为转会费规定与欧盟自由就业的法律相悖,因此要求彻底废除转会制度,尽管这一次足球战胜了政治,但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博斯曼法案的漏洞。 执行了10年的博斯曼法案该不该继续?这样的话题足以花10天10夜来论证,但新的形势之下,它显然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脚步。在法案越来越成为足球前进的桎梏时,欧足联和欧盟可能很快就会进行另一场权力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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