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德国足球那么强大,为什么德甲联赛给人的感觉很一般?德国国家队的实力不仅取决于其球员的实力,还取决于其球员主要来自德甲这一事实。然而,德国国家队始终坚持攻防平衡的进...

今天运困体育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德甲工资制度,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德国足球那么强大,为什么德甲联赛给人的感觉很一般?

德国足球那么强大,为什么德甲联赛给人的感觉很一般?

德国国家队的实力不仅取决于其球员的实力,还取决于其球员主要来自德甲这一事实。然而,德国国家队始终坚持攻防平衡的进攻战术,坚持整体而非个体球员的理念,坚持球员的体能,更重要的是,德国人始终顽强,德国人始终严谨。总的来说,这使得德国队在世界杯和欧洲杯上都表现出色。

事实上,德国教练的水平并不是特别高但是稳定的位置总是有利于球员的稳定和他们的表现。只是最近几年发生了更大的变化,西班牙国家队的糟糕表现主要与球员和球队的意志和传统有关。这支队伍,包括它的队员很难对抗。

在2000年欧洲杯四分之一决赛中,齐达内罚进点球,使西班牙队领先,西班牙队以1比2落后于法国队。此时西班牙也赢得了点球,但劳尔输了。球员意志薄弱是西班牙不能取得好成绩的主要原因。该团体在1998年未能获得资格,西班牙在上一次比赛中被韩国队从点球点淘汰。在这次世界杯中,西班牙被法国队逆转,法国队在小组赛中表现平平。在2004年欧洲杯上,它被铁血教练斯科拉里执教的葡萄牙队击败,斯科拉里本可以入选该队。

第二个是教练问题,劳尔的情况更糟,他通常可以打主力。相反,斯科拉里敢于多次改变葡萄牙精神领袖菲戈,不管菲戈愤怒地离开球场。下次他应该换张照片。第三,球员和球队都缺乏信心和王者之心,否则就算排排坐,分果果,也早就该球员实力雄厚的西班牙队拿一次世界杯冠军了。

什么是转会费制度?转会费如何分配?

运动员转会是伴随体育职业化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转会是指运动员从一个职业俱乐部流向另外一个俱乐部的行为和结果,通过转会,运动员改变其所属俱乐部与足球联合会的注册。从行为性质上来看,运动员的转会是一种对体育隆冬里的经营活动,即对各类职业体育人才根据生产消费的需求进行交换、流动的一种活动。这是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其他企业相比所具有的特殊经营手段。1876年,苏格兰足球运动员詹姆斯·兰转会到英格兰俱乐部,是历史上记载最早的转会。此后,运动远转会特别是欧洲职业足球运动员转会逐渐成为普遍现象,大大推动了职业足球联赛中的人才流动和技术流动。

长久以来,转会费是转会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运动员转会制度中最引人瞩目、争议最大的部分。转会费是在转会过程中接受运动员的俱乐部向运动员原属俱乐部支付一定量的费用。运动员的转会费和报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转会费体现的是运动员的价值,而报酬体现的是运动员提供劳务的价值,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在欧洲足球领域,足球运动员转会一直以来都要收取转会费,作为对运动员原属俱乐部的补偿。但是在博斯曼案件之后,转会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重大的转变是转会费的取消,这样以来,大量的金钱转变为运动员个人的报酬,球队与俱乐部的发展失去了很大一部分经济支撑。博斯曼案件后的欧洲足球运动发展不尽人意。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转会费制度的变化是其中之一。在博斯曼案件前,转会费用来支持球队的发展,但是现在看来转会费的钱大部分流入了球员的口袋。

博斯曼法则的内容:

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他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

二十八岁(包括)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

这是合同上的一点说明

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

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博斯曼法案只限制于欧盟球员,非欧盟不受限制。

之所以把博斯曼法案称为世界足球史上颠覆性的事件,并不是因为他维护了多少球员的利益,而在于他让多少欧洲小俱乐部就此灭亡!由于自身培养出来的球员逐个被欧洲豪门的高薪“勾走”,十年前在欧洲赛场风光无比的阿贾克斯、基辅迪纳摩和欧塞尔这些传统列强已经没落,而更多的不知名的球会,则只能以破产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2002年一年,欧洲有近300多家小俱乐部破产,而申请破产的小俱乐部更是数不胜数,这个数字在最近的三年不断地增长,其中更是有了佛罗伦萨、拉齐奥和那不勒斯这些伟大的名字。博斯曼法案摧毁了无数阿贾克斯模式的足球俱乐部。在年轻人的合同结束时,他们得不到一分钱,作为原本俱乐部重要的资金来源,这样的俱乐部很快就断了财源!好球员出走必然影响球队成绩,这又让他们在电视转播和赞助合同上的收入锐减,更别提从欧冠这样的赛事中分得红利了!恶性循环圈正在高速运转着,财政的拮据加上球员工资的日益上扬让那些小俱乐部度日如年,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博斯曼法案!

博斯曼法案的最直接影响就是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豪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说服那些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员加盟,他们可以把本该支付的转会费转嫁到球员的工资中去,这样的好事,球员当然愿意接受!

博斯曼法案除了让转会市场产生革命性改变之外,在外援的使用方面也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当年欧盟规定所有联赛都实行“3+2政策”,也就是一支球队可以拥有5名非欧盟球员,一场比赛首发阵容最多有3个外援!这一变革立即让欧洲外援泛滥。

俱乐部肆无忌惮地引进欧盟球员,而把宝贵的外援名额用在刀刃上。于是,许多豪门成为“国际纵队”。1999年12月26日英超比赛,切尔西首次使用全外援首发。外援的冲击是全方位的,因为中小球队为了节省资金,也乐于引进廉价外援,而随着欧盟东扩的步伐,东欧球员的涌入也更加容易。1994年,德甲外援比例仅为21%,10年后一度接近60%,上赛季才有所回落。

博斯曼法案还引发假护照问题,因为只要得到欧盟护照,在欧盟踢球就不再视为外援。虽然球员改变国籍的现象早就存在,但接连曝出假护照丑闻,却是博斯曼法案以后的事。仅在2000-2001赛季,就有11名在意大利踢球的球员被发现持有假护照。里瓦尔多、贝隆等南美球员都被牵扯了进来。而直到今天,巴萨还在为梅西的合法身份煞费苦心。

博斯曼法案走到了尽头

时光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足球正以令人难以置信的向前发展!新世纪我们看到了阿布这样的足球寡头,看到了皇马这样的商业王国,看到了转会市场上的种种黑幕,新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必须有新的制度来约束,博斯曼法案在过去的十年内为推动足球前进做出了贡献,但现在,它该寿终正寝了!

欧足联已经不止一次地讨论过博斯曼法案继续存在的必要性,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博斯曼法案让欧洲转会市场更加自由,让球员的收入更加丰厚,同时它也为更多的第三世界国家球员得到了证明自己的机会。然而进入21世纪,博斯曼法案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他让小俱乐部无以为继,让普通球员面临着随时失业的危机,更让转会市场浮现出过多的泡沫。这样一个未经仔细论证的法案被过于草率地引入足球界,从他实施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要被新法案替代的结局!

尽管经过10年的调整和适应,各支俱乐部已经找到了应对博斯曼法案负面影响的方法,他们和球员签订长期合同,设置天价的违约金,更推出了依据球员表现而定的“弹性工资”,但足球界所做的努力依然无法让转会市场回归有序。卡尔平要求非欧盟球员的平等待遇,阿什利·科尔呼吁球员有权接触其他俱乐部,他们都被称为“博斯曼第二”!与此同时,欧盟认为转会费规定与欧盟自由就业的法律相悖,因此要求彻底废除转会制度,尽管这一次足球战胜了政治,但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博斯曼法案的漏洞。

不给分,实在是对不起我的键盘(前面2段是键盘敲出来的)

参考资料:博斯曼法案

足球运动员的工资和奖金所得是税前还是税后

一般来讲,英超和德甲的薪水如果没有其他附带说明,都是指税前。

意甲、西甲、法甲的薪水如果不附带其他说明,都是指税后。

但是英超是讲周薪的,西甲德甲意甲法甲是讲年薪的。而且英超单位是英镑,其他的一般是欧元。

对于俱乐部来说,需要斟酌的是球员们的税前工资,因为包括交税部分在内都是俱乐部所需要承担的支出。而对于球员来说,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真正拿到多少,才是值得考量的根本。

why 英超要算周薪:

事实上,英国和部分英联邦国家至今保持着薪水按周计算的传统,部分企业也真的会按周发放薪水。但是,由于足球运动员与俱乐部的合约大多以年为单位(准确的说是从签约日到某年的6月30日为止),同时为了简化工作量,因此英超很多球队仍然是每月发放球员工资的。

将周薪换算为年薪其实很简单,直接将周薪乘以52就可以。尽管不是每周都有比赛,但英超球员拿到手的工资仍然是要算满一年,也就是52周的。因此,鲁尼的年薪也就是30*52=1560万英镑,当时折合约1890万欧元。由于近期英镑对于欧元的持续升值,按照目前汇率折合约2160万欧元。

跟你说说五大联赛国家的最高档税率(关于各档次的税率就不一一说了):

英国:2013年4月开始,个人所得税最高档税率从此前的50%降低到45%

西班牙:2015年1月开始,大部分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最高档税率从此前的52%降低到47%

意大利:2005年至今,意大利的个人所得税最高档税率为43%

德国:2007年至今,德国的个人所得税最高档税率为45%

法国:2015年,法国的个人所得税最高档税率为45%

但是,摩纳哥是一只特殊的球队:

由于摩纳哥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并不属于法国。因此,参加法甲的摩纳哥俱乐部有着一项全欧洲独一无二的巨大优势。

众所周知,摩纳哥被誉为欧洲的“免税天堂”,外籍人士在这里可以享受免税优待。具体到俱乐部来说,在摩纳哥效力的非法国球员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需要上交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障金用于养老与医疗,如果未来离开则可以取出。

而在摩纳哥效力的法国球员就没这么幸运了,根据法国与摩纳哥之间的互惠协议,他们仍然要像其他法甲球队的同胞那样向法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正是因为如此,摩纳哥的富豪老板才可以在前两年为法尔考等人开出极具诱惑力的合同,并迅速建设出一支豪华的球队。

此外:

土耳其、俄罗斯两国的个税税率分别是15%、13%,因此在这两国联赛效力有着其独特的吸引力。众多实力球星和南美足坛的天才少年会选择到土超和俄超淘金,也就不是太难理解的事情了。

而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最高档为每月超过8万人民币的部分,该部分税率为45%。

另外,德国还有个教会税:

德国是欧洲少数仍然保留教会税的国家之一。教会税并非按收入计算,而是按应缴所得税计算,所有罗马天主教会和福音新教的信徒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8%-9%的教会税(也就是收入的1%-4%),财政部门收取后将直接交给教会。缴纳教会税的人数,约占整个德国人口的70%左右。因此,多数情况下德国人会被默认为教会税的纳税人,但若在户籍登记的信仰一栏注明自己是无神论者,则不会再扣缴这项税负。

一些限制工资的政策:

伴随着不断上涨的球员工资给俱乐部带来的巨大压力,各国联赛的管理者们也开始进行一些政策上的限制。

英超:

英超联盟从2013年开始实行了新的工资监管规则,所有工资总额超过5200万英镑的俱乐部,未来每赛季上涨的工资总额,最多只能在该赛季商业收入增长的基础上多出400万英镑。违反这条的处罚,是下个转会期只能“卖一买一”,且卖出球员工资必须达到引进球员的75%。情节严重者将直接被扣减联赛积分。

该规则对所有英超与英冠俱乐部适用,女王公园巡游者等球队都曾经因为违反该条款而受到处罚。2014年曾经提议过更加严格的工资政策,但在英冠俱乐部的试点投票中被否决。

西甲:

西班牙足球职业联盟从2012年开始,在西甲和西乙强制实行“工资帽”制度。该制度的具体内容是:每赛季球员工资和转会费的总和以俱乐部收入的70%为限。

2014-2015赛季,西甲联盟给巴萨的工资上限为3.48亿欧元,皇马为3.28亿欧元,而赫塔菲则只有1870万欧元。因此,如果赫塔菲将年薪220万欧元的佩德罗-莱昂注册进西甲报名的25人大名单,那么俱乐部将不可避免地超过工资帽的上限。

最终佩德罗-莱昂未能报名,也没有别的球队提出能让赫塔菲满意的报价。这位曾经的追风少年在看台上等待了长达4个月之后,才在第13轮联赛迎来了本赛季首秀。

另外,你说的西甲,我就跟你说说西甲“最低工资保障”规定:

每个签订职业合同的西甲球员每年至少得到24万欧元的工资(西乙球员每人每年12万欧元)。各俱乐部必须给球员缴纳社保,这项权利还是西班牙球员通过罢工的方式获得的。1979年,西甲发生了第一次罢赛,这次罢赛带来的好处就是球员成功加入社保。不过这笔钱相对工资支出来说显得微不足道,俱乐部给每位球员缴纳的费用也就每年几万欧元而已。

关于德甲联赛扩军问题

东西德统一后首届德甲(1991/92年)就有20支参赛球队

1990年柏林墙倒塌,东西德统一,东西德的足球也统一了。两支东德球队-罗斯托克和德累斯顿的加入使得德甲在1991/92赛季扩大到了20支球队。但是这一赛季后德甲又恢复到18支球队的规模。

《图片报》刚刚对德甲球员进行了一个民意调查,担心失业的不到20%,但对减薪和扩军支持的都不到一半,少拿薪水,多踢比赛,球员应该是不想当这种冤大头的。

对此,贝肯鲍尔表示坚决反对,他认为“18已经是一个非常理想的数字了”。贝肯鲍尔同时反对额外进行冠军决赛,他指出现行的德甲赛制非常理想,围绕冠军的争夺也很激烈,“冠军头衔不可能在现行制度下依靠幸运获得”。

从18镇诸侯升级为20方豪杰,一旦德甲正式完成扩军,首要的变化就是各俱乐部在收入方面的增长。对于因基尔希媒体集团破产而纷纷陷入财政危机的德甲球队来说,本次扩军

意味着德甲联赛的轮次将从34轮增加到38轮,每支球队都会因此多了两次在主场卖门票以及4次赚取电视转播收入的机会,俱乐部在球员工资等方面却无需增加投入,这显然是一笔划得来的交易,难怪本次对扩军最为支持的声音大多来自于那些财政上已是捉襟见肘的中小球队,对于这些俱乐部而言,扩军的另一个好处无疑就是降低了自己降级的可能性。

不过扩军带来的害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增加联赛场次在带来更多收入的同时,也意味着球员会在更为密集的赛程中变得更为疲劳,尤其对于那些经常需要两线作战的强队而言,更多的国内联赛场次也可能会削弱他们在欧洲赛场的战斗力和关注程度。值得一提的是多出来的这些联赛究竟将安排在什么时间,德甲球队的赛程目前已经被联赛、杯赛以及欧洲赛事排得满满当当,如果一下子又要增加四轮联赛,那么唯一可以动脑筋的就是德甲联赛岁末年初长达6周之久的冬歇期。但是当初之所以会在这个时段安排专门的休整期,本就是决策者根据德国的寒冷天气以及运动生理学等多方面科学论证而作出的决定,如果现在取消或是缩短冬歇期的时间,那毫无疑问将增加球员在此期间受伤的概率。而且对于引援策略逐渐全球化的德甲球队来说,如此寒冷的天气对于他们队中的那些南美“外援”来说显然也是如同地狱般的煎熬,长此以往,德甲对于优秀球员的吸引力也可能会日趋下降。

德国很富为什么德甲办的很糟糕?

以下是我个人认为的一些原因,如有不妥,还请多多指教:

1.大家都知道,踢球可以为球员带来丰厚的收入,以此来摆脱贫困,或者变得富有。然而正应该德国是一个富庶的国家,国民的收入较高,因此很多的青年人现在不愿意投身到足球运动中,毕竟这也是一项耗费大量精力、体力的运动。虽然如今各国的联赛充斥着大量外援,但是本国球员的数量和质量却是立足之本。西班牙和意大利谈不上是很富裕的国家,所以有很多的青年需要足球这要一个跳板,来让自己的生活有一个质的飞跃,所以他们有更大的热情来从事足球这项运动。

2.联赛的兴盛需要球星,而高收入是吸引球星的法宝。然而,高税收和严格的财务制度让很多小本经营的德甲球队只能望“星”心叹。

3.德国寒冷的天气让很多来自南美和南欧国家的球星望而生畏。

4.英超有今天的繁荣,离不开巨额的电视转播分成。相比较之下,德甲的电视转播收入本身就不高,加上苛刻的分配原则,引来众多球队的不满。

德甲【德甲的诞生】

2012-13赛季,德甲迎来赛事历史的第50季。回眸半个多世纪前,全国性的德甲联赛从无到有,其创建过程背后有着许多的故事可以说。 8月24日晚,卫冕冠军多特蒙德联手不来梅在伊杜纳信号公园球场为新赛季的德甲揭幕。新科德国足球先生罗伊斯和替补登场的格策各入一球“黄黑军团”2比1旗开得胜。而就在整整49年前的同一天,正是这两支球队为新生的“德国联邦联赛”(即俗称的德甲)打响了第一枪。其实按照官方安排,德甲史上第一个比赛日的8场比赛应该同时在下午17点开球,但不来梅与多特蒙德一战稍微“抢跑”——比赛开始后仅58秒,国脚科尼茨卡便为黄黑首开纪录,此时时间定格在16点59分……

全国联赛姗姗来迟

德甲如今是欧洲第三大联赛,仅次于英超与西甲。但德甲面世之时,英超的前身英甲已是75岁“高龄”,而西甲和意甲都已经踢了34年。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德国沦为最后一个拥有全国性联赛的欧陆国家?首先,德国在欧洲属于幅员较为辽阔的国家。在那个交通并不发达的年代,组织各俱乐部每周奔波作赛实在****,甚至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德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按照地域组织地区联赛。二战之后,德国最高级别联赛“高级联赛(Oberligen)”分为五个赛区(柏林、北部、西部、西南部、南部),每个赛区的前两名再通过复杂的筛选制度决出8支参加全国锦标赛的球队。

其次,德国人一直崇尚业余精神。尽管在1950年代,受意大利、瑞士等邻国足球职业化的影响,在西德国内已经出现了成立全国性职业联赛的呼声,但大部分足球从业者和管理者都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其实高级联赛早已是半职业性质。1948年8月1日,南部高级联赛率先推出“合同球员”制度,即球员为俱乐部效力是要签订合同的,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只需要填写一份加入俱乐部的表格。

在合同保护下,球员可以合法获得报酬,但官方制定了“工资帽”,将球员每个月的基本工资限制在320德国马克,而比赛奖金限制为80马克。不仅如此,所有“合同球员”都需要有一份固定工作,而且要证明他确实有从事该项工作。不久后,其他各区的高级联赛也相继效仿。

某些雄心勃勃的俱乐部通过各种途径来逾越半职业的限制。普鲁士明斯特就四处招兵买马,成为德国足球史上第一家通过转会来组队的俱乐部。队中“合同球员”之一的兰默斯在就读明斯特大学期间获得400马克的税前月薪。完成学业后,他找到工作,重新成为业余球员。“当然我还是继续拿着400马克月薪,是在桌面底下,还是免税的。”兰默斯后来亲自透露了这个秘密。

“合同球员”制度创立的初衷,是要留住受国外职业俱乐部高薪引诱的本土球星,但历史潮流终究不可逆。1948年帮助纽伦堡闯入全国锦标赛决赛的功勋球员珀舍尔,在1949年3月转会瑞士劲旅苏黎世草蜢,成为二战后首位外流的德国球员。尽管半年后,珀舍尔就回国加盟了不来梅,但他已经被足协拉入了“黑名单”,从未得到国家队录用。同年11月,慕尼黑1860球员扬达签约佛罗伦萨,成为首位征战意甲的德国球员。1860得到3万马克转会费,而扬达的薪水也大幅提升,“如果我们赢球,我一场比赛的收入就相当于在慕尼黑一个月的收入。”

告别清高的业余时代

然而,大部分德国球员还是能抵挡住外面的诱惑。一来成为职业球员就意味着不能为国家队效力,二来当时的西德正凭借职业道德与公共精神,加上“马歇尔计划”的帮助书写着经济奇迹。因此,成为职业球员在某种意义上违背了“时代精神”,会受到国家和同胞唾弃。

1954年,由业余球员组成的西德队在世界杯上演绎“伯尔尼奇迹”,又让反对职业化的声音占据了更为明显的上风。世界杯夺冠后,德国足坛涌现出乌韦·席勒、施内林格、哈勒等一批青年才俊,以意甲为首的邻国联赛虎视眈眈。西德队时任主帅赫尔贝格并非职业化的拥护者,但同时也要为打造一支强大的国家队而绞尽脑汁。在他眼中,成立一个全国性联赛来增加球员收入以及提高比赛水平势在必行,对此持有相同观点的还有科隆俱乐部主席克雷默以及来自萨尔兰的足协官员诺伊贝格,不过他们的力量实在过于弱小。

1958年世界杯,依旧是业余球员为班底的西德队低调出征,在并不被看好的情况下一路过关斩将,最终在一场充满争议的半决赛中被东道主瑞典淘汰。尽管卫冕失败,西德队的表现依旧在国内得到肯定,赫尔贝格却百感交集,庆幸他的“业余球队”依旧与职业对手处在同一水平线上。直到4年后的智利世界杯,西德队才终于暴露出业余的劣势,在1/4决赛中被前南斯拉夫击败。而这次失利,随后却产生了正面影响。

1961年,由科隆主席克雷默领导的西部足协向德国联邦足协提出成立全国性职业联赛的动议,一个特别委员会因此成立。而委员会的报告促使德国联邦足协顾问局决定在1962年7月28日召开特别大会,以投票决定是否成立全国性联赛。如果大会是在前半年举行,也许结果将截然相反。但经历了国家队的失利,以及业余时代王者纽伦堡在3个月内连遭重创(先在欧冠两回合被本菲卡7比3淘汰,然后在全国锦标赛决赛被职业化运作的科隆4比0击溃),风向发生明显转变。最终,131个与会代表中有103个支持成立全国性联赛。

不过在是否职业化的问题上,代表们依旧持观望态度。足协将原来的“合同球员”制度改进为“许可球员(Lizenspieler)”制度。与旧制度相比,新制度仍然不是完全的职业化,但球员无需再拥有常规工作,最高月薪增加到500马克,外加最高700马克的奖金,月入最高可达1200马克。而像莫洛克、汉斯·舍费尔这样的世界杯冠军功勋球员,最高月收入还可以达到2500马克。制度还规定,每名球员的最高转会费为5万马克,其中20%归球员所有。

首季德甲都有谁?

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由哪16家俱乐部参加新的联邦联赛,有46家俱乐部提交了申请。经讨论研究,1963年全国锦标赛的两支决赛队伍自动入围,即冠军多特蒙德和亚军科隆。

1963年初,克雷默、诺伊贝格和另外三位足协官员在法兰克福总部开会研究前9个名额的归属。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每个城市只能有一个代表。有6家俱乐部的入围没有异议,分别是北部的汉堡和不来梅,南部的纽伦堡,西部的科隆、多特蒙德和沙尔克04。从第7家开始便产生争议,足协官员选择了足协总部所在地的法兰克福。但比较过去10年的战绩,近邻奥芬巴赫显然占优。第8家是来自高级联赛西北区的萨尔布吕肯,但该队的战绩远不如诺伊基兴、皮尔马森斯和沃尔姆斯,当然更加比不上两届全国冠军凯泽斯劳滕。为什么萨尔布吕肯能脱颖而出?因为它是诺伊贝格的俱乐部。柏林赫塔成为了第9个入选者,而这是一个政治上的选择。

1963年5月,足协宣布了剩余7个名额的归属,分别是西部的迈德里希(现在的杜伊斯堡)和明斯特,北部的不伦瑞克,南部的慕尼黑1860(拜仁落选)、斯图加特和卡尔斯鲁厄,以及西南部的凯泽斯劳滕。有13家落选俱乐部立即提出抗议,这其中包括了拜仁,但并不包括门兴格拉德巴赫,这两家在1970年代统治德国足坛的俱乐部,都是在1965年才成为德甲成员。

德甲第一个比赛日的8场比赛就产生了22个进球,《图片报》用“一见钟情”来形容这个新的联赛。不出意外地,最职业的科隆赢得了第一个德甲冠军,同时推出了奥弗拉特这位天才“10号”。“我们的乌韦”席勒则以30球荣膺射手王,明斯特和萨尔布吕肯降级,取而代之的是汉诺威与诺伊基兴。

德甲前7个赛季呈现出群雄割据的局面,科隆、不来梅、慕尼黑1860、不伦瑞克、纽伦堡、拜仁与门兴轮庄,而门兴在1971年成为德甲史上第一个卫冕成功者。直到1970年代初的假球案之后,德甲才终于实现全面职业化。从1972年起,工资帽摘掉,球员收入不再受任何限制——在职业化的进程中,德国足球经历了两次因祸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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