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欧洲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是如何分配和计算的?优质回答运动员转会是伴随体育职业化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转会是指运动员从一个职业俱乐部流向另外一个俱乐部的行为和结果,通过...

今天运困体育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德甲欧冠收入,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欧洲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是如何分配和计算的?

欧洲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是如何分配和计算的?

优质回答运动员转会是伴随体育职业化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转会是指运动员从一个职业俱乐部流向另外一个俱乐部的行为和结果,通过转会,运动员改变其所属俱乐部与足球联合会的注册。从行为性质上来看,运动员的转会是一种对体育隆冬里的经营活动,即对各类职业体育人才根据生产消费的需求进行交换、流动的一种活动。这是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其他企业相比所具有的特殊经营手段。1876年,苏格兰足球运动员詹姆斯·兰转会到英格兰俱乐部,是历史上记载最早的转会。此后,运动远转会特别是欧洲职业足球运动员转会逐渐成为普遍现象,大大推动了职业足球联赛中的人才流动和技术流动。

长久以来,转会费是转会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运动员转会制度中最引人瞩目、争议最大的部分。转会费是在转会过程中接受运动员的俱乐部向运动员原属俱乐部支付一定量的费用。运动员的转会费和报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转会费体现的是运动员的价值,而报酬体现的是运动员提供劳务的价值,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在欧洲足球领域,足球运动员转会一直以来都要收取转会费,作为对运动员原属俱乐部的补偿。但是在博斯曼案件之后,转会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重大的转变是转会费的取消,这样以来,大量的金钱转变为运动员个人的报酬,球队与俱乐部的发展失去了很大一部分经济支撑。博斯曼案件后的欧洲足球运动发展不尽人意。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转会费制度的变化是其中之一。在博斯曼案件前,转会费用来支持球队的发展,但是现在看来转会费的钱大部分流入了球员的口袋。

博斯曼法则的内容:

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他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

二十八岁(包括)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

这是合同上的一点说明

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

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博斯曼法案只限制于欧盟球员,非欧盟不受限制。

之所以把博斯曼法案称为世界足球史上颠覆性的事件,并不是因为他维护了多少球员的利益,而在于他让多少欧洲小俱乐部就此灭亡!由于自身培养出来的球员逐个被欧洲豪门的高薪“勾走”,十年前在欧洲赛场风光无比的阿贾克斯、基辅迪纳摩和欧塞尔这些传统列强已经没落,而更多的不知名的球会,则只能以破产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2002年一年,欧洲有近300多家小俱乐部破产,而申请破产的小俱乐部更是数不胜数,这个数字在最近的三年不断地增长,其中更是有了佛罗伦萨、拉齐奥和那不勒斯这些伟大的名字。博斯曼法案摧毁了无数阿贾克斯模式的足球俱乐部。在年轻人的合同结束时,他们得不到一分钱,作为原本俱乐部重要的资金来源,这样的俱乐部很快就断了财源!好球员出走必然影响球队成绩,这又让他们在电视转播和赞助合同上的收入锐减,更别提从欧冠这样的赛事中分得红利了!恶性循环圈正在高速运转着,财政的拮据加上球员工资的日益上扬让那些小俱乐部度日如年,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博斯曼法案!

博斯曼法案的最直接影响就是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豪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说服那些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员加盟,他们可以把本该支付的转会费转嫁到球员的工资中去,这样的好事,球员当然愿意接受!

博斯曼法案除了让转会市场产生革命性改变之外,在外援的使用方面也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当年欧盟规定所有联赛都实行“3+2政策”,也就是一支球队可以拥有5名非欧盟球员,一场比赛首发阵容最多有3个外援!这一变革立即让欧洲外援泛滥。

俱乐部肆无忌惮地引进欧盟球员,而把宝贵的外援名额用在刀刃上。于是,许多豪门成为“国际纵队”。1999年12月26日英超比赛,切尔西首次使用全外援首发。外援的冲击是全方位的,因为中小球队为了节省资金,也乐于引进廉价外援,而随着欧盟东扩的步伐,东欧球员的涌入也更加容易。1994年,德甲外援比例仅为21%,10年后一度接近60%,上赛季才有所回落。

博斯曼法案还引发假护照问题,因为只要得到欧盟护照,在欧盟踢球就不再视为外援。虽然球员改变国籍的现象早就存在,但接连曝出假护照丑闻,却是博斯曼法案以后的事。仅在2000-2001赛季,就有11名在意大利踢球的球员被发现持有假护照。里瓦尔多、贝隆等南美球员都被牵扯了进来。而直到今天,巴萨还在为梅西的合法身份煞费苦心。

博斯曼法案走到了尽头

时光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足球正以令人难以置信的向前发展!新世纪我们看到了阿布这样的足球寡头,看到了皇马这样的商业王国,看到了转会市场上的种种黑幕,新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必须有新的制度来约束,博斯曼法案在过去的十年内为推动足球前进做出了贡献,但现在,它该寿终正寝了!

欧足联已经不止一次地讨论过博斯曼法案继续存在的必要性,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博斯曼法案让欧洲转会市场更加自由,让球员的收入更加丰厚,同时它也为更多的第三世界国家球员得到了证明自己的机会。然而进入21世纪,博斯曼法案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他让小俱乐部无以为继,让普通球员面临着随时失业的危机,更让转会市场浮现出过多的泡沫。这样一个未经仔细论证的法案被过于草率地引入足球界,从他实施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要被新法案替代的结局!

尽管经过10年的调整和适应,各支俱乐部已经找到了应对博斯曼法案负面影响的方法,他们和球员签订长期合同,设置天价的违约金,更推出了依据球员表现而定的“弹性工资”,但足球界所做的努力依然无法让转会市场回归有序。卡尔平要求非欧盟球员的平等待遇,阿什利·科尔呼吁球员有权接触其他俱乐部,他们都被称为“博斯曼第二”!与此同时,欧盟认为转会费规定与欧盟自由就业的法律相悖,因此要求彻底废除转会制度,尽管这一次足球战胜了政治,但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博斯曼法案的漏洞。

不给分,实在是对不起我的键盘(前面2段是键盘敲出来的)

参考资料: 博斯曼法案

欧洲足球明星的转会费是如何分配和计算的?

优质回答依据博斯曼法案分配和计算

合同期限: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

1、二十八岁以下球员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

2、二十八岁球员

二十八岁(包括)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

3、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

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扩展资料:

转会费的实际操作:

在球员转会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三场谈判

一、就是转会费谈判,两家俱乐部商谈转会的价格。

二、乙俱乐部和球员经纪人商谈球员个人的年薪和奖金等待遇问题。

三、乙俱乐部和经纪人商谈经纪人的费用。

转会费中,甲俱乐部一定会得到大部分(也就是卖家),而剩下的小部分则是由球员和经纪人分得。但具体的比例,这是由四方在谈判中约定好的,一般不会向外界透露。不过通常经纪人的会拿到转会费的5%-10%作为佣金。

而球员本人会得到四项收入:

1、前东家买断“忠诚奖金“。

2、据此前合同中拟定的“转会费分成”条款。

3、肖像权变更的收入。

4、新东家提供的签字费。

这四项收入中的前三个种收入,都可能直接从球员转会费中来支付。

除此之外,球员转会时,他在青少年时期(12-15岁)的球队会得到转会费的1%-5%作为青训培养费,也是FIFA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博斯曼法案

莱万多夫斯基自由转会拜仁这种事情为什么会发生

优质回答莱万多夫斯基在参与多特蒙德卫免之前年薪是税前100万欧元,但是拿冠军那个赛季他表现很好,所以他认为要给他涨钱,球队认为给他4、5百万欧元是合适的,但是他认为应该给700百万,多特蒙德高层认为他的水平不值,而且最主要是多特高层还说了一句,你一个外国人怎么可能享受德国本土人的薪酬,莱万认为这是侮辱,双方彻底撕破脸了,所以肯定要走人的,多特蒙德也同意,当时他们还有两年协议,多特让他自己找队伍接受他,他当时转会费是2000万,德甲没几个能买起,也就拜仁所以,他找了拜仁,多特也同意,在最后一年合同到期前,放莱万转会,但是等到还剩一年的时候,多特的格策被拜仁给用违约金挖走了,多特这时候不干了,不放莱万走了,想要继续和莱万续约,因为之前双方已经撕破脸了,之后格策走了他就要留,莱万认为那是把他当什么人了,搞得双方很火大,因为格策走和莱万没关系呀,说好了怎么就变了,但是因为还有最后一年合同莱万也没法走,所以等合同到期自动转会了。这事只能说造化弄人,莱万这人职业道德还不错,不然早巴训走人了,只能说莱万不是德国人,德国人踢到莱万的水平他年薪就该给700万,但是他因为不是所以被多特蒙德歧视了,所以搞得莱万怎么也不跟多特续约,最后自由走人了。至于多特为什么开始放莱万后来又不放了,是因为开始走了莱万一个,这个位置还能填补,但是加上格策走两个他们的位置没法填补,影响战绩。

德甲目前的转会

优质回答德甲的个人所得税。但一个球员加盟德甲球队,要缴纳的不止是个人所得税。由于德国政教是协约型关系,所以一般人还要缴纳教会税(kirchensteuer)等一些杂税。所以与其说,德甲税高,到不如说,德甲税高且杂。

另外,球员还要支出社会保险(这个非常重要。医疗保险就包括在内,而且占大头)。具体数目,欧洲各国也高低不同,但都不少,因为球员受伤几率高于普通人。德甲这个不分级,属于一刀切,德甲球员每年要缴纳11000 欧元上下。俱乐部作为雇主,要交社会保险另一部分。德甲俱乐部(雇主)要缴的数目和球员(雇员)要缴的数目大体相同,而且无论球员年薪多高,社保钱不变,总共双方22000多。但其他联赛就不同了,都是随球员收入成正比增长,而且增幅很快,有的能比德国多数十倍(比如法国)。这是真正有意思的部分。(各国 背后法律的考虑就不详细谈了)

一言以蔽之,一个球员要考虑税和社会保险两项支出。

回过头来再说税。欧洲各国联赛的税各有特色。西甲的情况有点复杂,一种跟其他联赛比较接轨,另一种有点西班牙特色。法甲之所以难以吸引球星,不是因为税,而是因为社会保险太高,球员和俱乐部要缴纳的部分是其他联赛球员的至少10倍。英超有些规定在我看来,相当狡猾。至少我知道的有一个是,球员在英国以外参加欧冠比赛所得收入不用交税。比如,冠军联赛切尔西客场对不莱梅,巴拉克得到的奖金和周薪的一部分,就不用上税。(欧冠奖金很多,所以英超球员少缴了不少)

咱们先姑且不考虑教会税,只考虑个人所得税。欧洲税率体系十分庞杂,球员按照收入不同,分为很多等级。如果单看个人所得税,根据德意志银行今年的一些数据,举两个例子:

年薪税前100万这个档次,个人所得税率在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都是43% ,法国是41%,英格兰约是39%。

年薪200万的球员,个人所得税率级别在西班牙是45%。德国和意大利都是44%英格兰还是39%,法国43%,等等

德甲个人所得税偏高,但其他联赛球员年社会保险支出都比德甲很多高,特别是俱乐部要出的那部分。法甲就倒霉在这里了,这部分特别多。其他联赛也都很多,比较起来,弥补了德国税率偏高的问题。

但换一种说法,就看出学问来了。如果要聘用中低收入球员(中小俱乐部),德甲俱乐部的成本(球员年薪加社保雇主部分)要低于其他4大联赛(德国社保钱少),所以德甲俱乐部偏爱一些低价低薪的东欧球员。在如果聘用高薪球员,德甲俱乐部所花的成本和其他联赛接近了很多,但还是要少些。法国整体看最高,所以也最亏。

最后说一下西甲,西甲(西班牙)个人所得税率和其他四大联赛相比,还不太一样,有点独树一帜。西甲税制是双轨,现在详细说说:

1)单一税率25% 这个是给外籍球员的,但要符合三大条件:

A 此前10年没在西班牙有固定住处

B 因为工作关系移居西班牙

C为在西班牙有关固定地址的社团或者公司,以及公司总部地址不在西班牙的分销店从事体力工作。

2)累进税率 各种税加起来,高薪者大约44%左右,这主要是针对本国公民。

这么一看,如果转会成功:卡卡(外籍球员)加盟皇马(工作关系),为其效力(从事体力劳工作),那就全都齐了。他个人所交的社会保险费同巨额年薪比起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卡卡能拿到税前的75%。

还要说一下,荷甲税制和西甲的很相似,只不过单一税率要高些,是30%。

再看看意大利特色。意甲俱乐部聘用球员前,还要上缴纳一种名叫“违约补偿金储备”的费用,具体目的和交给谁不详。根据签约球员年薪不同,大约在7万到25万欧元不等。

意大利最高个人税率在46.2% 封顶,加上一些杂七杂八的税,球员最终拿到的大概也就是税前的一半,所以加利亚尼的抱怨确实是心理话。再换一种说法,打个比方,比如卡卡要求税后一定要得到500万欧元年薪,AC米兰对此要付出的各种成本加起来,大约是皇马的1.5倍。所以从收入的角度上看,西甲对高水平外援的吸引力是很强的。

2006足球经理里 我怎么都买不来球员

优质回答你出价在球员身价到转会身价里就很容易买回来

但同一级别联赛中的球员(特别是死敌球队)比较难买回来要很高价

忘了在那里看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浅析FM2006中的球员转会

初级解读:

无论是只是想增强球队的实力而需要的正常转会,还是想和我一样做个FM中的人口贩子,都需要掌握转会中的一些基本条款。虽说是基本条款,但大家可能并不都了然于心,那么不妨听我来说说,看看能不能对你的转会有些新的启发。其中有些很基本的东西,熟悉游戏的可自行跳过,但由此而错过了什么我可不负责哟!

说到转会(我这里说的转会不含租借),无非就是球员的转入和转出两种,而在整个转会过程中大家要面对的也无非就是俱乐部和球员本人这两类。那么我就分别说说其中的一些基本内容。本文不涉及球员的合同问题,有时间我再另贴详谈。

球员的转入:对于球员的转入,全过程看起来很简单主要分为开价,还价,提出合同,最后确认这四个环节。而对于我们转会,最关键的无非就是中间的两个环节——实际上都是讨价还价的过程(bargaining),因为提出合同其实就是与球员的讨价还价。

那么我们就来关注一下bargaining的过程。

首付:

记得CM时期的中文翻译是这样的,由于长时间不玩中文版,对目前中文版翻译的情况不很清楚。照字面的意思就是,这是你在转会完成时,马上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所转会的球员所在俱乐部的金钱数额。

大家也许觉得这个等于没说,但实际上这里面包含了两个要注意的变量:时间,金钱的数额。

这两个变量决定了,首付的钱数是会直接从你俱乐部所给的本赛季转会资金总额中扣除的!这对于游戏刚开始时,不少手头并不宽裕,却又招兵买马的经理,可不是件好事——我们有限的转会资金应该最大化的使用嘛。所以从这点出发,在转会中不给首付,或尽量压低首付金额是比较常见的。这与现实中的情况是相符的。现在的转会中,除了像Chelsea这样的还经常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之外,很少有球队是将转会费一次性付清的。

当然在FM2006中,有些时候分期付款所要负的金额是要比一次付清多一些的,这都与现实符合。由于一般多得很少(你从AI的俱乐部买球员的时候),所以,大多不予考虑。但也有些时候,会差很多,这时,可以考虑一次性付清转会费。这种情况一般在转会一些身价不是很高、名气不是很大、或所在俱乐部不是很好的球员时会出现。例如:我曾在游戏中用Stuggart转会Hubscheman时发现,若我一次性付清转会费,则转会金额为4.4M,但若改为分期付款,则转会金额升至7M,如此悬殊的差距,使我选择了前者。

另外首付金额是不能超过你当赛季所持转会费总额的,如超过,则转会完成的同时自行取消,并显示某某俱乐部无法承担转会费。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是算在附加金额里面的,这点应该注意。分期付款的上限是40M,这从CM4时代就是如此的,而分期付款时间共分为6月,12月,18月,24月四种。分期付款与首付不同,并不是在转会完成时必须马上一次性付清的,而是在每一个月的月初向卖方俱乐部支付一定的金额——单月金额等于总金额除以月数。

于是这就给我们提供了机会——最大化使用手中的转会费。其实说来也很简单,就是当分期付款时,由于不是一次性付清转会费,所以你手中的转会将不会迅速减少。从而使你能用有限的转会费,转会更多或更贵的球员。用一些具体的例子可能会是大家比较容易理解。

比如:我用Stuggart时,从Lecce转会Vucinic,总转会费为6M,全部为24个月的分期付款。而我赛季的转会费总额为11.5M,在完成这笔交易后,帐面余额8.5M,也就是说,只有需要在本赛季内缴清的转会费是从本赛季的预算中扣除的。同样的,将从本赛季的转会费中减掉的这部分是不能超多当时所持有的转会费总额的。

当然分期付款也有一个坏处,就是当分期付款的时间跨度超过一个赛季的时候,第二个赛季的转会费也是要定期减少的。也就是说,新赛季当主席拨给你相应的转会费后,等转会窗开启的时候,你已经没有那么多转会费了。当然,对于一开始手头紧张的经理们,已没心思理会这些,况且,第一赛季抢一些廉价的队员,也是人所共知的常识。

联赛上场满一定场次后的追加转会费:

意思就是,当你所转会的球员,在你的俱乐部,联赛出场超过一定场次后(分别为1、10、20、30、40、50场),你的俱乐部将直接支付该球员原所在俱乐部的金额。

对于这部分转会费,在你购买球员的时候,并不建议你付,原因很简单,你买球员肯定是要用他,这样一来,这笔钱就相当于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定时炸弹。虽然也许你可以控制时间,但是,等你在赛季中的时候,很多具体的情况是你顾不了那么多——比如伤病原因无人可用。而且这部分金额,卖方俱乐部是有点把钱不当钱的味道的,你把这部分加上,也不见得就使总转会费下降很多。

当然也有些特殊情况,我会在第二部分介绍,不过那主要是针对和我一样的人口贩子的。

这部分的金额,是不会马上从转会费中扣除的,而是当满足出场次数的条件时,才会从中扣除。

联赛出场后的追加金额:

这个的意思是当你转会的球员,在你转会成功到你队里之后,每次联赛出场都要交付给他原俱乐部的追加转会费数目。而这个出场次数的限制也是分为10、20、30、40、50场这5种。

这个条款和上一个条款,但就是变成了连续释放的定时炸弹。只要上场就会削减你的转会费所以也还是算了吧。虽然相比上一个条款,卖方俱乐部相对还高看一眼这个,但我以为,还不如都改成分期来得爽快。

总而言之,这个条款,被我认为是FM转会中的绝对鸡肋条款——有时出于无奈也会使使,不过初学的没必要用这个。

进球数达到一定数额后的追加金额:

有点儿类似于联赛出场后的追加金额,不过这个不受控制,看你的球员了。出于玩的目的,有时会加上,但因为也不会使转会其他部分的金额下降很多,所以不常用到。

国家队出场后的次数:

如果有俱乐部在卖人给你的时候,加了这个条款,建议你还是去了吧,因为玩家只要成绩好,队员特别容易入选国家队。这个就等于必须要付的钱,既然必须要付,那就同首付,分期之类没什么区别了,而且如果换成那两种方式,付的钱还会少一些。

下次出售时的百分比:

顾名思义,就是你转会的球员,在你卖出的时候,要付给原先俱乐部的所得转会费的比例。从5%-50%,没五个百分点为一档。

在以前的版本中(CM4,CM03-04,FM2005)这个百分比都是只算首付的,现在FM2006修订了这个缺点,分期付款的所得金额,也将以分期的方式,付给原先的俱乐部。

举例说明:用AC米兰从Schalk 04买进Altintop,其中有一个下次转会的10%这样的条款。在1年后,转手将Altintop卖给土耳其费内巴切时,费内巴切出价2.5M首付,10M分18个月付清。于是,转会达成后,你首先付给Schalk 04 250K,然后以分期十八个月的形式,再付1M给它。

由于现在分期付款也是算在这个百分比里的,所以为图一时之快,用这个方法降低转会费,不是个好主意,除非你以后决定不卖这名球员。否则,卖的时候,得的钱要分别人一部分,总是让人觉得很不爽的。

回购金额:

对方俱乐部可以直接用现金,将所转会出的队员买回去的金额。如果转会时有这个金额设定,而对方出了这个价钱,到时候你是不能拒绝的。虽然电脑一般没这么贱,一般不用管他,但还是直接去掉这条就好,防止以后生事。

安排友谊赛:

没事儿玩吧,就是那么一个条款而已。说是到时候安排一场两队的友谊赛。因为完全可以自行解决,而友谊赛的收入有时不计入转会费的,所以对转会没用处。没事的时候加个玩玩吧。基本没有球队只是因为加了这个而拒绝转会的。

相比球员的转入,球员的转出有不少相似的地方,只是你和AI的位置调了一下。那么我也就主要说一些不同点。

首付和分期:

不用很高,除非你卖的是个高价球员。在你卖出球员的时候,电脑时会计算净现值的(就是说你现在付出的钱在未来的价值不同,分期付款总额和直接付款相同,但实际上两个价值不等,这个是常识,至于具体的,是金融问题,这里不解释)。所以,电脑会比较愿意付高额的分期,而要他一次性付款,转会费的总额就比较低。这就要看我们自己当时的情况了,在赛季刚开始的时候,有时为了套现,好抢夺一些最开始的廉价优秀球员,我们比较希望对方首付高些,以补充转会资金的不足;而之后,我们一般追求的是单笔转会费的最大化,那么让电脑出个高高的分期付款是不错的——注意分期是有限额的(40M),所以真正的天价不是靠分期卖出来的。

关于其他几类附加金额:

这些不是很好掌握,初来乍到的算了吧……

关于下次出售的百分比:

这个能加的话就加上,不过最好是年轻些的球员,老将们就算了,等电脑再转手的时候也不知是猴年马月了,而且钱也少得可怜,还不够折腾的……

关于回购金额:

论坛内有相关的帖子,我不多说。只说一点,你所设置的回购金额,是不能低于最开始的转会费总额的。这算是电脑的自我保护吧。

最后,说个不在转会界面的问题

关于球员的最低解约金:

这个是西甲球员签合同时必须有的一个条款,而南美的许多球员身上也有这一条款。当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只有当首付金额达到这个条款的数额时,该条款才是有效的。不过,一般来讲,球队的心理价位,是低于这个条款的,所以出分期的,卖方俱乐部也都能接受。于是,这个条款成了我们不使用工具,而推测球员转回家的风向标。

高级对策:

看到这里的一定是对FM的转会比较了解,或者对转会很有兴趣的,甚至是和我一样的专业人口贩子。好,既然大家这么有诚意,我也当然得提供点儿与众不同的。

对于转会中所涉及的基础条款有所了解之后,我先说说在上一部分中没有解释的一些条款的妙用。

联赛上场满一定场次后的追加转会费:

嘿嘿,这个条款一般是不用的,但对于一个专职的人口贩子,有时也不妨玩一玩。

由于是要上场满一定场次后才会付钱,而我们自己决定球员的上场次数,这就好办了。明白了吗?就是你控制使在转会时使用这个条款买进的球员在联赛中出场的次数低于那个限定场次,这样不就不花钱了吗?有人说了,买来就是为用的,不上场,买来作甚!此言不假,所以这个是不要用在那些将成为你的绝对主力的队员身上的。说个具体的例子,由于财政上的限制,或是其他的原因,我们许多经理在刚刚接手球队的时候,是没有办法买进我们心仪的队员的,而球队的有些位置又必须改造,这时我们常常就要买来一些实用型队员——这些往往都是些过渡队员或者替补队员,一般1个赛季下来,完成使命,就该走人了。对于这种队员,通常大家都是不愿花钱的,那么我们就不妨用联赛上场满一定场次后付费的方式买入,设个30场的限度(这个比较好,一般来讲,这种队员一赛季30场联赛足够了,都成主力了;你要想用两个赛季,设个50场,不过会使总转会费更高昂,而且往往还要加上一些分期)等用完了,手头宽裕了,买进了心仪的队员,在把这种队员卖了。

这么一算,你是不花钱(或极少的钱)买个人,用了一年,临了还能赚上一笔,呵呵,爽啊!比起租借些人家的次品,以这个方法,骗些中小球会的队员,或是豪门的替补什么的还是相当不错的。不过,在使用中要注意的是,这个人以后必须卖!否则,转会条款一旦实践,你就亏了——因为用这个条款购入的队员通常都痹积常的转会费高出许多(2-5倍)。还有,看人要准,与租借不同,你最后是要把他卖出去的,所以这种方式不要那种卖不出的垃圾,否则以后你就得看着他光在队里拿工资,却不能上场,你说多窝火?!至于看人嘛,就是靠各位的综合素质了,呵呵,我个人觉得其实不难,你这样买来当替补或过度队员的人不会卖不出去的!

用这个方法可以买入的有Grosso,Altintop兄弟,Tuncay,Zigic…这几个都是经过本人亲自测试的,其他的大家也可以参照。不过不要试图用此方法买一些豪门或劲旅俱乐部的主力队员,多半是会碰壁的。主要是因为这样的转会费比较不值钱,你所出的钱达不到那些队的主力的转会价格。说几个失败的例子:Vucinic,Bojinov,Iaquinta,小猪(拜仁),Mascherano……

另外,这个条款可以当作卖人的时候赚取现金转会费的法宝。把这个条款设在1场,这样卖过去的人,只要一上场,你就能马上得到转会费,从而有可能在转会市场尚未关闭的时候得到更多的转会费——因为通常情况AI球队也是不愿意首付很多钱,而以分期付款为主,有些远水解不了近渴的感觉。比如在意甲的球队,将球员想卖给德甲和英超的球会,很有可能能在8月中旬收到这笔额外的转会费,而让你可以在转会期的最后时刻掀起一场赎金风暴。

例如:我在AC米兰的时候总是一上来把西米奇典当了,很快就能收到几M的转会费。嗯,西多夫也可以。AI在这方面显出了不足,默认对1场和10场乃至更多场次间的区别不大,可以利用——别太过火……

综上所述,这个条款是超级有用的

国家队上场满一定场次后追加金额:

这个嘛卖人的时候可以用用。比如你是意大利的主教练,那么不妨在卖意大利球员时加一下,等卖走了,瞅个不太要紧的时刻让他在国家队上个场,呵呵,又是一笔横财。

不过在此声明,我不支持作弊加国家队主教练的利用这个条款的行为。

下次出售的百分比:

一个讨厌的条款,但有时对于小球会却是福音。由于小球会有些在最开始时甚至没有转会费,所以可以利用这个条款进行零转会(比如开价下次转会费的30%,而其他都为零)。

另外对于大球会,那些向终生使用的球员想,也可以加上。反正你也不会卖,加了也白加,可是加了能省钱,你何乐而不为呢?

想破解这个条款的话,就只有在卖人的时候不要首付,不要分期,全部改为联赛上场满一定场次后付费,联赛每次上场付费等等。不过这个会相当麻烦,对经理们要求比较高,不是绝对专业的人口贩子就算了吧…… 小球会最开始的时候用了这个条款转会的,用上面的方法解决吧,稍微比分期付款少赚一些,但总比大把金钱给球员的原俱乐部合算!

说些花絮:本来以前是不算分期的,我以为2006也不算,就胡加这个条款,卖人的时候才发现。幸好我在转会市场打拼多年,积攒了大量实战经验,才把那些有这个条款的家伙们,用联赛上场满一定次数和每次上场付费处理了,累死我了。后来,除了万不得已(在小球会),或是想买来用到退役的队员(小猪,超级喜欢),我是不会再加这个条款了,太累人了……

说完了转会和合同中的一些条款,我最后再说一些转会市场上的经验之谈,供大家参详。这些经验主要适用于意甲和德甲的球队,其他联赛的由于本人经历不多,不敢妄谈。

1. 首先说的这个应该算是一个BUG。因为对玩家有利,而且又不是特别过分的那种(比如CM4和CM03-04开价零转会BUG,太夸张了,想要什么人都可以零转会),所以说一下。这个是只针对意大利球队。众所周知,意大利联赛每个赛季只能买进一名非欧球员,而非欧球员由于其的廉价和实用性,又颇受大家青睐。而这个BUG将帮助你可以在一个赛季内转会两名非欧球员。

具体操作方法是:在第一个赛季开始的时候,你可以先买进一名非欧球员,因为在转会期内,采用立即转会的方式。而同时,另转会一名非欧球员,采用赛季结束时转会的方式。这样当第二个赛季开始时,上个赛季采用赛季结束后转会的那名队员,将在转会期开始的第一天转入你的球队,这时会显示你已经用完了新赛季的非欧名额,没有问题。但是再过一到两天后,你会发现,你又可以转会非欧球员了。这样,从第二个赛季开始,实际上你每个赛季都能转会两名非欧球员——一名当赛季直接买入,一名为上一赛季买的指定赛季后加入的球员。

用例子说明肯能会让大家更清楚些:AC米兰在2005年8月(游戏开始的第一个赛季)购入哥伦比亚后卫Gonzalez,采用直接转会。并另购一阿根廷后卫Gioda,但为赛季后转会。这时在2005年9月的第一赛季中,AC米兰队中只有新购入的一名非欧球员Gonzalez。2006年7月1曰,Gioda转会AC米兰,显示非欧名额用完。但7月2曰或3曰,你会发现,你又可以买进非欧球员了。于是引进新罗纳尔多Robizcs()

我想现在大家都该知道怎么用这个BUG了,对于6月30曰合同到期的非欧球员,这个也是适用的。也许有人不齿于使用游戏BUG,但我们意大利的球会扩不了体育场,打欧洲联赛又加了使用本队培养的和本国的球员这样的限制,所以,用一下这个小BUG,不算太过分拉……(持反对意见的54,说下一个)

2. 免费球员的签入。大家都知道,当一个球员的合同快到期时(6个月),就可以直接和球员谈合同,而不用支付转会费。可有些时候,俱乐部是会续约的,怎么办呢?好办,出价买,然后高薪合同,然后推迟,再出价……麻烦是麻烦一些,但一般不用很多次,那球员由于拒绝原俱乐部合同次数多,俱乐部就不会和他续约了,然后你就等着白签就行了。

说到这里,有个大家都很关注的问题,之前有人提到,那就是巴西联赛的队员不能免费签入的问题。我在以前的回帖中有过说明,在这里再强调一遍,原因是巴西联赛组织混乱、球员产权不明,游戏中作了简单化处理。不过博斯曼法案的问题,又补了下课,发现确实只有欧洲,可我在2006中实际发现,可以免费签阿根廷、哥伦比亚、巴拉圭联赛的球员(绝对非欧,我在意甲显示占非欧名额的)。另外,最近刚发现,无法免费签一合同已经到期的乌克兰球员,该球员在基辅迪纳摩三队,不知何故——也是产权混乱?

但对于巴西联赛的状况,也是可以耗到球员合同彻底结束(方法同欧洲球员),这时一些球员会主动离队,这时你就又可以免费签入了。

有两点要注意的,一个是当球员的合同彻底过期,变成每月续签合同的时候,你虽然还可以和球员谈合同,但转会就不再免费了。会有一笔与身价相当的违约金,而且是以直接付出的形式(与首付相同)支付,所以千万小心。17岁以下的年轻队员也是如此的。不过有时倒可以利用他们的身价偏低这个优点,提前买入,避免以后麻烦……

另一个是免费签入球员的时候,好球员常常有人干扰,是我们不得不开出高薪,而高薪又会影响球员以后的转会。所以如果可能的话,在1月30曰或1月31曰这两天出合同,之前用高薪拖着(同意了就推迟,当转会只剩一周的时候就不能推迟了,一推迟就出转会期了,只能取消,然后试,有些球员,还是值得这么做的)。这两天由于转会期即将结束,游戏默认球员对于合同的反应会非常快(6个小时之内,31曰一般是两个小时),这样不等其他俱乐部干扰,你的转会就已经完成了。如此的好处是,可以压低球员的薪水,因为签过来再降薪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不如签约的时候就把薪水降低了。

3. 迫使球员被挂牌,这个主要适用于豪门俱乐部,典型代表:AC米兰。我们既然是人口贩子,当然要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为了廉价得到一些中小球会的主力球员,我们可以做什么呢?很简单,让该球员对所在俱乐部不满,让他们打起来,打得越凶越好。

首先可以出价,当你的出价被中小球队拒绝时,你所渴求的球星时常会表达他对俱乐部的不满,这样积少成多,很有可能是该球员被挂牌。另外,要注意落井下石,我一般是开全信息的,另外会把许多人添加入兴趣名单,这样一旦发现有我感兴趣的球员在俱乐部出现要求长工资、要求上场、缺席训练被罚款、对该地生活不适应等等情况时,我就马上出价诱惑,而且价格都比较低。多半对方俱乐部会拒绝,这样就很好地起到了加剧矛盾的作用。而我就是利用这个方法,在折腾了5次之后,从Udinese以4.4M的低价买入了Iaquinta;同样方法,2.1M从米堡买来了Downing。

另外这类影响球员情绪的做法也能够干扰他的发挥——不想要的,发个兴趣之类(还能长野心),也不错,让队员心烦意乱,发挥有时会特别离谱。嗯,我还以此方法挤兑过JUVE的Camoranesi,就是后来被拜仁买走了。当然这个多数还是损人利己的,像Camoranesi这种的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我也只是偶尔为之。

4. 球员转会的价格差异。在转会中大家可能会碰到这样情况,别的俱乐部花不多的钱就能引进的球员,我们却要花多出许多的转会费,对方俱乐部才同意,什么原因呢?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竞争关系。

再用一个我以前用过的例子吧:就是上文提到的Camoranesi,JUVE将他挂牌,挂牌价为5.25M。拜仁出价首付100K,分期5M,JUVE同意。这时,AC米兰(我执教米兰)开出类似开价,收付250K,分期5M,JUVE讨价还价为首付2.5M,分期6M。后虽然我继续多次讨价还价,而且试过取消从开,开价后撤回兴趣,JUVE的还价均停留在8.25M左右。最后Camoranesi转会拜仁成功。当时我和卡佩罗的关系那叫一个好,可是转会市场上一点儿不帮忙……可见,在转会的时候,最先考虑的还是本国联赛的竞争关系。

5. 关于卖人的问题。一般来讲,有一定潜力(160)的队员,年轻一点(28以下),是会有很多球队来抢的。不用你太费心思,就会有人出价,这时跟它讨价还价就好了。这个我也不好多讲,主要是像上面提过的,多要分期,+联赛上场后的追加金额(设定1场的话,现钱来得特别快),首付少一些。也根据球员的名声,表现等情况,很难说,是对综合素质的考验。不过正常的,卖出身价的2-6倍还是常有的事情。天价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除非S/L。

对于没人理的,可以挂牌,还是比较容易出售的。注意,挂牌要设定要价,视情况而定,但都要小于身价,以吸引买家——毕竟讨价还价的时候才是我们赚钱的时候,挂牌只是吸引买家的手段。我的挂牌价多在队员身价10%-50%之间,大家可以参考。

对于推荐,我跟人感觉一般,对于要贩卖的球员,买得合适的话,不用推荐,一堆人抢着要的……不过有时推荐能吸引不少大买家,对于卖出大价钱还是有帮助的。

足球和篮球(NBA)交易感觉区别很大?为什么这个原因

优质回答NBA是一个联盟,为了平衡球队实力,控制球队开支,保障球员权利等,对转会设置的条款非常多。所以NBA大多采用交换的方式。

而足球运动员交易完全市场化,比如最近很热的多斯桑托斯,他的合同违约金是3000万欧元,即使对方在不情愿交易,如果你看好他,愿意为他支付3000万欧元违约金,他就是你的了。

所以足球的交易,你可以把他看作是一种支付违约金,从而达到解除旧合同,签订新合同。

而NBA只是一个严密而庞大的组织,不像足球英超混不下去了,还是去德甲。所以NBA对于球队和球员管理非常严格。

多特蒙德为什么不学西甲给球员买断金已亿为单位,防止挖角?

优质回答违约金的金额一般是球场上表现出色越出色的球员违约金越高,防止别的俱乐部低价挖人,有以下两点原因:

一般违约金越高,球员的工资就应该越高;

球场上表现一般的球员没必要有很高的违约金,球场上表现出色的球员,在签合同的时候经纪人为了球员以后发展,不会签很高的违约金,毕竟多特蒙德还不算豪门,德甲的竞争力也比西甲和英超差,除非给球员非常高的工资,但是为了俱乐部的财政健康发展,俱乐部不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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