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欧洲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是如何分配和计算的?最佳答案运动员转会是伴随体育职业化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转会是指运动员从一个职业俱乐部流向另外一个俱乐部的行为和结果,通过...

今天运困体育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德甲内部转费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欧洲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是如何分配和计算的?

欧洲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是如何分配和计算的?

最佳答案运动员转会是伴随体育职业化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转会是指运动员从一个职业俱乐部流向另外一个俱乐部的行为和结果,通过转会,运动员改变其所属俱乐部与足球联合会的注册。从行为性质上来看,运动员的转会是一种对体育隆冬里的经营活动,即对各类职业体育人才根据生产消费的需求进行交换、流动的一种活动。这是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其他企业相比所具有的特殊经营手段。1876年,苏格兰足球运动员詹姆斯·兰转会到英格兰俱乐部,是历史上记载最早的转会。此后,运动远转会特别是欧洲职业足球运动员转会逐渐成为普遍现象,大大推动了职业足球联赛中的人才流动和技术流动。

长久以来,转会费是转会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运动员转会制度中最引人瞩目、争议最大的部分。转会费是在转会过程中接受运动员的俱乐部向运动员原属俱乐部支付一定量的费用。运动员的转会费和报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转会费体现的是运动员的价值,而报酬体现的是运动员提供劳务的价值,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在欧洲足球领域,足球运动员转会一直以来都要收取转会费,作为对运动员原属俱乐部的补偿。但是在博斯曼案件之后,转会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重大的转变是转会费的取消,这样以来,大量的金钱转变为运动员个人的报酬,球队与俱乐部的发展失去了很大一部分经济支撑。博斯曼案件后的欧洲足球运动发展不尽人意。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转会费制度的变化是其中之一。在博斯曼案件前,转会费用来支持球队的发展,但是现在看来转会费的钱大部分流入了球员的口袋。

博斯曼法则的内容:

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他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

二十八岁(包括)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

这是合同上的一点说明

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

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博斯曼法案只限制于欧盟球员,非欧盟不受限制。

之所以把博斯曼法案称为世界足球史上颠覆性的事件,并不是因为他维护了多少球员的利益,而在于他让多少欧洲小俱乐部就此灭亡!由于自身培养出来的球员逐个被欧洲豪门的高薪“勾走”,十年前在欧洲赛场风光无比的阿贾克斯、基辅迪纳摩和欧塞尔这些传统列强已经没落,而更多的不知名的球会,则只能以破产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2002年一年,欧洲有近300多家小俱乐部破产,而申请破产的小俱乐部更是数不胜数,这个数字在最近的三年不断地增长,其中更是有了佛罗伦萨、拉齐奥和那不勒斯这些伟大的名字。博斯曼法案摧毁了无数阿贾克斯模式的足球俱乐部。在年轻人的合同结束时,他们得不到一分钱,作为原本俱乐部重要的资金来源,这样的俱乐部很快就断了财源!好球员出走必然影响球队成绩,这又让他们在电视转播和赞助合同上的收入锐减,更别提从欧冠这样的赛事中分得红利了!恶性循环圈正在高速运转着,财政的拮据加上球员工资的日益上扬让那些小俱乐部度日如年,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博斯曼法案!

博斯曼法案的最直接影响就是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豪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说服那些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员加盟,他们可以把本该支付的转会费转嫁到球员的工资中去,这样的好事,球员当然愿意接受!

博斯曼法案除了让转会市场产生革命性改变之外,在外援的使用方面也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当年欧盟规定所有联赛都实行“3+2政策”,也就是一支球队可以拥有5名非欧盟球员,一场比赛首发阵容最多有3个外援!这一变革立即让欧洲外援泛滥。

俱乐部肆无忌惮地引进欧盟球员,而把宝贵的外援名额用在刀刃上。于是,许多豪门成为“国际纵队”。1999年12月26日英超比赛,切尔西首次使用全外援首发。外援的冲击是全方位的,因为中小球队为了节省资金,也乐于引进廉价外援,而随着欧盟东扩的步伐,东欧球员的涌入也更加容易。1994年,德甲外援比例仅为21%,10年后一度接近60%,上赛季才有所回落。

博斯曼法案还引发假护照问题,因为只要得到欧盟护照,在欧盟踢球就不再视为外援。虽然球员改变国籍的现象早就存在,但接连曝出假护照丑闻,却是博斯曼法案以后的事。仅在2000-2001赛季,就有11名在意大利踢球的球员被发现持有假护照。里瓦尔多、贝隆等南美球员都被牵扯了进来。而直到今天,巴萨还在为梅西的合法身份煞费苦心。

博斯曼法案走到了尽头

时光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足球正以令人难以置信的向前发展!新世纪我们看到了阿布这样的足球寡头,看到了皇马这样的商业王国,看到了转会市场上的种种黑幕,新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必须有新的制度来约束,博斯曼法案在过去的十年内为推动足球前进做出了贡献,但现在,它该寿终正寝了!

欧足联已经不止一次地讨论过博斯曼法案继续存在的必要性,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博斯曼法案让欧洲转会市场更加自由,让球员的收入更加丰厚,同时它也为更多的第三世界国家球员得到了证明自己的机会。然而进入21世纪,博斯曼法案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他让小俱乐部无以为继,让普通球员面临着随时失业的危机,更让转会市场浮现出过多的泡沫。这样一个未经仔细论证的法案被过于草率地引入足球界,从他实施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要被新法案替代的结局!

尽管经过10年的调整和适应,各支俱乐部已经找到了应对博斯曼法案负面影响的方法,他们和球员签订长期合同,设置天价的违约金,更推出了依据球员表现而定的“弹性工资”,但足球界所做的努力依然无法让转会市场回归有序。卡尔平要求非欧盟球员的平等待遇,阿什利·科尔呼吁球员有权接触其他俱乐部,他们都被称为“博斯曼第二”!与此同时,欧盟认为转会费规定与欧盟自由就业的法律相悖,因此要求彻底废除转会制度,尽管这一次足球战胜了政治,但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博斯曼法案的漏洞。

不给分,实在是对不起我的键盘(前面2段是键盘敲出来的)

参考资料: 博斯曼法案

德甲联赛转播商Arena集团跟德国电信什么关系?

最佳答案引子 足球场上还有什么不能卖的?扎根7载的当家球星可能远走他乡,比如舍甫琴科;历史悠久的豪门可能卖给根本不懂足球的外国人,比如曼联;而经历过百年风霜考验的联赛亦可能易名,比如德甲。为了得到德国电信的6000万欧元赞助,德甲出卖了自己的冠名权,而下赛季出现在球迷面前的将很可能是“德国电信甲级联赛”或“德国移动甲级联赛”。

他们把自己卖了

重庆晚报消息:“德甲把自己卖了。”这是《图片报》在得知德甲冠名权被出卖后的评论。继Arena(德国电信集团)取代倒闭的基尔希集团而成为德甲联赛转播商之后,实力雄厚的德国电信成为德甲联赛的最大赞助商,他们将从下赛季开始每年向德甲联赛投入6000万欧元。作为代价,德甲联赛将不得不更换为“德国电信甲级联赛”之类的名字。

不怪《图片报》刻薄,因为这不能算是一个双赢的合约。德国电信获得的不仅仅是联赛的冠名权,还有丰厚的互联网市场,他们可以通过网络转播德甲的比赛,而这一切的价值远远不止6000万欧元这么多。据了解,德甲联盟将和Arena公司在下星期举行最后一次谈判,双方将在2月15日之前签订一份大约为期两年的合约,包括2007/2008赛季和2008/2009赛季。有趣的是,德国电信方面的人倾向于“德国电信甲级联赛”,但据悉也有可能采用“德国移动甲级联赛”之类的名字。不管是哪个名字,对于德甲球迷而言都不是什么好事情,他们又要重新适应。

不过这几年德国球迷应该已经适应了经常换名字这一现象,比如说球场的名字。汉堡的AOL球场仅存活了6年就结束了,如今竞争汉堡球场的赞助商主要有阿联酋航空和一家名为“Alice”的宽带供应商,汉堡的球场会叫“酋长竞技场”还是“Alice竞技场”?汉堡球迷对此早已厌倦,如今轮到全体德甲球迷品尝这种频繁更名的滋味了。

联盟甘为4000万折腰

众所周知,在基尔希集团倒闭后,德甲的电视转播收入就没能再重现本世纪初时的辉煌。今年,德甲整个赛季的电视转播收入约为2000万欧元。如果德甲联盟和德国电信能在下周就新合同达成一致,那么德国电信每年除了原有的2000万欧元转播费之外,还要拿出4000万欧元购买冠名权和网络转播费。德甲就真那么需要这4000万欧元吗?

通过与欧洲其他主流联赛的对比我们不难看出,德甲早已不是球迷的宠儿,德甲每年的2000万欧元转播费也是欧洲主流联赛中最低的。目前,火热的西甲和已经大不如前的意甲每年的电视转播收入都高达6000万欧元,其中并不包含所谓的冠名权或网络转播费用。而在商业化程度更加彻底的英超,每年的转播费竟高达1.5亿欧元!联赛委员会主管塞菲尔特就表示,“这并不奇怪。十年前我们拥有欧洲冠军、冠军杯冠军和联盟杯的冠军,是世界上最好的联赛。可现在我们的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了。”影响力,塞菲尔特说出了德甲转播费落后于欧洲其他联赛的最根本原因,由此人们不难看出,对于已成为欧洲主流联赛中的二流联赛的德甲而言,4000万欧元并不是个小数目。

而让德甲联盟甘愿为4000万折腰的另一个原因,当然是Arena(德国电信)集团的垄断。在基尔希集团倒闭后,Arena就成为了德国最大的足球比赛转播商,他们不仅获得了包括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在内的独家转播权,还把另一家电视转播商Premiere挤出了德国。在这样的情况下,德甲联盟的选择越来越少,不得已只能对Arena委曲求全,区区6000万欧元就把自己“卖”了。

外战外行内战内行

塞菲尔特直言不讳的说出了德甲影响力下降的现实,但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德甲影响力下降?为什么区区6000万就让拥有103年历史的德甲把自己的名字卖了?德甲球队究竟都在干什么?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一一解答。

与欧洲主流联赛相比,德甲球队或许不是最弱的,但绝对是比赛最少的。当大多数顶级联赛都扩军至20支球队时,德甲却依然坚守18支球队的阵地。这种选择是球员们欢迎的,德甲球员每个赛季都能迎来长达40天的冬歇期。不过负面影响却是,球迷在冬季根本没有重要比赛可看,必然会将注意力转移至其他联赛。

而在联赛的场次原本就很少的情况下,德甲球队并没有把精力集中在欧战上,而是选择在国内赛场拼个你死我活。以本赛季为例,冠军杯16强中只有一支德甲球队,而联盟杯32强中也只有两支球队来自德甲,外战不利似乎成为了德甲球队的通病。难怪拜仁总经理赫内斯会疾呼:“扩大海外宣传,在外战中取得好成绩才是德甲真正的出路。”如今,拜仁虽然是唯一一支闯入冠军杯16强的德甲球队,但他们的却顾此失彼,昔日德甲霸主如今仅列积分榜第三,由此可见国内联赛竞争之激烈。

更让拜仁头疼的是,德甲球队不仅热衷于在球场上挑战拜仁,更打算挖拜仁的墙脚。不来梅主席阿洛夫斯在警告拜仁不要打克洛泽主意的同时,也在引诱拜仁前锋皮萨罗,“我们要保住克洛泽,他是球队的财富,而下一步我们希望能把皮萨罗带到不来梅,皮萨罗应该明白,拜仁早已今非昔比了。”打破拜仁在德甲转会市场上的垄断,这是其他中小俱乐部愿意看到的,然而仅仅将目光集中在国内球队上,就有些说不过去了。近年来每到转会期,德甲就习惯了内部解决问题,相互挖角成为了习惯。殊不知,诸如英超、西甲这类联赛,早已将目光投向全世界。

无论是在球场上,还是在转会市场上,德甲球队均暴露出“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特点。而在创收的问题上,德甲联盟继续“挖掘自身潜力”,终于沦落到卖名字的地步。

星途+钱途=前途

舍甫琴科为了阿布的13万英镑周薪去了切尔西,西汉姆联为了摆脱债务靠上了冰岛财团……所有卖身者的共同点就是:为了钱。而当人们苦苦思考德甲的前途究竟路在何方时,其实只要找到了“钱途”,自然就明白了什么是德甲的前途。

幸运的是,德甲球队如今似乎也看到了这一点,他们首先做的是推广德甲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例如,拜仁前几天刚刚从迪拜返回了慕尼黑,中东之旅不仅是冬季的训练课,更是一次商业活动。对此鲁梅尼格强调说,“联赛委员会必须加强对海外市场的开发,我们需要更多的知名度。”

实际上联赛委员会早就在这么做了,而且还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12月,负责市场开发的官员希尔罗伊姆斯飞赴印度,与当地的电视直播代理机构进行会晤。联赛委员会主管塞菲尔特说:“我们正在进行磋商,希望能够得到这个广阔的亚洲市场。”塞菲尔特2005年2月1日上任,他的工作卓有成效:2005年全球范围内德甲的观众群提高了15%,2006年提高了25%,到2009年为止,预计数字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80%。目前有150个国家能够看到德甲,其中93个国家现场直播了去年10月不来梅与拜仁之间的大战。

事实证明,参加商业比赛不仅能为球队带来巨大收益,更能扩大球队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从而带动德甲联赛的发展。去年成为全球收入最高俱乐部的皇马无疑是这方面的典范。除了参加商业比赛之外,皇马的另一淘金高招就是使用“明星战略”。借助超级球星的名气球队提升人气,这也是皇马成功商业运作的典范。而德甲呢?挣钱最多的拜仁进入21世纪后,买得最贵的球星竟然是价值1750万欧元的马凯,而大多数德甲球队均偏爱那些实用型球员,对类似于贝克汉姆这样人气颇高的帅哥,德甲球队一贯没什么兴趣。更让人惊讶的是,德甲这些年几乎就没什么球星,去年巴拉克走后,德甲就再没有拿得出手的世界级球星,敢问这样的德甲如何赚钱呢?

不仅要走“钱途”,还要走“星途”,这或许就是德甲真正的前途。

欧洲足球明星的转会费是如何分配和计算的?

最佳答案依据博斯曼法案分配和计算

合同期限: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

1、二十八岁以下球员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

2、二十八岁球员

二十八岁(包括)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

3、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

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扩展资料:

转会费的实际操作:

在球员转会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三场谈判

一、就是转会费谈判,两家俱乐部商谈转会的价格。

二、乙俱乐部和球员经纪人商谈球员个人的年薪和奖金等待遇问题。

三、乙俱乐部和经纪人商谈经纪人的费用。

转会费中,甲俱乐部一定会得到大部分(也就是卖家),而剩下的小部分则是由球员和经纪人分得。但具体的比例,这是由四方在谈判中约定好的,一般不会向外界透露。不过通常经纪人的会拿到转会费的5%-10%作为佣金。

而球员本人会得到四项收入:

1、前东家买断“忠诚奖金“。

2、据此前合同中拟定的“转会费分成”条款。

3、肖像权变更的收入。

4、新东家提供的签字费。

这四项收入中的前三个种收入,都可能直接从球员转会费中来支付。

除此之外,球员转会时,他在青少年时期(12-15岁)的球队会得到转会费的1%-5%作为青训培养费,也是FIFA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博斯曼法案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德甲内部转费的问题﹞欧洲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是如何分配和计算的?》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敬请关注www.zuqiumeng.cn,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