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9柳州中小学学区划分”你信了吗?教育局:假的最佳答案去哪个学校上学?是每个适龄孩子家长最关心的问题柳州市教育局3月2日上午,市教育局召开2018年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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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柳州中小学学区划分”你信了吗?教育局:假的

“2019柳州中小学学区划分”你信了吗?教育局:假的

最佳答案去哪个学校上学?

是每个适龄孩子家长最关心的问题

柳州市教育局

3月2日上午,市教育局召开2018年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纪律约谈会,向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学校校长强调,学校招生工作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 “十项严禁”纪律,按照“统一政策 统一时间 统一程序”的要求,规范做好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

市教育局副局长苏敏、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副组长梁钦章出席会议。

苏敏在会上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学习了“十项严禁”纪律。苏敏指出,全市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要求,严明纪律实行阳光招生, 做到招生政策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程序统一,全市招生工作步调一致。

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副组长梁钦章表示,纪检组坚决履行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纪检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据了解,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会加大对违规提前招生的督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今后市民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也欢迎广大市民对发现的学校违规提前招生行为向市教育局举报反映,市教育局相关举报电话为2815945、2851554。

同时,对于个别机构和网站擅自发布不实信息,扰乱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的行为,市教育局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在此,微姐也温馨提醒各位家长,每年中小学招生的具体时间、相关程序及学区情况,市教育局将会在市教育局网站及各主流媒体予以公布,各位家长无需着急。

同时相关政策可以向市教育局或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以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所以啊“我市2018年中小学学区划分”是假的!假的!假的!

非学区生可以网上报名吗

最佳答案非学区生可以网上报名。通过查询义务本地帮的《2021年义乌市中小学新生入学问答》可知,公办学校非学区生的报名条件是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父母双方在拟入学区域居住、就业,父母一方在本市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在入学学校所在镇(街)区域内有住房的(根据实际行政区域划分确定),可以跨学区报名。所以非学区生可以网上报名。

新乡小升初择校政策,可以跨区选择学校吗

最佳答案 小学升入初中就读是不需要升学考试的,大多为免试就近入学,但是民办初中和部分公办重点初中依然举办小升初的升学选拔性考试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新乡小升初择校政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2023年新乡小升初择校政策

为做好市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促进公平,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公办学校按学区入学,民办学校派位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学校招生均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称招生平台)进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三)坚持“面向全体”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一)学区生(人户一致的学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含公租房)相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 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二)统筹生

1.引进人才随迁子女。符合新乡市人才办认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2.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按照《教育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有关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安排入学。

3.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和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或无自有住房的。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籍凭证: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②居住凭证:居住证(卡式)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需提供产权凭证)。

③务工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统筹生安置工作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生。

四、招生细则

(一)小学入学

1.公办小学

8月13日,公办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月15—17日,公办小学组织报名(统筹生到指定地点登记)。学区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凭证,以及婴儿出生证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统筹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到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现场登记。

8月18—20日,公办小学组织入户家访。

8月21—26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复查,并对统筹生进行分配,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27—28日,小学发放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8月31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

招生过程中,各招生学校对符合本校入学要求的学生,在招生平台登记注册,上传各项信息。

2.民办小学

8月13日前,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所辖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8月15—17日,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市区户籍学生持户口本(随迁子女持居住证等材料)到所在区民办小学登记,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户籍(居住证)所在区的民办小学,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派位,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

(二)初中入学

5月29-31日,市区各小学在招生平台为在籍六年级毕业学生录入基本信息,并指导学生家长注册账号。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户籍(居住证)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注册点进行信息录入。具有市区学籍但不在市区就读初中的学生不参与信息录入工作,需向学籍所在小学写出情况说明,并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7月9-11日,未进行信息录入的学生在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注册点进行信息补录和账号注册。

1.公办初中

7月21-23日,学区生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报名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7月24-25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卡式居住证等有关材料到就近接收初中(见附件)进行登记,每名学生需按照第一、第二志愿选报2所学校。

7月26-28日,各公办初中组织入户家访。各公办初中对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将理由、原因告知家长,指导家长到规定学区学校报名。

7月29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市属初中,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统一录取。第一志愿学校若学位不足,将按照“自有住房优先、就近居住优先、居住时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如有其他子女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上学,则优先安排到同一所学校就读,未被录取的安排到第二志愿学校;若第二志愿学校仍无学位,则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接收学校。任何接收学校不得以学生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7月31日,各公办初中组织学生报到,各初中为已录取学生在招生平台完成入学备案。

8月21-26日,各公办初中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2.民办初中

7月14-16日,要求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市区户籍学生持户口本(随迁子女持居住证等材料)到所在区民办初中进行登记,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户籍(居住证)所在区的民办初中,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

7月17-19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民办初中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复核。

7月21日,组织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并公示派中学生名单,派位结束后各民办初中组织学生报到,并将新生录取名单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招生期间,未被招生平台上初次选报学校录取的学生,正式录取初中负责学生的招生平台信息完善、修改等事项。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学位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采取小学直接升入初中的录取办法。

(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各学校要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要求,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适龄特殊儿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四)其他安排

1.新乡市一中超常教育实验班(一中少儿班)招生方案经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由新乡市一中面向社会发布。

2.新乡市太行中学、新乡市平原中学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仍采用面向市区学生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生计划和具体招生办法将由招生学校面向社会发布。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纪律。各招生单位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招生,不得提前进行招生宣传、提前圈定生源、提前收取费用。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跨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成效,确保今年区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不超过去年。各民办学校于6月15日前将学校招生计划申请、收费标准批文报送至审批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须由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审核备案。

(三)建立预警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起始年级班额要控制在55人以内,市教育局将对产生大班额的县(市)、区及局属学校进行通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先行县(市)、区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四)落实民生政策。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要在官方网站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公布咨询电话;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要做好适龄困境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五)严格均衡编班。除省教育厅批准设置的实验班外,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任何学校不得开设需额外收取学生家长费用的特色班、实验班。

(六)严查非法办学。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任何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不得开设或变相开设学前班。

(七)完善招生服务。招生期间,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合理报名方式方法,避免出现家长提前或长时间排队报名的现象。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公示招生电话,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为学生、家长提供满意的服务。

(八)简化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遵循“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则,所有材料截止时间均为8月31日前。学校不得将水、电、天然气、网络、有线电视收费凭证作为入学的必需条件。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提供。为方便群众,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对需要进一步审验的房产和户籍信息进行核查,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提供无房证明。学校除可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外,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收入等私人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自行负责。

(九)畅通监督渠道。招生期间,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要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指导;挂牌督学要深入学校参与并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

(十)做好学籍备案。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在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和七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转接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十一)严格执纪问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要组织开展逐校巡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因违反招生纪律、破坏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将依规依纪进行严肃问责。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县(市)、区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附 件:

2023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名单

初中接收学校:

市铁路第二中学、市七中、市九中(市二中西校区)、市十二中、市十三中、市十六中、市十八中(市十中东校区)、市二十中、市二十三中、市二十四中、市二十六中、市二十七中、市三十中、市三十一中、市三十二中、市三十四中、市三十五中、市三十六中、市四十中、市四十二中、红旗区洪门镇初级中学、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学、经开区第一初级中学(河师大附中经开校区)、经开区大杨庄初级中学。

小学接收学校:

卫滨区:市四十二中小学部、新荷小学、化工路小学、英才小学、金家营小学、朱召小学、梁任旺小学、赵村小学、十里铺小学、水南小学、贾屯小学、李村小学、八里营小学;

红旗区:市友谊小学、劳动街小学、和平路小学南校区;

牧野区:西干道小学、牧野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北干道小学、花园小学、大朱庄小学、尚村小学、吕村小学、大里小学、黄岗小学、小里小学、小朱庄小学;

凤泉区:宝山路小学、耿黄中心小学、鲁堡小学、南张门小学、东张门小学、西张门小学、大块第一小学、陈堡小学;

高新区:道清路小学西校区、和兴小学;

经开区:张兴庄小学、大杨庄小学。

二、新乡小升初可以跨区选择学校吗

不可以的,小升初都是义务教育阶段,只能按照教育局划片区入学,不可以跨区。但是并不是所有学校都不能跨区,民办校,寄宿校等依然可跨区招生。

三、如何考察学校

一、师资和管理

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人格素养对学生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学质量高,对学生负责的高中无疑可以为孩子考上好的大学添砖加瓦。很多孩子喜欢某门课程是因为喜欢任课老师,如果不喜欢老师成绩很可能不太理想。

管理也很重要(如:校门出入管理是不是严格、手机管理是不是严格、学校对老师的管理……),现在高中大多寄宿制学校,如果管理不严格很可能会造成很多安全隐患。而严格的管理制度,也能为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学风和环境

环境是影响人后天发展的重要因素,同辈群体的行为和心理对于每个学生都有很大影响。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这个道理,一些学校学风日下,放任管理,会造成恶性循环,很难提高教学质量。在一个大家都积极向上的环境里学习,每个人都被感染,从而发愤图强。

三、距离和交通

不建议孩子去太远的学校,因为孩子正处在形成完善人格的关键时期,需要与家长经常交流。如果距离太远,孩子长期住在学校,孩子一些思想上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而个别寄宿制学校往往住宿教师较少,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如果距离相对远一点,如果学校对老师的管理或老师住校的比较多,也是可以更多考虑的,毕竟老师有更多的时间和经历陪伴、管理孩子,这点相对比较重要。

四、孩子自身的因素

最了解孩子的无非是父母,在选择高中的时候要全面考虑孩子自身各个方面的因素。如果孩子从小比较独立,有主见,学习很主动,不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那么可以为孩子选择相对自由的学校。但是大部分孩子很容易受到周围环境影响,学习比较被动,主要靠老师的督促,那么应该尽量为孩子选择管理严格、学风优良的学校。

并不是重点高中、重点班就一定适合孩子,如果孩子比较容易受到优秀学生互相竞争的鼓舞,从而对自己严格要求,力争上游,那么这种孩子可以选择重点高中和重点班。如果孩子对自己不够自信,承受不了学习竞争的巨大压力,那么可以选择去一般的高中和平行班,而且也会受到老师更多的重视,对孩子的成长和学习是很重要的。

在择校的时候,各位家长还要需要注意,孩子的学习基础是不是适合重点高中、实验班,适合孩子基础的,才是最好的!如果孩子基础不扎实或欠缺的多,花太多的经历或金钱,在择校或择班上,真的没有多大的作用,甚至对孩子的终身发展不利(如:自信心)……

2021年广西柳州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已公布

最佳答案【 #少儿升学# 导语】2021年广西柳州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家长的查阅,下面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

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2021年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依据《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试行)》(柳教规〔2021〕1号)执行,各县可参照执行。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名的,由学校主管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确保我市行政区域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员入学。

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段学校工作负责,并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在参与报名、摇号等环节一视同仁,严禁要求随迁子女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等,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的权利。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关爱帮扶机制,促进其健康成长。父母其中一方为市区户籍的学生,父母另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6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参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不满足条件的,由住所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二)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扎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和劝学工作,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要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避免小学毕业生辍学“没人知、没人管”。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公共教育后续服务工作,建立集中安置点入学需求和周边学校学位供给台账,优先保障搬迁户子女在配套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需要缓学、休学的,要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家长无正当理由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一)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辖区教育资源,科学合理地制定2021年学校招生计划,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在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收尽收”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班额招生,最多不超过55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积极化解大班额存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二)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在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后,可在招生计划内直接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属单位在职教职工子女、配建小区居民子女。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过程应邀请公证机构、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市域范围内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市招生。

(三)落实免试入学要求。所有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不得自行设定任何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条件。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提前招生、招生、预约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采用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冬令营、夏令营、开放日等各种方式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以“国际班”“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也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就读。民族班招生应当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接受民族双语教育的学生倾斜,严禁以民族班名义超范围、超对象、跨地域招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要求。各校要将规范报名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结合起来,做好招生组织工作。

(五)加强编班和学籍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防止借转学变相择校。存在大班额班级的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相应年级的转学学生。

(六)加强学生档案管理。重点做好2021年初中学区生与非学区生的身份甄别,并按类整理归档,要将学生信息备案存档至少三年。各公办初中学校在2021年非学区新生入学通知书上,要明确告知学生将不能享受三年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推荐政策,并完善签收手续。

(七)加强收费管理。严禁违规收费,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

切实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一)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残疾儿童和留守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做好入学情况排查,建立和完善入学数据库,并为学生学习、生活、康复提供帮助。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留守儿童在校寄宿的需求。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需要缓学、休学的,由家长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招生时间

小学柳州市区户籍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21年7月10、11日(星期六、星期日)。非柳州市区户籍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21年7月17、18日(星期六、星期日)。6月30日前各城区上报具有办学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民办学校、招收随班就读学生及设置特殊教育班级学校名单。各县区(新区)在实施过程中,要求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只能减少,不得随意增加。

加强招生培训和宣传工作

(二)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有关招生政策由市教育局或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布。要加强招生政策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宣传或变相宣传学校中考排名、各等级上线率及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上线人数,尤其要杜绝以吸引和挖抢优秀生源为目的的炒作,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严肃义务教育招生执纪问责

(一)严肃招生纪律。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学校特别是对学校领导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禁违规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招生不正之风现象。

(二)严肃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工作时间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有人值守,及时回复家长咨询,做好政策解读。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密切关注招生舆情,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对不实报道和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确保和谐稳定。

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咨询或举报电话:2805621(柳北区教育局)、2094744(城中区教育局招生咨询)、2021831(城中区教育局招生投诉)、3163324(鱼峰区教育局)、3726390、3715758(柳南区教育局)、7214188(柳江区教育局)、3116570(柳东新区教育局)、3310675〔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2851554、2815947、2815945(基础教育科)。

            

非学区生没报上名,怎么入学?

最佳答案按照义务教育有关规定,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优先且必须保障学区内学生就读——因为目前国家拨付的义务教育经费,是按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拨付到他们的学区公办学校。因此只有在学额有余的情况下,公办学校才能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非学区学生就读。

如果某校接到的报名学生人数,超出了招生计划,就需要优先安排同等条件下居住证办证时间更长、来柳务工时间更长的随迁子女就读;在学校依居住证等证明“硬件”排完之后,仍有超出人员,就须交由城区教育主管部门调配。城区的调配,在无法满足就近安排入学的情况下,只能向学额有余的学校分流,原则上是先公办学校、再民办学校。

扩展资料

教育部的通知明确规定,“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校,即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学校接受适龄儿童入学都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但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有自主招生权利,也就是说“就近入学”原则并不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这意味着民办学校很可能不会按照划片的方式招生,笔试取消后,教育部门及学校会研究制订其他招生办法。

依照新政确定的方向,2014年银川市3所民办学校表示,小升初将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即通过面试学生的表达能力,结合在校期间表现,进行综合素质考察,并择优录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非学区生未在规定时间报上名咋办?教育部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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