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太阳认为艾顿不是顶薪球员,计划先签后换送走他,如何看待这番操作?最佳答案艾顿可以说是今夏自由市场上最大的一条鱼了,因为球队不愿提供顶薪合同,再加上季后赛期间与教练...

今天运困体育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受限制自由球员,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太阳认为艾顿不是顶薪球员,计划先签后换送走他,如何看待这番操作?

太阳认为艾顿不是顶薪球员,计划先签后换送走他,如何看待这番操作?

最佳答案艾顿可以说是今夏自由市场上最大的一条鱼了,因为球队不愿提供顶薪合同,再加上季后赛期间与教练发生矛盾的原因,艾顿可以说是铁了心想要离开太阳,而太阳队管理层也似乎不想要留下艾顿。根据媒体爆料太阳队管理层计划通过先签后换的方式送走艾顿,艾顿的出走显然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太阳队的战力,但不管怎么说我个人还是比较看好太阳队的这波操作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先签后换送走艾顿对太阳队来说是最好的选择。如今的艾顿迫切的想要签下一份顶薪合同,而这也是他和太阳队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对于艾顿的表现相信关注太阳队的球迷都十分清楚,艾顿在场上的表现并不足以支持他拿下一份顶薪合同,和其他顶薪中锋恩比德约基奇相比,艾顿进攻方式非常单一,基本就是篮下吃饼,他没有足够威胁的外线投射能力和低位单打能力。况且太阳队连续两个赛季的失败已经证明了以保罗、布克、艾顿为核心的阵容很难能够拿到总冠军,想要夺冠球队必须要补强,如果给艾顿续约了顶薪合同那么球队就很难再进行补强操作,所以对于太阳队来说,送走艾顿要比顶薪留下他更划算。

其次先签后换若真能成功也能够给太阳队带来不少好处。这个休赛期艾顿就成为了受限制的自由球员,如果艾顿接受了其他球队的报价并且太阳队没有匹配的话艾顿就会白白走人,相比于白白送走艾顿,通过先签后换的方式既能够保持球队的薪资空间,又能够给球队带回一定的资产,方便后续的引援工作,这对于太阳队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如果艾顿真的愿意以先签后换的方式离开太阳队的话,那么太阳队的这番操作无疑是非常成功的,并且我也有理由相信艾顿会同意和太阳队先签后换,毕竟选秀至今艾顿就一直待在太阳队,相信他和这支球队还是有着不错的感情的。

先签后换工资帽是什么联系呢 为什么詹姆斯不是先签后换呢 还有有人说是自由球员必须先签后患

最佳答案球员k原属于球队a,现在球队b想要得到他,但没有工资空间了,那么a队b队先达成协议,a队先签下球员k,然后b队通过与a队交易获得球员k,这就是先签后换

如果不用先签后换,球员的母队就会白白失去他们的自由球员;通过先签后换,球队可以换来球员或选秀权。对于球员来说,先签后换可以给球员(与直接签约相比)更高的年薪。这是因为球员本队可以用拉里伯德条款(前提是该球员满足拉里伯德条款的要求)来续签球员,续签的工资可以高于别的球队能够支付的顶薪。就算另外一支球队能给该球员顶薪,他们最多能给10%的涨幅。然而对该球员的本队来说,拉里伯德条款可以有12.5%的涨幅。于是球员能挣更多的钱。还有,对于交易对方球队来说,先签后换可以让他们在超过工资帽的情况下招募新的球员。

这最后一点很重要,对于那些在工资帽不能签高薪自由球员的球队,先签后换是非常有用的,可以让球队换来需要的高薪自由球员。

NBA球员交易和转换的规则是什么?

最佳答案NBA球员流动方式通常有四种,一是选秀,二是俱乐部之间交易,三是自由球员入会,四是俱乐部放弃球员。第一种方式通常是高中生或者四年级的大学球队队员自愿参与,第二种仅在NBA球队俱乐部之间进行。而跨国俱乐部之间的球员流动,惟一可能是该球员结束与原俱乐部之间的合同之后,才能够加盟NBA,其他新加入的球队将会付给原俱乐部一定的补偿金。2001年的NBA球队工资行情是:一支球队用于球员工资的总数不能超过3500万美元。只有像乔丹这样服役十年的老牌球星,方可根据《伯德条约》,其工资数不在这个限制之内。

受限制自由球员:

完全自由球员和受限制自由球员:

完全自由球员可以和任何球队签约,如果和原队签约,薪金上限规则没有影响;如果和新球队签约,他的合同会在去薪金上限下受限制。

受限制性自由球员可以和其他球队签约,但原队有权以该球员上个赛季年薪的125%优先续约,如果该队员接受了其他球队的开价,原队则有15天时间考虑,以同样的价格挽留这名球员,否则原队将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失去这名球员。

自由球员最大合同

0—6年NBA球龄的队员,最高年薪为球队薪金总和的25%,或该球员上赛季年薪的105%,或者是900万美元;7-9年球龄的队员,最高年薪为球队薪金总和的30%,或该球员上赛季年薪的105%,或者是1100万美元;10年球龄的球员,最高年薪为球队薪金总和的35%,或该球员上赛季年薪的105%,或者是1400万美元;如果一名球员与新球队签约,合同最长年限是6年,每年年薪最多可递增10%;如果他与原球队签约,合同的最长年限是7年,每年年薪最多可递增12.5%。

拉里伯德条款

这是最为著名的特例。符合这个条款资格的人在NBA中被称为“资格老兵自由球员”。这个特例允许工资帽的球队同本队的自由球员重签合约,数额可以达到顶薪。这名球员必须至少打满三个赛季,且在这三个赛季中没有被解雇过,没有以自由球员身份换过球队。这意味着,球员可以通过打完三个一年期合约,一个三年期合约,或者其他组合来获得“伯德权”。一个球员如果被交易,他的伯德权跟他一起走,他的新队可以利用伯德条款重新签他。利用伯德条款签下的合约最长可达七年,年薪涨幅可达12.5%。这个特例被命名为拉里伯德条款,是因为凯尔特人队是第一支被联盟允许和自己的自由球员签约的工资帽之上的队伍,而这个球员就是拉里伯德。

使用拉里伯德条款付顶薪时,有另一个限制:如果这名球员是第一轮的新秀,刚刚履行完他为期三年的新秀合约,但是他的球队没有行使第四年球队选项来延长合约(参见问题38),那么即使使用拉里伯德条款,这名球员也不能从原球队得到顶薪合约,最高薪水不得高于他新秀合同的第四年选项工资。比如说,Devean George在1999年第23顺位被湖人队挑走,他在2002年履行完了他三年的新秀合约,湖人有一个球队选项,可以在2001年的10月31日之前延长合约到02-03赛季结束,工资为141.5722万元,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所以当湖人队被允许用拉里伯德条款同George重新签约的时候,能够支付的最高工资仅有141.5722万元。所以,他们另选择了中产阶级特例来签,这样可以给他更多的钱。

早伯德条款:这是工资帽中的特例。 符合这个条款资格的人在NBA中被称为“早资格老兵自由球员”。一个球员如果两年之内没有被解雇或者作为自由球员被转会,那么他就具有这个条款的资格。使用这个条款,球队可以同他们自己的自由球员以前一个赛季的工资的175%,或者平均球员工资(这两者取大)(“平均工资”的定义参见问题22)签约。早伯德条款的合约必须至少两年(这削弱了这个特例的效果——通常,球员会以稍低的工资继续打一年,这样下一赛季就可以使用拉里伯德条款签更高的合约),而且不能高于六年。使用这个特例,球员可以获得12.5%的工资涨幅。

非伯德条款:符合这个条款资格的人在NBA中被称为“非资格老兵自由球员”。既不符合“资格老兵自由球员”又不符合“早资格老兵自由球员”的老兵自由球员就被定义为“非资格老兵自由球员”。这个条款允许球队同自己的自由球员在超越了工资帽的情况下,以前一年工资的120%,或者底薪的120%(这两者取大)来签约。使用这个条款,工资涨幅为10%,而且合约不能超过六年。

中层工资特例

这个特例又被称为“中产阶级条款”。这个特例允许球队给任何一个球员一份等同于每年的NBA平均工资的合约,甚至在超过了工资帽的情况下。这个特例是在现行NBA中被加入的,使用的是前四年的平均工资数额。

百万美元条款

球队可以用百万美元例外条款去签本队球员或其他队的自由球员,在2004-2005赛季,百万美元特例条款的薪金实际达到了160万美元。之后百万美元条款更名为“双年条款”,球队只能隔年使用,05-06赛季数字为167万美元,之后每个赛季递增前一赛季的4.5%。签约期最长两年,涨幅最高8%。

先签后换

当一支球队没有足够的薪金上限去签一名自由球员,但该队有球员是其他球队需要的,就可以通过先签后换来实现。

阿里纳斯规则

第二轮新秀作为受限制自由球员,邀请合同(Offer Sheet)的第一年薪金不得超过当年的中产阶级条款(第二轮新秀的原球队只要有中产阶级特例就能匹配任何合同。),从第二年薪金可下浮动8%可以高至顶薪。第三年最大薪金计算方法是:假设该球员第一年就拿到顶薪合同,则他第三年按照联盟薪金涨幅规则可拿到的最大年薪。第三年后的年薪浮动范围不得超过第三年年薪的6.9%。

球队计算是否有足够薪金空间或特例开出邀请合同时,必须取整个合同的平均年薪计算。

当受限制自由球员的原球队匹配邀请合同后,该球员每年薪金按合同数字记入球队每年总薪金。如果原球队不匹配,则邀请合同的平均年薪记入新加盟球队的每年总薪金。

球员交易薪金匹配原则

两队在进行球员交易时,一方的球员工资不得高于另外一方球员工资125%+10万美元。

莫宁规则

联盟主席有权对转会后拒绝为接手球队效力的球员进行经济或者禁赛处罚。

新秀交易保护条例

选秀新人签约后30天内不得转会,其他球员签约后3个月或者下一个(两者取晚)之前不得转会。

如果一名身背1年期合同的球员在本合同结束后将拥有伯德或早伯德权,那么转会必须取得本人的同意。如果本人同意后转会,这名球员自动失去伯德或早伯德权,被看作是以自由球员身份重新签约。

BYC状态在BYC生效后6个月或者下一个(两者取晚)之前有效。

交易球员特例

这个特例允许超过工资帽的球队为队中在赛季余下部分不能上场的球员找一个替换者,同样可以用于球员死亡的情况。这个特例只能用于一名替换球员。最高工资是伤病球员工资的50%,或者是平均工资,两者取小(平均工资定义参见问题22)。这个特例必须经过联盟的同意(由联盟指定的医师来决定)才能生效。此特例可用来签一名自由球员,或者为交易创造薪资空间。当被用来进行交易时,这个特例跟交易球员特例类似对待(参见问题68)。如果球队的工资额低于工资帽,且差额大于各种特例组合的总额,或者在得到伤病球员特例之后差额大于特例总额,那么就自动失去了这个特例。如果球队工资低于工资帽而同时又可以使用这个特例,那么此特例将被算在球队总工资内。

如果一名球员在7月1日到11月30日之间因为伤病无法上场,那么球队必须在45天之内找到这个球员的替代者。如果这个球员在12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因为伤病无法上场,而且医师确认他在整个下赛季也不能上场,那么球队可以在10月1日之前找一个替代者。如果受伤球员比预期早回来了,那么他可以马上被激活,而且这个替代球员(或者没有使用的伤病球员特例)不受任何影响。有时候球队获得伤病特例是很困难的事情。举例来说,Danny Manning在97-98赛季末撕裂了前交叉韧带(ACL),然而NBA还是没有批准太阳队的伤病特例申请;近一些时候,魔术队在2003年也没有获得Grant Hill的伤病特例。尽管如此,1999季后赛的马刺队获得了这个特例,他们找到了有肾病的Sean Elliott的替代者;在Bobby Phills死后不久,夏洛特黄蜂就也获得了这个特例。实际上,批准这个特例需要NBA董事会的投票表决。另外参见问题18,获得更多的关于这个特例的可行性和使用方式。

不要把这个特例和球队在因伤退役或死亡导致失去一个球员之后,所得到的两年的工资帽豁免相混淆。这个特例允许球队获得一个替代球员,而工资帽豁免直接从帐本上划去合约。

36周岁规则

假设一名球员在退役前还可以打四个赛季,而且他希望在这四个赛季中都效力于一支只能提供中产阶级特例的球队。如果这支球队希望给他高过中产的工资,那么就可以利用一个潜在的漏洞——把合约年限延长。

举例来说,假定中产阶级特例是500万,涨幅为10%,一个四年合约就是2300万。增加一个赛季,总工资就将是5年3000万。如果这名球员像预期的那样在第四个赛季后退役,根据这份合约他仍会得到一个赛季的薪水,也就是说他实际上拿到了四年3000万的工资。实质上,球队给了这名球员一个四年的合约,加上一年的延期偿付金。

选项条款

选项条款允许合约被延长一个赛季。举例来说,一个六年且带有第七年选项的合约意味着,如果执行了这个选项,合约将延长到第七年,如果没有执行,那么第六个赛季之后合约结束,球员成为自由球员。在选项年之前的7月1日之前,选项必须被选择执行(或不执行)。一旦执行,选项不能被取消。

有几种类型的选项:

球队选项:使得球队有权利执行选项年。只能有一个选项年(译者注:此处可能有误,Carlos Boozer的第一笔NBA合约有两个球队选项年),而且选项年的工资不能低于前一个赛季。

球员选项:使得球员有权利执行选项年。只能有一个选项年,而且选项年的工资不能低于前一个赛季。

球员提前终止选项(ETO):使得球员有权利提前终止合约。ETO不能在合约的第五个赛季结束之前出现(所以合约必须是六年或者七年),而且ETO的执行可以决定于球员或者球队的表现。

球员选项以前是一种给球员更多钱的方法。一份长期合约中,往往在球员获得伯德权的那一年设定一个球员选项。球员一旦获得伯德权,就启用选项,成为自由球员,再和球队利用伯德条款签订一份工资更高的新合约。现行的NBA防止了在第五个赛季结束前设置选项年,或者设置多于一个选项年,上面这种做法就没有用了。

提前续约

一份六年或者七年的合约,如果已经过去了至少四个赛季,就可以被延长。一份四年或者五年的合约,如果已经过去了至少三个赛季,也可以被延长。四年以下的合约就不能被延长了。一份已经延长的合约可以在三年后再次被延长。

延长合约的第一年工资不得高于原合约最后一年工资的112.5%,也不能超过这名球员如果在那一年以自由球员身份所能取得的最大工资。自由球员所能得到的最高工资是根据顶薪规则规定的(参见问题9),或者是前一年工资的105%(参见问题10),两者取大。

这个规则引发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如果延长合约在3年后生效,那么谁知道3年后的顶薪会是多少?现在普遍采取的办法是:先按照“最后一年工资的112.5%”签合同(如果球队愿意按这个“最大数额”给),当几年后延长和约生效时,当时的顶薪数字也知道了,这时候双方再按需要更正和约。

转会截止日确定原则

转会截止日

一个赛季内,在转会截止日之前球队可以进行转会操作,而从截止日到赛季最后一天,联盟不允许转会发生。截止日定于每个赛季的第16个星期四。

七月冻结期

这是在七月中的一段时期,在这段时期中,球队不能同大多数自由球员签约或者进行交易。自由球员在七月一日正式成为自由人,但是工资帽要到这个月的晚些时候审计报告完成之前才能设定好。必须等到工资帽被设定之后,球队才能进行交易和进行大多数自由球员的签约。从七月一日开始,球队可以同自由球员进行谈判,甚至就某些意向达成协议,但是都必须等到冻结期之后才能签订合约。

在最初达成NBA的时候,冻结期本来会持续整个七月的,但是在2001年,NBA和球员工会达成协议,为了使合约事宜和每个人的个人事宜能尽快的得到解决,缩短冻结期。

NBA什么限制球员和非限制球员是什么意思啊?还有什么保障合同.说清楚一点.

最佳答案限制球员就是:原有球队享有优先续约权,在其他球队开出报价合同的时候,原队只要在一周之内开出相同的报价就可以签下该球员。

非限制球员:球员拥有和任何球队签约的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保障合同:球队和球员签订的,球队不能随意取消的合同。

杜兰特和巴特勒都是先签后换,为什么都不签五年呢?

最佳答案其实在以前,自由球员转会都很流行先签后换,因为这样能够让球员的利益最大化(也就是金钱最大化),然而2011NBA停摆后出台的劳资协议上,球员先签后换跟直接签约的工资是一样的,所以就是在此之后,自由球员转会就很少见先签后换了。

按照联盟的劳资协议规定,自由球员只有在与母队用鸟权续约时才能签一份最长5年的合同,如果没有鸟权,那不管是留母队也好,还是去别队也罢,都只能签一份最长4年的合约。而先签后换的合同长度也被规定在最短三年,最长四年内。不管是直接签约,还是先签后换,球员所能拿到的四年合同,薪资数额是一样的。

当先签后换后拿到的薪资与直接签约拿到的薪资一样之时,没特殊情况,就很少有人去搞先签后换,因为这太吃亏了。

为什么会说吃亏?因为先签后换就意味着自由球员的新下家需要去完成交易匹配(只要是交易,就意味着着要送出相应价值的筹码去匹配)。

我们就以巴特勒这次先签后换为例吧:

巴特勒通过先签后换的方式加盟热火,他的合同为4年1.42亿美元,而热火为了得到他也在先签后换交易中送出了怀特塞德、约什-理查德森和一个未来的首轮签去匹配交易。如果热火能够对巴特勒完成裸签,那他们就不需要付出怀特塞德、约什-理查德森和一个未来的首轮签的筹码了(不考虑工资帽等因素)。

球员加盟新队肯定是要让新东家保持战力的,而如今规则下的先签后换不仅不能让球员利益更大化,而且还会让新东家付出不少好筹码。

除此之外,NBA的先签后换还有一个规定:2013-14赛季,通过先签后换得到球员的这一方,该操作之后的薪水不能超过土豪线。但是,如果该球队在操作之前超过土豪线,但先签后换之后降低到土豪线之下,那么该交易是成立的。

综上所述,先签后换现在并不流行了,去年的杜兰特先签后换去篮网和巴特勒先签后换去热火都是罕见的个例,其实如果篮网和热火有充足的空间,他们也不会选择先签后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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