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李晓霞和丁宁的乒乓球伦敦奥运会女子单打比赛中,裁判判了几次丁宁发球违例?到底是怎么回事?答判了三次,共罚四分!发球规则:2.6 发球2.6.1 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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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霞和丁宁的乒乓球伦敦奥运会女子单打比赛中,裁判判了几次丁宁发球违例?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晓霞和丁宁的乒乓球伦敦奥运会女子单打比赛中,裁判判了几次丁宁发球违例?到底是怎么回事?

判了三次,共罚四分!

发球规则:2.6 发球

2.6.1 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

2.6.2 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2.6.3 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2.6.4. 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和发球员的端线以外;而且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他们所穿戴(带)的任何物品挡住。

2.6.5 球一旦被抛起,发球员的不执拍手臂应立即从球和球网之间的区域移开。

2.6.6运动员发球时,应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2.6.6.1 如果裁判员对运动员发球合法性有怀疑,在一场比赛中第一次出现时,判重罚球,并警告发球方。

2.6.6.2 此后,裁判员对该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发球动作的合法性再次怀疑,将判接发球方得1分。

2.6.6.3 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无需警告,应判接发球方得1分,。

2.6.7 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做出决定免于执行

2012年8月2日的伦敦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 丁宁犯规了吗 还有奥运会上的裁判胡乱判罚没有任何惩罚的吗?

我认为还是裁判的问题。首先,屡次遭到判罚,说明有争议。但我认为她的抛球高度是觉得符合规则的,也就是抛球高度绝对是在16厘米。丁宁是右手抛球,下蹲式发球,由于个人习惯,抛球瞬间左臂挡住了抛球手,(当然这不属于遮挡)。可能由于是这个原因,裁判觉得她抛球高度不够。第二,裁判的判罚尺度有问题,当对手没有提出异议时,裁判并没有必要这么主动的去判罚她是否为例。第三,裁判的头脑还是不够清醒。这毕竟是4年一届的奥运会啊,一个运动员一辈子能有几个四年,更何况是人才济济的中国乒乓球。因此,做为一个头脑清醒的裁判应该知道,判罚1到2个就算了,没必要一直揪着运动员不放。所以裁判这样做等于是毁掉了整个比赛,对运动员个人也有相当大的打击。

丁宁在伦敦奥运乒乓决赛中,是怎样犯下的五次规

赛后中国队教练在微博上表示 丁宁是一位国际上顶尖的优秀乒乓球运动员 无论是在平常的训练还是在比赛中都都不会发违规的球 而且中国是乒乓球运动有很高技术的国家,有很多专业的教练指导 不会让丁宁在平常的训练中练习不合规的球。 之说以判罚她 我个人觉得原因有两个 1 中西方对规定理解不同, 规定要求球要上抛超过16厘米 而裁判看到丁宁在发球时下蹲了 便认为丁宁的发球不属于上抛球。2 近几十年来 乒乓球都是被中国垄断 不利于乒乓球的发展 所以在判罚中国球员上非常严格 而当场的裁判就是一个“坚决”贯彻乒联思想的人 所以才造成了 决赛上的一次闹剧 让丁宁与金牌擦肩而过

是我的观点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丁宁打球误判什么情况,能把过程说一下吗?

丁宁使用下蹲式发球,发球前球抛的不够高,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老是被判违例。

在伦敦奥运会乒乓球女子单打决赛中,中国选手丁宁以1比4不敌队友李晓霞,获得亚军.在这场中国队的“内战”中,1号种子丁宁共计被罚3分,分别是在第一局6比9和第四局2比6时被判两个发球违例,各失一分。而第四局向裁判抗议未果的丁宁随即在2比7时因违反“6分时允许擦汗”的规定而被出示黄牌。此前她因为喝水已经被裁判以“拖延时间”为由出示过一张黄牌,两黄变一红,直接罚掉一分。

下蹲式发球,乒乓球运动发球方法的一种。指发球者采用下蹲姿势进行发球,简称“下蹲发球”,民间也叫“砍式发球”。多用于横拍运动员。分为正手右侧上(下)旋球和利用球拍反面发球的正手左侧上(下)旋球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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