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对涉华玻璃启动反倾销
今天运困体育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墨西哥队,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列举一些近年的国际反倾销案例
优质回答1、美终裁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美国商务部2012年10月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这基本为美国针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双反”)扫清了道路。按照美方贸易救济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此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2012年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2、欧盟对中国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
欧盟2006年9月24日建议,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税率高达39.2%,适用于圆截面和外部直径不超过406.4毫米的无缝钢管。最终裁定将由欧委会提交欧盟理事会通过,于10月8日前公布。
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继续暂停对原产于中国的钼铁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到2008年1月31日止。
2006年10月24日,由于成员国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钼铁的市场价格过高等因素,欧盟委员会决定将对原产于中国的钼铁的反倾销措施暂停9个月。欧盟委员会在此次公告中称,由于成员国内市场并未好转,因此决定继续暂停该反倾销措施。
3、加拿大申请对我油气套管进行调查
加拿大TenarisAlgomaTubes(TAT)公司向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制油气套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TAT公司称,2001年以来,由于存在大量补贴,中国企业得以长期低价向加拿大市场倾销涉案产品,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和实质性损害威胁,因此,要求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在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同时,就中国政府对涉案产业的各种补贴进行反补贴调查。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于8月13日前就是否立案作出决定。
加拿大对我铜管件作出复审裁决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管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裁决,中国应诉企业天力管件有限公司、诸暨市浩海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的补贴率为零;未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42%,补贴率为17.73元/千克。
4、武钢成功打赢巴西涂镀板卷反倾销官司
巴西对自中国进口的涂镀板卷反倾销调查结果公布,此次反倾销调查以零税率结案,这个历时一年半的反倾销案件以武钢获胜圆满结束,此次胜诉为武钢减少惩罚性关税1400万美元,
此次巴西涂镀产品反倾销应诉获得无税结案,为武钢进一步开拓南美市场,扩大钢铁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进一步巩固了武钢的行业地位,并为将来我国应对其他国家发起的贸易救济案积累了宝贵经验。
2011年4月,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发布公告,对2010年全年自中国进口的涂镀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由于武钢出口数量和金额居国内各钢厂之首,中钢协决定由武钢负责牵头此次反倾销应诉工作,宝钢、鞍钢、邯钢和唐钢等单位协助配合。
在案件调查中,巴西调查机关将武钢涂镀产品的正常价值按照韩国企业数据测算,高出武钢出口价格30%。如果本次反倾销应诉不成功,武钢将会面临较高的反倾销税率。
为确保应诉取得胜利,武钢成立了反倾销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在国内外反倾销应诉领域有较强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诉和抗辩工作。与此同时,充分利用中钢协在行业的影响力,联合多家钢铁企业多次前往外交部和商务部等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汇报,争取政府部门支持。
5、巴西对我曲轴连杆举行听证会
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致函中国驻巴西使馆经商参赞处,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举行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整体曲轴连杆的反倾销终裁听证会。
根据巴西法律规定,并不强迫参加听证会,欲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提前5天报名,否则不得与会。有关方应至少在开会前10天,即8月13日前,向贸易保护局提交书面抗辩材料。各利害关系方可在听证会结束后15天内就审理的有关主要事实提出意见。
巴西对我纤维毯发放调查问卷
日前,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毯进行反倾销调查。在召开终裁听证会前,有关代表可要求巴西贸易保护局组织更多利害关系方参加会议,以便讨论案件进程并发表意见。
有关利害关系方须书面通知巴西贸易保护局其指定的应诉代表,所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由该代表签字。如指定境外代表,须通过巴西驻该国外交机构通知巴西贸易保护局确认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倾销
中国受到哪些西方的反倾销
优质回答中国加入WTO后,便和所有的WTO成员国一样充分享受相同的最惠国待遇,WTO各成员国对我国出口产品不再收普通税。中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享受“国民待遇”,加之劳动力资源丰富和低廉的明显优势,中国许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为此,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本国产业,极力阻止物美价廉的中国产品占领他们的本土市场,于是针对中国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现象日趋严重,我国的出口产品越来越多遭遇反倾销。所以,读懂国际贸易游戏规则,进而在国际贸易中从容不迫、游刃有余就成为中国企业一门必修的功课。
———编者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别国市场。
反倾销通常是指一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实施与执行反倾销法规的行为与过程,是国际上通行的进口国政府对进口倾销产品依法进行调查并征收反倾销税的一种法律制度,是从根本上消除价格歧视、维护公平竞争和正常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的有效措施。但是,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反倾销国的目的日益变得多元起来。■
A篇 中国企业频频踏入反倾销“雷区”
今年5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5:0投票结果认定中国部分彩电的出口已对美国彩电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这意味着中国彩电业将受到美国反倾销制裁。
其实,外国对华反倾销由来已久,这起对华彩电反倾销案不过是冰山一角。世界贸易组织在去年的年度报告中曾指出,近年全球贸易有所恢复,但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中国已成为反倾销的重灾区。据不完全统计,从1979年6月中国出口到欧共体的糖精钠被投诉倾销以来,到2002年底共有33个国家及地区对中国货发起544宗反倾销案,受影响的外贸出口总值达160亿美元,涉及五矿、化工、轻纺、土畜、机电、医保等方面的数千种商品,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头号目标国。
据专家分析,国际上对中国反倾销,呈现以下四个特点:第一,对我国出口的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次数越来越多。1979年中国遭遇2次反倾销,中方均未应诉。上世纪80年代每年平均6起,90年代增加到29起。2000年至2002年仍呈递增趋势。据外经贸部统计,2002年国外对中国企业反倾销等保障措施的调查达58起,列世界各国之首。
第二,提出反倾销的国家多,被指控倾销的出口产品范围广,同一产品在多国受到投诉。指控我国的国家既有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也有墨西哥、巴西、智利、韩国、南非等发展中国家。对我国采取反倾销措施超过20次的有欧盟、美国、印度、澳大利亚、阿根廷、南非、墨西哥等。2002年,印度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诉讼既覆盖低附加值和劳动密集型简单加工产品,也涉及我国各大类出口商品。1993年墨西哥对我国进行大规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产品包括10大类4500余种商品。另外,1991—1995年,我国出口的自行车分别遭到欧盟、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和阿根廷的反倾销投诉。同一产品在多国受到投诉,造成我国部分出口产品无路可走的尴尬局面。
第三,被征收的反倾销税率较高。1993年4月,墨西哥对中国产品征收100%税率的有家电(129%)、自行车(144%)、玩具(315%)、服装(537%)、有机化学产品(673%);鞋类甚至高达1105%。
第四,反倾销案件涉及金额越来越大。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上千万美元的案件就算大案,而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出口额的增大,反倾销涉案金额也在快速增加。比如旅行箱包涉案金额高达6亿美元,自行车案达2亿美元,焦炭案、碳钢板案也在1亿美元。
由于美欧是我国重要的出口市场,其对我国大规模的反倾销构成了中国出口贸易的严重障碍。从中国遭受反倾销的产品类别看,涉及到钢铁、金属制品、轻工产品、机电产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等等。其中很多中国拳头产品在遭受反倾销后,被完全逐出进口国市场。1991年中国自行车对欧盟出口200多万辆,1993年被征30.%反倾销税,现已基本被逐出欧盟市场。
另外,反倾销对我国出口的一个间接影响是严重挫伤了国外企业在中国投资的积极性。由于中国产品屡遭反倾销,“三资”企业也成了反倾销调查对象,不少投资者不得不抽回资金,转向其他国家。此外,由于大量新兴电子产品刚刚开始出口就遭到反倾销,使中国新兴工业的发展受到严重损害。
此前美国对华彩电反倾销案无疑将使国内彩电企业以自有品牌进入美国市场的道路被封杀,而这对准备高歌猛进美国市场的中国企业是一个沉重打击。康佳集团总裁侯松容认为,终裁将会对中国企业开拓美国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产生很大负面影响。目前美国市场的容量每年是2500万台到3000万台之间,对于年产8000多万台的中国彩电生产企业来说,显然具有重大意义。据美国ITC官方网站透露,美国彩电的主要生产商2003年出货仅380万台。也就是说,美国每年需要进口彩电2100万-2600万台,这是多么庞大的市场啊。更何况,美国将于2006年停止全部模拟电视广播,这意味着现在美国家庭所拥有的电视机大部分将被淘汰,而美国目前只有470万个家庭拥有数字电视机,仅占家庭总数的4%。如此大的市场潜力对中国彩电企业是极具吸引力的。侯松容指出,这次美国对中国彩电业反倾销只是一个幌子,最终目的就是要对正在崛起的中国数字彩电产业进行打击。■
B篇 读懂游戏规则 积极应对反倾销
政府在反倾销中的作用
要很好地应对外国的反倾销,政府和企业应共同努力。对政府来讲,要在体制改革上下功夫,首先要解决好企业的非国有化问题。对于产权改革,我们不光要从效率的角度,也要从国际竞争规则的角度来认识。加快产权改革有助于减少中国企业的倾销行为。为了完成出口任务不惜自相残杀和政府过分强调出口而导致低成本出口,都和产权有关。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许多起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中,企业根本不去应诉而甘愿退出市场,除了一小部分是因为应诉成本太高外,大部分是不负责任,这正是国有企业的表现,当然也是产权问题。而有效的产权安排能够减少企业在出口中的倾销行为,并激励企业在遭遇反倾销诉讼时为了自身利益积极应诉,从而减少反倾销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外国对中国的反倾销中有很多是把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作为理由,使中国比市场经济国家更容易受到反倾销指控。深入进行产权改革可以使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在相同的规则下竞争,不至于授人以柄。还有,应进一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和扶持,尤其是对产品的行政定价和对企业的财政补贴。因为这些做法会使企业的行为和市场结果发生扭曲。我们需要尽快建成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只有摘掉非市场经济的帽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们目前遇到的大量反倾销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也应努力做到产权独立,经营自主。许多出口企业都希望得到政府的补贴,可是有得必有失,这边你拿钱拿补贴拿优惠,在那边你就会受到人家的反补贴反倾销起诉。
行业协会大有作为
“面对国际反倾销,行业协会大有作为”,浙江省人大代表、温州烟具协会会长、浙江大虎打火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大虎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说,由行业协会牵头运用世贸规则,联合企业应诉是一条很好的路子。
温州现有打火机生产企业500多家,年产金属外壳打火机5亿多只,占世界市场份额的80%,国内的98%。近年来,温州生产的金属外壳打火机,以优质优价打破了日本、韩国等国家数十年垄断世界打火机市场的局面,成为世界金属外壳打火机的生产中心、销售中心和信息中心。
然而,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一些国家和地区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反倾销等手段限制进口我国产品事件日益增多,温州打火机行业也遭到欧盟出台的CR法案和反倾销。
2001年10月,欧盟标准化委员会制定了一项关于打火机安全使用条款,即“防止儿童开启装置措施”的法案(简称CR法案),要求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要设置安全装置,并称要在2002年春欧盟标准化立法会议上审议。周大虎说,温州烟具协会得知后马上做出反应,由协会成立应对小组,聘请著名律师咨询交涉,同时找出充足理由坚决进行抵制,并组织“中国民间第一团”,联合国家有关部门出访欧盟,辗转于德、法、意等欧盟成员国,经过严正交涉,促使欧盟表示尽快启动修改方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去年6月28日,欧盟又决定对中国打火机进行反倾销立案。温州烟具协会特邀请法律专家到温州举行专题分析会,找出无损害抗辩理由,并统一全行业思想,坚决予以应诉。去年底,欧盟反倾销委员会的两位官员专程到温州对应诉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经过调查,两位官员对温州打火机行业的抗辩理由和观点表示理解,并希望温州进一步提出相关资料和产品实物以作进一步研究和论证。
温州打火机行业通过协会牵头的方式,运用世贸规则,联合行业众多企业共同应诉的做法,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国家外经贸部等部门召开全国各行业协会负责人会议,周大虎在会上介绍了温州做法。
周大虎对记者说,通过协会既可以方便与众多企业沟通,又能积极与政府有关机构协调,这次联合组团游说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关于行业协会如何面对国际反倾销问题,他说,今后这类事情会很多,协会应牵头,首先作到先学习、掌握并运用WTO有关法律规则,培育一支懂国际法和世贸规则的队伍,扩大服务范围,使本行业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换句话说,就是要下海就得先学会游泳。其次是要坚决抵制违反WTO公平贸易原则中不合理、不科学的标准,积极应对反倾销。三是企业生产必须加快采用先进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因为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当今趋势,今后产品的标准尤其是国际标准将会越来越严。四是要坚持实施名牌战略,强化“内功”,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和提高自己产品的质量,实现“大、强、优”目标。
专家认为,应对国外反倾销的技巧比胆量更重要
对于即将开战的中美彩电国际官司,虽然中国业内人士分析说此案胜算高达八成,但专家认为,中国企业的应诉不会轻松。在对付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损害调查将有两场激烈较量:一是质疑对方的起诉资格,二是申诉中国彩电没有对美国造成损害,这两场抗辩,任何一场赢了,中国企业都将大功告成。但目前看,这种可能性很小。接下来将是最艰苦的较量,就是证明中国企业没有对美国市场进行倾销或者倾销幅度很小。
我们注意到,这次提起诉讼的美国方面阵容颇为强大,除五河电子公司是单一企业外,另外两家分别是有78万成员的电子工人国际兄弟会和18万成员的电子产品、家具和通讯国际工会。
专家们特别提醒中国企业,尽管大多数案例在初步裁定时都是肯定性裁定(即有损害),但企业仍应该积极参与应诉。因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往往在终裁时会进一步考虑并应诉方在初裁时提供的观点和证据。
在终裁阶段,为尝试将其产品同美国生产商的产品区别开来,应诉方可提出国内产品与美国生产的“类似产品”有完全不同的物理特征,限制其替代性,从而削弱了因果关系。
在美国商务部审理阶段,律师与企业要共同了解客户的公司档案资料保管制度,分析在反倾销调查中需向美国商务部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尤其是公司的生产要素以及最终出口到美国的产品的销售价格。
曾参与过多起反倾销案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所主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何培华还提醒,应诉美国彩电反倾销,国内彩电企业应注意两大问题:一是土地划拨成本应按现市值计算。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的成本计算是按传统的会计准则计账,而外资基本是按国际会计准则计账。如果按照土地划拨的成本核算,应该按照目前的市值计算成本才高。国有彩电企业加入协会应诉后,可马上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做好账,因为只要一起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会抽查多个国内彩电企业。二是准备“替代国价格”资料。欧美国家对于某类产品,以往常用的替代国都有章可循,我国彩电企业在应诉时要做好这方面资料的收集。例如指出替代国与我国计算的不同等。
新海5年打赢4场“洋官司”的启示
2002年,中国打火机出口1.4亿美元,其中宁波新海公司自营出口占2400万美元,约占17.1%;中国打火机出口欧盟总值5700万美元,“新海”占23%,为1305万美元。作为全国最大的打火机企业,其出口量占全国产量的90%,换言之,新海电气公司是专门靠赚外汇过日子的。
“谁要掐断我们的活路,我们就跟谁干到底!”这是年届40的董事长黄新华的一贯态度。从1998年12月与韩国打第一场反倾销官司,至2003年7月15日接到来自布鲁塞尔的“欧盟撤诉”传真,近5年间,“新海”曾两“战”韩国、两“战”欧盟,赢得了中国打火机行业“反壁垒斗士”的雅号。
去年7月15日,“新海”收到来自欧盟布鲁塞尔VBB律师事务所的一份有关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盟表示撤消上诉反倾销的传真,这意味着“新海”出口欧盟的打火机的150%的反倾销税全部勾消,关税下降到正常的3%。“147个百分点可是性命交关啊!”黄新华算了笔账:“新海”生产的电子打火机每只11美分,如加150%的关税,即增加15美分,总计27美分;而欧盟4家最大的打火机企业的出厂价仅18美分。显而易见,代理中国出口打火机的商人将无一愿做亏本生意。反之,欧盟打火机制造商联盟不起诉中国打火机,在18美分的欧洲货与11美分的“中国造”之间,商人就会“舍欧就中”。据黄新华回忆,“新海”打火机出口欧盟之初,欧盟的生产商曾纷纷赞誉“中国造”精良、美观。2001年9月12日,他还是欧盟打火机生产商联盟主席的座上客。然而当欧盟许多生产厂商货物严重积压,“中国造”日见强盛,“新海”打火机向欧盟出口突破1亿只的时候,欧盟打火机生产商联盟按捺不住了:先是以保护儿童安全的名义设置技术门槛,后又说“中国造”低价倾销。2002年4月中旬,欧盟通过了打火机儿童开关保护装置法规。对欧盟这种“突如其来”的变脸,长年奔波海外、潜心研究电子打火机市场的黄新华成竹在胸。2002年4月25日,他通过媒体宣布:中国新海公司已拥有CR专利产品的打火机。原来,黄新华早在11个月前就得到了欧盟即将实施CR法规的消息,于是未雨绸缪。现在“新海”生产的“扬”牌打火机能做到在65摄氏度高温下4小时不漏气、不爆炸,从1.5米的高处自由落下不损坏。
1998年韩国对中国打火机开展反倾销调查,“新海”在全国200家打火机企业无人应战时挺身而出……第一仗,韩国关税从112.8%下降到72.41%;在不完全胜诉的情况下,再诉,把关税降到了36.42%。与此同时,“新海”组织20多人参加的反倾销应诉领导小组成了一支十足的企业升级整改小组。负责成本核算的财务部经理金建树说,在打国际官司前,我一直以为我们企业的财务制度十分规范,但在应对欧盟两次派员到我公司作实地数据核实时,差距就明显了。以原材料成本为例,国内分为耗料、耗工、耗费3项;而欧盟要求我们增列到20多项,提供的数据多达3226个,打印纸足足长16米。
尽管“新海”打洋官司花费了200万元,但他们认识到打洋官司的过程是一个与世界接轨的过程。由于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制度,2002至2003年的成本下降了7个百分点,效益提高了4个百分点。如此一算,200万元的“洋官司”学费,换来的却是上千万元的经济收益,并且磨练了一支与国际接轨的干部队伍。当欧盟一家打火机大企业知道新海胜诉后,立即与“新海”签定了投资合作协议。
目前这家全国最大的打火机公司,已经把原来的出口“独木桥”建成了一条“阳关道”。每年有3.5亿只打火机销往日本、美国、东南亚及欧盟。以“扬”字为品牌的打火机大规模进入了国内市场。董事长黄新华说:以“扬”为牌,意在洋官司中“扬”国威、“扬”民族志气。“扬”字音同英语“青春”,以“扬”为牌,让青春永远燃烧!■
相关链接
《反倾销协定》的主要内容
l.倾销的概念与倾销幅度的确定
倾销的概念是“如果一个产品经一国出口到另一国的出口价格低于在出口国正常贸易中旨在用于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低于该产品的正常价值进入另一国商业,此产品被视为倾销。”
确定倾销幅度的原则包括:
第一,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进行公平比较,这两个价格应在同样贸易水平上进行比较,即指在出厂价水平上和尽可能接近在同一时间的销售。可根据每一条件的具体状况,对影响价格比较的各种因素于以考虑。这些因素有销售的状况和条件、捐税、贸易水平、数量、物理特性等。
第二,货币折算依据的汇率。在进行价格比较需要进行货币折算时,应按销售日的汇率为准,销售日是指交易合同、购买定单、确认定单或发票的日期。
第三,调查期间倾销幅度成立的基础。通常应在加权平均正常价格与全部出口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之间比较,或者正常价值和每年交易价格之间比较。
第四,通过中间国进口商品的价格比较。如果产品不是从原产国直接进口,而是通过一个中间国进口,则对进口成员方出售产品的价格,通常与出口国可比价格进行比较,但也可以与原产国的价格进行比较。
2.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协定》规定,一成员方在采取反倾销措施之前须进行反倾销调查,其目的是查实是否存在倾销、产业损害及两者的直接因果关系。反倾销调查由进口方政府当局执行,但反倾销调查的发起须始于由进口方境内据称受损害的产业或其代表提交有关的书面请求。
书面申请应包括下列证据:倾销状况、产业受到的损害、倾销与损害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说明证据的所需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l )申请者的身份及申请者所代表的境内相同产品生产价值和数量;(2)有关被视为倾销产品的一套完整的说明,包括该产品所属国家的名称、出口国或原产地国的名称、已知的该产品进口商名单;(3)被诉商品在原产国或出口国国内市场出售时的价格资料,出口价格的资料,或者该产品在进口方首次向一个独立的买主转售时的价格资料;(4)被诉产品的进口数量变化资料,对国内市场相同产品价格影响以及对国内有关产业造成后续冲击的程度和资料,表明有关影响产业状况的经济因素和指数。
进口方当局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依据其提出的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决定是否发起调查。如证据缺乏准确性和充分性,不应发起调查;反之,则可发起倾销调查。但在发起调查之前,当局应通知有关出口方政府,且不妨碍已到岸商品完成清关程序。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进口方当局在没有收到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发起调查的书面申请的情况下,决定发起一项调查,只有在掌握倾销、损害和相互具有因果关系的足够证据时才能开始。
反倾销调查的终止条件:(1)在调查开始后,有关当局发觉倾销或损害的证据不足,应尽快终止调查;(2)有关当局确定倾销幅度不到正常价值的2%或倾销产品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可以忽略不计,如倾销产品的进口量在进口方国内市场上相同产品中的比重不足3%,应终止调查。
反倾销调查的期限:在一般情况下,反倾销调查应在其开始后的一年内结束,最长不能超过18个月。■
欧盟反倾销法律制度
欧盟是最早对中国提起反倾销的地区。1979年欧盟就对中国的机械闹钟和糖精钠提出了反倾销指控,到1999年底,欧盟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已有80起。且1990年以后的调查占总数的70%,是西方国家中对我国进行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地区。20年来影响我国约10%的出口,损失在30亿美元。我国已成为欧盟反倾销措施的首要目标。
1999年欧盟对华的反倾销更是变本加厉,1~10月共立案12起,超出历年立案数量,涉及黄磷、中厚钢板、马钢管件、14寸彩色显像管、CD盒、自行车零部件等产品,总计价值近3亿美元。
欧盟在1968年制定了第一部反倾销法,这个法律的具体规定后来经过多次修改。现行的法律是1996年生效的,目的是将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中的基本规则纳入欧盟的法律。这个法律称为第384 / 96号条例。
在欧盟,处理反倾销案件的机构主要有欧盟委员会、部长理事会、咨询委员会和欧盟初审法院。
欧盟委员会是欧盟的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欧盟条约所产生的义务,执行部长理事会的决定,并向理事会提交建议。欧委会在布鲁塞尔办公,分为不同的部门,负责贸易和反倾销事务的是第一关税司。其中倾销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又分别由不同的业务部门负责,每个部门约100人。欧委会在实施贸易法律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处理反倾销事务的主要机构,是反倾销法的主要执行部门。它有权开始和结束调查、征收临时和固定反倾销税,还有权接受出口商提出的价格承诺。
部长理事会由每个成员国派出的一名代表组成。理事会主要负责共同体的立法,以及授权作出所有重要的决定。理事会并不自动接受欧委会的建议,只有理事会才能决定征收固定反倾销税,它主要负责制定规章和通过最终裁决。
咨询委员会由成员国的代表组成,欧委会派出一位代表担任主席。委员会一般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委员会对欧委会的决策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它主要在对反倾销调查和应采取的措施方面向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在这个委员会中从事反倾销调查工作的有200多人。
对于倾销和倾销幅度的计算、损害的程度和范围、倾销和损害的因果关系以及拟采取的措施,欧委会应当征求咨询委员会的意见。
初审法院设在卢森堡,对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件有管辖权。对于不服欧委会裁决的出口商来说,这实际上是个上诉法院。
欧盟的反倾销法规定,在确定正常价值时,先得确定出口国是否为市场经济国家。如果不是,欧委会就会认为其国内价格不能作为确定正常价值的可靠依据,而会采取其它的办法。欧盟一直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而欧委会在计算正常价值时往往使用“适当的”第三国(替代国)的价格来确定价格和成本,这样计算出来的结果严重脱离我国实际,对我国厂家十分不公平。从1998年7月1日开始,这一态度有了变化。在涉及我国和俄罗斯的反倾销调查中,欧委会不再必然认为非市场经济待遇是适当的。理事会第905/99号条例规定,如果涉及反倾销调查的公司能够证明他们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的,应当使用出口国的国内价格和成本来确定正常价值。
欧盟反倾销法还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必须符合共同体的利益。因此,即使欧委会作出倾销和损害都存在的裁决,但如果欧委会认为征税不符合共同体的利益,那么它仍有可能不采取任何措施。例如,在对我国的松香案中,欧委会认为征税对松香用户的负面作用超过了给欧盟工业带来的利益,因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请举出倾销方面的分析及对策的文章和对策
优质回答内容摘要:
反倾销作为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认定和许可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国际通行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也是用来对付不公平竞争的必要工具。它具有形式合法、容易实施、能够有效保护国内产业且不容易招致报复的特点。近年来,我国产品在国际山场上屡造反倾销投诉,认清国外对我国产品反倾销指控的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已成为我国企业进一步拓宽国际市场的当务之急,也成为理论界的关注的一个焦点。本文将通过分析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和特点,明确其原因,然后
一、国外对华反倾销投诉的现状和特点
近20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和出口贸易获得了飞速的增长。但是,随着我国商品出口贸易量的增加和在世界出口榜上排名的上升,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也逐步出现了扩大之势,“例如,从80年代的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逐步扩大到近年来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印度、埃及、南非、秘鲁和土耳其等国也频频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调查。” 另外,由于近年来我国已经被欧美等一些国家列为反倾销的头号目标,所以针对我国出口企业和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接连不断,“综合WTO统计资料和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的统计资料,从1979年8月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纳发起第一起反倾销案件以来至2001年12月初,已经有欧美等29个国家对我国提起共计477起反倾销案件,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案件最多的国家。2000年各国提起的反倾销案件总数为251起,其中我国遭到反倾销起诉的案件有33起,对中国的反倾销占世界总数的13%,但是当年中国的出口外贸额占世界总额的比重却只有9%。2001年1月—11月中旬,我国遭受的外国反倾销投诉案件已经达到34起,已经超过了2000年遭反倾销投诉的案件” 。 显然,中国已经是世界反倾销浪潮的最大受害者。各国对我出口产品的频频反倾销已经构成了对我国经贸发展的实质性障碍。
从目前外国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特点:
(1)以欧盟为主的发达国家是对华反倾销指控的“主力军”。在对我国产品提出反倾销指控的国家和地区中,欧盟一直是“领头羊”。我国遭遇的第一起反倾销指控就源自欧盟。近年来,欧盟对外国和地区产品的反倾销指控与日俱增。据欧盟委员会发表的一项统计报告显示,“仅1999年,欧盟对其它国家和地区产品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案例高达89件,较上年增加61件,其中涉及中国内地产品案例为12件(1998年1件)。今年第一季度,欧盟又对涉及22种进口产品征收了临时反倾销税,对9种进口产品征收了永久性反倾销税措施” 。
(2)反倾销对象多集中在我出口“拳头产品”上,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出口增长的稳定性与成长性。“如欧盟对我国彩电、自行车、箱包、鞋类产品、热轧平板钢材与可锻铸铁管配件实施反倾销措施,特别是对我出口彩电征收高达44.6%的反倾销税,几乎使我国彩电退出欧盟市场,而这一市场每年进口量为1000~1500万台。出口市场日益萎缩,也是我国国内彩电企业大演价格战的一个外因。此外,如我拉美第二大贸易伙伴阿根廷对中国纺织品、服装、鞋类、玩具等也征收了高额反倾销税”。
(3)反倾销发起国家和地区由最初的发达国家开始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延伸。近年来,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对我提起反倾销指控日甚一日的同时,俄罗斯、印尼、阿根廷、台湾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加入到对我反倾销指控的队伍中来,如阿根廷对我国大到机电、化工等附加值高的产品和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大宗产品,小到餐具、烟花、挂锁、纸牌等低附加值的产品,宽范围地实施了反倾销措施,使双边贸易受到严重影响。
(4)反倾销诉讼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在全球市场上应对中国产品冲击的一个重要法码。从比较优势理论来说,发展中国家较发达国家而言具有低劳动力成本的比较优势,因而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前者以其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与后者比较优势的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进行市场交换,双方各取所长。由于贸易条件、市场依存度和非价格竞争因素等条件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但是从实际情况看,由于资本沉淀和劳动力转移等退出障碍的存在,一些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不愿退出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或者尽可能地延长退出时间。这样,在产业结构完成升级之前,需要政府提供某种程度上的贸易保护。中国出口产品价低、量大、厂商分散的特点,就很容易成为国外反倾销诉讼的目标。
二、中国屡遭外国反倾销投诉的原因及其分析
对华产品反倾销确实已经成为中国出口的“拦路虎”,而且随着中国出口规模的逐年扩大,这一问题将长期严峻地突显在中国外贸主管部门和业者面前。知己知彼,认真分析中国屡遭外国反倾销的原因有利于中国出口的顺利进行。
(1)低价倾销的客观存在成为反倾销诉讼的导火线。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在一定程度上也并非空穴来风。建国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迅速发展,但由于市场尚不规范,盲目跟风现象广泛存在,从而导致了大量的缺乏目标性的重复建设与盲目发展的市场行为。市场上因而出现了大量过剩产品,企业为了生存在其国内和出口的销售策略上竟相采取低价倾销策略。“在出口价格上,香港某刊物对我国160种出口产品的调查中发现,有120种商品价格比应有的价格低20%。由此可见以低于正常价格向外国销售我国产品的现象的确在一定的范围内存在。与此同时也有不少数据显示我国部分出口商的低价销售给进口国的国内同类产品工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
我国企业产品的倾销现象有着综合的深层原因。首先,按照赫克歇尔—俄林理论,两国之间之所以存在贸易,是由于商品价格有差异。与我国的国情相关,我国产品生产市场上原料与人力资源的价格相对低廉,因此各企业有条件依赖于低价策略来开拓国际市场,增强自己产品的竞争力,扩大出口。其次,我国大量中小型企业不注意引进与学习先进的管理与销售观念,导致销售观念落后。在市场营销中仍广泛采用相对单一的价格策略,而不注重自己产品在性能、服务等硬件方面的改良,这也必然表现在他们的出口销售策略上。再次,出口结构失衡。从产品结构看,我国出口的多是劳动密集型的纺织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产品的附加值相对偏低,易给进口国造成低价倾销的印象。从市场结构看,我国有65%是以欧美为目标市场的,出口过于集中,竞争激烈。此外,与政府与一些部门盲目鼓励出口缺乏指导性也有一定的联系。
(2)我国经济体制和企业运行模式中国家控制对市场运作模式的影响问题。我国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明文规定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显然,我们要实行的不是西方的市场经济,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西方的市场经济之间是有一定差异的。近20年来,虽然我国在迈向市场的过程中采取了许多改革措施,如通过汇率并轨实施了单一的汇率制度,允许并鼓励外资进入许多国内的生产领域,通过建立生产资料、劳动力和资金市场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无论是从经济体制上还是从经济学理论的分析出发,并不能就此将我国划归
为市场经济国家。而由于欧、美各国的法律或者一般都有对市场经济体制和非市场经济体制
的区别标准,“其主要的一些标准包括:一国货币的自由兑换程度;劳资自由谈判工资的程度;国家对生产资料、资源配置和所有制的控制程度等等”。 鉴于我国现行经济运行机制中的经济运行主体全部属于国有 或由国家控股的情况较多地存在,由此而反映出来的国家通过其所有权来直接管理或者于预企业经营的状况亦较为普遍,此外资本项目项下的外汇仍处于管制状态,一些垄断性行业的限制进入等等,上述状况一方面反映了现行经济运行模式和一般市场经济模式之间的差异,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各国对我国经济体制的运行方式主要是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生产资料、劳动力和资金的客观评价。
(3)贸易保护主义者滥用WTO协议关于反倾销的规定。反倾销是WTO允许的保护本国产业的一种合法手段。根据WTO《反倾销协议》,各国政府要对某个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
税,不仅要证明某进口产品存在着“倾销”,以及倾销对进口国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了损害,还要证明该进口产品的倾销和产业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进口国同类产业的损害是该进口产品的倾销造成的”。 不过,该协议并没有具体对“倾销”是否属于不公平竞争作出具体判断,而是为各成员国在能否采取反倾销措施方面制定了规则。鉴于WTO协议已经明确限制各国使用配额和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来保护本国的产业,所以,反倾销措施这一WTO允许的保护本国产业的合法手段,就被各国作为保护本国产业的一种合法手段,频频用来反对其他国家的不公平竞争。一些国家近年来不断强化其反倾销立法,降低倾销的构成要件,扩大反倾销调查的范围。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滥用反倾销措施具体反映在全球反倾销案件的大量增加上。
三、我国应付外国反倾销投诉的对策
(1)抓住入世的机会,健全社会主义经济价格体系,调整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要充分发挥价值规律作用,使企业成为市场经济真正主体,独立承担风险,使产品价格与商品价值直接挂钩,建立起市场经济的价格体系。特别重要的是要尽量减少由国家定价的商品种类,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格体系的早日建立。这样,即使我企业出口商品遇到进口国厂商等的反倾销投诉的情况,由于我企业出口商品的价格主要是市场因素决定的,并且是不受国家定价控制的,就有可能根据欧美反倾销法的相关规定,争取获得涉案企业的单独税率甚至整个行业的市场经济地位,从而使欧美等国反倾销法规定中所谓替代国标准不再对我涉案企业适用,同时,我国应积极顺应市场要求,改革产品结构,屏弃重复建设,实施产品差别化战略,提升产品附加值,避免企业在低附加值的产品中进行过度竞争。要求商务部、行业协会和出口商会及时出口商品的销售状况和渠道,了解自己出口商品对进口国同类产品的影响,积极帮助企业作好应诉工作。
(2)尽快理顺企业产权制度,尽量减少和取消国家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和控制。“欧美反倾销法认为,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通常在资源分配和价格决定中起的作用极小。而私企受利润驱动,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米制定其商业决策,不受政府的干预。因此私有企业的产品和生产成本,较能合理地反映经济现实。” 对于我出口企业来说,如能使外国行政当局对其市场经济地位认可,就意味着我出口产品的成本和价格有了被直接认可的可能,否则,涉案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就不会被认可,而要以一个所谓市场经济性质的第三国的类似产品的成本作为替代价格。而由于这种替代价格选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会对我出口企业造成实质的不公平和歧视。面对上述状况,我出口企业一方面要通过自身的体制改革来促进企业理顺其产权制度,并以此作为建立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另外,对现有的国有企业也要加快其股份制改革,并在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前提条件下,有效地从机制上割断企业和国家在产权上的连接关系,从而为进一步减少和取消国家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和控制创立良好客观条件。
(3)利用WTO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反击各国对我的歧视待遇。尽管入世后并不会立即改变中国屡遭外国反倾销投诉的现状,但入世后,我国一方面可以利用在多边贸易体系中
的发言权来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挑战这些歧视做法,我国应加大对欧美等国在反倾销投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我国的歧视政策放在WTO规则中加以评判的力度,以便尽早通过WTO这一多边贸易体制来维护我国应得的正常待遇。
(4)遭到反倾销投诉的企业要积极应诉。针对我出口产品的国际反倾销案一直居高不下的现状,出口企业一方面在国际反倾销案案发前就应当未雨绸缪,尽早采取各种防范措施,为此要及时和充分了解本企业的出口产品或者其他类似出口产品在进口国的销售价格和走势,以及该出口产品对进口国同类产业所造成的各种影响。同时,为了保证国内企业积极应诉国外反倾销诉讼,行业协会或进出口商会可以考虑建立应诉基金,入会企业依出口额多少按比例上缴年度应诉基金,一旦同类出口产品遇到国外反倾销指控时,由应诉基金支付相关应诉费用,包括律师费和企业联合应诉的组织成本当国际反倾销案,涉案企业应该积极应诉,只有积极应诉,才有可能获得较好的应诉结果,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出口企业要尽早了解反倾销答卷的要求,做好应诉材料的准备工作。反倾销案一旦发生,外国反倾销主管当局都会要求涉案企业在规定的时间里及时回答各类调查问卷,出口企业应根据客观情况认真填写;②出口企业一定要在国家反倾销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和进出口商会的共同协调和支持下迅速组织,积极应诉;” ③聘请有经验且对我友好的当地律师进行申辩和负责处理案件。聘请当地律师进行反倾销诉讼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这不仅因为当地律师同有关当局有众多的人事关系和业务联系,更重要的是他们谙熟当地法律和复杂的诉讼程序与手续,而且一般而言,只有当地律师才有权经宣誓调阅与本案有关的档案和资料,尤其是保密性的材料,这样就能做到知己知彼,使申辩能更有效地进行,取得对我有利的结果。”
都有哪些国家遭遇过反倾销?结果如何
优质回答针对国外对我国某些产品实施的反倾销,现整理出一些反倾销品名以及对我国产品实施反倾销的国家、地区,供大家参考:
1. 纺织品、服装、鞋、袜、帽(出口美国、土耳其、墨西哥、南非、中南美部分国家)
2. 塑料制品(出口塑料袋到欧盟)
3. 瓷陶瓷(陶瓷到埃及,瓷砖到印度,瓷砖到土耳其是配额问题)
4. 电视机、多媒体音箱到欧盟,汽车喇叭(到巴西)
5. 蘑菇罐头、醋酸蘑菇(出口到美国、巴西、墨西哥、澳大利亚)
6. 自行车及配件等(出口欧盟、印尼)
7. 卫浴设备(出口越南,用印尼的FORM D,可以适用东盟优惠关税)
8. 铸铁井盖,铸铁管件(出口欧盟、南美)
9. 不锈钢紧固件(螺丝钉等,出口欧盟反倾销约87%)
10. PS板,太阳能热水器(出口印度、巴西等国家)
11. 轴承(出口俄罗斯)
12. 轮胎(出口埃及)
13. 非公路用轮胎(出口美国,关税约210.48%)
14. 空压机(出口欧盟,高额反倾销税)
15. 圆珠笔(出口土耳其、巴西、埃及)
16. 金属衣架(出口美国、中美洲国家)
17. 铝塑板--装饰材料(出口土耳其有配额限制)
20. 铜管件(出口加拿大242%关税)
18. 甘氨酸—化工产品(出口土耳其有配额限制)
19. 木质卧房家具(出口美国关税216%)
21. 电子手表(出口欧盟)
22. 皮革产品(出口至土耳其)
23. 紧固件(至欧盟,约76%关税)
24. 紧固件(迪拜,产地问题)
25.玻璃纤维网格布(出口至欧盟,印度,土耳其等国家)
26.电加热器 (出口到阿根廷,征收138%的反倾销税)
复制的
墨西哥对我们石墨电极的反倾销税多少?
优质回答目前墨西哥对我们石墨电极的反倾销税为38%~250%
2017年2月21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企业GrafTech México, S.A. de C.V.于2016年12月16日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自中国和英国的电弧炉石墨电极(西语:electrodos de grafito para horno de arco eléctrico)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墨西哥TIGIE税号为8545.11.01。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损害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决议自公布次日起生效。2010年9月1日,墨西哥经济部宣布对原产自中国的电弧炉石墨电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3月1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终裁结果,裁定对原产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38%~250%的反倾销税率
更多反倾销或转口的情况可追问或百度昵称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墨西哥对涉华玻璃启动反倾销》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敬请关注www.zuqiumeng.cn,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uqiumeng.cn/wenda/952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