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3·22陕西神木塌陷地震的需推进充填开采治理投入从神木县相关部门了解到 ,塌陷地点在孙家岔镇新民沟沙渠煤矿采空区,塌陷区没有居民居住,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目前,神...

今天运困体育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陕西甲级地灾治理方案,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3·22陕西神木塌陷地震的需推进充填开采

3·22陕西神木塌陷地震的需推进充填开采

治理投入

从神木县相关部门了解到 ,塌陷地点在孙家岔镇新民沟沙渠煤矿采空区,塌陷区没有居民居住,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目前,神木县各乡镇已经对辖区所有煤矿逐一进行排查。截至记者发稿时,神木县相关负责人表示,还未找到此次地震震源,也未收到伤亡情况报告。据了解,针对神木县地质环境脆弱的实际情况,今年神木县计划投入资金960万元对全县高危地质灾害进行专项治理。本次治理项目中705万元用于乡镇、农村及学校周边公路治理,另外255万元将用于地质灾害区搬迁治理。据榆林市初步估算,每采1吨煤直接造成的损失约66元。

推进煤炭充填开采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榆林市委书记李金柱建议“推进煤炭充填开采,改善矿区生态民生”。他表示,就目前国内外治理塌陷的经验,向采空区送入沙石、矸石、膏体等充填材料,以进行地压管理、控制围岩崩落和地表移动,并在形成的充填体上或在其保护下进行回采的采矿技术,是较为成熟、有效地控制地面塌陷的技术。

根据陕西省地震局的检测数据显示:2011年3月22日神木县因采空区塌陷引发的地震距离前一次塌陷时间仅仅相隔仅仅20天。从2009年1月19日至2011年3月22日,榆林市各县先后因塌陷、爆破等原因共发生22次,神木县占到了16次,因塌陷引起的地震次数为全省最高。其中,神木县因塌陷引发的地震有14次、爆破造成地震的1次、不明原因1次,地震级最高为3.3级,最低1.5级,每次地震间隔时间最长5个多月,最短不到1天。

自然灾害的预防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宣传培训等防治工作,变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为积极主动的减灾防灾,使自然灾害防与治协调统一,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2)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紧密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总体要求,将防治任务纳入工程开发建设计划。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同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山区资源开发及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相结合,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

(3)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的原则。重点抓好易发区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近期主要安排严重威胁工程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自然灾害点的勘查与治理。做到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局部防治与区域环境治理相结合。

(4)坚持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的原则。坚持群众监测与专业监测相结合,应用新理论研究自然灾害,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监测和治理自然灾害,建立适应工程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体系。

(5)坚持多渠道筹资的原则。加大自然灾害防治投入力度,按照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自然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自然灾害确需治理的,由政府或业主出资的原则,进行自然灾害的治理工作。

扩展资料:

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高温、低温、寒潮、洪涝、积涝、山洪、台风、龙卷风、火焰龙卷风、冰雹、风雹、霜冻、暴雨、暴雪、冻雨、酸雨、大雾、大风、结冰、霾、雾霾、浮尘、扬沙、沙尘暴、雷电、雷暴、球状闪电等气象灾害。

自然灾害的特点归结起来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第一,自然灾害具有广泛性与区域性。一方面,自然灾害的分布范围很广。不管是海洋还是陆地地上还是地下、城市还是农村、平原、丘陵还是山地、高原,只要有人类活动,自然灾害就有可能发生。另一方面,自然地理环境的区域性又决定了自然灾害的区域性。

其次,自然灾害具有频繁性和不确定性,全世界每年发生的大大小小的自然灾害非常多。近几十年来,自然灾害的发生次数还呈现出增加的趋势 ,而自然灾害的发生时间、地点和规模等的不确定性,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人们抵御自然灾害的难度。

第三,自然灾害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不重复性,主要自然灾害中,无论是地震还是干旱、 洪水、它们的发生都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人们常说的某种自然灾害 “十年一遇、百年一遇”实际上就是对自然灾害周期性的一种通俗描述,自然灾害的不重复性主要是指灾害过程、损害结果的不可重复性。

第四,自然灾害具有联系性。自然灾害的联系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区域之间具有联系性。比如,南美洲西海岸发生“厄尔尼诺”现象,有可能导致全球气象紊乱;美国排放的工业废气,常常在加拿大境内形成酸雨。

另一方面是灾害之间具有联系性。也就是说,某些自然灾害可以互为条件,形成灾害群或灾害链。例如,火山活动就是一个灾害群或灾害链。火山活动可以导致火山爆发、冰雪融化、泥石流、大气污染等一系列灾害。

第五, 各种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危害具有严重性。例如,全球每年发生可记录的地震约 500 万次,其中有感地震约5万次, 造成破坏的近千次,而里氏7级足以造成惨重损失的强烈地震,每年约发生15 次,干旱、洪涝两种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十分严重,全球每年可达数百亿美元。

第六,自然灾害具有不可避免性和可减轻性。由于人与自然之间始终充满着矛盾,只要地球在运动、物质在变化,只要有人类存在,自然灾害就不可能消失,从这一点看, 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充满智慧的人类,可以在越来越广阔的范围内进行防灾减灾,通过采取避害趋利、除害兴利、化害为利、 害中求利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从这一点看, 自然灾害又是可以减轻的。

对灾区的家庭及个人而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注意饮用水的清洁,有条件的要遵照救灾人员的指导,严格用药品消毒,没有条件的也要尽可能将水煮沸后在饮用,切不可因麻烦而随便引用已被污染的水。

②配合救灾人员做好灭蝇灭蚊灭鼠等工作,并以一切办法防止蚊虫叮咬。

③发现异常情况,如周围有人生病、发烧、患上皮肤病等,要立即向救灾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

④尽可能避免多人同住一室,并尽可能避免与动物同宿,即使是自家的家禽家畜也不行。

⑤ 若非必要,在没有相关人员组织、指导的情况下不要任意搬迁。外出人员也不可因关心亲友安全而贸然进入灾区。

⑥灾后自来水等供应水中断,必须饮用地下水、消防用水等驻留水时,应注意确保饮用水安全。灾后如自来水供应中断,应以饮用瓶装水为优先考虑,或至指定地点取水煮沸后饮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然灾害

地质环境工作在玉树“4·”,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中的重要作用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2010年4月14日7时49分,青海玉树发生里氏7.1级地震,震源深度14千米,震中位于县城西北16千米处。地震造成玉树藏族自治州所辖玉树县、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受灾面积26500平方千米,重灾区及极重灾区面积4900平方千米。地震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图1)。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立即组织省内专业地质队伍协同中国地质调查局和甘肃省、陕西省国土资源系统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到达灾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预警、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地震地质调查、灾区应急找水打井和工程地质调查工作。

地质环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展与成效

图1 地震引发崩塌砸毁房屋

一、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

玉树地震灾区地质灾害排查共投入技术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约3500人次,出动车辆百余辆,范围包括玉树、称多、囊谦、杂多、治多和曲麻莱等6个县,排查面积21×104平方千米。按照“一图一表一报告”的要求,采取了遥感影像判读、逐村逐点野外调查、室内综合分析研究等技术方法,对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排查。经过10余天的应急排查,完成调查路线总长9332千米,确定地震引发地质灾害及隐患点295处,其中崩塌92处、滑坡41处、泥石流84条、地裂缝13处、不稳定斜坡65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34394人、财产24.23亿元。

根据震后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结合遥感图像解译结果,玉树地震使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尤其是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数量迅速增加;地震造成山崩地裂,直接松动岩(土)坡体,造成区内不稳定斜坡的数量大幅增加,斜坡稳定性降低,特别是巴塘河峡谷两侧及G214国道和S308、S309省道公路沿线等切坡地段及陡斜坡地段坡体变形加剧,危岩危石数量增多,危险性大,在降雨及地震作用下,对人口居住区及生命线工程等均构成了威胁;地震引发大量崩塌及松动岩(土)坡体使泥石流沟流域内的松散固体物质数量急剧增加,直接加剧和引发区内泥石流灾害隐患,加大了泥石流爆发频率和规模;地震引发的滑坡多沿地表破裂带分布、多属堆积层低位滑动滑坡,但部分地裂缝分布于山体顶部或山体中上部,裂缝规模较大,演化趋势复杂,仍具有形成高速远程滑坡的可能,危险性大。

应急排查期间,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预警点222处(图2),滑坡隐患监测断面22条,泥石流监测断面10条,地裂缝监测2处,涉及威胁的人数20493人,搬迁避让点73处,涉及人数12308人。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处置及时。

通过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全面客观地分析和论证了地震灾区震前、震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类型、分布规律及发展趋势,编制了不同比例尺的玉树地震灾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图、防治分区图,在此基础上还编制了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划报告、资源环境承载力与恢复重建选址报告以及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纲要。

玉树地震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为震后科学合理地进行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安置工作,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需搬迁避让的村社与居民点,为灾后恢复重建安置点场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场地适宜性提供了扎实的基础资料,为玉树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了地质环境的安全保障。

图2 地质灾害应急监测及预警

二、应急找水打井

玉树发生地震后,城镇居民供水系统遭到严重破坏,考虑到由于饮用水方面的问题发生次生灾害,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在第一时间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及时组织应急找水打井,成功打出灾区第一口饮用水井,先后成井26口,总出水量达2.37万米

3

/日,保障了灾民安置点、抗震救灾生活生产用水,解决了3万余人的饮水问题,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图3)。

图3 当地群众在刚打出的水井前

为全面而系统地解决玉树灾区供水保障,开展了玉树灾区结古镇水源地勘查、巴塘后备水源地勘探,曲麻莱县、治多县、治多县、杂多县等县城和城镇供水水源地勘查等工作,建立了一大批如扎西科2.4万米

3

/日、治多县7000米

3

/日、隆宝镇1000米

3

/日等可供开采的供水水源地等,解决了玉树重建区中远期供水问题。尤其是结古镇扎西科水源地的建设,在前人和专家判定不可能建设万吨水源地的扎西科河滩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技术研究和创新,采用大口井加集水渗管的技术,科学合理地激发开采潜层地下水,比传统的管井开采同地点水量增加10倍,技术创新得到实践检验,取得重大突破。

三、工程地质调查

玉树发生地震后,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队伍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工程地质调查工作。在短短20余天时间内,组织钻机116台(套),专业技术人员680余人,完成钻孔1118个,进尺2.3万米,该项目是青海省第一次集中全省最强的工勘力量实施的大规模投入、大兵团作战、突击行动、联合作战的工勘项目,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为玉树重建提供了可靠的地质资料,赢得了宝贵时间,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勘察成果为重建结古镇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地质详细勘察等工作提供了服务,为援建的五大央企及其他地方企业顺利完成灾区重建任务提供了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为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随后的恢复重建工作中,开展了治多县、杂多县等工程地质调查,调查面积达2000平方千米,工程地质详勘完成钻孔近5千余个,进尺达6万余米,为灾后恢复重建中的市政建设、工民建建设等项目设计提供地质资料的基础保障。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国发〔2011〕2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受威胁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地质条件复杂,构造活动频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灾害隐患多、分布广,且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强,防范难度大。特别是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 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协调推进山洪等其他灾害防治及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完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灾害调查任务,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 基本完成三峡库区、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 对其他隐患点,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使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

二、全面开展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

(四)加强调查评价。以县为单元在全国范围全面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重点提高汶川、玉树地震灾区以及三峡库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区、东南沿海等地区的调查工作程度,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军民设施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调查评价结果要及时提交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作为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五)强化重点勘查。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和村庄、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及饮用水源地,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要组织力量进行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并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

(六)开展动态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县级人民政府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三、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七)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各地区要加快构建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要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

(八)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并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九)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对群测群防员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等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四、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十)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强化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与监管,开展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

(十一)快速有序组织临灾避险。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遇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隐患发展变化,紧急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原址设立警示标志,避免人员进入造成伤亡。在安排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对灾害隐患进行安全评估,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

(十二)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要加强对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五、综合采取防治措施

(十三)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区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作用,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和指导监督。

(十四)加快地震灾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针对汶川、玉树等地震对灾区地质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在全面开展地震影响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对重大隐患点进行严密监测,及时采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防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组织实施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妥善解决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遗留问题,重点加强对水位涨落引发的滑坡、崩塌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十五)加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 (气)设施等重要设施及军事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经评估论证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工地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制定防灾预案,切实保证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员安全。

(十六)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各地区要组织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水利、农业、安全监管、林业、气象等相关部门,统筹各方资源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尾矿库隐患治理、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水平。要编制实施相关规划,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适当提高山区城镇、乡村的地质灾害设防标准。

(十七)建立健全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缝防控机制。建立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地面沉降防控共同责任制,完善重点地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实行地面沉降与地下水开采联防联控,重点加强对长江三角洲、华北地区和汾渭地区地下水开采管理,合理实施地下水禁采、限采措施和人工回灌等工程,建立地面沉降防治示范区,遏制地面沉降、地裂缝进一步加剧。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划定地面塌陷易发区、危险区,强化防护措施。制定地下工程活动和地下空间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防止矿产开采、地下水抽采和其他地下工程建设以及地下空间使用不当等引发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缝等灾害。

六、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十八)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严密、科学的应急工作流程。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储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九)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范。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乡、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并于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

(二十)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七、健全保障机制

(二十一)完善和落实法规标准。全面落实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易发区要抓紧制定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规章,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法制体系。抓紧修订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危险性评估与风险区划、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规范标准,完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危险性评估等技术要求和规程。

(二十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省、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与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加大资源整合和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二十三)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国家设立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全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实施重大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支持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科普宣教和培训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安排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同时,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各地区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十四)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国家和地方相关科技计划 (基金、专项)等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复杂山体成灾机理、灾害风险分析、灾害监测与治理技术、地震对地质灾害影响评价等方面的研究。积极采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卫星通信、遥感遥测等先进技术手段,探索运用物联网等前沿技术,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励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指挥、救援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制,推广应用生命探测、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钻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进适用装备,提高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

(二十五)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演练; 市、县、乡级政府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十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地质灾害易发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市、县、乡级政府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任职等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七)加强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与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卫生、安全监管、电力监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十八)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紧依靠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公安消防队伍等抢险救援骨干力量,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事业。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表扬奖励。

国务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大营河治理项目有那些

根据我查阅到的信息,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大营河治理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大营河治理。在治理前,大营河水流湍急,且没有任何建设措施,易发生洪涝灾害,威胁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中河乡对大营河进行了治理,改变河流形态,加宽河道,加固堤坝,增设排涝设施,有效缓解了洪涝灾害的风险。

2.旱灾防御工程。中河乡在治理项目中还建设了旱灾防御工程,增设了水塘和水库,提高了当地的水资源利用率,缓解了旱灾风险。

3.环境治理。治理项目中还包括了对当地环境的整治,清理了河流中的垃圾和杂物,提高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就是我查阅到的关于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大营河治理项目的主要内容。这些治理措施有助于提高当地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也有助于缓解洪涝灾害和旱灾对当地的影响。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陕西甲级地灾治理方案〕陕西灾害治理项目》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敬请关注www.zuqiumeng.cn,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